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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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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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正文

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2018年11月29日 18時13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及國家教育委員會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博士生培養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電子科技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以作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養工作、教學管理和質量檢查的基本依據。一、培養目標
博士生教育是我國高等教育的最高層次,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博士生教育必須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按照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未來”的要求,堅持質量第一,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高層次專門人才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
1.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樹立無產階級世界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學風嚴謹,具有為國家富強和人民富裕而艱苦奮斗的獻身精神,服從國家需要。
2.具有實事求是,不斷追求新知,勇于創造的科學精神,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具有健康的體魄。
二、學習年限
博士生學習年限一般為三至四年,最長不超過六年。
三、培養方式
1.博士生的培養以科學研究工作為主,重點培養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并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學位論文工作的需要和個人的特點安排課程學習,使其在拓寬基礎、加深專業、掌握前沿的基礎上學會掌握創造性科學研究工作的方法,培養嚴謹的科學作風。
2.博士生的培養實行導師負責制,或采取以導師為首的指導小組集體指導的方式,同時注意充分發揮所在學院教研室在培養博士生工作中的作用,為博士生創造良好的學術環境。
3.導師要根據本學科培養方案的要求,結合博士生的基礎和特長,在博士生入學后指導博士生制定個人培養計劃。培養計劃應對研究方向、課程學習、文獻閱讀、實踐環節、科學研究、選題報告、在學期間發表論文和學位論文等的要求和進度作出詳細計劃。培養計劃應由指導教師簽字,并報學院研究生教務秘書處備案。
4.導師和指導小組要重視對博士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品質教育,關心博士生的全面成長,嚴格要求,嚴謹治學,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結協作、勇于拼搏的獻身精神,做到既教書又育人。
5.注意安排和幫助博士生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和參觀學習,以及時了解國內外學術動態和實際需求狀況,開闊科學視野,活躍學術思想。有條件的學科可適當開展與國內外合作培養博士生的工作。
四、課程設置
博士生課程主要劃分為學位課、非學位課和必修環節三部分。
(一)學位課
1.公共基礎課: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博士學位英語。
馬克思主義理論課要求學生能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應以課程學習為主導,輔以自學馬克思主義的有關原著和選讀有關的代表作,進行專題討論,并撰寫課程論文。
博士學位英語要求學生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并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和初步的聽、說能力。
2.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
博士生應當在導師指導下,根據學科培養方案的要求,結合研究方向和課題的需要,至少修一門數學課、二門以上專業基礎課。
(二)非學位課
博士生專業選修課可采取課堂講授、專題討論、學術報告等多種形式進行教學。鼓勵有條件的課程采用國外原版教材。
(三)必修環節
1.教學實踐、社會實踐二選一,完成后給予1個學分。
教學實踐:主要是面向碩士生、本科生的教學輔導工作,如在導師指導下可講授部分習題課、輔導答疑、批改作業、指導畢業設計等。工作量不少于40學時,由導師給出評語,學院給予書面證明,完成工作量后給予1學分。
社會實踐:主要指博士生運用所學知識到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進行社會調查,參與一些工程項目,并寫出書面總結報告,完成后給予1學分。
2.學術活動:為進一步活躍學術氣氛并拓寬研究生知識面,博士生應廣泛參加學術活動,在校期間必須參加10次以上校內外學術報告會,并主講1次全校性學術報告,填寫相關表格,全部完成后給予1學分。
3.論文開題報告及文獻閱讀綜述:指研究生在學位論文開題之前,必須閱讀本學科前沿的國內外文獻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獻30篇以上,并寫出5000字左右的文獻綜述報告,完成相應的開題報告。
4.博士生綜合考試:作為必修環節之一,必須考核通過。
五、課程學習要求
博士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具體學分要求請參見入學當年的各學科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學位課可替代非學位課,但非學位課不能替代學位課。學位課必須考試,以百分制評定成績。
六、博士生綜合考試
博士生綜合考試是博士生修完課程后進行的、主要考查博士生有關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的綜合考試,同時適當檢查博士生對所研究方向及有關領域前沿動態的掌握程度。
1.博士生一般應于入學一年后參加綜合考試。綜合考試未能通過者,不能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博士生綜合考試由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指定三名專家組成的考試委員會負責實施。考試委員會主席必須由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擔任,考試委員會其他成員必須由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擔任。
3.綜合考試采取筆試和口試相結合的方式,以百分制評定成績。其中筆試成績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4.各學科根據實際情況集中舉行綜合考試,時間一般定在每年的十月。綜合考試的試題、試卷、口試記錄及評語等由所在學院存檔,同時將成績報送研究生院備案。
七、學位論文
(一)博士學位論文的基本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的選題應屬學科前沿,或對科技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實用價值。學位論文應表明作者在本學科掌握了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的成果。
(二)博士學位論文工作
博士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確定選題后,進入學位論文工作,論文的工作時間一般不應少于兩年。論文工作期間應每周一次向導師匯報研究進展,并向教(科)研室作不少于4次階段性工作進展報告,按時完成相應工作。
1.開題報告
博士生一般應在入學后第三學期末之前,最遲應在第四學期末之前完成開題報告。開題報告應以報告會的形式,在教(科)研室或以上范圍公開舉行。依據《開題報告表》的要求,開題報告內容應包括:論文課題來源、選題依據、國內外研究動態;課題在理論或實際應用方面的意義和價值;課題的最終目標及實施方案;完成論文的實驗條件,預計可能存在的困難,并提出解決辦法和措施,以及學位論文工作計劃等。
2.中期考評
學位論文開題一年后,博士生向學院組織的考評小組作論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考評小組對博士生論文工作進行認真審查,并將考評意見填入《中期考評表》,對未按論文工作計劃完成階段工作的博士生要有明確的處理意見。
3.發表學術論文
博士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必須在自己所屬學科領域的主流雜志上,以本人為第一作者、電子科技大學名義,發表或被錄用一定數量的學術論文(詳見《博士研究生發表論文的要求》)。
4.學位論文的撰寫
博士學位論文應在導師(或導師小組)的指導下,由博士研究生獨立完成,且必須是一篇系統的、完整的學術論文。學位論文應按照《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格式規范》撰寫。
(三)學位論文的答辯申請、評閱、答辯與學位授予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
八、以上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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