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5-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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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中山大學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初心使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人才、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選拔和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中山大學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0558
中山大學以統一代碼(10558)進行招生。
第五條  校址:
廣東省廣州市(廣州校區南校園、北校園、東校園)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廣東省深圳市(深圳校區)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條  辦學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 “雙一流”建設高校。
第八條  辦學歷史和戰略目標:中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于1924年親手創立。新時期中山大學的戰略目標是扎根中國大地,為穩居國內高校第一方陣,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努力奮斗!
第九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中山大學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修業期限內,取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中山大學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2年學校計劃面向全國各省(區、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華僑港澳臺學生500人。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及學校辦學情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各地生源數量和質量、選考科目和學校要求,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校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在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20%調檔;在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過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的105%調檔。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檔至中山大學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十六條  學校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原則上加分不得超過20分。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于安排不分省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
第十七條  對已進檔考生,學校按分數(投檔成績)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投檔成績相同且招生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錄取實際高考成績高的考生,仍相同時則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進行錄取,無同分排序規則的批次參照所在省(區、市)本科普通批次執行。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執行分數優先(分數清)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在全國大部分省(區、市)實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規則。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未完成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區、市)要求進行公開征集,仍未完成的,調配到生源充足省(區、市)安排錄取。
第二十條  招生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除外語類專業,其他專業主要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錄取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基本依據。若新生入學后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條款執行。
第二十二條  民族班、新疆協作計劃、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民委專項計劃等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專項計劃的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強基計劃、綜合評價、保送運動員、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音樂表演專業、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生源省份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華僑港澳臺聯合招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四校聯考”、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本科面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等招生錄取,根據教育部及中山大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按照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2022級新生大一在廣州校區南校園集中培養,大一學年結束后進入高考錄取專業所在院系的校區(園)培養。
第二十八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多元化成長路徑,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需求,除強基計劃、高水平運動隊、保送錄取運動員、藝術類專業外,學生在一至四年級均可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九條  學生住宿費、學費的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其中,住宿費750-2200元/學年,學費5480-8000元/學年(音樂表演專業10000元/學年),具體請在各省公布的本科招生目錄或登錄中山大學信息公開網查詢。
第三十條  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設立“綠色通道”,承諾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中山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門履行專責監督職責。中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教務部招生辦公室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西北區524棟
郵編:510275
招生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察處檢舉控告電話:020-84115582
中山大學主頁:www.sysu.edu.cn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眾號:中大招生(sysuzs)
 
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專業
序號 院系名稱 招生專業 所屬校區(園)
1 中國語言文學系 漢語言文學 廣州南校園
2 歷史學系 歷史學 廣州南校園
3 哲學系 哲學類(哲學、邏輯學) 廣州南校園
4 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 社會學類(社會學、人類學、考古學) 廣州南校園
5 嶺南學院 經濟學類(經濟學、金融學) 廣州南校園
6 外國語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德語、法語、日語) 廣州南校園
7 法學院 法學 廣州東校園
8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類(行政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 廣州東校園
9 管理學院 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會計學) 廣州東校園
10 心理學系 心理學 廣州東校園
11 傳播與設計學院 新聞傳播學類(新聞學、傳播學) 廣州東校園
12 信息管理學院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圖書館學、檔案學) 廣州東校園
13 數學學院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廣州南校園
14 物理學院 物理學類(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理學)) 廣州南校園
15 化學學院 化學類(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廣州東校園
16 地理科學與規劃學院 地理科學類(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理信息科學、地理科學、城鄉規劃) 廣州東校園
17 生命科學學院 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 廣州南校園
18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材料類(材料物理、材料化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廣州東校園
19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微電子學院) 電子信息類(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工學)) 廣州東校園
20 計算機學院(國家保密學院) 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保密管理) 廣州東校園
21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環境科學與工程類(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廣州東校園
22 中山醫學院 臨床醫學(八年制) 廣州北校園
23 中山醫學院 臨床醫學 廣州北校園
24 中山醫學院 基礎醫學 廣州北校園
25 中山醫學院 法醫學 廣州北校園
26 光華口腔醫學院 口腔醫學 廣州北校園
27 光華口腔醫學院 口腔醫學(5+3一體化) 廣州北校園
28 公共衛生學院 預防醫學 廣州北校園
29 藥學院 藥學 廣州東校園
30 護理學院 護理學 廣州北校園
31 中國語言文學系(珠海) 漢語言文學 珠海
32 歷史學系(珠海) 歷史學 珠海
33 哲學系(珠海) 哲學 珠海
34 國際金融學院 經濟學類(經濟學、金融學) 珠海
35 國際翻譯學院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 珠海
36 國際關系學院 國際政治 珠海
37 旅游學院 旅游管理類(旅游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 珠海
38 數學學院(珠海) 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 珠海
39 物理與天文學院 物理學類(物理學、天文學) 珠海
40 大氣科學學院 大氣科學類(大氣科學、應用氣象學) 珠海
41 海洋科學學院 海洋科學 珠海
42 地球科學與工程學院 地質學類(地質學、地球物理學、地質工程) 珠海
43 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 化學工程與工藝 珠海
44 海洋工程與技術學院 海洋工程與技術 珠海
45 中法核工程與技術學院 核工程與核技術(普通班、中法合作辦學) 珠海
46 土木工程學院 土木、水利與海洋工程 珠海
47 微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珠海
48 測繪科學與技術學院 遙感科學與技術 珠海
49 人工智能學院 人工智能 珠海
50 軟件工程學院 軟件工程 珠海
51 醫學院 臨床醫學 深圳
52 公共衛生學院(深圳) 預防醫學 深圳
53 藥學院(深圳) 藥學 深圳
54 材料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 深圳
55 生物醫學工程學院 生物醫學工程 深圳
56 電子與通信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 深圳
57 智能工程學院 計算機類(智能科學與技術、交通工程) 深圳
58 航空航天學院 航空航天類(航空航天工程、理論與應用力學) 深圳
59 農學院 農學 深圳
60 生態學院 生態學 深圳
61 集成電路學院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深圳
62 先進制造學院 機械工程 深圳
63 先進能源學院 能源與動力工程 深圳
64 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網絡空間安全 深圳
65 商學院 經濟學 深圳
66 商學院 工商管理 深圳
67 理學院 物理學 深圳
68 藝術學院 音樂表演(藝術類) 廣州南校園
69 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 公共事業管理(高水平運動隊) 廣州南校園


中山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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