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3-03-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北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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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華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為做好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根據《教 育 部 2023 年 全 國 碩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工 作 管 理 規定 》 ( 教 學
〔2022〕3 號)《關于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 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3〕3 號) ,結合學校實際 ,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 、基本原則
( 一 ) 堅持綜合評價 ,提升招生質量 。要落實立德樹人根 本任務 ,加強創新潛質考核。
( 二) 堅持嚴格管理 ,確保公平公正 。要嚴格落實復試、 調劑 、 錄取各項管理措施 , 堅持“擇優錄取 、 寧缺毋濫”的 原則。
(三) 堅持以人為本 ,優化考生服務 。要確保信息溝通順 暢 ,做實做細服務。
( 四 ) 堅持加強領導 ,確保安全平穩 。要落實主體責任, 加強應急處理 ,提高輿情應對能力。
二 、組織管理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做好復試錄
取工作。
( 一 )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招 生復試錄取工作 , 負責制定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 工作流 程和應急預案 , 負責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 復試分數基本要 求 , 審定擬錄取名單。
( 二 )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 院 , 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統籌 ,指導各學院 ( 中心 ) 開 展復試錄取工作 ,組織復試模擬演練 , 負責發布調劑公告 , 設置調劑條件 ,指導各學院 ( 中心) 做好調劑考生選拔工作, 審核調劑考生資格 , 復核招生考試總成績 ,確定擬錄取名單 并做好錄取相關工作。
(三) 各學院 ( 中心) 負責本學科專業復試工作 ,根據工 作需要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 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 復試專 家小組和技術保障 (現場考務) 小組。
1.各學院 ( 中心)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 (主任) 擔任 ,成員包括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 (副主任) 、相關學 科帶頭人 、 學術骨干 、研究生導師等; 復試工作監督小組組 長 由各學院 ( 中心 ) 黨委書記擔任 ,成員由各學院 ( 中心 )  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根據學科專業及參加復試人數情況成立 若干復試專家小組 , 復試專家小組成員不少于 5 人 ,  由具有
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研究生導師組成 ,組長應由 院長或相關 學科帶頭人擔任; 技術保障 (現場考務) 小組由熟悉計算機 網絡操作及考務人員組成。
2.各學院 ( 中心) 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 ( 中心) 復試的組織 、協調和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是:
( 1) 根據教育部 、 吉林省及學校的有關規定 ,制定符合 本學院 ( 中心 ) 學科專業特點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 明確復 試內容和復試程序 , 以及復試過程應急保障措施等 ,報學校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備案;
(2) 根據本學院 ( 中心) 學科專業特點組織成立復試專 家小組 ,指導并培訓復試專家小組成員進行相應的復試考核 工作 ,確保復試公平 、公正;
(3) 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和評分標準 ,并組織 實施;
(4) 負責審核各復試專家小組的復試記錄 、 復試結果和 考生的其他情況;
(5) 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給予必要解釋和遺留 問題的處理;
(6) 做好現場及遠程網絡復試相關工作 ,妥善安排考生 有序進行復試;
(7) 負責組織意向調劑本學院 ( 中心) 考生在“全國碩 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做好調劑考生選 拔工作;
(8) 做好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工作 ,相關錄音錄像材料由 學院保存 ,保存期限為 3 年;
(9) 做好本學院 ( 中心) 各學科復試記錄存檔備查工作, 保存期限為 3 年。
3.各學院( 中心) 復試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學院( 中心) 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 , 受理考生的舉報 、投訴等事宜 。 通過 學院網站或其他方式公布舉報電子郵箱 、 電話號碼等 ,并按 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舉報問題 。涉及違規違紀事件及時 上報學校紀委處理。
4.各學院 ( 中心) 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組織本學科專業的復 試工作 ,主要職責是:
( 1) 負責本學科專業考核工作;
(2) 負責研究并設計符合本學科專業特點的復試試題 。 試題應為能夠體現綜合性 、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應包含復 試考生的外語聽力 、  口語水平測試內容 ,  同 時 , 重點加強思 想政治素質考核 。試題數量應滿足復試考生實際需要。
5.各學院 ( 中心) 技術保障 (現場考務) 小組負責遠程復
試設備的調試和技術保障及現場復試的考場考務工作 ,確保 復試工作安全 、順暢 、穩定。
6.各學院 ( 中心) 要認真做好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做到人 員安排到位 、設施設備到位 、培訓演練到位 、應對措施到位, 保障復試過程平穩有序 。在復試前應召開復試專家小組會議, 進一步明確 “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 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進行復試; 組織專家認真學習 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和評分辦法 ,  同 時增強 保密意識 、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 ,提高運用新技術 、新手段 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 四 ) 學校紀委負責對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管,派出專人監 督指導各學院 ( 中心 ) 按要求做好復試工作 ,嚴防發生復試 弄虛作假 、徇私舞弊等事件。
三 、基本要求
( 一 ) 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 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 類) ”, 根據第一志愿考生過線情況確定我校各學科專業和“退役大 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初試加 分或照顧政策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 符合條件考生須在規 定時間將有關證明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審核。
( 二 ) 實行差額復試 ,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滿足 我校相關學科專業 (領域) 復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均有資 格參加復試 ,按專業復試比例進入復試 。調劑志愿考生復試 工作在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進行。
(三) 按考生填報的學科專業 (領域) 進行復試。報考我校 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志愿考生均須復試合格后方能正式錄取。
( 四 ) 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未交復試費的考生擅 自參加復 試 ,其復試成績無效。
四 、復試方式
原則上生源較充足專業采用線下復試方式,生源不足專業 采用線上復試方式 。 同一專業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
遠程網絡復試首選使用中 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提供的“招 生遠程復試系統 ”,備選使用阿里釘釘 “研究生復試管理系 統”。
五 、復試準備及流程
( 一) 復試準備
1.復試前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發布復試公告,明確工 作要求 、 復試方式及內容 、 成績計算辦法 , 參加復試考生的 資格條件和考生名單等。
2.各學院 ( 中心) 要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提前確定復
試試題和評分辦法。
3.各學院( 中心) 提前確定復試場所、進行設備安裝調試、 提前進行模擬演練 、提出復試相關要求。
4.告知參加復試考生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準備好須審 查的各種材料 , 熟悉研究生招生遠程復試系統功能和操作流 程 (包括首選復試系統和備選復試系統) ,提前登陸系統進行 在線測試 、確保設備使用功能齊全及網絡通暢。
5.研究生院做好復試前的協調工作,聯系紀委、計劃財務 處 、黨委宣傳部 、大數據與智慧校園管理中心 、安全保衛處、 校醫院 、各相關學院 ( 中心) ,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6.復試考生 自行準備大學學習成績單以及能證明本人能 力和水平的相關證明材料 , 以備考前查閱。
( 二) 復試流程
1.進行資格審查
考生需現場或通過“招生遠程復試系統”提交以下材料:
( 1) 準考證 、身份證。
(2)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學生證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 證報告》;非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學位證,提交《教 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獲得境外本科學歷 、學位的 考生 ,應提供畢業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
歷認定證書;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有效學籍證明; 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
(3)本科成績單(專升本考生須提供專科和本科成績單);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加蓋教務部門公章的全部本 科課程的成績單; 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或本科相關成績單。
(4)《北華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 查表》 電子版。
各學院 ( 中心) 對上述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時 ,要運用“人 臉識別”“人證識別” 技術 , 通過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 庫 ”“人 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 等 ,加強對考生 身份的審查核驗 ,嚴把復試入 口關 ,嚴防復試“替考”。
2.復試交費
按吉林省物價局審批標準執行為 180 元/生 ,  由計劃財務 處負責組織收取 ,具體交費要求另行通知 。未交費考生不準 參加復試 。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體檢。
3.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 保證復試過程誠信。
4.按時參加復試
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在復試過程中要聽從指揮和
安排。
六 、復試時間及內容
( 一) 復試時間
各學院 ( 中心) 在充分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對外發布實施 細則后 , 即可開始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 ,4 月 15 日前 結束;調劑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待“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 務系統”開通且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束后進行 ,4 月底前結束。 各學院 ( 中心) 具體復試時間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 二) 復試內容
包括考察學生專業基礎、學術能力、科研水平、綜合素質、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此項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以及 外語水平等 (報考經濟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 、 會計碩士的 考生 ,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程考試) 。各學院 ( 中心) 應按 《北華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 目錄》 復試科 目及要 求 , 結合學科專業特點 自行確定具體內容及分值 ,計入復試 總分并折算為百分制,達到 60 分為合格,計入考生總成績(外 國語聽力 、  口語測試成績須計入復試總成績)。
每名考生復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 20 分鐘。
(三) 加試
1.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主干課,加試內容
不得與初試內容相同 。每門課程滿分為 100 分 ,60 分為合格, 不計入復試總分 。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跨專業加試課程按《北華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 專業 目錄》 公布的內容執行 ,要求同上。
七 、調劑
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學校確定調劑原則和各學科專業調 劑數額 ,  由各學院 ( 中心 ) 通過“調劑系統 ”對調劑考生進 行選拔并發送復試通知 ,研究生院指派專人進行復核確認。
( 一) 調劑條件
1.調劑考生須符合《北華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 程》和《北華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相關要求。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須符合教育部“2023 年全國碩士 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A 類) ” 和我校確定的各學科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單 科 、 總分須同時滿足)。
( 二) 調劑原則
1.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 (放射影像學 、超聲醫學除外) 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任一領域。
2.首先調劑專業相同 的考生;仍有缺額,再調劑相同一級 學科下 , 專業相近的考生; 仍有缺額 , 再調劑專業為同一級
學科 目錄下的考生; 仍有缺額 , 可在符合相關培養要求及政 策的前提下 ,再調劑同一學科門類下的考生。
3.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進行調劑。如個別專 業經調劑后仍不能完成計劃,原則上將計劃調整到第一志愿生 源充足的專業 , 以保證完成招生總計劃。
4.其他要求按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 調劑流程
1.考生查看我校公告了解擬調劑專業 、名額 、調劑要求、 調劑系統開始及結束時間,考生可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調劑服務系統” ,查看調劑缺額信息并填報調劑志愿。
2.我校將在規定時間內確定是否接收考生調劑志愿并發 送復試通知。
3.我校同意接收調劑申請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確認參加我校復試, 逾期取消復試資格。
4.考生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看復試通知和復試要求, 按時參加復試。
5.復試結束后,我校將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 務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應于規定時間內 接受待錄取通知 ,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 、成績核算及錄取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總分 ( 占 70%) 和復試總分 ( 占 30%) 構成 , 即考生總成績= (初試總分折算為百分制) ×70%+ (復 試總分折算為百分制) ×30%,依據學校調劑原則 ,按考生總 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根據招生計劃依次錄取 (“退役大學生士 兵專項計劃” 按學科專業單獨排序)。
復試不合格考生 ,不列入擬錄取名單。
考生符合加分政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計入初試總分。
入學后 3 個月內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 關要求 ,對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 。 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 籍 ;情節嚴重的 ,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 、信息發布和公示制度
( 一 ) 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 分數線 、 復試考生名單 、調劑要求 、各學科專業 (領域) 招 生調劑人數等。
( 二) 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示,公示時 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 日 ,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 。名單如有變 動 ,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 ,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 10 個工 作 日 。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不予學籍注冊。
(三) 學校研究生招生咨詢電話為 0432-64608056,各學
院咨詢電話可在“北華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最新動態” 中下 載 。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 、 錄取結果有異議 ,在結果公布 的 3 個 工 作 日 內 向 學 校 紀 委 提 出 申 訴 ,  申 訴 電 話 為 0432-64608096。
十 、監督和復議
學校紀委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和巡視工
作 ,指導各學院 ( 中心 ) 做好復試過程的監督工作 , 負責對 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
( 一 ) 加強復試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復試錄取工作 政策透明 、程序規范 、信息公開 、 監督有力 ,切實維護考生 的合法權益。
(二)對在復試錄取工作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的,依據《中 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 和《吉林省普通高 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等條款 ,對當事人 進行嚴肅處理 。造成嚴重后果的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規定及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追究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 導責任。
(三) 考生對復試錄取工作提出異議 、申訴或舉報 ,應及 時進行調查處理 ,屬于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 , 書面或 口頭
答復申請人; 屬于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 ,組織人員進行調查, 按照有關規定做出書面答復。
十一 、復試紀律和要求
( 一 ) 相關部門和各學院 ( 中心) 要嚴格執行國家 、省、 學校有關規定 ,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 不得超越國家和 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權限 自定招生辦法。
( 二) 相關部門和各學院 ( 中心) 要加強研究生復試工作 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 實行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 的人員 ,不得參加與復試錄取相關的工作。
(三) 復試工作人員應主動接受監督,提高 自我約束和防 范風險能力 ,  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 ,凈化研究生招生工 作環境。
十二 、政策解讀和兜底保障
( 一 ) 做好復試政策宣傳解讀 ,及時發布信息 ,綜合利用 各類媒體讓社會和考生提前并充分知曉復試要求 、 復試時間 和流程 ,確保復試工作順暢有序進行。
( 二) 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負責受理考生咨 詢 , 及時解答考生疑惑; 及時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 使用方法 ,指導考生熟悉現場或遠程復試的流程及相關要求, 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三) 加強對特殊群體考生的人文關懷和關愛幫扶,根據 考生的實際情況 ,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 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 四 ) 各學院 ( 中心) 做好復試前的技術保障工作 ,復試 過程中突發網絡異常狀況 ,  由大數據與智慧校園管理中心及 時處理。
十三 、公共衛生事件預防
堅持安全第一 ,各學院 ( 中心) 在組織復試時 ,應盡量降 低人員密度 、 防止人員聚集 ,對于突發情況須有應急措施予 以保障 。 一旦出現流行性疾病 , 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聯系校 醫院及時進行處置。
北華大學    2023 年 3 月 20 日
北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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