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1-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北京建筑工程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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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學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在40歲以下,符合下列條件者,經所在學校或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有免試推薦權的高等學校推薦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其中,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技術科學專業只接收通過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只接收通過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結構工程、巖土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專業只接收通過土木工程專業教育評估院校的推薦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進修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見報考條件第2條)要求。

  2.各專業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要求必須進修的本科課程

  (1)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技術科學、設計藝術學專業,以及建筑學碩士類別:考生須持進修課程成績單到建筑與城市規劃學院進行審核確認;

  (2)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專業:自動控制原理(包括經典控制理論和現代控制理論)、微型計算機原理與接口技術、電子技術、計算機控制技術;

  (3)巖土工程專業:建筑材料、土力學與地基基礎、結構力學、工程力學(材料力學、理論力學)、建筑施工技術與組織、混凝土結構設計原理、地下結構;

  (4)結構工程專業:建筑材料、土力學與地基基礎、結構力學、工程力學(材料力學、理論力學)、高層建筑結構、鋼結構;

  (5)市政工程專業:水質工程學(一)、水質工程學(二)、建筑給排水工程、水力學、水微生物學;

  (6)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專業:流體力學、傳熱學、工程熱力學、計算機技術及任1門專業課;

  (7)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專業:結構力學、工程力學(材料力學、理論力學)、混凝土結構設計原理、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工程結構抗震;

  (8)橋梁與隧道工程專業:橋梁工程、結構力學、土力學、地下結構;

  (9)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專業:誤差理論與測量平差基礎(或測量平差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原理、C語言(或數據結構)、空間定位技術及應用(或全球定位系統GPS)、攝影測量學、工程測量學;

  (10)道路與鐵道工程專業: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學(材料力學、理論力學)、交通工程、路基路面工程、道路勘測設計;

  (11)環境工程專業、環境工程領域:水污染控制、環境工程、微生物學、流體力學、環境監測、環境化學;

  (12)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項目管理領域:工程項目管理、建筑技術經濟學、工程造價、管理信息系統、財務管理學、建設法規、西方經濟學等課程中不少于3門課程;

  (13)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建筑技術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財務管理、建設法規、西方經濟學、管理學原理、市場營銷、房地產開發與經營、企業管理等不少于3門的課程,或管理類與經濟類本科主干課程中的不少于3門的課程;

  (14)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按照報考該領域研究方向對應的上述專業進修本科課程。

  3.其它注意事項

  (1)跨專業報考范圍一般應在本學科門類內進行,跨門類報考須在報名前應與相關專業設置學院聯系咨詢;

  (2)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歷史與理論專業、建筑學碩士類別只接收建筑學、城市規劃、景觀園林、工業設計、環境藝術專業的考生;

  (3)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只接收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設計、環境藝術專業的考生;

  (4)建筑技術科學專業只接收建筑學、土木工程及其相關專業考生;

  (5)設計藝術學專業只接收建筑學、工業設計、城市規劃(或園林)專業的風景園林(部分)、木材科學與工程專業的室內與家具設計(部分),以及藝術類下設相關專業(如,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雕塑、繪畫、攝影、動畫、美術學等)的考生;

  (6)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歷史與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技術科學、設計藝術學專業,以及建筑學碩士類別不接收跨專業的專科考生;

  (7)不接收單獨考試考生。

 

  二、報名辦法

  1.考生報名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后,到單位所在省市高等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地點確認報名信息、照相;北京地區考生網報后到北京建筑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確認報名信息、照相;

  2.報名時間為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請向當地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

 

  三、入學考試

  1.北京地區考生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參加考試;

  2.外埠考生初試在當地進行,地點由當地招生辦指定;

  3.初試時間以準考證通知的時間為準;

  4.統考科目(政治理論、英語、數學)按教育部制定的考試大綱進行;

  5.初試成績在3~4月份通知;

  6.復試一律在北京建筑工程學院進行,時間為4~5月份,以學校通知為準。

 

  四、復試、錄取

  1.根據初試成績,按教育部公布的復試基本要求及初試合格分數線擇優進行復試;復試時收取100元/人復試費;

  2.對復試合格考生按初試和復試綜合成績排隊,擇優錄取;

  3.錄取通知書一般在6月中旬發出;

  4.入學時間一般為9月初。

北京建筑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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