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6-08-0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招生簡章
2016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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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2016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的,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哲學、文學、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學,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是全國首批擁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之一;1986年獲得博士學位授予權,成為博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校擁有國家重點學科4個,國家重點(培育)學科1個;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10個;教育部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1個,湖北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5個。學校現有6個博士后流動站;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統計學、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點,53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89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工商管理碩士(MBA)、法律專業碩士(JM)、會計碩士(MPAcc)、公共管理碩士(MPA)等17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并擁有各層次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地區學生的招生權。
  我校2016年預計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500余名(含推薦免試生和少數民族骨干生等),具體招生總額以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學校以“基數加調節”方式確定各學院(中心)招生計劃(不含少數民族骨干生計劃),即以各培養單位前三年實際招生規模平均值的80%作為基數,其余計劃由學校綜合評價各培養單位碩士學位點建設需要、生源數量與質量、學位論文質量、就業率與就業質量、導師組建設水平等因素進行調節性動態增減。各學院(中心)公布的擬招生人數為2015年實際錄取人數,包括推免生和少數民族骨干生;擬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入學考試形式有全國統一考試、聯合考試和推薦免試等。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除有特殊規定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2年。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我校各專業(含少數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學歷為專科的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專業碩士學位除外)。
  (二)報名參加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的考生,除應符合(一)中的各項條件外,要求在本科的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報考法律碩士(法學)的考生,除應符合(一)中的各項條件外,要求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2.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應符合(一)中第1、2、3各項要求外,還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3.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網上報名程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27日(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須再次報名)和2015年10月10日-31日(正式報名階段)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網報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由報名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確定和公布。我校報名點現場確認時間預計為2015年11月7日-11日,具體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布信息為準。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須持網報系統生成的報名編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及報名費,到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所選擇的報名點確認報名信息并進行資格審查、繳費和攝像等。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須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在武漢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必須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進行現場確認,在外地參加入學考試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報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3個專業學位的湖北省內考生只能選擇我校作為報考點。(工作或戶口所在地非湖北省的考生根據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未完成網上報名、現場確認、資格審查、繳費和攝像等任何環節的報名均為無效報名。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和要求,在復試階段學校將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初試成績無效。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學校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調取考生檔案,影響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網上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我校國民經濟學、產業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專業下設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別隸屬不同學院,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正確選擇、完整填寫所報考學院、專業和研究方向。
  5.初試成績與初試合格線、復試名單、復試方案及擬錄取名單等均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郵寄書面材料,請考生在相應時間內留意學校網站通知。
  三、初試
  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全部科目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的專業有:會計碩士、審計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碩士(MTA)等。
  其他專業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和數學(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初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6-27日(詳見準考證通知),初試均為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初試地點為各省(市、自治區)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點或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四、復試
  復試預計將在2016年4月份進行(具體時間以學校發布的復試工作通知為準),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復試內容包括心理測試、專業知識考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及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等。具體復試安排將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并在復試通知中注明,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調劑
  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學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
  六、錄取
  初試合格考生須通過我校組織的資格審查、復試、體檢及政審等方能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學校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七、學費和獎助體系
  1.2016年進一步深化碩士研究生教育改革。除有單獨說明的之外,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CFO與財富管理)、旅游管理(MTA)、金融碩士(MF)等專業的學費見相應學院(中心)公告。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從2015級研究生開始,人事檔案未到學校的非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學費標準為2.2萬元/生.年。對超過基本學制碩士研究生按0.25萬元/生.半年收取學費,截止時間為校學位委員會同意授予學位(若只需畢業證,則為畢業時間)。
  3.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4.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5.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6.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7.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8.“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9.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0.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八、其它
  1.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CFO與財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外,其它各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體事宜請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網查詢。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2.根據教育部要求,初試自命題各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考生可參考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進行復習。
  3.為避免因學籍或學歷問題影響報考和錄取,請所有考生在復試前自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進行學籍或學歷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打印備查。在復試階段,所有復試考生須出具《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認證報告》。境外學歷考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我校2016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原則,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的國家政策,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碩士研究生。具體政策請參考國家關于“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培養”的有關文件。
  5.碩士考生報考時不確定導師,新生報到入學后由導師組確定培養導師。
  6.我校2016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實行全脫產學習。特殊情況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7.我校2016年港澳臺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事宜,請見我校另行發布的招生簡章。
  8.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提供歷年試卷、不辦理購書。
  9.學校不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與任何培訓機構合作、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試輔導與培訓。
  10.請關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相關信息,熟悉招生考試政策及注意事項,以免影響報考。
  九、聯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430073,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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