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財經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18-07-2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天津財經大學
2013年天津財經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2013年天津財經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實施細則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2013年天津財經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正文

2013年天津財經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為繼續提高碩士研究生生源質量,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拔尖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如下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
  1、我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和校紀檢委、研究生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本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本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本校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同時負責處理復試、錄取工作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2、成立以各院、系為單位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院、系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制定面試內容、評分標準、程序,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據各學科、專業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一般由5名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面試考核。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外語口語測試可在各復試小組進行,也可單獨設立外語口語測試組統一進行測試。
  4、由學校紀檢部門、研究生院、招生考試辦公室組成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復試內容及方式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專業綜合課筆試、綜合素質面試(含心理素質測試)、外語口語水平測試四項。
  1、外語聽力:滿分30分
  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考試時間約20分鐘。
  2、專業綜合課筆試:滿分150分
  考試科目:已在當年招生簡章中公布,考試時間150分鐘。
  3、綜合素質面試:滿分90分
  綜合素質面試,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內容全程錄音。
  要求:
  (1)專業素質及能力(50分)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幾個方面:
  ①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英語六級情況。
  ②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
  ③利用所學理論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④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⑤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及能力(40分)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幾個方面: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志愿服務等)情況或實際工作中的表現。
  ③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
  ④人文素養、心理健康情況、表達能力、舉止及禮儀等。
  4、外語口語水平測試:滿分30分
  外語口試:測試考生基本的聽說能力,重點檢測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語工具,復試教師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測試由各院、系組織實施。

  四、復試規則
  1、參加復試的范圍及比例
  按初試上線情況分學科門類確定復試分數線,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人數一般應占招生規模(不含推薦免試生)的110%—120%。
  2、考生報名資格審查。
  復試前統一組織對準予復試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身份證及學歷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等相關材料,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名資格的考生,發放“復試通知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報名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3、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課成績+外語聽力成績+外語口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
  4、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未按規定時間到學校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180分為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對經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應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5、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教學、科研或與報考專業相關聯的社會實踐領域中表現卓越或做出突出貢獻者,在復試中可適當加分(分值不超過10分)。
  6、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含MBA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的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為每門2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能錄取。

  五、錄取與調劑原則
  1、研究生錄取應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學科、專業按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3、對某些合格生源不足、未能達到招生規模的學科可以在校內外合格生源相近專業中進行調劑錄取,調劑的生源必須達到我校復試的相應要求,并參加學校組織的復試。對調劑生源確實有困難的專業可適當考慮在本專業破格錄取。

  六、復試紀律和要求
  1、復試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擬錄取的考生名單通過網站公示7天,未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3、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復試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院系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超越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2013年4月

 
天津財經大學

添加天津財經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天津財經大學考研分數線、天津財經大學報錄比、天津財經大學考研群、天津財經大學學姐微信、天津財經大學考研真題、天津財經大學專業目錄、天津財經大學排名、天津財經大學保研、天津財經大學公眾號、天津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天津財經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天津財經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tufe/kaoyanfushi_103918.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