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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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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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201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青島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13年我校預計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含推薦免試、國家計劃、委托培養、自籌經費碩士生)共1830名。具體招生專業目錄考生可登錄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grad.qdu.edu.cn/yzb)查詢。專業目錄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與專業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可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校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我校學術學位各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門類報考,同等學力考生只能報考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初試合格后,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需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不用加試)。加試科目及特殊要求已在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3年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預報名時間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簡章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考生(含推免生)要準確填寫個人信息,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2013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3)考生報名前務必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考生身份證和畢業證(學生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請在報名前去公安部門更正。否則,何時發現,何時取消考生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考生報名信息在報名結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我校執行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定向或委托培養方式。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
  報考音樂與舞蹈學、音樂(藝術碩士)、美術學、美術(藝術碩士)、設計藝術學、藝術設計(藝術碩士)、工程碩士中的工業設計工程、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選擇“青島大學”考點,于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并在我校參加考試。在其他考點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將不被批準參加考試,后果由考生自負。非上述考生可選擇當地考點報名、考試。
  3.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能使用一代身份證及軍官證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2)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3)考生按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后,再準予考試。
  六、初試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7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時間8:30)。
  (四)初試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國語
  1月6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6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7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設計等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西醫綜合、中醫綜合。
  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復試:
  (一)學校在復試前對將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或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除外),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四)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五)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學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專業,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八、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我校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九、體檢
  安排在復試中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簽訂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二、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托培養碩士生畢業后回定向或委托單位就業。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或按照培養合同就業。

  十三、其他
  1.獎助體系
  除定向、委培生外,所有學生均享受普通獎學金。為鼓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我校提供了學習優秀獎學金(包括光華獎學金、魯光獎學金、青啤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包括研究生優秀科技創新成果獎、優秀學位論文獎、科技競賽獎、文體活動獎、特殊貢獻獎等)。同時,學校設立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培育基金,對預期取得高水平創新成果的選題提供經費支持。
  我校每年為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量的三助崗位。研究生可申請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崗位津貼不低于300元/月;對于特困學生,按國家政策規定,學校幫助辦理助學貸款。
  2.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允許修業年限2—6年;專業學位中工程碩士、教育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翻譯碩士、旅游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年。專業學位中其余專業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6年。
  3.被我校接收的推薦免試生均為公費。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藝術碩士的定向考生只能錄取為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碩士生,具體情況咨詢各個學院(中心)。其余公費。

  十四、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071
  聯系電話:0532-85954377
  傳真:0532-85953655
  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 院系所 姓名 辦公地點(青島大學) 辦公電話
1 文學院 段老師 西2教527 85953352
2 外語學院 崔老師 西2教3樓日語辦公室 85952937
3 音樂學院 鄢老師 藝術樓右2樓 85953738
4 美術學院 趙老師 藝術樓右5樓 85953828
5 數學科學學院 車老師 勵行樓207 85953660
6 物理科學學院 葛老師 博逸樓 85953552
7 機電工程學院 楊老師 東5教2樓 85953626
8 自動化工程學院 馬老師 東4教3樓 85953667
9 信息工程學院 張老師 西4教513 85953151
10 化學化工與環境學院 路老師 東3教207 85951290
11 紡織服裝學院 孔老師 東1教404 85953038
12 醫學院 吳老師 登州路 82991012
13 師范學院 鞠老師 師范學院行政樓2樓教科辦 85957076
14 法學院 姚老師 東1教5樓 85955971
15 經濟學院 王老師 東5教4樓 85953625
16 國際商學院 孫老師 東1教2樓 85953637
17 旅游學院 張老師 東1教1樓 85953633
18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禹老師 篤行樓 85953829
19 漢語國際教育 李老師 敏行樓1樓 8595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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