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4-05-08 編輯:考研派小莉
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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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正文

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
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文件要求,規范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隨機”工作機制,穩妥做好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
(二)嚴格規范組織復試工作,采用研究生學院和校紀檢監察部門共同巡查監督方式,對復試錄取全過程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
(三)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提高導師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四)嚴格規范開展調劑工作,準確執行調劑政策,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嚴格規范調劑錄取程序。
(五)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制定《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復試應急措施預案》并組織模擬演練。
二、組織領導
經濟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專家小組,負責組織開展2024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我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調劑工作辦法、網絡安全等工作;監督復試各環節工作,確保所有參與復試工作的教師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工作規范落實各項工作;落實復試錄取工作中的應急處理、網絡安全、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及經費保障等。
三、復試工作程序
(一)復試工作時間及形式
1.一志愿復試時間:3月26日-29日,以具體通知時間為準。
2.復試形式:一志愿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形式。
(二)復試分數線劃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一志愿上線生源充足的,要進行差額復試。同一學院各招生專業須在國家線的基礎上,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差額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1.符合教育部規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報考研究生招生學院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報研究生學院審定。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4年國家計劃確定后,由考生向招生學院(學科)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學院(學科)報研究生學院審定、備案。
(三)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提交復試資格審查材料完成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為準,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除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外,按考生類別須分別準備:
1.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認證報告》;
3.應屆自考生、網絡教育考生。自考生須提交提供《課程合格證明》、網絡教育考生須提交網絡高校開具的在籍證明。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提供本人簽名的承諾書,內容如下:姓名**,考生編號**,身份證號**,為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生,報考哈爾濱商業大學2024年**學院**專業碩士研究生,本人承諾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5.符合“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屆或應屆畢業生提交材料外,還需提交相關佐證材料;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外語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三個部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外語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10分。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
(一)專業能力考核內容(15-20分鐘)
1.專業面試:隨機抽取三道以上復試題目進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大學階段專業課學習情況、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考生利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本專業領域研究工作潛在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10分)
3.其他專業技能或資格、科研情況等。(10分)
(二)外語能力考核(3-5分鐘)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聽說能力,包括語言準確性和規范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10分)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3-5分鐘)
言行舉止、表達和禮儀等人文素養;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況;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表現情況。(10分)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按照招生簡章公布的科目加試兩科專業知識筆試考核,每科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兩科成績單獨記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五)復試成績
以初試成績權重為70%,復試成績權重為3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學校規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
考生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初試總分為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2.初試總分為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六)不予錄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考生不予錄取:
1.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擬錄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擬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
(3)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完成復試考核內容或復試內容中任一部分成績低于及格線(專業能力考核及格線為48分,外語能力考核及格線為6分,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格線為6分);
(4)面試采取“全票否決制”,即所有復試專家組成員均認為該考生不具備錄取條件,可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3.考生擬錄取后沒有按規定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動態調整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為保障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順利完成,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錄取情況,動態調整學校的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二)加強復試工作紀律
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管理員、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三)體檢要求
考生的體檢在擬錄取后由學校另行安排。
(四)工作紀律。
嚴肅工作紀律,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復試工作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參加復試及錄取工作的人員都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復試專家小組名單及管理員、復試命題小組名單等相關內容應嚴格保密。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五)所有參與復試的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本年度錄取考生在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復試及招生的咨詢和申訴
經濟學院咨詢電話:0451-84892245,18800435947 錢老師
經濟學院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學院咨詢      電話:0451-84892021,
郵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學院監督、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學校督查組監督、舉報電話:0451-84865256,
郵箱:[email protected]
本辦法由經濟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哈爾濱商業大學經濟學院
2024年3月22日
哈爾濱商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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