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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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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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華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3】1號)以及《2013年湖南省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加強我校復試工作管理,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我校復試和錄取工作平穩有序進行,特制定我校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時間及工作流程 
  1.復試階段總體安排:2013年4月10日---4月25日  
  第一批復試(4月10-12日):一志愿上線考生與部分生源不足專業調劑考生。 
  第二批復試(初定4月15-19日):調劑考生。 
  2.第一批復試流程安排 
  (1)資格審查:2013年4月10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同意參加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到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資格審查,驗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領取復試報到單,并憑報到單到學校財務處交納復試費80元。 
  (2)考生憑報到單到招生院系報到驗證,提交A4紙復印件1份(按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準考證順序裝訂)、政審表、考生基本情況登記表,并落實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 
  (3)加試:加試對象為大專生以及成教應屆本科生。加試科目由招生學院自行確定。 
  (4)心理測試與體檢安排工作:考生憑報到單、身份證參加心理測試(經濟管理學院一樓)和體檢(醫療中心); 
  (5)考生復試通過后,并且心理測試、體檢合格后方可到南華大學研究生處招生辦辦理擬錄取手續。其中校外調劑考生必須在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后,才能辦理擬錄取手續。考生確定“待錄取”必須慎重,一旦確認,不能更改。 
  3.復試流程注意事項 
  (1)各招生單位的復試規則和擬復試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公布,可實行差額復試。 
  (2)第二批按第一批類似流程進行復試。復試時間另行安排。 
  (3)報考海南省人民醫院、懷化第一人民醫院的考生在南華大學復試,具體復試安排報到時另行通知。 
  (4)未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二、調劑工作
  1、校內調劑(第一志愿考生) 
  (1)所有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經學校資格審查后,原則上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內調劑:為簡化工作流程,各學院或醫院可根據有關規定及考生本人申請要求,在本學院或醫院內部相近專業方向進行調整參加復試。 
  (3)學院間調劑。4月4-7日(參加第一批復試)和4月13-14日(參加第二批復試)第一志愿考生在經調出學院和調進學院同意后,填寫《校內調劑申請表》,并按照擬調劑學院的安排參加復試,不得同時向多個學院或者專業申請校內調劑,一經發現同時被多個學院或專業擬錄取,將取消該考生擬錄取資格。 
  (4)各學院4月8日和4月15日將《校內調劑匯總表》電子版上報研招辦,復試完成后要及時將校內調劑的考生復試結果上報研招辦,以避免重復錄取現象。 
  (5)所有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在校內各招生單位調劑復試錄取后均享受第一志愿公費待遇,凡第一志愿上線校內調劑考生均不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填寫調劑信息。 
  2、校外調劑 
  (1)校外調劑工作必須在網上進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我校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管理系統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調劑考生由各學院從調劑系統上擇優挑選符合條件的考生且滿足本校各學科專業復試的基本要求參加復試。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凡欲調劑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碩士專業的考生還必須滿足該專業的報考條件方能調入(即大專畢業5年以上,本科畢業3年以上,碩士畢業2年以上)。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復試必備證件 
  考生必須攜帶下列材料到研究生處以及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 
  1、初試時的準考證;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往屆畢業生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一份(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往屆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認證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必須完成全部四學年的在校注冊)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4、政審表(加蓋所在單位公章,該表到附件中下載) 
  5、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復試時交復試小組)。 

  四、復試內容 
  1、筆試:專業課考試,按報考學科專業命題。(學術型占整個復試成績的40%,專業型占30%)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術型占整個復試成績的30%,專業型占50%)  
  3、面試:專業綜合能力、英語口語以及英語聽力測試。( 學術型占整個復試成績的30%,專業型占20%) 

  五、擬錄取 
  1.復試通過、心理測試及體檢合格的考生必須到研招辦辦理擬錄取手續。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排隊后確定。 
  學術型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a×(60)%+復試成績×(40)%; 
  專業型考生綜合成績(100分)= 初試總分/a×(50)%+復試成績×(50)%; 
  初試科目滿分500分的專業a為5,初試科目滿分300分的專業a為3。 
  5.加分原則和依據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單執行。符合照顧優惠條件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全程進行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及研究生處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3、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5、2013年碩士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734-8282310,電子郵箱:12095569@qq.com。 
南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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