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部分 學校簡介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以下簡稱沈航)創建于1952年,是原航空航天部所屬6所本科院校之一,1999年劃歸遼寧省人民政府管理,現為遼寧省與教育部和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共建的唯一工科院校,遼寧省與國家國防科工局共建的2所高校之一。在65年的辦學歷程中,始終堅持“立足國防、服務遼寧”的軍民融合理念,始終堅持“立德樹人、質量為本”育人理念,努力打造“國內一流的裝備制造技術應用研究基地”和“國內一流的裝備制造人才培養搖籃”,已經成為國防科技人才、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人才和空軍后備軍官三大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占地1860畝,建筑面積56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27.5億元。擁有高水平儀器設備總值4.16億元。館藏圖書及文獻119萬冊、中外文數據庫21個。現有各類學生22000余人。
沈航是一所以工為主、以航空宇航為特色、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行業特色型大學。現有碩士一級學科14個,碩士專業學位點10個;擁有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2個,國防特色學科5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18個,遼寧省協同創新中心1個。沈航下設23個教學、科研單位;現有58個本科專業,其中包括6個國家級特色專業,2個國家國防科工局國防重點專業和國防緊缺專業,1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6個省級示范專業,7個省級工程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專業,2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省級優勢特色專業,1個省級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專業,2個省級重點支持專業;現有省級精品系列課程22門;擁有2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10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近年來,先后獲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40余項,其中國家級教學成果獎1項,省級一等獎8項;學生積極參加國內外科技大賽,獲得省級以上獎項1000余項,其中國家級獎勵近500項,競賽成績位于遼寧省高校前列。
沈航于1998年開始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已建立系統的研究生選拔和培養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統,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體系和獎助體系相對完善。現有研究生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5項,全國示范性工程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1個。2007年起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等國內多所高校合作培養博士生。2009年,入圍遼寧省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答辯環節的6個單位。2011年,被遼寧省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聯合推薦申報“授予博士學位的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2013年,中國航空研究院依托沈航設立沈陽分院,經教育部同意,2014年開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沈航是遼寧省內承擔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培養任務的高校之一,與韓國航空大學、法國皮卡迪大學、俄羅斯阿穆爾國立技術大學等125個國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關系。
學校代碼:10143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24-89724692 024-89726538
研究生院網址:http://yjs.sau.edu.cn/
沈航研究生招生手機網站:http://msite.eol.cn/1282/index.shtml
沈航研究生微信平臺:sauyjs
學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 郵 編:110136
第二部分 報考指南
請考生認真查詢并閱讀以下文件(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沈航研究生院網站),按要求進行報考:1.《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2.《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3.《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網報公告》。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且符合我校根據相關學科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詳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名條件中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推免生接收
我校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詳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經本科畢業學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三)報名流程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在復試階段將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和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1)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按相關規定填報調劑志愿。
(5)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6)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要求所有報考考生在報名前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根據可查詢的準確學籍學歷信息如實進行報考。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我校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二、初試
1.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2.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時間:8:30——14:3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3.初試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5日 8:30——14:30 501 專業基礎(快題設計,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4.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其他專業課考試科目為我校自命題科目,命題工作由我校組織。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滿分100分,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50分。初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501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
三、復試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復試工作計劃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對以同等學力身份(符合我校相關專業對同等學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4.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屬于一區。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學校確定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6.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照《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
7.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復試階段組織進行。學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求。
四、調劑
我校將按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本單位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程序、復試錄取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2.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五、錄取
1.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在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2018年5月1日前)之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要求在被錄取之后保留入學資格者,均須在我校確定擬錄取名單(2018年4月30日前)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違紀、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七、其他
1.學費:8000元/年 學制:2.5年
國家和學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有關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相關文件請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
2.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3.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專業輔導班,不出售業務課參考書。
4.考生在各階段應關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我校會將有關招生信息及時在網站上予以公布。
5.未盡事項,按照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執行。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1.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有關要求,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單證)招生計劃納入國家碩士生招生計劃統籌管理。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全國聯考取消后,相關工作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納入后只須在錄取時明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兩種學習方式,其他不做任何變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所在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根據其修業年限、學業成績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報考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學習年限:3-5年,學費:8000元/年。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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