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23-03-30 編輯:考研派小莉
中原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中原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中原工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為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 號) 、《關于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3〕3 號) 等文件精神, 結合我校實際, 制定本工 作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進一步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統籌兼顧促進不同類別研究 生教育共同發展,強化監督確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公開”。  堅持以人為本, 尊重考生、服務考生, 維護考生合法權 益。
二、組織管理
復試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 開展。為做好 2023 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成立復試錄取工作 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主管校長任組長, 研 究生處處長任副組長, 成員由校紀委、 研究生處、各招生學院或 研究院(以下簡稱“招生單位”) 、校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成立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
出現的疫情防控、網絡安全、通信保障、輿情信息等突發事件。
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組, 對各招生單位復試 錄取工作進行檢查、督查。
各招生單位成立以碩士指導教師為主要成員的復試工作組, 單位的院長任組長, 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長任副組長, 并設復試 紀檢委員 1 人。復試工作組人員名單須報研究生處備案, 凡相關 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 應主動申請回 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參加復試的,要主動報備。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對象
復試分數線按照《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 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 類考生的要求執行, 第一志愿生 源數多于計劃數的專業由招生單位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報 研究生處審核后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各招生單位原則上要按初 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確定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其中 “退役大 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復試分數線 (經濟管理學院的專項計劃 分數線由學院自主劃定并公布) :在國家 A  類線基礎上總分降 20 分, 單科 (滿分>100) 降 9 分,單科(滿分=100)降 6 分。
所有調劑考生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 系統”進行接收(包括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和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 生,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 外)。對申請本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 各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不得 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 為遴選依據。
復試采用差額形式,各專業的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并提前公布。
(二)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工作在 3 月 29  日陸續開始,原則上 4 月 5  日結 束, 各專業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在其網站公布。 調劑考生 的復試在 4 月 6  日調劑系統開啟后進行。
(三)復試方式
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 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 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用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 原則上同一單位同一專業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采用遠程復試單位向考生介紹有關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 流程和相關要求,考生提前熟悉相關操作。要提前摸清不具備遠 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名單,采取措施,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確保應考盡考。
網絡遠程復試使用平臺: 統一使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遠 程面試系統。為確保復試工作順利, 各單位選用騰訊會議或釘釘 等作為網絡遠程復試備選平臺, 一個系統用于復試, 另外一個系 統作為備用。
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 復試過程中
做好個人防護。
(四)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采用專業課考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專業課考試 和面試的考核各有側重。
1 、專業課考試: 各招生單位根據前期公布的復試范圍命制 試題, 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滿分 100 分, 時間、地點由招 生單位提前公布。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 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 考試成績需計入復試總 成績, 具體核算辦法由各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公布。
2、面試:包括外語能力考查、專業能力考查、綜合能力評 定,滿分 100 分。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30 分鐘。
( 1 )外語能力考查:
①主要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讀能力,原則上應與專業面試分 開,獨立進行。
②對每名考生單獨進行聽說讀能力測試, 時間為 6-8 分鐘, 當場給出測試成績,滿分 20 分。
③考生進入考場時禁止攜帶手機和任何帶有錄音、錄像功能 的電子設備,違者按作弊處理。
(2)專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實踐 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掌握程度和應變能力等,滿分 70 分。
(3)綜合能力評定:對考生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科研創
新潛質、科研成果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該項滿分 10 分。
3、思想政治素質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 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合理利 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 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同時審查考生提交的帶有 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政審意見的《中原工 學院 2023 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 加蓋人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 作量化計入綜合成績。
4、對于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中還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 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每科滿分 100 分, 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加試科目單科不滿 60 分者不予錄 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 、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 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 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各招生單位自主 確定是否加試, 并在其網站上提前公布。
5 、復試成績為專業課考試和面試等各項成績之和,考生的 最后綜合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 最后 綜合成績= (初試成績/3 ) ×K + (復試成績/2) × ( 1-K); 其他學 科專業:最后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 ×K + (復試成績/2)×( 1-
初試成績權重 K 范圍為: 50%≤K≤70%,由各招生單位根 據專業情況而定,并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成績由各招生單位在 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
6、專門記錄秘書對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并在復試結束后交由研究生處統一保管。
(五)復試流程及要求
考生復試前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確保其提交的材料 真實有效;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 對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 況保密, 本人復試結束后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透露傳播。
1、資格審查
考生復試報到時,招生單位對考生復試資格進行核查。
( 1 )身份審查
考生準備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招生單位審查身份 證上的照片與本人相貌以及初試準考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2) 學歷、學籍審查
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 及復印件。
應屆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審查最終給其頒發畢業證 書的省級招辦出具的《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屆 時畢業證明》 原件。
往屆生提交考生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
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 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大學兵士兵計劃”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 現役證》復印件。
2 、在復試開始前,各招生單位安排專人查驗考生準考證、  身份證、學生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 做到 “兩識別” (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 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 ,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  替考。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弄虛作假、身體及  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 上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  作領導小組處理。
3、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各招生單位建立“隨機確定考 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4、依照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2022〕3 號) ,經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5、嚴格執行評分標準和復試程序,貫徹“安全、順暢、穩 定、嚴格、公正、準確”的原則,提高復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 有效性。
四、調劑工作
嚴格執行《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 學〔2022〕3 號) 、《關于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 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3〕3 號) 等文件關于調劑工作的相 關要求。
接受調劑生參加復試時,各招生單位結合本專業實際情況, 制定擇優確定復試生名單的具體辦法。第一志愿報考同一招生單 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生,在申請調劑到我校同 一專業時,按初試成績確定復試生名單。
各招生單位及時統計、報送、發布調劑計劃的變化情況, 精 準發布調劑要求,及時解答考生咨詢。
我校相關專業對調劑考生的要求如下:
1 、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 成績基本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 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 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跨學科大類調劑。
6 、未考數學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數學的專業, 未考英語的考生嚴禁調劑至初試科目設置英語的專業。對調劑考 生初試中數學、英語科目的其他要求詳詢研究生處。
7、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 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 在滿足調入專業報 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 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 但不得調入 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8、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 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 調入其他專業, 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9、申請調劑到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 按照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 號) 相關要求執行。
10、調劑工作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 行。
五、錄取工作
(一) 破格復試
我校 2023 年不進行破格復試。
(二)招生計劃執行要求
各招生單位嚴格按照分配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 三 ) 錄取辦法
1、按照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最后綜合成績確定 擬錄取名單并進行公示。
擬錄取考生應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主要內容包 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心電圖、身高、體重、血壓、肝
功能), 并線上提交加蓋醫院公章的體檢報告掃描件(體檢日期 應為近一個月內)。 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 招生體檢可 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 HBV-DNA 檢測。錄取考生在入學報到后 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新生入學體檢。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不合格, 不予錄取:
( 1 )未達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
( 3 ) 專業課考試或面試成績低于 60 分者;
(4)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單科成績低于 60 分者;
(5)初試、復試中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者;
(6)體檢不合格者。
六、 其他事項
1、師生互選工作從研究生復試時開始進行。
2、各招生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辦法
和安排, 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參加復試人員 名單,復試結束后及時對復試成績進行公示。
3、各招生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在復試成績公布 3 日內接 受考生申訴, 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 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 由各招生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組報學校 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議。
4、所有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處網站招生工作欄統一公示,
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并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 公開平臺”統一公開。
5、錄取考生入學 3 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 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 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 的,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聯系方式、紀檢監督電話: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河南鄭州新鄭雙湖經濟開發區淮河路 1 號 郵編: 451191
電話: 0371-62506093
EMAIL: yjsc@zut.edu.cn
網址: http://yjsc.zut.edu.cn/
2 、紀檢監督電話:0371-62506905
中原工學院研究生處
2023 年 3 月 29 日
中原工學院

以上中原工學院考研調劑信息僅是“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和“考研調劑中心小程序”里調劑信息的一部分舉例,因為系統限制更新的中原工學院考研調劑信息請到我們的公眾號和小程序里進行篩選查看,還可以訂閱。考研調劑中心還有歷年調劑分數線、調劑一志愿去向和中原工學院考研調劑生源來源,非常有價值。

中原工學院考研調劑信息來自我們的調劑小程序。更新的信息,微信搜索【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菜單里可免費使用【考研調劑小程序】查看【中原工學院最調劑信息】【中原工學院調劑分數線】【中原工學院調劑生源來源】【中原工學院調劑去向】等珍貴數據。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zygxy/kyfs_823968.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