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08-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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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業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培養目標和招生人數
  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2010年浙江工業大學共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990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其中擬招收學術型研究生1700人,專業學位研究生290人。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0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成績(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單);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
  自考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報名參加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推薦免試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可以接收外單位(必須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及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免試碩士研究生。經復試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
  我校除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外,其它學術型專業和各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0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預報名時間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招網的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須在201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如因地址不詳而出現投遞失誤等問題,學校概不負責。
  4. 國家按照一區、二區、三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是屬于一區高校(即A類復試分數線)。
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網報時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現場確認時間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現場確認地點: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到我校進行確認報名,具體事宜請關注我校研招網。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一般設在地、市招辦或有關高校。
  3. 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報考點按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11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具體以準考證通知時間為準。
  (三)初試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
  1月9日下午   外國語
  1月10日上午  基礎課
  1月10日下午  專業基礎課
  1月11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初試科目可詳見我校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四)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到我校應試。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考場應試。
  (五)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在研招網公布。
  (七)復試
  1.復試基本要求:達到國家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復試形式
  復試是入學考試的一部分,是對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以及外語能力的考查。復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同等學力考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外)還需參加2門本科主干課程的筆試。
  3.復試程序
  學校將根據當年國家錄取政策、招生限額、考生初試成績、學習經歷情況、身體狀況等進行綜合分析后確定參加復試人員名單。復試名單確定后學校將直接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一般為4-5月份,具體另行通知)進行復試,并向考生所在單位了解考生政治思想情況及現實表現等。
  為解決初試成績略低于復試基本要求,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成績名列前茅的部分優秀考生的復試問題,學校允許個別線下生參加復試(亦稱破格復試),破格復試基本要求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應向報考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位點、學科負責人、學院批準后報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提交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參加破格復試考生名單,參加破格復試考生人數不超過教育部限定的指標。復試統考線下生優先考慮國家急需但又難以完成國家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七、體檢
  考生復試時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要求來執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學校、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訂合同。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學費
  1.第一志愿報考浙江工業大學錄取的學術型研究生,免除正常學習期間的學費;部分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錄取的學術型研究生須自籌經費培養,學費9000元/年;基本學制2.5-3年。
  2、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碩士專業)的學費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確定。
  3.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的考生均為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研究生,全程學費48000元/人。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招生目錄中標有“★”的表示該專業有博士學位授予權。
  (四)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有關專業報考的具體問題可咨詢相關學院。
  (五)學校不辦理參考書目郵購事宜,請各位考生自行到書店購買。
  (六)考生請隨時關注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www.gs.zjut.edu.cn/zsxx/)。
  熱忱歡迎各地有志青年報考浙江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
  招生單位:浙江工業大學                   招生單位代碼:10337  
  單位地址:浙江杭州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郵編:310014 
  聯系電話及傳真:0571-88320517            電子郵箱:yzb@zjut.edu.cn
  網址:http://www.gs.zjut.edu.cn/zsxx/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人:施老師、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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