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發布時間:2020-04-03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9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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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 正文

2019 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方案 
根據教育部錄取會議有關精神、《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 號)、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 2019 年研究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的安排和要求,現將我校 2019 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策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有關重大問題。
組長:葛世榮副組長:朱書全 董晞成員:徐志強 胡喜寬 安宇 趙誠 郭德勇 李邦三 王宏 白云鶴周宏偉 王凱 邵龍義 馬力強 張晞 趙學彬 寧云才宋彥琦 李再興 許卉艷 田霞 楊三軍- 1 -秘書長:徐志強
二、復試安排及分數要求 根據教育部制定的《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報考我校的生源、培養要求和招生計劃安排等情況,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復試名單、復試分數線、復試安排等內容,復試時間在 3 月 22 日-3 月 25 日,詳見報考學院網站。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劃定公布相同的復試分數線。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科執行報考學科門類(專業學位)國 家 A 類分數線,總分降 5 分。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總分≥248。
單獨考試:總分≥341 分,單科(滿分 100 分)≥50 分,單科(滿分 150 分)≥80 分。
三、復試內容及要求 1.根據京財綜〔2007〕1310 號文件規定,考生應交納復試費 100元,統一網上支付,繳費時間為 3 月 19 日-3 月 24 日。
 2.復試內容包括:①資格審查,②專業綜合測試(含專業外語測試),③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④體檢,⑤思想品德考核,⑥同等學力報考者需加試兩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⑦復試錄取小組認為還需要考核的內容。
1)資格審查:考生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再交驗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期間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應屆考生由考生所在學校教務部- 2 -門提供并加蓋公章、非應屆考生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
各學院應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員,專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
單考生的資格審查由研招辦負責。
2)專業綜合測試:可采取面試、筆試、實踐(實驗)能力測試等方式,由各學院決定,同一學科、專業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要統一;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內容包括:A、專業素質和能力,包括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和成績,考生對所報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術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對所報專業和研究方向的發展設想與計劃等內容;同時考察考生回答問題的條理性、敏捷性和應變能力以及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B、綜合素質和能力。
包括參加各種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考察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以及人文素養、舉止和言談等。
由于學科專業特點的不同,各學院及二級學科專業可根據本專業情況制訂更具體和詳細的評分標準向考生公布。
3)外語口語和聽力測試:按照由我校外語系制定的評分標準及程序進行,各復試小組可指派本院系英語口語較好教師,對考生外語口語、聽力等水平進行測試。
4)復試體檢:復試體檢工作由研究生院與校醫院共同組織,體檢時間為 3 月 23 日-24 日,地點在校醫院。
本校推薦免試生只參加體檢,外校推薦免試生可在 9 月份入學后體檢,其他所有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學校體檢。
 - 3 -5)思想品德考核:由研招辦統一制表,考生下載填寫后,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加蓋公章,無單位考生由存檔部門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在復試時交所在學院復試小組。
6)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兩年、本科結業生,需加試報考專業二門本科階段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方式采取筆試,百分制,每門課加試時間為 3 個小時。
只獲得畢業證、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的本科畢業生、復試專業與本(專)科所學專業學科門類相差較大的考生是否加試由各學院決定。
7)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3.復試成績計算及使用1)考生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內容考核成績之和,復試各環節、內容所占復試成績的比例由學院自定。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 30%-50%的范圍內,具體比例由各學院確定。
3)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ǚ謹档陀诳偡值?60%);加試課成績不合格(分數低于總分的 60%)者不予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其他考生根據入學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序,根據本專業招生名額決定考生錄取結果。
4.復試結果記錄及要求1)全部復試工作安排在標準化考場進行,復試小組要對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 5 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填寫《復試成績登記表》,寫明復試結果和意見,評分記錄和考生- 4 -- 5 -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2)復試完成后各學院要立即對復試結果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及擬錄取名單要明確記載初、復試各環節得分情況。
 3)如對復試結果確有爭議,應當及時向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學校復試錄取小組匯報,逐級復議。
5.各學院、學科、專業根據上線生源情況實行差額復試。
各學院要根據本學科專業實際情況自行劃定復試線,報研招辦備案后向考生公布,但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專業學位可適當擴大復試比例。
 四.調劑工作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滿足考生多元志愿選擇,保障考生權益的重要渠道。
各學院要以質量為核心,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并公布本單位調劑工作具體要求、程序、復試錄取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
及時發布調劑信息,積極開展政策咨詢,強化組織管理和信息公開,確保調劑工作規范透明。
對滿足國家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招生單位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1)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須符合工作年限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能調入以上 7 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晃磮罂嫉牟坏谜{劑入該計劃錄取。
8)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的招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2、調劑工作要求各學院應及時更新調劑缺額信息,充分利用“調劑服務系統”,加強引導服務,暢通考生咨詢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充分做好- 6 -調劑服務各項工作。
1)復試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不得調劑校外考生。
2) 調入考生須符合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3)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含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之間的調劑),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不予承認。
系統網址為:http://yz.chsi.com.cn/yztj/,調劑系統使用說明參見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調劑的模塊的有關介紹。
4)各學院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 12 個小時,開放關閉調劑服務系統時間須提前公布。
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各學院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
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不得出臺帶有歧視性、有違公平或可能引發爭議的規定。
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各學院相關調劑工作辦法及調劑復試、錄取名單均須報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同時,須關注“調劑服務系統”考生在線留言,對調劑過程中的熱點共性問題集中統一答復。
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五、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 各學院成立相應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落實分專業的復試錄取小組、復試地點及具體流程安排。
各學科專業根據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錄取小組,每組不少于 5人,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與實施,制定復試考生名單的- 7 -確定原則,筆試、面試、實踐等復試環節考核的要求,初試、復試成績權重分配,復試考生的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以及復試監督和復議的具體辦法和形式等。
六、信息公開 1.招生名額:各學院需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各學科專業(群)招生名額。
2.復試線及復試名單: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學科專業(群)復試分數線,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考生編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專項計劃、單獨考試、享受加分政策等應當進行說明。
3.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各學院要盡量細化本學院各學科門類的復試要求,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
4.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各學院在本學院網站公布擬錄取結果,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七、保密工作 復試筆試試題、同等學力者加試試題、復試英語筆試試題,在使用前屬國家機密材料,要注意保管。
各學院命題人、復試小組組成名單要對考生保密。
如發生泄密事件,責任人將負法律責任。
八、申訴渠道 復試錄取期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 62331208,傳真 62346931,學 校 的 投 訴 監 督 舉 報 電 話 為 62331431 。
 舉 報 信 箱 為 :jjsc@cumtb.edu.cn。
北京教育考試院專用監督電話為 82837456。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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