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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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派 okaoyan.com】 為大家提供2022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相關資訊,以下是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和招生簡章,在這里你可以了解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目錄的專業和青海大學研究生報考要求。具體請下載附件,查看青海大學考研專業目錄。
點擊下載:2022年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一、推免生
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信息資料請關注研招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型學位報考注意事項:
我校臨床醫學、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是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六)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源范圍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詳細事宜,請關注教育部辦公廳在2022年10月下發的最新文件。
(七)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生源范圍
報考地處二區(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八)我校不接收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報考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要求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報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填我校招生專業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3.推薦免試生須在2022年9月28日-10月20日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下載并填寫《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經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民教處(或高教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考生可憑生源所在省審核同意的《登記表》,按報考點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公告要求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進行報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請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將省級教育廳審核簽字蓋章后的《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至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9.考生報名時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1.考生應當在2022年12月14日前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報考信息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我校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準考考生(即通過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和我校資格復審后準予考試的考生,已繳納的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7.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按要求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8.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初試
1.在教育部公布時間段內,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3.初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信息為準。
五、復試
1.復試時間: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初試分數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公布,對初試達到參加復試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專業課測試、英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和面試的考核。
2.復試科目:復試科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3.復試地點:青海大學相關院系,詳細信息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在復試前確定并對外公布信息。
六、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有關其他調劑政策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有關復試、調劑具體要求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七、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最長期限為2年。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畢業與就業
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定向就業按定向合同就業。“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2.非定向就業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由學校提出就業意見并予以推薦,省畢業調配部門負責派遣畢業生到接收單位就業。
九、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qhu.edu.cn/)了解《青海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青海大學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三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等信息。
十、有關重要說明
1.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考生,在報名前應事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同意,并在復試報到時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復試報到時未出具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專科和本科結業生),必須達到報考專業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備注”說明)。有關考生請于復試報到時,按所報考專業的具體學業要求,向我校有關招生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院系審核通過后方可準予參加復試,同時應按教育部的要求進行本科主干課程的加試。加試科目中有一門及以上成績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3.擬錄取考生由學校組織在符合條件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4.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十二、招生咨詢
學校代碼:10743
聯系部門: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71-5310695
郵箱地址:qdyjs10743@163.com
聯 系 人:張老師 稅老師
通信地址:青海大學西寧市寧大路251號
郵政編碼:810016
信息發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過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詳見http://yjs.qhu.edu.cn/)發布。
微信公眾號: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
十、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青海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青海大學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辦法》等信息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詢
學校代碼:10743
聯系部門: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71-5310695
聯 系 人:張老師 稅老師
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寧大路 251 號郵政編碼:810016
網 址 :https://yjs.qhu.edu.cn/ 微信公眾號: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
青海大學招收202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青海大學2023年預計招收碩士研究生1510人(含推免生),分學術型和專業型兩種類型,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437名,專業型碩士研究生1057名,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20人(可接收不超過10%漢族考生)和推免生計劃,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制3年。2023年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招生計劃為準,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歡迎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有志青年踴躍報考。招生專業詳見附件《青海大學2023年招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一、推免生
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信息資料請關注研招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五)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型學位報考注意事項:
我校臨床醫學、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是符合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普通本科畢業生。對于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
(六)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生源范圍
1.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6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詳細事宜,請關注教育部辦公廳在2022年10月下發的最新文件。
(七)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生源范圍
報考地處二區(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八)我校不接收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報考碩士研究生。
三、報名要求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報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以及我校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填我校招生專業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3.推薦免試生須在2022年9月28日-10月20日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考生下載并填寫《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經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民教處(或高教處)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考生可憑生源所在省審核同意的《登記表》,按報考點所在省級招辦的有關公告要求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進行報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請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將省級教育廳審核簽字蓋章后的《報考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通過中國郵政EMS方式寄至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9.考生報名時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而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10.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1.考生應當在2022年12月14日前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個人網報用戶名、密碼及《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等證件,避免泄露丟失造成損失。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報考信息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我校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準考考生(即通過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和我校資格復審后準予考試的考生,已繳納的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我校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7.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按要求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8.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四、初試
1.在教育部公布時間段內,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以教育部公布時間為準。
3.初試地點:以《準考證》公布信息為準。
五、復試
1.復試時間:2023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初試分數線由教育部統一劃定公布,對初試達到參加復試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120%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進行專業課測試、英語聽力測試、口語測試和面試的考核。
2.復試科目:復試科目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
3.復試地點:青海大學相關院系,詳細信息由我校各招生院系在復試前確定并對外公布信息。
六、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有關其他調劑政策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二)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調劑系統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有關復試、調劑具體要求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發布信息。
七、錄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青海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2.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最長期限為2年。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各招生單位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畢業與就業
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1.定向就業按定向合同就業。“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2.非定向就業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簽訂就業協議書,由學校提出就業意見并予以推薦,省畢業調配部門負責派遣畢業生到接收單位就業。
九、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qhu.edu.cn/)了解《青海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青海大學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三助”獎學金管理辦法》等信息。
十、有關重要說明
1.有正式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考生,在報名前應事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的同意,并在復試報到時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復試報到時未出具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的考生不準參加復試。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專科和本科結業生),必須達到報考專業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招生專業目錄“備注”說明)。有關考生請于復試報到時,按所報考專業的具體學業要求,向我校有關招生院系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院系審核通過后方可準予參加復試,同時應按教育部的要求進行本科主干課程的加試。加試科目中有一門及以上成績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3.擬錄取考生由學校組織在符合條件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4.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
十二、招生咨詢
學校代碼:10743
聯系部門: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971-5310695
郵箱地址:qdyjs10743@163.com
聯 系 人:張老師 稅老師
通信地址:青海大學西寧市寧大路251號
郵政編碼:810016
信息發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過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詳見http://yjs.qhu.edu.cn/)發布。
微信公眾號:青海大學研究生招生
青海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1 年擬招收博士研究生 75 名,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3 人,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所有專業均脫產學習,歡迎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報考。
三、專業目錄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四、學制和學習年限
學制 3 年,學習年限 3-6 年。
五、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 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
4. 碩士研究生畢業且已獲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學科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和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21 年擬招收博士研究生 75 名,其中“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3 人,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所有專業均脫產學習,歡迎應屆畢業生和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報考。
三、專業目錄
2021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四、學制和學習年限
學制 3 年,學習年限 3-6 年。
五、報考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 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
4. 碩士研究生畢業且已獲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5. 同等學力的在職人員報考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 修完本專業碩士研究生規定全部學位課程(由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成績證明)。
(2) 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獲得學士學位 6 年及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
(3) 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已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獲得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本人為前三名)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核心刊物上發表過相當于碩士學位水平的學術論文。
6.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除滿足普通博士 報考的條件外,還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2021 年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圍為:
①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
(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 3 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 6 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 3 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1) 修完本專業碩士研究生規定全部學位課程(由培養單位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成績證明)。
(2) 報考專業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獲得學士學位 6 年及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
(3) 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已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獲得省部級二等及以上科技成果獎(本人為前三名)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發行核心刊物上發表過相當于碩士學位水平的學術論文。
6.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除滿足普通博士 報考的條件外,還需要提供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報考 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
2021 年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范圍為:
①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
(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 3 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等 6 個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 3 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詳細事宜,請關注教育部網站 2020 年 10 月下發的最新文件。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21 年 3 月 10 日—4 月 15 日。
2 報 名 網 址 : 中 國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網
http://yz.chsi.com.cn/。
3. 網報時間結束后,請在 7 個工作日內將下列材料提交到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①《2021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原件一份(報名系統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復試時提供原件;應屆畢業碩士生提供
《應屆畢業碩士生證明》原件;本科及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碩士成績單和碩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評議書(復印件)。
④兩位與本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書(在 http://yjs.qhu.edu.cn/下載)。
⑤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復印件一份。
⑥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素 質 和 品 德 考 核 表 ( 在http://yjs.qhu.edu.cn/下載)。
六、報名
1.報名時間:2021 年 3 月 10 日—4 月 15 日。
2 報 名 網 址 : 中 國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網
http://yz.chsi.com.cn/。
3. 網報時間結束后,請在 7 個工作日內將下列材料提交到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①《2021 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原件一份(報名系統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復試時提供原件;應屆畢業碩士生提供
《應屆畢業碩士生證明》原件;本科及碩士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③碩士成績單和碩士學位論文、論文答辯評議書(復印件)。
④兩位與本學科有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書(在 http://yjs.qhu.edu.cn/下載)。
⑤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復印件一份。
⑥ 考 生 思 想 政 治 素 質 和 品 德 考 核 表 ( 在http://yjs.qhu.edu.cn/下載)。
⑦以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本科畢業工作 6 年及以上)報考的人員,須提交在公開刊物上發表的水平相當于碩士論文的學術論文或碩士課程成績表。
請按以上順序提供上述材料。外地考生如函寄報考材料,須以EMS 或順豐寄送。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街道委員會填寫。
5. 報考表格要求的項目必須認真逐項填寫;填寫的內容必須屬實(年齡、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等),若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出,將取消報考和錄取資格。手續齊全者經審查合格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準考證,復審通過的最終考生名單于 2021 年 4 月底前在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注意查詢。
七、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 初試
時間:2021 年 5 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海大學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語和兩門業務科,具體業務科名稱見專業目錄。各科考試時間為 2 小時,總分為 100 分,考試科目請考生根據招生目錄中要求正確選擇。
2. 復試
請按以上順序提供上述材料。外地考生如函寄報考材料,須以EMS 或順豐寄送。
4.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由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街道委員會填寫。
5. 報考表格要求的項目必須認真逐項填寫;填寫的內容必須屬實(年齡、學歷、職稱、工作單位等),若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出,將取消報考和錄取資格。手續齊全者經審查合格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準考證,復審通過的最終考生名單于 2021 年 4 月底前在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請注意查詢。
七、考試科目及考試方式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 初試
時間:2021 年 5 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青海大學校本部
科目:包括英語和兩門業務科,具體業務科名稱見專業目錄。各科考試時間為 2 小時,總分為 100 分,考試科目請考生根據招生目錄中要求正確選擇。
2. 復試
復試包括專業復試、英語能力測試;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復試內容外,須加試兩門碩士階段專業基礎課,具體復試辦法、時間和地點請關注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
八、體檢
1. 體檢對象:擬錄取考生。
2. 體檢時間:復試結束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4. 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九、錄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條件,達到博士生錄取要求的考生,綜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資格確定后,經審查合格,發給錄取通知書。未按規定辦理檔案調轉手續和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就業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在報名時須征得所在單位的同意,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嚴肅處理。
擬錄取考生由學校組織在符合條件醫院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八、體檢
1. 體檢對象:擬錄取考生。
2. 體檢時間:復試結束后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3.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執行。
4. 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九、錄取
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條件,達到博士生錄取要求的考生,綜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資格確定后,經審查合格,發給錄取通知書。未按規定辦理檔案調轉手續和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定向就業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在職考生在報名時須征得所在單位的同意,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嚴肅處理。
十、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青海大學研究生教育學費標準》、《青海大學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施辦法》、《青海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辦法》等信息詳見青海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信息。
十一、招生咨詢
學校代碼:10743
聯系部門:青海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71-5310695
聯 系 人:張老師 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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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醫學(含:藏醫學、蒙醫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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