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華師范大學公共外語學院2025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細則

發布時間:2024-11-20 編輯:考研派小莉
西華師范大學公共外語學院2025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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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華師范大學公共外語學院2025屆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細則 正文

根據《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認定辦法》(川教函[2020]622號)和《西華師范大學學生榮譽表彰獎勵辦法》(西華師大黨學[2023]3號)文件精神,公共外語學院開展2025屆省級、校級、院級優秀畢業生推薦評選工作。現將評選細則公布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25屆研究生應屆畢業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  智
副組長:王貴華
成  員:奉元圓、李  鋒、汪  倩、王冠橋、研究生導師代表、
學生代表

三、評選名額

院級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名額5名,校級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名額5名,省級研究生優秀畢業生名額1名。

四、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始終堅持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理想信念堅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 具有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志存高遠、腳踏實地,不畏艱難險阻,勇擔時代使命。
3. 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表現優秀,曾獲校級及以上表彰或表揚。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記錄。
4. 學習勤奮,學業成績優秀,有突出的獲獎成果或優秀論文。
5. 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志愿服務和社會實踐活動,身心健康,積極向上,崇尚美德,樂于奉獻。
6. 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艱苦邊遠地區、城鄉基層和重點領域等就業的畢業生,以及獲得國家級獎勵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對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獲得公認和好評的畢業生,可直接推薦評選。

(二)院級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院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讀研期間學業優秀,未出現不合格(補考、重修)課程情況。
2. 讀研期間至少獲得一次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單項獎學金一次。(非全制研究生不受此項限制)

(三)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讀研期間學業優秀,未出現不合格(補考、重修)課程情況。
2. 讀研期間至少獲得國家獎學金1次,或二等及以上等級學業獎學金1次,或單項獎學金一次。(非全制研究生不受此項限制)
3. 本科為英語專業的學生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TEM-4)考試,非英語專業的學生須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若英語專業學生沒有資格參加英語專業四、八(TEM-4,TEM-8)考試,則需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若條件均不滿足,則無參評資格。
4. 根據《西華師范大學選派學生赴涼山州貧困縣定崗實習和支教工作方案》,赴涼山州等地區頂崗實習支教研究生完成任務經考核合格后,在參評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時可抵沖條件1和2其中的一項條件。
同一畢業生,院、校兩級優秀畢業生不能重復評選。

(四)省級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省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在符合基本條件的基礎上,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讀研期間學業優秀,未出現不合格(補考、重修)課程情況,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15%(包含學術科研、學業成績、其他表現)。
2. 讀研期間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學業獎學金一等 1 次。(非全制研究生不受此項限制)
3. 本科為英語專業的學生須通過英語專業四級(TEM-4)考試,非英語專業的學生須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若英語專業學生沒有資格參加英語專業四、八(TEM-4,TEM-8)考試,則需通過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若條件均不滿足,則無參評資格。
4. 讀研期間獲得校級優秀研究生、 優秀研究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共產黨員及以上榮譽。
5. 省級優秀畢業生必須在校級優秀畢業生中產生。

五、優先條件與否決條件

(一)優先條件

1. 在其他條件等同的情況下,在校期間受到地方政府(地、 市、州級以上)表彰、獎勵者(以證書為準),可優先評選為優秀畢業生。
2. 在其他條件等同的情況下,在校期間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者或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比賽獲獎者(以證書為準),可優先評選為優秀畢業生。

(二)否決條件

1. 有違法違紀行為,受到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2. 曾參加過任何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者。
3. 被評選出的校級、院級優秀畢業生在畢業前有違法、 違紀行為者,學校將收回其證書,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
4. 對于各學院上報的初評優秀畢業生名單,凡被學校評選領導小組審查不合格的,該名額一律取消,不得替補。

六、綜合測評方法

綜合測評涵蓋學術科研、學業成績和其他表現三個方面。考評權重為:學術科研40%,學業成績40%,其他表現20%。
計算公式為:
學術科研得分=本人科研加分/最高科研加分*100*40%
學業成績得分=本人考試平均成績*40%
其他表現得分=本人實踐活動加分/最高實踐活動加分*100*20%
總分=學術科研得分+學業成績得分+其他表現得分

七、計分辦法

(一)外語加分規定

通過英語專業八級考試的學生加分計1分,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成績在550分以上的學生加分計1分。同時滿足以上兩項條件,不重復加分。

(二)科研成績加分規定

科研成果中的論文,必須與所學專業一致,非本專業論文不予認定。研究生科研成果須是研究生在參評學年度以西華師范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或通訊作者單位),且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發表的論文或其它科研成果。
1、學術論文
科研論文需根據《西華師范大學期刊分類目錄(試行)(2021)33號文件》認定。
(1)A類每篇計20分,B類每篇計15分,C類每篇計10分,D類(第一作者)每篇計1分。D類期刊中,若每期發文總數超過50篇,則不予計分。
(2)《中小學外語教學》“中學篇”按學校文件標準認定,“小學篇”每篇計5分;《中小學英語教學與研究》每篇計10分;《基礎外語教育》《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上發表與外語教學相關論文,每篇計5分。發表在此項所列期刊和C類及以上期刊,如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計分減半。
(3)同一作者在同一期刊同一期次發表了多篇論文,只計一篇。
(4)所有論文均只認定正刊論文,以刊物原件為準,且能通過在線數據庫等方式驗證。
2、大學生科技創新項目
(1)立項
A. 國家級項目主持人計3分,第一參與者計1分、第二參與者計0.5分;
B. 省級項目主持人計2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0.5分;
C. 校級項目主持人計0.3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0.1分。
所有項目均以立項通知書為準。若無立項通知書,則需出具立項證明。同一或相似創新項目立項加分只計1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2)結題
A. 國家級項目結項主持人計3分,第一參與者計1分、第二參與者計0.5分;
B. 省級項目主持人計2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0.5分;
C. 校級項目主持人計0.3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0.1分。
所有項目均以結項通知書為準。若無結項通知書,則需出具立項證明。同一或相似創新項目結項加分只計1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3、學科競賽
學科競賽項目為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發布的“全國普通高校學科競賽排行榜”中規定的項目以及學院在發文(通知)時明確規定獎學金評定的參考項目。參加各級學科競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等級獎勵者,按競賽等級計分。
(1)院級競賽特等獎計1分,一等獎計0.5分,二等獎計0.3分,三等獎計0.1分。
(2)校級競賽特等獎計3分,一等獎計1分,二等獎計0.5分,三等獎計0.3分。
(3)省級競賽特等獎計5分,一等獎計3分,二等獎計2分,三等獎計0.5分。
(4)國家級競賽特等獎計10分、一等獎計5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1分。所有學科競賽均以獲獎證書為準。
(5)同一比賽只計1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院級和校級競賽組委會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或獎項不予計分,省級競賽組委會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計0.5分,國家級競賽組委會頒發的其他榮譽證書計1分。
(6)對不屬于上述規定的其他學科專業相關的競賽,初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等級均計0.1分;決賽特等獎計1分,一等獎計0.5分,二等獎計0.3分,三等獎計0.1分。
常規比賽加分
比  賽 加  分
全國師范生微課大賽決賽 按省級競賽
“田家炳杯”全日制教育碩士教學技能大賽決賽 按國家級競賽;獲優秀教學設計獎計1分


4、學術會議和論壇
(1)參加省級或國家級本專業學術會議并宣讀論文憑相關證明計0.5分,參加國際性專業學術會議并宣讀論文計2分。只參會不宣讀論文不計分。
(2)若參加省級本專業學術會議和論壇獲獎者,特等獎計2分,一等獎計1.5分、二等獎計1分,三等獎計0.5分。
(3)若參加國家級本專業學術會議和論壇獲獎者,特等獎計3分,一等獎計2分、二等獎計1.5分,三等獎計1分。
(4)若參加國際性本專業學術會議和論壇獲獎者,特等獎計10分,一等獎計6分、二等獎計4分,三等獎計2分。
(5)同一學術會議或論壇只計1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5、科研項目
(1)國家級項目主持人計10分,第一參與者計3分、第二參與者計1分。
(2)省部級項目主持人計5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2分。
(3)地廳級項目主持人計1分,第一和第二參與者各計0.5分。
(4)校級項目主持人計0.5分。
所有項目均以立項通知書為準。若無立項通知書,則需出具立項證明。同一或相似創新項目加分只計1項最高分,不累計加分。

(三)實踐活動加分規定

以學院或班集體名義,參加學校大型文體社團活動,團隊負責人計1分,團隊成員每人計0.25分(若有等級獲獎,再酌情加分)。以個人名義參加的各類文體社團活動及文體社團協會者,一律不計分。參與前需向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書記(副書記)申請并備案;該項加分總分不超過2分且不超過2項。
實踐活動加分
活  動 加  分
西華師范大學“高校黨的建設”征文活動 一等獎計1分
二等獎計0.5分
三等獎計0.3分
校運動會運動員、運動員方陣成員 0.25分
“清風師大”師生廉潔教育知識競答比賽 三等獎計1分


職務加分
任  職 加  分
校研會主席/副主席、研分會主席、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 1分
校研會部長、校研會副部長、研分會部長、其他班委、青年大學習負責人、研工部研究生助理(無工資) 0.5分
研分會部長副部長、就業信息聯絡員、黨校培訓領隊、學生黨支部委員(需列舉具體工作內容) 0.25分
 


以上任職以相關單位出具證明為準。所有職務需任期滿一學年且考核合格;可累計加分。學院因工作需要臨時安排的工作,以工作量、工作難度、工作時間為依據由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加分分值。

(四)扣分事項

被學校通報,每次扣4分;學院通報批評,每次扣2分,一學年內累計被通報2次及以上者取消優秀畢業生評選資格;未按規定無故缺席學校、學院統一組織的學術報告、學術活動或社團與班團活動,每次扣0.2分。一學年內累計3次及以上無故缺席上述活動者取消優秀畢業生評選資格。

八、時間安排

學院對各班級報送的推薦人選逐一審核,并廣泛征求輔導員、任課教師的意見,綜合考察,確定向學校推薦的人選名單。學院于 11 月 11 日前審查申請人資格,確定推薦人選名單,并公示 3 個工作日。在充分公示無異議后,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定后,在研究生系統中審批。

、其他

1、本細則由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由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學校相關規定討論決定。
西華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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