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1-2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6年福建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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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建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擬安排26個學術學位碩士專業(涵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學科)和11個專業學位領域(涵蓋1054護理、1055藥學、1056中藥學、1057中醫學專業學位)預計招收517名左右碩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和七年制轉段),其中學術型計劃招收124名左右,專業學位型計劃招生393名左右。
  招生專業名稱、考試科目、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2016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專業目錄上公布的招生人數為擬招生計劃數,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將在國家下達招生指標后綜合各專業生源和學科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下同)。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同等學力人員包括: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我校對同等學力考生的業務要求:
  ①需獲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考試成績大于等于426分;
  ②畢業后須有繼續參加本科層次的學習經歷,復試時須出示至少4門由教務部門出具的本科課程成績證明。
  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上注明“不接受同等學力報名”的專業謝絕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考生的學歷及畢業專業需符合報考的相關專業的具體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2016年專業目錄。
  (五)所有新招收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時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其培養工作按照研究生培養方案和國家統一制定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進行。我校中醫學專業學位型專業僅限符合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的學歷(學制)及專業要求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報考。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
  (六)推薦免試研究生
  我校2016年所有招生專業均接受推免生。推免生申請條件及程序詳見我校2016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


  三、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推免生報名
  “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是全國統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推免生網上報考錄取系統。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9月20日起,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注冊并填報個人資料信息。9月28日-10月20日,報考我校的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志愿,接收并確認我校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推免服務系統”推免生操作流程圖詳見:。推免生不需進行現場確認,以“推免服務系統”最終報考錄取信息為準,推免生因填寫信息虛假、錯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規定時限內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仍可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辦法、接收專業和計劃請查閱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2016年推免生專業目錄。


  (二)統考生報名
  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和研招網上的公告要求報名。在上述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注意事項:
  ①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②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招生單位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③網上報名結束后,考生須記住網上報名生成的報名號、用戶名和密碼。報考具體辦法可直接咨詢各地市招生辦。
  ④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5.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7.考生(含推免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務必認真校對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歷證書號碼等重要信息,通訊地址必須詳細、準確,且在2016年7月前有效。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已在教育部官網公開)及“研招網”報考須知。建議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高峰,避免網絡擁堵。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三)現場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②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③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④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審核通過后再準予考試。
  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的2016年招生特別說明,避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拒絕報考。


  五、初試
  (一)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
  12月26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業務課一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中醫綜合、西醫綜合科目為全國統考,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各地書店有售。護理綜合、藥學綜合、中藥學綜合、中藥專業基礎綜合、藥事管理綜合均由我校自主命題。
  考生務必按我校招生專業目錄的規定選擇相應的考試科目,否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場紀律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各報考點通知。
  (六)我校將按教育部規定時間公布初試成績。

  六、復試
  (一)教育部確定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我校各專業碩士研究生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公布。
  我校將參考教育部劃定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自主確定并公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一志愿考生參加復試及接受報考其他單位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
  (二)復試工作進程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安排,復試具體時間、辦法及程序將于復試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網頁上公布,考生根據各學院復試要求參加復試。
  (三)我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四)我校將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體格檢查等內容。復試采用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辦法,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具體比例由我校根據生源和招生計劃情況確定。具體要求詳見復試前公布的各專業復試辦法。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五)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二門本科主干課程(具體詳見我校專業目錄要求),每門成績的滿分均為100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六)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初試成績公布后需主動與我校研招辦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破格
  我校將根據當年生源情況確定是否破格錄取考生,具體破格要求詳見當年復試辦法。


  八、調劑
  初試成績符合復試調劑基本分數要求的其它院校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請調劑復試。我校將通過研究生院網頁及“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具體的調劑要求和程序詳見2016年復試辦法。
  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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