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4-03-26 編輯:考研派小莉
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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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3〕2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4〕2號)等文件要求,以及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視頻會議精神,為平穩有序做好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安全平穩。
二、組織管理
(一)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招生學院兩級管理。
(二)成立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三)各學院成立院長任組長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三、一志愿復試安排
(一)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應于4月3日前完成,具體復試安排詳見各學院官網發布的復試細則。
二)復試方式及費用
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復試方式,在長安校區、翠華西校區分時、分批、分專業有序開展復試錄取相關工作。
報考文學院、法學院的考生在我校翠華西校區參加復試,其余考生均在我校長安校區參加復試。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對上線生源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考生名單組織復試。各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四)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各學院指定專人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資格審查具體安排由各學院確定后,提前告知考生。
資格審核材料清單及排列順序如下: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說明: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00)、項目管理碩士(125602)、公共管理碩士(125200)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21年9月1日前頒發。專科畢業證應在2019年9月1日前頒發。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非全日制考生和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個人競賽、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1、4、6、10樣表均可登錄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同時遞交復印件(其中1、4、10須為原件)一份,各學院留存備查。
各學院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符合加分政策(《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六十二條)且在網上報名時已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的考生,須在3月27日12:00前向學校提交加分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研究生院進行審核,逾期不再受理。電子版材料(主題“姓名+手機號+申請加分”)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后,并電話(029-81556499)告知。我校將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單審核申請考生加分資格。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小時。考試科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會計碩士(125300)、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公共管理碩士(125200),項目管理碩士(125602)、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125604)、審計碩士(125700)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考生的學術創新潛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滿分各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再進行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再加試。
6.各學院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校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7.復試形式與上述要求有差異的,需書面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實施。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及排序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試成績)÷2×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七)相關要求
1.復試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2.復試結束后,將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復試過程影像等原始材料報送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
3.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各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發揮和規范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政治意識、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
5.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7.學校或招生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察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調劑復試安排
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擇優遴選部分調劑考生參加復試。調劑復試安排詳見各學院后續發布的通知公告。
調劑考生復試程序和所需材料與一志愿考生相同。
(一)調劑復試時間
“全國碩士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中調劑意向采集模塊將于3月28日開通,調劑模塊將于4月8日正式開通,各專業調劑復試工作應于4月21日前完成。
)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單科成績與總成績)符合全國初試成績A類地區基本要求。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的調劑工作按《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相關要求執行。
6.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確保科學性。
7.已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復試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的調劑復試。
8.非同等學力考生。
(三)調劑工作要求
各學院要規范制訂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發布調劑信息,調劑辦法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報考學院網站。
五、錄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4.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5.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六、信息公開及監督
(一)學校和各學院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積極推進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
(二)各學院負責本院復試錄取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的發布。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分數線、學校復試錄取方案、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的發布。
(三)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考生如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疑議,可在公示期內實名提交書面材料進行申訴。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七、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我校各專業復試分數線、復試名單及復試細則將于近期陸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學院網站發布的復試錄取相關公告。
(四)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9-81556499
監督電話:029-81556639
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安校區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翠華西校區地址:西安市雁塔區翠華路44號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lxwm.htm
學院 聯系人 電話 學院官網
經濟學院 李老師 029-81556305 http://jingji.xaufe.edu.cn/
統計學院 朱老師 029-81556280 http://tongji.xaufe.edu.cn/
商學院 李老師 029-81556356 http://sxy.xaufe.edu.cn/
商學院(MBA教育中心) 趙老師 029-81556819 http://sxy.xaufe.edu.cn/
管理學院 王老師 029-81556261 http://guanli.xaufe.edu.cn/
信息學院 任老師 029-84191358 http://xinxi.xaufe.edu.cn/
文學院 郭老師 029-83695821 http://wenxue.xaufe.edu.cn/
法學院 劉老師 029-83695681 http://faxue.xaufe.edu.cn/
公共管理學院 孫老師 029-81556878 http://gongguan.xaufe.edu.cn/
公共管理學院
(公共管理碩士)
薛老師 029-81556897 http://gongguan.xaufe.edu.cn/
馬克思主義學院 余老師 029-81556652 http://marxism.x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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