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院
更新時間:2024-07-29 00:10: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Add 浙江外國語學院學姐
為你免費答疑
為你免費答疑
本站匯總了大量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院的研究生招生信息,以便各位考研的同學能在選學校選專業時,了解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院、優勢專業有哪些是必須的,小編為各位同學整理的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院概況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專業和院系情況,解決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院的問題。【推薦】浙江外國語學院考研真題免費下載
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目錄
相關推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以及《浙江外國語學院章程》,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浙江外國語學院2018年全日制普通生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國標碼和全稱:14275、浙江外國語學院。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浙江外國語學院。
第八條辦學地點: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299號(郵編:310023)。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面向浙江、安徽、山東、江蘇、福建、江西、山西、甘肅、廣西、河北、河南、四川、貴州、西藏、新疆、云南16省(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學校招生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一條根據生源情況需要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由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當批次(分數段)錄取控制線以上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分數段)招生計劃數的105%,其他省(自治區)調檔比例不超過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0%。
第十三條學校按專業類錄取的新生,進校后第一學年按專業類培養,第二學年根據其第一學年學業成績分流至相關專業。
第十四條對有選考科目要求的專業,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對沒有確定選考科目范圍要求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不受科目限制(只限浙江考生)。
第十五條錄取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凡報考本科英語(師范、非師范)、商務英語、翻譯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標準計算),要求不低于120分;凡報考本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教學)、旅游管理(全英教學)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按總分150分標準計算),要求不低于110分。同時視高考試卷難度和整體水平以及生源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作出適當微調。
第十八條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九條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專業(類)的安排辦法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無專業(類)分數級差要求,無專業(類)加試要求。所有專業(類)志愿均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對藝術類“雙上線”(即文化分上線、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投檔考生專業錄取實行“專業分數優先”的原則。如遇考生專業成績同分情況,參照其文化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如遇考生文化成績同分情況,參照浙江省文化成績排序規定,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浙江外國語學院2018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校招生網查詢。
第四章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二十二條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規定執行。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辦法,新生入學時按學年制學費標準預交學費,按年度結算。
第二十四條學生住宿費根據浙江省高校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按有關規定,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西澳中華總商會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
第二十六條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根據國家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校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299號
郵編:310023
聯系部門:浙江外國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1-88213107
傳真:0571-88219311
招生網址:http://zs.zisu.edu.cn
添加浙江外國語學院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之家”,關注【考研派之家】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之家微信號輸入【浙江外國語學院考研分數線、浙江外國語學院報錄比、浙江外國語學院考研群、浙江外國語學院學姐微信、浙江外國語學院考研真題、浙江外國語學院專業目錄、浙江外國語學院排名、浙江外國語學院保研、浙江外國語學院公眾號、浙江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浙江外國語學院考研信息或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