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公布及復核通知

發布時間:2021-02-2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公布及復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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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公布及復核通知 正文

    關于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查詢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將于
    2021年2月26日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通過“云南省招考頻道”
    (https://www.ynzs.cn)、“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查詢初試成績。
    二、成績復核
    (一)成績申請復核原則
    1.成績申請復核原則按照《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附件1)執行。
    2.成績復核申請采取“一次性”原則,即在規定的成績復核期限內,學校僅受理一次復核申請。
    (二)成績申請復核程序
    1.考生于2月26日~2月28日16:00前發送成績復核電子郵件至郵箱yzb@y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郵件主題為“成績復核+考生編號+姓名”,郵件附件是以“成績復核+考生編號+姓名”命名的壓縮包,壓縮包內包括《云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附件2)、考生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電子圖片。
    2.復核結果預計將于2021年3月中旬通過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三、其他
    按照教育部文件規定可以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在國家分數線公布前,須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正式申請,將相關證明材料電子圖片發送至yzb@ynufe.edu.cn,逾期未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享受照顧政策。郵件主題為“照顧政策申請+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姓名”,郵件附件是以“照顧政策申請+考生編號+報考專業+姓名”命名的壓縮包。
    1.可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在網上報名時須如
    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并填寫
    定向就業單位,且定向就業單位須在少數民族地區)的考生,提交《云南財經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
    (附件3)、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戶主頁和戶口本本人信息頁面的電子圖片。
    注:報考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報考專業為會計、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以及項目管理等初試考試科目為兩科的專業學位專業均不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電子圖片。
    3.參加教育部文件規定可加分項目的考生,如“大學
    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具體項目以教育部相關文件為準)。提交參加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和《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附件4)的電子圖片。
    4.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滿足我校《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該要求預計在3月中下旬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相關信息。
    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1.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2.云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3.云南財經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
    4.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
    附件1
    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根據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云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為做好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工作,進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公平、公正、公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績復核負責單位
    全國統考(聯考)科目成績復核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自命題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復核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招生二級學院配合完成。
    二、成績復核
    (一)復核范圍
    報考我校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初試和復試成績。
    (二)復核申請
    1.考生對本人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有異議,應于成績公布后2天內向學校提出正式的成績復核申請,具體申請方式詳見當年學校研究生處網站的成績復核通知。
    2.考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和準考證等)。
    (三)復核內容
    1.成績復查內容僅限科目答卷的漏判、漏統、錯統和各項累計分,包括小項累計分、總分與公布成績是否相符。
    2.不受理考生查閱答卷等原始材料,不受理復核評卷寬嚴幅度。
    (四)復核程序
    1.學校將考生全國統考(聯考)科目成績復核申請信息匯總上報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由云南招生考試院完成全國統考(聯考)科目的成績復核工作。
    2.學校組織專人對自命題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進行復核。如發現成績有誤,由研究生處審定后,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予以更正。
    3.學校將復核結果及時通知成績復核申請者。
    三、本辦法由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2
    云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編號:日期:
    考生基本信息姓名考生編號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
    申請復核結果序號科目代碼科目名稱現有成績自估成績
    申請復核理由:
    申請人簽名:年月
    日
    報考單位審核意見:
    (蓋章)年月
    日
    附件3
    云南財經大學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
    為適應用人單位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委托云南財經大學(乙方)代為招收定向碩士研究生。
    一、定向碩士研究生的姓名和專業
    考號姓名學科、專業學制
    年
    二、定向碩士研究生的來源和分配
    1.定向碩士研究生由乙方在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中按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錄取。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由甲方負責接收使用,乙方負責就業指導及分配。在學習期間因身體條件、學習能力等原因中斷學習者,由研究生本人負責。
    三、甲乙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1.乙方按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位條例,負責定向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和管理,并保證培養質量。
    2.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欲繼續報考博士研究生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報考。
    四、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研究生畢業離校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定向單位(簽章)培養單位(簽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云南財經大學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
    姓名
    考生編號
    聯系電話
    報考專業
    專業代碼
    初試成績政治/管理綜合外國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總分
    本人申請理由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參加“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
    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
    我保證所提交的信息(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請材料)真實準確,本人因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的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申請人(承諾人):
云南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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