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0:5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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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切實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及《海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二級學院(學位點)兩級管理分工負責制度。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督查、保障和防控三個工作組,分別負責復試調劑過程中的監督檢查、網絡及水電服務和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二級學院組織成立復試工作組,組長由二級學院負責人擔任,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復試結果負直接領導責任。
    (一)學校復試錄取領導小組
    組長:陳銳
    副組長:茅云翔
    成員:張僑徐功娣黃學彬方禮剛
    曹超羅猛謝镕鍵梁淑平
    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領導,宏觀指導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等。
    領導小組下設三個工作組
    1.督查組
    組長:張僑
    副組長:曹超
    成員:陳娟李曉鳳張丹丹趙晶
    負責監督檢查復試調劑工作的各個環節,確保復試調劑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規范性。
    2.保障組
    組長:歐訓勇麥瑜
    成員:吳蔣王乙人黃揮邢維京
    負責遠程復試期間學校網絡的暢通以及視頻錄制備份等相關工作,復試工作展開前對我校所選用的遠程系統網絡通信以及視頻監控系統的調試;保障復試調劑工作期間水電正常供應
    3.防控組
    組長:鐘壽星
    成員:武天明王運英
    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領導,全過程指導各二級學院(學位點)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院系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二級學院(學位點)組織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二級學院負責人擔任,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復試結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級學院(學位點)要選拔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組成復試考核小組;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另須配備秘書與助理各1名。同時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保證復試質量。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地安排、衛生消毒、模擬預演等工作,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公平性
    堅持公開透明、科學、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強化監督,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三)科學性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科學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加強能力考查,注重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修養的考核,提高選拔科學性。
    三、疫情防控
    復試過程中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場所環境防控和人員防控兩個方面。
    (一)環境防控
    專家組和協調組成員工作的場所環境,在復試工作開始前、結束后,要用75%酒精或消毒液做無死角全面消毒處理;復試過程中,不得關閉門窗,要保持室內良好通風;座位之間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二)人員防控
    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入工作場所,要進行體溫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進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廢棄口罩不得亂扔,要統一收集、集中處理。
    四、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1.根據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和接受調劑的分數線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和接受調劑的分數線,確定第一志愿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保證通知到符合復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布名單并電話通知)。
    2.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的考生,所調劑的專業須符合我校2021年相關專業的招生簡章要求。
    3.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30%。
    4.二級學院(學位點)嚴格按有關規定、政策,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審查記錄,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考生的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5.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復試教師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試前向外界公布復試教師名單,面試題庫等復試相關內容。復試需全程錄音錄像。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學校選用統一的軟件平臺,并提前培訓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考生復試資格審核
    1.初試準考證掃描件(原件丟失者可在研招網下載);
    2.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4.《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掃描件(附件一);
    5.學歷(學籍)證明:
    應屆本科生提供就讀高校相關管理部門頒發并注冊完整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5月30日);往屆本科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大專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在學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截止為2021年5月30日);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須出示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獲得學歷、學位時間以認證書上認定的時間為準(報考旅游管理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18年9月1日前頒發。專科畢業證應在2016年9月1日前頒發。)。
    6.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驗相關證明文件。具體加分資格及證件如下: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需提供有效年限內相關部門簽章完整的項目書、合同(協議)、任職期滿考核報考等。(參加多個項目的不重復加分)
    (2)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需提供有效年限內的《入伍批準書》與《退出現役證》。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需提供有效年限內的、相關部門簽章完整項目書、合同(協議)、任職期滿考核報考等。
    具備以上資格的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除外)以研究生招生服務系統后臺提供的名單庫為準,名單庫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還,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學報到時需另行交驗)。
    7.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準考證、成績單等)掃描件。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提供原件部門公章)掃描件、《退出現役證》掃描件,入伍前學歷證明(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錄取通知書等)。
    9.報考時就業方式選擇有誤的考生,須提交自愿修改就業方式申請。
    10.初試時提示“學籍學歷審核”有問題的考生,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
    11.加分項目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明材料掃描件。
    12.二級學院(學位點)要求的其他材料掃描件。
    (三)復試形式與內容
    復試工作通過“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前進行系統在線測試。
    1.各二級學院(學位點)制定復試實施細則
    各二級學院(學位點)要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和人才培養需求實際,認真梳理總結去年工作經驗,針對復試工作存在的各類風險,修訂完善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流程,制定詳細的、可操作的復試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調劑、錄取及疫情防控等各環節具體規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須經本單位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報學校審核備案后公布實施。
    2.試題命制
    各二級學院(學位點)要嚴格落實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把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位,所有命題人員均須進行登記備案,并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
    (四)復試具體安排
    1.2021年4月2日-18日復試,具體時間由二級學院(學位點)確定。
    2.由二級學院(學位點)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具體的復試時間與準備工作;考生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3.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設組長1人,其中必須有1位及以上具有相關行業經驗或背景的教師;每組須專門指定1名秘書負責復試過程和內容的記錄;1名助理負責復試工作協調及考生聯絡等工作。
    4.面試采取提問形式,其中各專業測試需建立考題庫,考題數量不少于考生人數。
    5.考生根據系統提示,提前進入候考區,助理測試候考區設備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考生身份是否為考生本人并檢查考生入境畫面是否符合面試要求。考生根據系統提示進入面試環節,網絡中心再次檢查通信是否正常,系統正常則正式開始計時,面試時間到,考生面試結束,下一位考生進入等候。
    6.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一致。
    7.復試小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要一視同仁,客觀公正,并在原始評分表上簽字。復試小組須指定兩人負責匯總復試成績,并簽字留檔。二級學院(學位點)負責密封復試小組的面試記錄和面試結果,復試結束后上交學校研究生工作處保存。
    8.旅游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須按規定進行思想政治理論科目考核;同等學力考生(旅游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除外)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9.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五)網絡遠程復試應急處置預案。
    1.考生未能在指定時間進入網絡遠程復試系統的,經候考秘書(學院秘書)電話或短信聯系后(留存聯系依據),因考生原因不能參加復試或不服從復試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復試過程中若信號不好或者出現其他突發情況導致網絡斷網或面試過程中視頻停頓等導致復試中斷的情況,考生應第一時間打開手機信號,確保與工作人員及時取得聯系。為避免出現突發情況,有條件的考生可多準備一部應急聯絡手機,以便在不離開網絡復試界面的情況下,及時與工作人員取得聯系。
    3.復試過程中發現考生作弊、他人協助作弊或替考等違規現象的,原則上不中斷復試,面試小組保存好證據并報告研究生院招生管理辦公室,依法依規做出相應處理。
    4.考生如因其他原因(如新冠肺炎)無法參加復試,經考生提供相關證明后,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處理。如確需延后復試,復試標準須與之前同一專業復試考生一致。
    5.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經工作人員電話或短信提醒后,不服從安排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6.如發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電、停網等)造成線上考試中斷者,學校將及時聯系考生,并盡快安排組織重新考試。
    如有其他情形,將按上級部門及學校有關要求進行處理。
    (六)思想政治與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二級學院(學位點)在復試階段采取遠程面談或“函調”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全日制考生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調人事檔案),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七)體檢
    為保證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査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考生須按學校要求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調劑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復試分數線以我校公布的為準。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英語一、英語二可視為相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數學<農>和經濟類綜合能力可視為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我校旅游管理專業碩士報考條件及調劑辦法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類別;其他專業考生不得調入旅游管理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普通計劃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學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二)調劑復試名單遴選
    實行差額調劑。各二級學院(學位點)根據差額計劃確定調劑人數,差額比例限定為130%。各二級學院(學位點)在優先保證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錄取的基礎上,結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與調劑工作實際,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各接收調劑的二級學院(學位點)需在學校制定的調劑基本條件及調劑名單遴選辦法的基礎上,自行根據本專業報考條件設定附加條件并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對外公布。附加條件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三)調劑程序
    1.學校發布調劑通知,公布接收調劑的專業(方向)。
    2.考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和有關信息。
    3.學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可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在系統中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復試通知。
    4.考生按學院(中心)要求參加復試。
    5.學校初步確定擬錄取名單后,分批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收到待錄取通知的
    考生須在系統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回復待錄取通知。
    6.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校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二級學院(學位點)根據復試前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并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上報復試結果。
    (四)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工作處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后正式公布。
    (五)錄取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須按有關程序轉到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七、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所有涉招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等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監督巡視制度
    由督查組和學校紀委辦公室對全校的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對違反學校招生錄取規定、招生紀律及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在復試中違紀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三)信息公開制度
    各二級學院(學位點)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信息(姓名、考生號、初試成績)、考生復試成績、擬錄取考生信息(姓名、考生號、復試總分)、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
    二級學院(學位點)將復試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工作處前,需在本單位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相關二級學院提出申訴。
    (四)復議制度
    要建立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渠道,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對相關的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舉報投訴方式:
    (1)研究生工作部(處)
    舉報郵箱:qzu2012@163.com
    舉報電話:0898-88650027
    (2)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舉報郵箱:qzxyjwb515@163.com
    舉報電話:0898-88651718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方法
 四、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涉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測試等,二級學院負責制訂相關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
 
  (一)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由各二級學院組織。
 
  2.對同等學力考生(往屆大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和應屆成人本科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為每門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級學院負責專業課筆試試卷的命題、閱卷、試卷的印刷和保管,專業課筆試需選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二)面試(滿分100分),由各二級學院組織
 
  1.面試內容與評分標準
 
  (1)外語口語、聽力(30分)
 
  (2)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40分)
 
  (3)綜合素質和能力(30分)
 
  面試合格線為60分。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研究生考研復試調劑原則
六、調劑復試
 
  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達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復試分數線以學校公布的為準。
 
  2.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二級學院在復試階段采取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條件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二級學院根據復試前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并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上報復試結果。
 
  (四)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五)錄取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須按有關程序轉到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為進一步促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科學、規范、公平、透明地做好2019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科學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著力加強能力考查,注重對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進一步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及品德修養的考核,提高選拔的科學性。
 
  (二)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規定,加強管理,健全制度,規范程序,加強監督,切實做到信息公開、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的招生按照“自愿報名、統一招考、自主劃線、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學校、二級學院二級管理負責的制度。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監督、指導、巡查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情況,審定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督查組,并委派督查員監督檢查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以增強復試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確保復試質量。
 
  二級學院組織成立復試工作組,組長由二級學院負責人擔任,負責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負責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復試結果負責。
 
  三、復試工作基本要求
 
  (一)根據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和接受調劑的分數線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復試分數線和接受調劑的分數線,確定第一志愿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保證通知到符合復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布名單和電話通知)。
 
  (二)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的考生,所調劑的專業須符合我校2019年相關專業的招生簡章要求。
 
  (三)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最高不超過130%。具體比例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實施。
 
  (四)二級學院嚴格按有關規定、政策做好復試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做好審查記錄,誰審查誰簽字,責任到人。凡考生的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參加復試。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五)二級學院成立復試小組,選拔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并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成立復試考核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人員名單在復試前不得對外公布。同時對所有參加復試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和復試標準,保證復試質量。
 
  (六)復試教師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試前向外界公布復試教師名單,面試題庫等復試相關內容均須嚴格保密。復試需全程錄音錄像。
 
 四、復試的主要方式和內容
 
  復試原則上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涉及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測試等,二級學院負責制訂相關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
 
  (一)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1.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由各二級學院組織。
 
  2.對同等學力考生(往屆大專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和應屆成人本科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為每門90分鐘,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二級學院負責專業課筆試試卷的命題、閱卷、試卷的印刷和保管,專業課筆試需選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二)面試(滿分100分),由各二級學院組織
 
  1.面試內容與評分標準
 
  (1)外語口語、聽力(30分)
 
  (2)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40分)
 
  (3)綜合素質和能力(30分)
 
  面試合格線為60分。
 
  2.具體要求
 
  (1)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每個面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設組長1人,并指定1名秘書做復試記錄,面試小組對每名考生的作答情況要有現場記錄。
 
  (2)面試采取提問形式,其中,專業測試須建立不少于20道試題的題庫;每位考生至少抽取3道題目做答。
 
  (3)為考生設立考前等候區,面試考生進入等候區應將手機關閉,保持安靜;面試考生根據面試序號在工作人員的引導下依次進入面試室面試,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面試現場。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要一視同仁、客觀公正,并在原始評分表上簽字。復試小組須指定兩人負責匯總復試成績,并簽字留檔。二級學院負責密封復試小組的面試記錄和面試結果,在復試結束后上交學校研究生處保存。
 
  (6)將考生誠信作為專項考核環節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
 
  (7)面試環節的老師不得攜帶移動通訊設備進考場,考場內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五、復試
 
  (一)各二級學院制定復試實施細則
 
  各二級學院要根據自身學科特點和人才培養需求制定本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
 
  (二)復試時間
 
  1.各專業的復試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進行,由二級學院負責通知考生本人具體的復試時間與地點;考生不參加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2.資格審查:考生參加復試時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持學生證)和準考證等進行資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六、調劑復試
 
  調劑基本原則和要求 :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達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調劑復試分數線以學校公布的為準。
 
  2.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二級學院在復試階段采取面談、“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依據《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核查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八、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參加復試,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面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二級學院根據復試前公布的總成績計算方式,計算考生復試后總成績,并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試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上報復試結果。
 
  (四)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公示10個工作日,最終錄取名單報教育部批準后再正式公布。
 
  (五)錄取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須按有關程序轉到海南熱帶海洋學院。
九、信息公開
 
  各相關二級學院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招生計劃,參加復試考生信息(姓名、考生號、初試成績)、考生復試成績、擬錄取考生信息(姓名、考生號、復試總分)、受理考生咨詢申訴的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
 
  二級學院將復試結果上報學校研究生處前,需在本單位的網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考生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向相關二級學院提出申訴。
 
  十、體檢
 
  為保證錄取質量,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進入復試階段的考生須提供近半年內的在三級甲等醫院所做的身體健康體檢報告。體檢結果不符合標準的考生不予錄取;對體檢有疑問的考生須在一周內進行復檢,復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十一、其他事項
 
  (一)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有關工作。
 
  (二)二級學院要建立復試錄取工作投訴、申訴渠道,保證考生申訴渠道的暢通,對相關的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
 
  (三)所有涉招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等處理,情節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舉報投訴方式
 
  (一)研究生處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0898-88650027
 
  (二)紀委辦公室/監察處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電話:0898-88651718
 
序號
姓名
考生編號
外國語
管理類聯考
總分
備注
1
王功曉
460598808
70
156
226
 
2
黃東進
460598813
69
152
221
 
3
于億君
231597543
61
146
207
 
4
張鵬
460297394
58
135
193
 
5
王青軍
460598580
64
121
185
 
6
馬奎營
460389905
71
114
185
 
7
童星
460599210
76
106
182
 
8
趙虹霞
460599029
70
112
182
 
9
胡翩翩
460298799
81
99
180
 
10
馬維娜
460598784
63
114
177
 
11
林威
460598582
54
122
176
 
12
陳作蒙
460598726
56
119
175
 
13
蔡親高
460598746
44
131
175
 
14
王磊
460598958
59
116
175
 
15
王影
460598568
68
104
172
 
16
苗紀亮
460390010
68
104
172
 
17
王志苗
460390738
61
109
170
 
18
孫小美
460598665
70
97
167
 
19
李慧
460298117
74
92
166
 
20
楊帆
460598845
66
100
166
 
21
程亮
460390804
71
95
166
 
22
鄭美云
460599684
62
103
165
 
23
周新娜
460599559
46
118
164
 
24
劉婷
460392542
54
110
164
 
25
李彩霞
460598692
57
105
162
 
26
黃玉婷
460391107
61
100
161
 
27
林豪
460391995
60
101
161
 
28
臧公勝
460296987
58
102
160
 
29
王亦飛
460391579
63
96
159
 
30
李靈瓊
460392341
44
115
159
 
31
謝靖翔
460598534
57
100
157
 
32
陳仁中
460598614
52
104
156
 
33
牟晅
460389918
41
115
156
 
34
王行源
460598860
45
110
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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