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5-03-1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湖北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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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 學〔2024〕4號)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工作方 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 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2.堅持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 價機制,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 有效性。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分類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 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 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 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包括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工作的方針、 政策,學校招生計劃分配、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的制訂、復試過程 的監管和擬錄取名單的審定。
2.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督查組(由紀委監察專員辦 公室、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和研究生教學督導等組成)負 責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申訴,依 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3.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工作預案, 快速妥善處置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各類突發事件,保障招生復試工作 順利進行。
4.各招生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制訂本單位研 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培訓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指 導開展復試考核工作;協調復試工作所需要的人員、場地、設備、 經費保障等。
5.各招生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督查組,負 責全程監督、巡視、檢查本單位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情況。
6.各招生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工作專家組,負責根據學科 專業的培養目標、科學選拔人才原則、能力與知識并重考核的要求 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和試題命制(含保密)。每個復試工作專家組 成員由5名及以上責任心強、教學科研經驗豐富的教師擔任;設組 長1名,同時至少配備1名小組秘書。各招生學院應對該專家組構 成做好保密工作。
7.各招生學院應成立復試資格審查工作小組,負責復試前對考 生報考資格和復試資格進行審核。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資格
1.復試生源比例。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各招生學院根據學科專 業上線生源情況,按一定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情況下, 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 數組織復試。
2.劃線原則。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劃定同一復試分數線。 除國家專項計劃外,所有專業的復試線,包括總分線和單科線都不得低于國家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由學校根據專項 計劃指標、 一志愿報考的學科專業、考生初試成績情況等方面綜合 考量后統一劃定。
4.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 件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規定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后,須達 到學校初試成績上線要求;“雙少生”須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 策的國家分數線。所有享受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 供相關證明材料。
5.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初試成績上線要求的考生, 入圍復試名單,按學校和招生學院通知要求參加復試,未參加復試 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我校考生初試成績上線要求見附件《湖北工 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線》。
6.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 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已在“全國推薦免 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且通過學校資格審核 的考生,根據規定可免初試直接參加復試,經復試考核合格即可予 以擬錄取。
四、復試方式及內容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或網絡遠程復試兩 種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和實際需要自主確定,并綜合 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考核手段。
對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筆試等復試內容,采用網絡遠程方式 難以實施的,招生學院可進行一定調整。復試內容一般包含以下方 面:
(一)筆試、實驗、實踐操作等。滿分100分,由各學院組織, 主要為專業知識考核。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  本科主干課程,考核成績不計入總分。
(二)面試。滿分200分,包括綜合面試(150分)和外國語 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50分),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面試時間 原則上不低于20分鐘。
1.綜合面試。綜合面試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 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養及身心狀況等方面進行考察,還可要求考 生提供個人簡歷、學習成績單及專業排名情況、各類獎勵情況、科 研成果、畢業論文或實習實踐報告等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 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等情況的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視具體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等方式。
2.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水平測試。了解考生外國語聽說表達能力, 給出不同主題,由考生圍繞所選主題作答。測試內容包括日常對話、 廣播新聞、專業外文文獻等。
(三)心理測試。考生心理素質測試由各學院和學校心理健康 教育中心安排組織,測試方式、時間地點等由學院通知考生。
五、復試相關安排 1.時間安排
我校復試分批次進行,總體安排為3月22日—24日完成一志 愿考生復試,4月20日前完成接收調劑考生的復試。各招生學院復  試具體安排見學院復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由各學院通知到考生。
2.資格審查及材料提交
復試期間由各招生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無證考生和復試 資格不合格考生將不予復試,考生須按學校和招生學院要求的形式
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2)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3)應屆考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 大學成績單;
(4)往屆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 備案表》;
(5)國(境)外學歷考生提供學歷認證報告;
(6)報考“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供《入伍批 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定向攻讀碩士 研究生的證明(擬錄取階段須提供定向協議);
(8)湖北工業大學研究生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9)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10)招生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3.復試流程
以各學院發布的實施細則中要求的流程為準,采用網絡遠程復 試的,考生復試設備要求雙機位,考生須準備電腦和手機,具體流 程見招生學院公告欄發布的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
六、復試工作要求及保障
1.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按照國家保密相關管理規定做好復試的 安全保密工作。復試試題管理工作要參照初試自命題有關工作要求 執行,確保科學、規范、安全。
2.做好復試工作人員及專家組成員遴選和教育培訓工作,落實 親屬回避制度。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并當場給出成績。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學科專業不同復試工作專家組之間要保證 考試流程、選拔標準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復試前對考生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  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  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采取“三隨機” (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工作專家組成員、隨機抽取復  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采取遠程復  試的,要采用必要的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4.復試過程要做好詳細記錄,考生面試過程均要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完畢后筆試成績原始登分表和面試評分記錄表等材料原件交由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招生學院復印留存。招生學院   要把好關鍵環節關,落實“一崗多控,多崗監督”機制,反復校驗   比對,確保數據準確無誤。
5.精心組織準備場地、設備、工作人員等,復試過程環節提前 演練,做好設備、網絡故障等方面應急預案,確保復試過程規范、 嚴謹、有序。
七、考生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 的權重進行加權求和,其計算公式如下:
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初試滿分)×100×60%+(復試總分÷ 復試滿分)×100×40%
對須加試的考生,加試成績是否合格作為錄取依據之一,不計 入復試總成績。
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及工程管理碩士等4 個專業學位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錄取原則
1.對于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方向),各招生學院應根據考 生總成績高低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專 業(方向),各招生學院應對本專業(方向)第 一 志愿考生和調劑 考生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 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方向)一志愿考生中 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 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若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 初試總成績、政治(或管綜)與外語成績之和、業務課一成績從高 到低排序進行錄取。
2.對于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方向),分 別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方向)學習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 制)排序,根據總成績高低依次錄取。若非全日制考生上線生源不 足,在考生自愿且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的前提下,規范引導同專 業全日制上線考生按總成績依次向非全日制調劑錄取。如招生計劃 仍未完成,可從校內、校外其他專業調劑生源中擇優錄取。非全日 制考生須為在職人員,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錄取前須簽訂定 向就業協議。
3.若考生個人原因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其名額可按錄取辦法遞 補錄取。
4.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不合格者(復試總分滿分300分低于180分;復試總分滿分200分低于120分);
(3)加試科目中有任何一門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體檢不合格者;
(5)定向就業考生未與在職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者;
(6)報名考試、資格審查、復試等環節經確認存在作弊和弄 虛作假行為者;
(7)其他不符合國家和學校錄取規定者。
九、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1.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 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 服務系統”辦理調劑手續。
2.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須達 到調出學科專業國家線及我校調入學科專業復試資格線。
3.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 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 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 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 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我校相關學院相關專業初試成績 上線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 策。
6.考生申請調入非全日制專業的,須在復試前向招生學院提交 所在單位同意定向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證明等材料,滿足在職定向就 業生的相關要求方可調劑。
7.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學校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堅持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  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和學校網站公布。調劑  工作辦法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復試  錄取辦法、咨詢渠道等信息,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學校學位評  定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十、體檢安排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均須體檢,體檢安排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 體檢標準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   資 格 。
十一、復試繳費
1.經省物價局核準,復試考生每人繳納費用100元,繳費后因 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2.繳納渠道:湖北工業大學財務處官方繳費平臺。
十二、復試工作監督及復議
1.監督與巡查。各招生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單位和責任主體。在復試錄取工作期間,學院要落實“一崗多控、 多崗監督”機制,全面加強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學校研究生招生復 試及錄取工作督查組,在復試過程中將開展復試巡查工作,對各單 位的復試錄取細則、復試錄取過程、招生計劃執行、復試督查自查、 信息公開情況等重要事項進行監督巡查。
2.責任追究。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 守保密紀律,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 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3.信息公布與復議。招生學院在本單位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 本單位復試錄取實施細則、調劑公告、復試名單、復試成績等信息。
最終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 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將在湖北工業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示不少 于7個工作日,未經公示錄取無效。考生如有異議,可向學校提出 申訴,對申訴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及時進行處理。
申訴電話:027-59752000(研究生院招生辦電話)、027- 59750034(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電話)。
十三、其他事項
1.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有關要求,對考生情況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準,未盡事宜經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
 
附件:湖北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線

湖北工業大學
2025年3月15日

附 件 :
湖北工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線
 
學科門類 代碼名稱 學科專業名稱 專業學位類別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02經濟學 各學科專業 323 40 60
03法學 各學科專業 323 40 60
 
 
 
04教育學
0452體育 318 36 108
0451教育
0453國際中文教育
341 45 68
其他學科專業 341 45 135
 
 
05文學
0502外國語言文學 351 47 71
0551翻譯 369 47 71
07理學 各學科專業 274 34 51
 
 
 
 
 
 
 
08工學
0801力學(照顧專業) 251 33 50
085501機械工程 (機械工程學院) 276 34 51
085401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297 34 51
085801電氣工程
(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
285 34 51
085801電氣工程  (卓越工程師學院) 260 34 51
其他學科專業 260 34 51
09農學 各學科專業 245 33 50

學科門類 代碼名稱 學科專業名稱 專業學位類別 總分 單科
(滿分=100分)
單科
(滿分>100分)
10醫學 各學科專業 293 36 108
 
 
 
 
 
 
12管理學
1251工商管理 151 35 70
1252公共管理 164 38 76
1253會計 194 48 96
1256工程管理 162 38 76
其他學科專業 333 41 62
 
 
13藝術學
1357設計
(藝術設計學院)
363 37 56
1357設計
(工業設計學院)
351 37 56
14交叉學 科 1403設計學 266 34 51
專項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資格線:對應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國家線總 分降20分,各單科降10分。
  
 
 
符合教育部文件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規定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后,
須達到學校初試成績上線要求;“雙少生”須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國家分 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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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業大學各專業調劑錄取分數線
湖北工業大學一志愿生源調劑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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