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22-03-28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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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為做好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京招考委〔2022〕4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2〕5號)等文件要求,以及“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北京市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視頻會議”和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各項要求,堅持首善標準,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迎難而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規范管理,積極穩妥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應考盡考,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一、組織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下設研究生招生統籌協調辦公室和研究生招生監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方針、政策與規定,制定學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2.統籌分配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確定復試比例,劃定復試分數線。
3.組織召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會議,負責復試領導組織、專家遴選、參與人員培訓、考生資格審查、復試實施與成績評定、錄取等相關工作;負責視頻軟件與工作紀律培訓,指導各學院建立健全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4.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及時糾正組考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學校辦公室、宣傳部、保衛處、研究生院、智慧校園建設中心、校醫院、后勤服務產業集團和中財大資產經營(北京)有限公司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
1.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完善復試期間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2.啟動快速響應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要迅速啟動多部門會商機制,快速妥善處置,并第一時間報告北京市和教育部。
3.監控負面輿情,第一時間跟蹤處理并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確保安全、穩定。
4.關注考生和社會疑慮,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工作。
(三)學院(研究院、中心)復試和資格審查工作組
學院(研究院、中心,下同)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組長由本院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并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院紀委書記、相關專業的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含副高級)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等組成,且復試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負責外語聽說測試的成員不少于2人,同時須配備一名在職在崗的研究生管理人員或教師作為復試秘書。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平臺大類聯合招生專業復試錄取工作由牽頭學院統籌負責,其他學院協同完成。
復試考生較多的專業或專業較多的學院可成立若干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長和成員由本學院復試工作組確定(成員資格和人數要求同復試工作組)。
1.復試工作組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1)統一領導和布置本學院復試工作,準確執行上級政策要求,有序組織復試工作。
(2)按照學校要求制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規范執行。
(3)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其進行有關復試政策與錄取原則、復試操作規范、
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和管理,規范其工作行為,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堅決杜絕復試專家和工作人員自行其是。
(4)制定學術型碩士(以下簡稱學碩)和專業學位碩士(以下簡稱專碩)的專業面試考核指標體系,并據此建立題庫;負責組織建立外語聽說測試題庫。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應充分考慮組考方式、復試人數、學科專業特點等,提前組織專家命制好充足的試題,確保試題“一人一套,不得有重復部分”,同時確保試題命制全流程均符合嚴格的保密要求,杜絕試題外泄。同一專業(大類招生,以下統稱為專業)各復試小組試題的難易程度、考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一,以保證整個考試過程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
(5)負責組織與實施復試,對復試各環節(除資格審查外)須全程電腦錄屏、錄音錄像,并現場填寫復試記錄,現場獨立評出考生的各項復試成績。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任何人不得改動,按規定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6)負責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審計專碩考生政治理論加試工作。
(7)負責填報考生各項復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以及政治理論加試成績。
2.資格審查工作組的工作職責和要求: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要求考生通過網絡途徑提交資格審查材料(電子版或掃描版),原件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學時核查。按《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下簡稱《招生章程》)中的報考條件嚴格執行資格審查并于面試前完
成,填寫《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表》,特別要核查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件、初試準考證、畢業證書(本科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完成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如因疫情影響無法提供資格審查材料,須由相應材料提供方出具相關證明,待疫情解除后或入學時核查。對于不符合資格審查要求者,不準予復試。
(2)負責建立考生個人復試檔案,包括考生資格審查材料和各項復試考試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以備核查和存檔。
(3)復試時間安排和復試方式
復試時間擬安排在3月26日-4月10日(清明假期不安排)。以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二、碩士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基本要求
1.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我校結合生源考試情況、培養要求和招生計劃安排等,劃定復試分數線,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具體分數線見附件。
單科分數線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簡稱骨干計劃)不設單科線外,其他計劃均執行國家單科線。
我校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進行復試,復試比例如下:普通計劃學碩約為120%,初試不考專業課的會計、審計、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碩士約為150%,其他專碩約為130%;專項計劃原則上不超過120%。
2.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即報考條件相同、考試科目相同、分數線和錄取標準相同,實行相同的組織管理機制和工作流程。
3.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通過資格審查、復試考核及體檢等環節(推免生因已經通過上述程序,不再重復進行)。
4.參加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提前批面試并獲得相應資格的考生,還需按本辦法進行體檢和政治理論加試。其他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考生除另有說明外,均適用于本辦法。
5.根據我校上線生源總體情況,本年度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審計非全日制接收調劑考生,全日制專業均不接收任何調劑復試考生。具體接收調劑要求由接收調劑學院再行公布。未進入復試或復試未被錄取并符合教育部規定調劑基本條件的考生可查閱“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調劑信息,按要求自行申請和辦理調劑事宜。
(二)復試內容和計分辦法
1.復試內容與計分方式
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專業素質評定、專業潛質面試、外語聽說測試。此外,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審計專碩考生還需加試政治理論。專業潛質面試、外語聽說測試和加試均采用網絡遠程測試方式。專業筆試組織方式經領導小組審批后,由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行選擇限時寫作小論文、選定題目PPT制作展示(含音頻)等考核方式或自定考核方式。
(1)資格審查工作由學院資格審查工作組完成,根據考生提交的材料(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材料)進行審核,以兩級計分法即合格和不合格計。
(2)專業素質評定由學院復試工作組根據考生提供的《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專業素質評定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評價,包括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成績、復試之前相關實習及工作情況、發表論文和參加課題研究等情況的考核。專業素質評定采取記分法打分。
(3)專業潛質面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面試須區分學碩考生和專碩考生。專業潛質面試采取記分法打分。
針對學碩考生,專業潛質面試包含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學術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針對專碩考生,專業潛質面試包含對專業知識的應用能力、實踐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職業興趣和素養三個考核項。
學院需區分不同招生類型,根據上述所列考核項目,結合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制定本學院專業潛質面試考核指標體系,擬定各部分的評分占比,細化各考核項的具體維度,并就各維度明確不同分數段的評分標準及依據。學院復試工作組需提前建立充足的面試題庫,題目設計應充分考慮本學院專業潛質面試考核指標體系,命題類型及內容需全面考核考生專業潛質的各個維度。每位考生專業潛質面試時間不少于25分鐘。
(4)外語聽說測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組織,重在考查考生運用外語進行交流的能力,主要從發音的正確性、使用語言的準確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斷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試。本項測試采取測試教師與考生問答或對話的形式進行,每位考生外語聽說測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外語聽說測試采取記分法打分。
(5)加試由學院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同等學力加試考核內容不得與初試相同。加試方式參照專業筆試,時間原則上不低于60分鐘,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和政治理論加試成績均以合格、不合格計。得分高于或等于60分為合格,低于60分為不合格。
2.復試成績計分辦法
復試總分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復試總分=專業素質評定成績+專業潛質面試成績×0.8+外語聽說測試成績。專業素質評定成績滿分為10分,專業潛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外語聽說測試成績滿分為10分,上述三項每位專家評定的最小得分單位均為0.1分,加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復試總分保留2位小數。
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經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增加復試內容考核項,調整成績計分辦法。
(三)復試組織
1.網絡遠程復試分工與前期準備
網絡遠程復試由學校統籌協調,學院具體組織實施。教務處負責協調復試教室,智慧校園建設中心協同做好面試教室的視頻監控與網絡保障,視頻復試系統搭建與考生視頻錄制,確保培訓各學院復試秘書熟練掌握視頻復試軟件與視頻錄制軟件的使用方法,校醫院負責復試場所的疫情防控與相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障。
學院負責復試的具體實施,特別是視頻復試軟件與視頻錄制軟件的正確使用。學院可以選擇騰訊會議、釘釘、學信網遠程面
試系統、中國移動云視訊等系統開展復試,并使用向日葵等遠程控制軟件實時監測考生桌面,但同一個專業應統一復試平臺。學院須提前組織模擬演練,對所使用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測試和完善;做好備用網絡及復試軟件準備;以適當形式提前組織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員進行模擬演練,確保熟悉工作流程和熟練掌握軟件使用,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全程恪守誠信。考生于資格審查前自行上報符合我校面試要求的場所,確保面試環境安全且無測試信息泄露的隱患。具體場所配置要求:單獨可封閉的房間,室內無與復試相關的一切材料和電子資料,無可傳遞與復試相關的一切材料和電子資料的設備,除考生外無其他人員;考生須配置2個視頻設備,實現雙機位,其中主機位要求使用帶高清攝像頭的臺式機或筆記本電腦,放置于考生對面,用于面試視頻傳輸,副機位要求使用帶高清攝像頭的手機或其他設備,放置于考生的側后方,用于人員與場所監控,確保考生處于360度無死角狀態,視頻設備須獨立聯網,可實時無延遲地向我校面試設備傳輸清晰視頻音頻;網絡環境須保障主機位使用有線網,副機位可配置穩定高速的無線網(WIFI),也可使用手機等移動通訊設備提供的4G或5G網,如使用移動通訊設備,須杜絕復試期間電話打入等外界干擾中斷面試。考生須根據上述要求準備復試硬件設備,安裝相關軟件,并提前進行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對接測試。如有問題,及時聯系學院。
2.復試
考生持身份證件按照學院指定的時間參加復試。學院通過系統人臉識別技術再次對考生進行復試資格審查。如無法實現系統人臉識別,學院須要求考生不佩戴口罩,正臉面向視頻采集設備,以便學院完成照片比對。
復試期間考生須確保房間內無雜音,保持頭肩部和雙手均呈現在復試視頻畫面中,且不得遮擋雙耳,不得低頭,不得左顧右盼。考生必須使用真實視頻背景,不得使用虛擬背景,不得使用美顏設備。考生必須使用原音,不得使用變聲設備。復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查閱資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有組織的舞弊幫助。復試過程中如復試中斷,應及時聯系學院。
考生不得在本專業或本大類招生項目復試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成績。
(四)錄取工作
1.總成績計算辦法
研究生院對考生初試和復試總分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
學碩考生的總成績滿分為65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0.9+復試總分×2。
稅務、資產評估、金融、電子信息、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新聞與傳播、藝術、保險、社會工作、應用心理、國際商務、翻譯、應用統計、漢語國際教育專碩考生的總成績滿分為65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0.9+復試總分×2。
會計、審計專碩考生的總成績滿分為65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總分×1.5+復試總分×2。
工商管理碩士和公共管理碩士總成績計分辦法按照本院制定并經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相關專業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同等學力考生和會計、審計、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碩考生在進行總成績計算時,還須乘以加試權重。同等學力加試和政治理論加試任何一門成績不合格的,加試權重為0,全部合格的加試權重為1。
2.錄取原則
(1)按照各招生學院(除金融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商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經濟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法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所有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學術型專業、政府管理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社會與心理學院所有社會學類學術型專業、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統計與數學學院所有經濟類學術型專業,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所有專業外,以下簡稱大類招生項目)的招生專業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經濟學院大類招生項目所有復試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在各專業招生計劃的總和范圍內統一錄取。專業的選擇實行分數高者優先選擇的原則,由考生依照分數高低并按各專業的招生人數依次選擇,直至各專業錄滿為止。總成績相同的考生,選擇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者優先。其他學院大類招生項目錄取原則同經濟學院。
(2)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包含普通計劃和思政課教師后備人才專項計劃。思政課教師后備人才專項計劃從同一專業普通計
劃復試考生中調整計劃類型錄取。該專業的普通計劃分數線基于兩類計劃的總招生名額按照復試比例劃定。同一專業復試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序,在總招生名額內統一錄取。計劃的選擇實行分數高者優先選擇的原則,由考生依照總成績高低并按各類計劃的招生名額依次選擇,直至各類計劃錄滿為止。總成績相同的考生,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如初試成績亦相同,初試業務課二成績高者優先。
(3)金融、會計、工商管理專碩產教融合方向或其他方向錄取的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將會從另一個方向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結合考生意愿的原則調配未錄取考生。復試前將會采集考生意愿,即如果考生選擇的報考方向序列未能錄取,是否愿意從其他方向調整至產教融合方向錄取,或從產教融合方向調整到其他方向錄取。
(4)復試總分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含專項計劃),不予錄取。
(5)根據《招生章程》和復試資格審查要求,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和復試材料者,不予錄取。
(6)我校碩士研究生體檢工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由校醫院在擬錄取后組織進行。考生須按照學校統一要求參加體檢,體檢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者,不予錄取。
(7)凡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等學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達到報考條件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5分(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或10分(報考其他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考生在復試前須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參加相關項目的證明材料,并已在教育部“可享受報考2022年碩士研究生加分名單”中,否則不予加分。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需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民教處(高教處)審查通過的在職或非在職《報考2022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在職考生還需經所在單位審批同意)。擬錄取的該類考生還需簽署并提交與報考類別相對應的在職或非在職《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碩士學位研究生定向協議書》,否則不予錄取。
(9)“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需在復試資格審查時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否則不予錄取。
(10)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錄取資格無效。
(11)凡自愿調劑至其他招生單位并在研招網確認接受其擬錄取(待錄取)的具有我校復試資格考生,視為主動放棄我校復試錄取資格,我校不再錄取。
(12)碩士研究生網上報名至開學報到辦理學籍期間均不得修改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個人身份信息。因上述事項影響錄取、報到及畢業等,責任由考生自負。
(13)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5月1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請,審查屬實者予以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占2022年的招生指標。
(五)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成績查詢、復試查詢、擬錄取查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研究生院和各學院招生聯系方式見研究生院網站鏈接http://gs.cufe.edu.cn/info/1050/8100.htm,我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
(六)其他說明
1.學院須嚴格按照國家復試錄取政策與學校規定組織復試錄取工作,特別是要高度重視復試專家的政策培訓與廉潔教育。對有違反政策規定行為的學院,將酌情扣減下一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考生報考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對有違反政策規定行為的復試參與人員,將依照黨紀國法和
學校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2.任何學院或個人不得擅自制定出臺招生政策,不得在執行政策規定時打折扣、搞變通。
3.我校嚴格按照“發現一起,嚴查一起,零容忍,絕不姑息”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或注銷學籍,記入教育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4.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新生復查。如新生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入學資格或注銷學籍。
5.港澳臺碩士生招生原則上參照上述復試及錄取辦法執行。
6.本辦法公布后如遇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7.本辦法節選自《中央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中央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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