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湖北民族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湖北民族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湖北民族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湖北民族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湖北民族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湖北民族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等珍貴數據。湖北民族大學調劑上岸學姐微信
湖北民族大學往年招收調劑專業
湖北民族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湖北民族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湖北民族大學調劑信息匯總表.xls
湖北民族大學調劑咨詢微信
微信,為你答疑,送資源

查調劑分數,進調劑群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正文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及湖北省相關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安排,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全面衡量、分類選拔、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全過程監督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學院成立以下工作小組:
(一)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主要職責:
1.制定并在學院官網發布本細則。
2.組織并做好復試工作。
3.審查考生復試資格,初定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4.及時公開發布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
5.制定調劑工作辦法。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小組
主要職責:負責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三)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
主要職責:負責全過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四)復試工作專家組
現場面試分法律碩士(非法學)和法律碩士(法學)兩組,每小組復試專家分別由5人組成,復試開始半小時前從導師中隨機抽取專家成員。各組推選確定組長1人,設置秘書1人。
主要職責:負責現場對考生進行英語水平測試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查。
三、工作監管
(一)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察小組負責全過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二)試卷評閱、登分、復試成績計算等關鍵環節至少安排2人。在評卷、成績登錄環節,要檢查是否有計分漏錯、登分錯誤等,各環節檢查人需簽字。
(三)學院在復試前將各面試小組面試時間、地點、聯系人等信息報研究生處和本學院督察組,督察組必須到場巡視。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督察組進入現場巡視。
四、復試組織
(一)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代碼及名稱 | 學習形式 | 擬招生人數 | 備注 |
035101法律(非法學) | 全日制 | 15 | 其中大學生士兵專項2人 |
035102法律(法學) | 全日制 | 17 | 其中大學生士兵專項3人 |
(二)復試比例
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參加復試的考生總人數與計劃數的比例為3:1,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調劑時視生源情況可適當調整。
(三)復試分數線
1.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時提交申請、通過報考點及我校的審核,且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分數線。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總成績不得低于200分。
3.我院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
(四)復試方式
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分組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形式
1.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英語水平測試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查。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內容: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英語水平測試主要內容:考查考生英語口語會話、聽力水平、專業文獻閱讀能力等;
(3)專業綜合素質考查主要內容: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實踐能力等;
(4)加試。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2.復試形式
復試的形式包括筆試、面試。
(六)復試時間及安排
1.資格審查:3月29日8:00-9:30,法學院9A409辦公室。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3月29日10:00-12:00,法學院9A404。
3.專業課筆試:法學綜合(民法、刑法),總分100分。筆試時間:3月29日14:00-16:00。
法律(法學)筆試地點:法學院9B307教室;法律(非法學)筆試地點:法學院9B314教室。
4.英語水平測試:總分100分,測試時間:3月30日8:00-10:00,測試地點:法律(法學)考生在法學院9B314會議室;法律(非法學)考生在法學院9B311教室。
5.綜合素質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3月30日10:10-13:00,面試地點:法律(法學)考生在法學院9B314會議室;法律(非法學)考生在法學院9B311教室。
6.同等學力加試: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3月30日14:30-17:30、18:00-21:00。
法律(法學)加試地點:法學院9B307教室;法律(非法學)加試地點:法學院9B308教室。
(七)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考生須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交由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1)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往屆生準備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否則不予錄取;
(5)報名定向(包括網上報名時已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且符合規定的考生)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一式三份;“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往屆考生還須提供戶口(戶主頁和本人頁)的復印件;
(6)考生應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2024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填寫蓋章后在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察時提交到學院;
(7)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8)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復試費
復試費100元/人/次,按學校指定方式繳納。
(九)加分政策
網上報名時申請“加分”并審核通過的考生,應在3月28日前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核查后公示。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五、復試要求
(一)學院制定復試工作專家組工作基本規范,明確工作職責,做好培訓工作。
(二)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成績。
(三)按照國家保密相關管理規定做好復試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英語水平測試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查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六、成績計算
(一)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由專業課筆試成績、英語水平測試成績和專業綜合素質考查面試成績組成。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30%+英語水平測試成績×10%+專業綜合素質考查面試成績×60%,保留兩位小數。
(二)總成績
總成績= 100×(初試總成績/初試滿分)×60%+復試成績×40%,實行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七、錄取原則
(一)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等,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初試總成績相等,按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若政治與外語成績之和相等,按業務課一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將一票否決,不予錄取:
1.資格審核或體檢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復試不合格者(復試成績按百分制換算低于60分為不合格。復試中專業課筆試成績、英語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三者中任何一項低于60分也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4.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合格者;
5.有弄虛作假行為者。
(三)復試結束后,學院將在網站上及時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研招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調劑
調劑事項學院另行制定調劑工作辦法。
九、體檢
考生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一周之內,自行選擇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通過郵寄或發送清晰電子文檔的方式將體檢報告提交給學院。考生也可選擇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醫院體檢(周一至周六上午)。
十、其他
復試錄取工作有關通知、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將適時在學院網站公開公示。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考生可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子郵件向學院反映,學院督查小組將及時展開調查,做出合理合規處置,并及時給予回復。
本實施細則未盡事宜,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及學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有關規定執行。
本實施細則由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負責解釋,如與上級文件規定有沖突,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復試工作聯系電話:13197224693(李老師)、18696552363(李老師)。
法學院督查組電話:17771759568。
湖北民族大學法學院
2024年3月26日
湖北民族大學
以上湖北民族大學考研調劑信息僅是“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和“考研調劑中心小程序”里調劑信息的一部分舉例,因為系統限制更新的湖北民族大學考研調劑信息請到我們的公眾號和小程序里進行篩選查看,還可以訂閱。考研調劑中心還有歷年調劑分數線、調劑一志愿去向和湖北民族大學考研調劑生源來源,非常有價值。
湖北民族大學考研調劑信息來自我們的調劑小程序。更新的信息,微信搜索【考研派考研調劑中心】公眾號菜單里可免費使用【考研調劑小程序】查看【湖北民族大學最調劑信息】【湖北民族大學調劑分數線】【湖北民族大學調劑生源來源】【湖北民族大學調劑去向】等珍貴數據。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hbmzxy/kyfs_902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