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學機電汽車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25-03-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煙臺大學機電汽車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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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大學機電汽車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正文

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對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2)和《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精神,結合《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521號)文件要求及山東省2025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要求,根據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煙臺大學機電汽車工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成員由學科學術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等組成,由專人承擔紀檢監察職責。小組成員名單報研究生處備案。
其主要職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負責我院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及監督;組織我院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負責復試命題環節的保密工作;組織我院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我院各有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審查核定我院《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領導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二)復試小組
復試小組組長由資深研究生導師擔任,成員一般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正派的研究生導師組成。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1人為復試小組秘書,共同參與考核打分),小組成員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研究生處備案。
其主要職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要求,確定本學科或專業(領域)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確定復試科目、加試科目及考核內容、范圍、形式、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復試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負責實施專業測試、外語測試、綜合面試等考核,實行組長負責制;評定復試綜合成績;做好復試過程的記錄及數字影像數據的存儲與保管;負責復試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負責《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填寫等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我院碩士研究生的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二、復試
(一)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條件
1、復試成績要求
我院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遵照煙臺大學研究生處網站公布的成績要求。
相同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據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通知為準。
2、復試比例
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參加復試的考生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招生計劃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院本年度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在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向我院提交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材料以備審查,我院安排專人負責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予復試。
應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學生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就讀高校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清晰照片);所在院系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正反面清晰照片)、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清晰照片)、《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所在單位對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清晰照片)、已有科研成果(清晰照片)。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成績單、個人培養方案等材料,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復試面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確定考生身份。

2、加分資格
對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規定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并在329日前登錄煙臺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登錄網址:http://gsas.ytu.edu.cn)提交加分申請材料。我院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
退役大學生士兵須審核《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和入伍前有關學歷學籍材料。
(三)復試方式與內容
我院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考生專業能力素養、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等方面。主要采用自我介紹、開放式問答等形式,時間不少于20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低于30分視為綜合面試考核不合格,綜合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測試
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為準,考試時間為90分鐘,成績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測試不合格,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外語測試
外語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綜合面試時進行,測試時間不少于8分鐘,成績滿分為50分。外語測試成績記入總成績,外語測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跨專業報考的考生如本科階段成績單中已包含需加試科目的,可提交成績單申請免加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四)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復試時間:41日前后。調劑復試時間一般定于4月中上旬,具體時間及日程安排見研究生處網站、學院網站和調劑系統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習工作態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考核由我院組織,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錄,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考試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六)體檢
我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組織體檢。
我校錄取前不再統一組織體檢。入學后將對考生逐一體檢,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考生復試前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需符合相關要求。
三、調劑
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學碩調劑采取線上復試的方式,專碩調劑采用現場復試的方法。
(一)基本要求
調劑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國家線,同時達到擬調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調劑原則上應按統考科目相同、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相近或學科專業相近,統考科目不能逆向調劑(例如:初試英語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可逆向調入我院考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專業),且初試成績達到調入、調出專業分數線(雙上線)的要求進行,不允許線下調劑,校內調劑與校外調劑需要求一致。
6.報考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自主劃定的復試分數線。
7.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調劑需滿足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的要求。
(二)調劑程序
調劑考生均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報名,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在錄取檢查中不予認可。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名單,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不作為遴選依據。
調劑程序為:
1.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學院通過調劑系統經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發放復試通知。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在規定時間內聯系報考學院參加復試。
4.招生辦公室通過調劑系統向復試合格考生發放待錄取通知。
5.待錄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待錄取通知。
四、錄取
學院按照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及實施細則,本著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全面衡量的原則,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后,連同考生復試存檔材料,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不參加復試者不予錄取,參加復試的所有項目中有任何一項不合格者,視為未能通過復試,不予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分)+復試成績(滿分250分);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2、調劑生總成績核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加權成績+復試成績
初試加權成績計算辦法:本專業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中,各科目加權成績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試成績乘以權重N后,換算為滿分500計算(權重11.0,權重21.0,權重31.0,權重40.5);如果本科目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國家統考科目,則本科目成績按照初試原始成績計算。
初試加權成績=加權成績*500/滿分加權后的總分)
其中:
滿分加權后的總分=100*權重1+100*權重2+150*權重3+150*權重4
加權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權重1+外國語成績*權重2+業務課一成績*權重3+業務課二成績*權重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滿分50分)+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滿分50分)。
享受照顧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試加權成績基礎上加相應分數。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按專業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
3、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初試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單獨排序。
(三)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我院提交的《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審查后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限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校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許的情況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單位待錄取。      
五、相關工作制度
(一)監督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復試期間,對于考生反映的問題,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認真落實,對違反學校、學院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專業,將根據不同情況和性質進行通報批評,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到追究其法律責任。對在復試中發現違紀和作弊的考生,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監督電話:0535-6902402
(二)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學校在本單位網站開辟專欄,準確及時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和各學院實施細則、各學院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和申訴渠道等信息。對破格復試、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三)復議制度
我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對考生異議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煙臺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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