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煙臺大學光電信息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3-2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煙臺大學光電信息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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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煙臺大學光電信息科學技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光電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1〕35號)和《煙臺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職責為: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組織本學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本學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本學院《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組織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期間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學院各學科或專業(領域)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復試小組具體實施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等考核,主要職責包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確定本專業復試科目和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本專業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復試;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復試成績排名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院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以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成績要求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學院各學科或專業(領域)參加復試的考生數不低于各學科招生計劃的120%。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通過網絡復試平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我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電子材料以備審查,由學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學生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版);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電子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電子版)、畢業證和學位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電子版);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1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采取網絡遠程復試。遠程復試考場要求以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發布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遠程線上復試考場規則》為準。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綜合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表達能力、學術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介紹等材料,由復試小組成員根據本專業相關知識向考生提問,考生當場回答提問,小組成員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根據考生的綜合表現,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以整數形式給出考核分數,最終以平均分計入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2.專業綜合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綜合測試內容參考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及相關內容。面試過程采用“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方式,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綜合測試不合格,專業綜合測試成績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外語實際應用能力。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試題形式采用開放式問答,加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每門滿分100分,測試成績不記入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復試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中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復試小組成員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對考生政治態度、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一律不得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七)兜底政策
    在遠程復試前,學院復試工作人員將與每位考生取得聯系,確認復試方式,聯調復試設備,測試網絡環境,明確復試時間段,原則上所有考生應采用遠程復試方式進行,若有考生因所在區域網絡或設備原因無法進行網絡遠程復試,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審核并確認可行方式后(可采用更換其他網絡通訊軟件、電話復試等方式)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調劑
    (一)基本要求
    我院物理學、電子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學位點接收調劑,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電子科學與技術優先考慮統考科目中包含數學一和英語一的調劑考生)。
    (二)調劑程序
    調劑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院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學院參加遠程復試;
    4.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視為自動放棄。
    四、錄取
    (一)按照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及時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二)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其中,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綜合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三)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照一級學科或專業(領域),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2.總成績相同時,按照初試成績擇優錄取,若初試成績相同,學院將組織單獨加試,按照加試成績擇優錄取。
    3.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四)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提交的《復試成績排名表》,審查后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限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單位“待錄取”。
    復試結束后,《研究生復試考核表》和《復試成績排名表》經過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其他事宜
    1.復試錄取信息將按學校要求及時在光電信息科學技術學院網站發布。
    2.本細則未盡事項,以我校研究生處相關文件為準。
煙臺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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