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PA)簡

發布時間:2018-11-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8年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PA)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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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PA)簡 正文

  網報入口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現場確認:詳見各報考點公告

  下載準考證:2017年12月14日-25日

  初試:2017年12月23日-24日

  復試:2018年3月下旬至4月底

  福建師范大學是一所具有百年歷史和光榮傳統的省部共建高校,是我國建校最早的師范大學之一,前身為1907年由清朝末代帝師陳寶琛創辦的福建優級師范學堂。百載春秋,薪火相傳,科學發展,已形成了文、理、工多學科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和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教育中心依托在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是一個多學科、多層次、具有歷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學院。教育中心師資力量雄厚,專職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的占80%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占60%以上,參加過政府部門或非政府公共機構管理、咨詢或項目研究人員占60%以上。百年學府,為您事業給力,鑄就輝煌。

  2018年我校繼續面向全國開展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招生工作。具體招生事項如下:

  一、招生學位類別及招生計劃

  公共管理碩士(含5個專業方向,擬招生100人)。具體招生領域(研究方向)如下。

  關于非全日制的說明: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和我校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我校規定的學位標準,可以申請授予相應的學位。

  二、報名及考試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即2015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5.黨校學歷及國外或境外學歷問題。

  (1)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轉發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重申黨校學歷不應等同于國民教育學歷的復函>的通知》(教學司﹝1995﹞101號)規定,黨校學歷不作為報考研究生的學歷依據。

  (2)凡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歷證書,均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在復試時出具書面認證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復試。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研招網”上我校的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18年7月前有效。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須如實填寫考生本人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3)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咨詢各地市招生辦。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我校該計劃招生5人。專項計劃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6.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有考生偽造證件時,將通知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須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須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將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否則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三)初試時間: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12月23日上午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英語二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各專業招生考試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英語二為全國統考或聯考科目,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各地書店有售。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否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場紀律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各報考點通知。

  (七)初試成績將按招生工作進程安排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考生屆時可上網查詢打印成績通知。

  七、復試

  (一)我校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福建省屬于一區范圍)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制定。我校各學院將在網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參加復試人員名單。

  (二)復試安排在2018年4月底前,復試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學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將在復試前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四)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采取差額形式,我校各專業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要求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五)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七)我校與中國科學院海西院、省內高校等有關單位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按照聯合培養有關規定執行,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領域另行公布。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錄取政策確定并在復試錄取辦法中公布,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錄取

  (一)錄取工作:我校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綜合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心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生的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外,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不轉人事關系,應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在錄取前作出說明。

  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人事檔案、工資關系轉入我校。

  (四)保留資格:被錄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一般為1年。

  (五)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入學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的要求按時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學校將按有關規定開展復查工作。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相關單位將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制和學費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學費48000元/全程、學習方式為周末授課。

  十三、在校學習期間待遇

  (一)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現行相關獎助學金政策。

  (二)學校鼓勵研究生參加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實施優秀研究生出國(境)訪學資助政策。

  (三)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學術創新和科研活動,獎勵研究生優秀科研成果和優秀學位論文。學校對在國際性、全國性科技競賽中獲獎的研究生進行相應獎勵。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十四、就業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十五、其他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公共管理學院網頁,以便及時獲取有關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四)我校研究生招生聯系方式。

  福建師范大學單位代碼:10394。

  福建師范大學MPA教育中心: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上三路福建師范大學倉山校區文科樓十樓1007,郵編:350007。

  聯系人:曾老師;聯系電話:0591-83462516

  郵箱:[email protected]傳真:0591-83466089

  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0591-83466089;郵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院辦公室: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大學城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行政樓523,郵編:350117。

  聯系電話:(0591)22867434,傳真:22867447。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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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師范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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