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3:3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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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2021年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為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紀檢監察的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監察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領導和統籌管理學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
2.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校紀委書記
成員:監察處、研究生院以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職責:全面監督、檢查各學院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以及疫情防控情況。
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全面負責學校疫情的預防管控、科普宣傳、監管協調、輿情監控、信息報送及應急處置工作,詳見《湘潭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湘大黨發〔2020〕4號)。
4.研究生院(兼復試錄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組)
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并在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防控辦”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5.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學院書記和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長
成員:研究生導師代表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6.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各學院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7.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三、復試基本條件
1.各學院結合上線生源、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等情況以及貫徹國家關于教育公平的原則,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的基礎上,確定并發布各專業復試線及其他學術要求。
2.考生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3.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基本線:
專業/類型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備注 |
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160 | 37 | 74 | |
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64 | 38 | 76 |
5.鑒于我校一志愿生源較充足,我校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6.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在復試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7.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方案。
8.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四、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統考科目中,初試統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統考數學(一)的,可以調入統考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專業,統考數學(二)的,可以調入統考數學(三)的專業,反之不可調。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代碼396)等同數學(三)。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調入專業報考條件與分數線的基礎上,可在上述7個專業之間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上述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各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具體安排見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1.復試時間
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為2021年3月23日-2021年4月30日,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同時進行,復試具體安排以各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具體要求見各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考生需在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下列材料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8)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復試方式和內容(具體以學院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00分。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若與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相同,則以學院另行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筆試方式和考試內容,由各學院確定并公布。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具體面試形式由學院自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d.為充分發揮復試對考生綜合能力的考查作用,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由各學院委派外語水平較高的專任教師或聯系外國語學院老師進行考查。具體以學院公布復試方案為準。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學院復試方案。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會計碩士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六、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X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自定。
(1)復試成績B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限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會計碩士)成績之和,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各部分成績所占復試成績的比例,具體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專業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的占比分別以a、b、c、d表示(a+b+c+d=1)。
復試成績B =專業筆試成績*a+綜合面試成績*b+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c+思想政治理論成績*d
(2)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總成績 = A*(1-X)+ B*X
2.錄取規則
(1)各學院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各學院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 復試成績B折算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圖書情報、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
體檢不合格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3)助學金:6000元/年。
5.導師分配
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后再確認指導教師,具體見新生入學后各學院方案。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1. 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 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九、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疫情防控要求
請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復試參與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準備好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并按規定佩戴口罩。
2.做好復試場地的清掃和消毒,不留衛生死角,保持室內通風換氣,保證環境衛生整潔。
3.嚴格執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人員禁止進入復試場所。
4.如有疫情情況發生,請按照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按要求做好隔離消毒,配合專業救護人員做好轉診工作,并立即與報考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取得聯系,詳細提供疫情有關情況。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聯系電話:研招辦0731-58292051 監察處0731-58298628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 2021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 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8 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和《湘潭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為做好我院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組 長:姚志強
副組長:金義華 周 彥
成 員:段 斌 易靈芝 張東波 李志軍 劉燕(秘書)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領導和統籌管理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學院研究生干事負責協調好全院的復試具體工作。
2. 學院復試監督小組組長:金義華
成員:孫明輝 文林波
職責:全面監督、檢查學院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情況。
3. 學科復試小組
各學位點成立學科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學科復試小組成員由一般不少于 5 人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相關學位點負責人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安排并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復試基本條件
1. 我院 080800 電氣工程、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085400 電子信息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 類地區對應復試分數線。
2. 我院自主劃線專業及分數如下:
專業/類型 | 總分 |
單科(滿分 =100 分) |
單科(滿分>100 分) |
085800能源動力(全日制) | 302 | 37 | 56 |
4. 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專業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5. 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6. 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須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7. 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8. 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四、計劃招生人數(含推免)
類型 | 專業 | 計劃招生總人數 | 是夠接受調劑 | |
學術型 | 080800 電氣工程 | 16 | 是 | |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 | 19 | 是 | ||
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 | 17 | 是 | ||
專業型 | 085400 電子信息 | 01電子信息通信工程 | 53 | 是 |
02人工智能與無人系統 | ||||
03控制工程 | 36 | |||
04機器視覺與人工智能 | ||||
085800能源動力 | 43 | 否 |
五、085400 電子信息專業復試方案說明
085400 電子信息專業復試按招生簡章中的 4 個方向分為兩組進行復試。其中方向 1 和方向 2 為第一組,招生計劃數為 53 人;方向 3 和方向 4 為第二組,招生計劃數為 36 人。一志愿達到國家復試線的考生按報名時選擇的方向確定分組參加復試,最終根據各組內綜合成績排名以及指標分配情況進行錄取工作。
六、調劑
1. 調劑的基本要求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 A 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學術型專業。
(5) 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 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7) 我院各專業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l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080800 電氣工程:
a、 本科畢業專業為電氣類、電子信息、通信工程、自動化類、計算機類、建筑電氣與智能化等信息類相關專業;
b、 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一+數學一≥180 分,國家大學英語四級(CET4)考試(成績在 425 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試 75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試 5.5 分及以上;
c、 國家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成績在 425 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試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試 6.0 分及以上或者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獎勵的考生優先。
l 085400 電子信息
該專業申請調劑方向 1 和方向 2 的考生為第一組,方向 3 和方向 4 的考生為第二組。a、 本科畢業專業為電子信息、通信工程、自動化、計算機等信息類相關專業;
b、 初試成績總分要求:政治+英語+數學≥190 分,國家大學英語四級(CET4)考試(成績在 425 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試 75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試 5.5 分及以上;
c、 國家大學英語六級(CET6)考試(成績在 425 分及以上),或新托福(TOEFL-IBT)考試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考試 6.0 分及以上或者獲得省部級學科競賽獎勵的考生優先。
l其它專業不接收調劑。
(8) 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 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學院將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 調劑的基本程序
(1) 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 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 各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 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 24 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 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七、復試安排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1. 復試時間
(1)第一批復試時間及安排(如有變動見學院通知)
專業(分組) | 時間 | 具體安排(原則上每位考生不少于 25 分鐘) | 負責單位 | 備注 |
081000 信息與通信工程 |
2021 年 4 月 13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一志愿與調劑同時復試 |
085800 能源動力 |
2021 年 3 月 28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不接收調劑 |
085400 電子 信息(第一組) |
2021 年 3 月 27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一志愿與調劑分批復試 |
085400 電子信息(第二組) |
2021 年 3 月 27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一志愿與調劑分批復試 |
080800 電氣工程 |
2021 年 4 月 13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一志愿與調劑同時復試 |
081100 控制科學與工程 |
2021 年 4 月 13 日 (08:00-23:00)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 分鐘)、專業筆試】 | 各學位點 | 一志愿與調劑同時復試 |
(a) 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 100 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在綜合面試中進行。
(b) 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第二批為調劑考生復試。調劑考生復試在 2021 年 3 月 29 日-2021 年 4 月 25 日內完成。具體安排將于后續公布。
2. 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向學院提交下列材料
(電子版):
(1) 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 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 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6) 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3. 繳納復試費(120 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
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 12 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 復試方式和內容
(1) 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 100 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在綜合面試中進行。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 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 20 分鐘,滿分為 100 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 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 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 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鐘,滿分 100 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 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 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6) 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八、錄取
1.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 B 和初試成績 A 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 B 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1) 初試成績 A 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2) 復試成績 B = (B1(專業筆試成績)*0.1+ B2(綜合面試成績)*0.7+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2);
(3) 最后總成績 C = A*0.7 + B*0.3。
2. 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 錄取規則:學院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條件下獲得 2020 年暑期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優秀營員者優先),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 B 不合格(60 分以下)者;
b.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c.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d.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e. 體檢不合格者;
f.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4) 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 24 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 2021 年 5 月 30 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 1-2 年再入學。
(7) 我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個人檔案必須在入學前到校,且個人檔案一經調入學校,畢業前不允許提前調出學校。凡未按規定辦理檔案手續的,開學后將不予以注冊。
3. 錄取類別
(1) 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 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 6 月 1 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 8 月 31 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 6 月 1 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 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 獎助學金
(1)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 2021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 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3)助學金: 6000 元/年。
5. 導師分配
由于疫情限制,師生未能充分交流,因此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再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
九、復試監督和復議
1. 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 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 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 1 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 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 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一、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請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復試參與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準備好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并按規定佩戴口罩。
2. 做好復試場地的清掃和消毒,不留衛生死角,保持室內通風換氣,保證環境衛生整潔。
3. 嚴格執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人員禁止進入復試場所。
4. 如有疫情情況發生,請按照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按要求做好隔離消毒,配合專業救護人員做好轉診工作,并立即與報考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取得聯系,詳細提供疫情有關情況。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 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院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監督電話:監察處 0731-58298628 校研招辦 0731-58292051
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31-58292233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自動化與電子信息學院。
2021年湘潭大學計算機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為做好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長:李澄清
副組長:蔣科兵、肖芬
成員:歐陽建權、鄒娟、劉新、胡凱、韓聰(秘書)、粟云期(秘書)。
職責:統籌協調,全面負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 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成員:肖芬、檀朝桂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研究生干事負責協調好全院的復試具體工作。辦公室電話:0731-58292250。
4.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4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具體實施本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學科復試小組成員由一般不少于4人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組成,秘書安排并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
三、復試基本條件
1. 我院各專業執行《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分數線。考生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專業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3.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4.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6.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四、計劃招生人數
類 型 | 專 業 | 計劃招生 | 是否接受調劑 |
---|---|---|---|
總人數 | |||
學術型 | 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7 | 是 |
專業型 | 085400電子信息 | 61 | 是 |
五、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本科學歷或者全日制本科學歷。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統考科目中,初試統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統考數學(一)的,可以調入統考數學(二),反之不可調。
(5)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6)我院各專業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 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01數學一成績不低于80分,且通過CET四級;
- 085400電子信息
b、通過CET六級、大學期間績點年級排名前20%或者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學科競賽獎勵的考生優先。
(7)在符合第(6)項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院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六、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1、復試時間及安排
專業 | 時間 | 具體安排(原則上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鐘) |
---|---|---|
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021年3月27日-4月25日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分鐘)、專業筆試】 |
(08:30-22:00) | ||
085400電子信息 | 2021年3月27日-4月25日 | 綜合面試【包含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5分鐘)、專業筆試】 |
(08:30-22:00) |
(a)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b)專業筆試:主要為程序設計考試,滿分為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
(c)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下列材料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繳費方式如下: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復試方式和內容
(1)程序設計練習網址:www.myxls.cn/voj。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離散數學》、《數據結構》兩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6)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七、錄取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B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1)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
(2)復試成績B = B1(專業筆試)*0.3+B2(綜合面試成績)*0.5+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2;
(3)最后總成績C = A*0.6 + B*0.4。
2.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學院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同等條件下獲得2020年暑期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優秀營員者優先),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e. 體檢不合格者;
f.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4)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6)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獎助學金
(1)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3)助學金:6000元/年。
5.導師確定
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
八、復試監督和復議
1. 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 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 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九、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請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復試參與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準備好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并按規定佩戴口罩。
2.做好復試場地的清掃和消毒,不留衛生死角,保持室內通風換氣,保證環境衛生整潔。
3.嚴格執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人員禁止進入復試場所。
4.如有疫情情況發生,請按照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按要求做好隔離消毒,配合專業救護人員做好轉診工作,并立即與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取得聯系,詳細提供疫情有關情況。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未按規定時間到我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處理;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所有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不提供打印。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及時關注郵件,及研招網系統消息,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5. 監督電話:監察處0731-58298628
校研招辦0731-58292051
計算機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731-58292250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計算機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湘潭大學計算機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
2021年湘潭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湘潭大學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為做好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切實加強我院的復試工作管理,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訂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總體要求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湖南省、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切實加強領導、嚴格復試管理、規范工作程序、確保我院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安全有序地進行。
三、組織管理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統籌協調、全面負責法學院的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組長:歐愛民
副組長:黃德華、吳勇
成員:肖冬梅、顧敏康、王國征、李蓉、黃明儒、張全民、張義清、彭熙海、蔡高強、劉友華、洪永紅、周青山、胡軍輝
2.復試監督小組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組長:黃德華
成員:連光陽、蔡高強、肖峰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專業成立相應的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復試小組組長由相關學科、學科方向負責人擔任,小組成員由本學科碩士研究生導師組成。各專業復試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并實行全程錄音錄像。
四、招生計劃
學院 | 類型 | 專業代碼 | 專業/方向 | 學習方式 | 計劃招生總人數 |
法學院 | 學術型 | 030100 | 01法學理論 | 全日制 | 8 |
02法律史 | 7 | ||||
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10 | ||||
04刑法學 | 10 | ||||
05民商法學 | 7 | ||||
06訴訟法學 | 26 | ||||
07經濟法學 | 11 | ||||
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
09國際法學 | 10 | ||||
10知識產權法 | 18 | ||||
11信用法 | 4 | ||||
專業型 | 035101 | 法律(非法學) | 全日制 | 65 | |
法律(非法學) | 非全日制 | 5 | |||
035102 | 法律(法學) | 全日制 | 113 | ||
法律(法學) | 非全日制 | 10 |
2.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五、復試基本條件
1、 我院所有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初試成績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 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按照學校政策辦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3、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4、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在復試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6、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六、調劑
1、內部調劑
我院030100法學專業接收少量的內部調劑,視一志愿復試結果決定是否接收外部調劑;035102法律(法學)接收少量的內部調劑。
030100法學按研究方向復試和錄取,預計01法學理論、02法律史、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09國際法、11信用法學等研究方向需要接受少量專業內部調劑,一志愿報考我院030100法學專業03憲法與行政法學、04刑法學、05民商法學、06訴訟法學、07經濟法學、10知識產權法,且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專業內部調劑到以上幾個研究方向參加復試,但須經相關學位點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放棄參加原報考方向的復試,于 4月6日之前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學位點復試秘書,并轉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035102法律(法學)預計研究方向01立法法務、04信用法務等研究方向需要接受少量專業內部調劑,一志愿報考我院035102法律(法學)02民商事法務、03刑事法務方向且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請專業內部調劑到以上幾個研究方向參加復試,但須經相關學位點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放棄參加原報考方向的復試,于4月6日之前將相關材料發送至學位點復試秘書,并轉交至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
2、外部調劑的基本要求
(1)考生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且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若統考科目不同,初試統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030100法學下的01法學理論、02法律史、08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09國際法、11信用法學研究方向若因內部調劑意愿不足,有可能接收外部調劑。該專業統一進行調劑復試。035101法律(非法學)按專業方向進行調劑復試,035102法律(法學)統一進行調劑復試。
(7)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學院學術要求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院學術要求的情況下,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10)學院接收外部調劑條件:優先考慮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通過英語六級,本科平均成績或績點較高,獲得省級以上榮譽的優秀學生。
3、調劑的基本程序
按照《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調劑程序執行。
七、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
1、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分兩批進行,學術學位第一批為一志愿上線考生,專業學位第一批為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時間定于4月10、11日,第二批復試擬定于4月17、18日。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下列材料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四級或六級成績單。
(6)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各種獎勵證書等。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8)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8)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3、復試方式和內容
請考生嚴格按照《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考生操作手冊》要求前做好設備、網絡準備并掌握系統操作。復試內容具體包括:
(1)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2)專業筆試: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環節前或后回答。滿分為100分。由學院按《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自行命題,隨機抽題。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若與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相同,則以學院另行公布的復試科目為準。
(3)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等)。
(4)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4、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安排
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入學考試復試安排表
專業 | 科目 | 時間 |
學術型法學碩士 |
英語、日語聽力 口語綜合考試 |
4月10日上午 8:30-13:30 |
專業課筆試及 面試 |
4月10日下午 14:00 進入考場 14:30-22:30 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 |
|
專業 | 科目 | 時間 |
專業型法律碩士 | 英語、日語聽力口語綜合考試 | 4月11日上午8:30-13:30 |
專業課筆試及面試 | 4月11日上午,8:30-9:30進入考場 | |
9:30-18:30,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 | ||
(1)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2)復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①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②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A
③復試成績B =B1(專業筆試成績)*0.1+ B2(綜合面試成績)*0.6+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3
④最后總成績C = A*0.7 + B*0.3
八、錄取
1、錄取規則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折算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f. 體檢不合格者。
(2)030100法學按照研究方向錄取,各研究方向內先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報考原研究方向的考生、內部調劑考生。剩余指標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035101法律(非法學)按照研究方向錄取,各研究方向內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剩余指標按總成績排名錄取外部調劑生。
(4)035102法律(法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再錄取內部調劑考生,最后錄取外部調劑生。
(5)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6)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7)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2、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3、獎助學金、繳費、體檢、導師分配等其他事宜請參照湘潭大學研究生院主頁公布的《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4、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九、由于網絡原因無法進行復試,復試暫時中止,待網絡恢復正常后,通過復試微信群、QQ群等通知考生,重新啟動復試。
十、疫情防控要求
請復試人員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復試參與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準備好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并按規定佩戴口罩。
2.做好復試場地的清掃和消毒,不留衛生死角,保持室內通風換氣,保證環境衛生整潔。
3.嚴格執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人員禁止進入復試場所。
4.如有疫情情況發生,請按照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按要求做好隔離消毒,配合專業救護人員做好轉診工作,并立即與報考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取得聯系,詳細提供疫情有關情況。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校研招辦0731-58292051 監察處0731-58298628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法學院.
學院聯系方式:0731-58293566
湘潭大學法學院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
2、《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
2021年湘潭大學碧泉書院·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和《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碧泉書院·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的實際情況,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陳代湘
副組長:劉圣陶 張今杰
組員:方紅姣、陸自榮、宋銀桂、劉自強
秘書:王墨翰
職責:領導、統籌管理本單位的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研究生復試工作監督小組
組長:劉圣陶
組員:朱陸民、黎益君、周驊、劉自強
職責:全面監督、檢查本院復試和錄取工作情況和疫情防控情況,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圣陶
組員:朱陸民、黎益君、 陳橄欖、胡劍
職責:全面負責學院的預防管控、科普宣傳、監管、協調、輿情監控、信息報送及應急處置工作。詳見《湘潭大學新型冠狀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湘大黨發[2020]4號)
4、各專業復試小組
分別成立哲學、社會工作、中國史、世界史四個專業復試小組,組員由各個專業的所有導師組成,每組配備一名復試工作秘書負責視頻記錄復試情況。各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專業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成員,最終以現場成員組成為準。
三、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所有專業均執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資格審查合格。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相應學科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3、我院各專業不接受破格復試。
4、已經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5、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在復試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7、各專業計劃招生人數
我院2021年各專業招生人數如下:
哲學專業(代碼:010100):38人
社會工作專業(代碼:035200):全日制:45人;非全日制:3人
中國史專業(代碼:060200):31人
世界史專業(代碼:060300):10人
四、調劑
哲學專業(代碼:010100)的02中國哲學方向、03外國哲學方向和04邏輯學方向,中國史專業(代碼:060200),世界史專業(代碼:060300)接受調劑考生。哲學專業(代碼:010100)的01馬克思主義哲學方向上線人數較為充足,該方向不接受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調入專業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中國史專業(代碼:060200)、世界史專業(代碼:060300)只接收專業課考試科目為統考(專業課考313歷史學基礎)的考生調劑。
(5)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6)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我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7)對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8)各專業及方向的具體調劑條件
A:哲學專業(代碼:010100)的02中國哲學方向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初試總分≥340分;03外國哲學方向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通過英語六級考試或考研外國語成績≥55分,初試總分≥340分;04邏輯學方向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且一志愿報考邏輯學方向。
B:中國史專業(代碼:060200)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只接收專業課考試科目為統考(專業課考313歷史學基礎)的考生調劑。
C:世界史專業(代碼:060300)要求全日制本科學歷,只接收專業課考試科目為統考(專業課考313歷史學基礎)的考生調劑。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我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院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復試資格。
(5)調劑考生復試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后將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五、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復試平臺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說明另行通知,請考生提前做好設備、網絡準備并熟悉系統操作。
1、復試時間
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時間為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2日,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同時進行,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各專業復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哲學專業(代碼:010100):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7日;
中國史專業(代碼:060200):2021年4月8日-2021年4月9日;
世界史專業(代碼:060300):2021年4月10日;
社會工作專業(代碼:035200):2021年4月11日-2021年4月12日;
2、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的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 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8)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還須提交《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見附件 2)。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則上不予錄取。
3、繳納復試費(120元/次)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4、復試方式和內容
(1)專業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為100分。以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復試考試科目見《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調劑考生的初試科目若與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相同,則復試科目調整為學院相關專業的初試科目。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面試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我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6)入學后,我院根據《普通高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六、錄取
1.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B與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的權重占60%,復試成績的權重占40%。
(1)復試成績B為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加權之和。
復試成績B=專業筆試成績*0.1+綜合面試成績*0.6+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0.3
(2)初試成績 A 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總成績 = A*0.6+ B*0.4
2.錄取規則
(1)我院將在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的規定及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根據我院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錄取規則:我院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折算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c.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d.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e.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f. 體檢不合格者。
(4)我院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6)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3、錄取類別
(1)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方式。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型。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僅招收定向就業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3)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于6月1日前將簽訂好的《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議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4)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湘潭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4、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1)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3)助學金:6000元/年。
5、導師分配
新生入學以后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來確定指導教師。
七、復試監督與復議
1. 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 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 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八、體檢
學院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及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以內均可)郵寄至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校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九、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疫情防控要求
請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規定,按照學校和學院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保障復試參與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準備好口罩等相關防疫物資并按規定佩戴口罩。
2.做好復試場地的清掃和消毒,不留衛生死角,保持室內通風換氣,保證環境衛生整潔。
3.嚴格執行體溫測量,體溫異常人員禁止進入復試場所。
4.如有疫情情況發生,請按照疫情防控部門的要求,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按要求做好隔離消毒,配合專業救護人員做好轉診工作,并立即與報考學院或學校研究生院取得聯系,詳細提供疫情有關情況。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院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聯系電話:學院研招辦 0731-58298925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湘潭大學碧泉書院·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
2021年湘潭大學環境與資源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根據《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特制訂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 長:葛 飛
副組長:劉國華、劉 云
成 員:張俊豐、黃 妍、許 銀、汪形艷、王新豐、陳洪波、陳躍輝、田科
職 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學院的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復試錄取監督小組
組 長:劉國華
成 員:賀龍祥、章壯宇、樂小利、王文春
職 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復試小組由相關專業負責人、學科帶頭人和學科骨干組成。
三、復試基本條件
1、報考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均執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地區考生復試分數基本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專業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3、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具體要求見研究生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4、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5、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四、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考生應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
(2)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包括(083000)環境科學與工程、(083001)環境科學、(083002)環境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083600)生物工程、(085700)資源與環境),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本科所學專業亦為以上相關專業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4)所有調劑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且已接受我校的復試通知后方可參加復試。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在統考科目中,初試統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統考數學(一)的,可以調入統考數學(二),反之不可調。
(6)各專業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7)遴選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A、初試成績要求:英語≥45分,數學≥75分,總分≥290分;
B、英語四級成績不低于425分。
(8)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我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對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yjsglxt.xtu.edu.cn/ksxt/ 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120元/次)。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5)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擬錄取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3、可申請調劑專業
類型 | 專業 | 計劃招生總人數(含推免生) |
學術型 | (083000)環境科學與工程(全日制) | 36 |
專業型 | (085700)資源與環境(全日制) | 39 |
備注:根據復試情況,各專業實際錄取人數可能會略有調整,具體以實際招生人數為準。
五、資格審查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需在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完成下列材料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照片。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見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2、繳納復試費(120元/次),繳費方式如下:
收到復試通知后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六、復試安排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實際情況,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復試平臺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說明詳見附件2,請考生提前做好設備、網絡準備并熟悉系統操作。
1、 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2021年3月30日—4月1日,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七、復試方式和內容
復試由專業課程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組成。
1、專業課程筆試: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100分,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專業筆試科目如下:
578廢水處理工程、579大氣污染控制工程、580環境化學(考生任選其一,要求考生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2、綜合面試
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a.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b.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c.綜合素質和能力: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授權專利、出版專著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考生總成績計算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 A
復試成績B = B1(專業筆試成績)*1/3+ B2(綜合面試成績)*1/3+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3
最后總成績C = A *0.7+ B*0.3
5、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578廢水處理工程,579大氣污染控制工程,580環境化學中的兩門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7、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八、體檢
我校在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及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九、錄取
1、學院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復試成績B不足60分的;
b、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c.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f.體檢不合格者。
3、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十、導師分配
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確認指導教師。
十一、獎助學金
1、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3、助學金:6000元/年。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未按規定時間繳納復試費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所在單位(學校)。
3、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試和初試成績打印,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5、擬錄取的考生,往屆生須憑《調檔函》于6月1日前將全部人事檔案寄達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憑《調檔函》于8月31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校。
學院聯系方式:0731-58292106
2021年湘潭大學藝術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 號),為做好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制訂本方案。一、工作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復試工作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客觀評價、以人為本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生源質量。
二、組織管理
1.招生工作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組長:黎青 副組長:羅豪暢
成員:宋揚、劉正軍、孫淑萍、熊明、李娜、羅俊敏、陳娟、雷東
職責: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和疫情防控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
組長:周維平 成員:劉行、譚喬紅
職責:負責學院復試過程中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對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復試小組由黎青、周維平、羅豪暢、宋揚、劉正軍、孫淑萍、熊明、李娜、羅俊敏、陳娟、雷東組成。
三、復試基本條件
1.我院執行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對應的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需滿足本人第一志愿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同時符合《湘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2.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在相應學科專業國家A類地區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總分降10分。符合條件的考生于復試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3.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三支一扶計劃”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4.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我院各專業不接收破格復試。
6.已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在推薦階段已進行了復試,不再參加本次復試,也無需網上繳納復試費用。
7.我院有少量調劑名額,接受調劑。
四、調劑
1.調劑的基本要求:
(1)全日制本科學歷。
(2)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其中初試英語成績>= 50,且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CET6)。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5)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在統考科目中,初試統考英語(一)的,可以調入統考英語(二)的專業,反之不可調。
(6)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7)接收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學院、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9)對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學院、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由學院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調劑的基本程序:
(1)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調劑信息。
(2)考生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申請。
(3)各學院根據調劑規則遴選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未按照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4)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自接收我校復試通知起24小時內未繳納復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復試資格。
(5)調劑復試完成后, 學院上報擬錄取結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匯總擬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研究生院通過調劑系統向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對擬錄取考生進行終審,審核未通過者,將取消錄取。
五、招生計劃
類型 | 專業 | 專業方向 | 計劃招生總人數(含推免生) |
專 業 型 |
(135107)美術(全日制) | 實驗藝術研究 | 7 |
(135108)藝術設計 (全日制) |
新媒體藝術設計 | 7 | |
動漫與游戲設計 | 7 |
六、資格審查
所有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復試前登錄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網址: https://bm.chsi.com.cn/ycms/stu/)提交資格材料交學院審核,所需材料如下:
1. 本人有效身份證照片。
2.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照片。
3.往屆考生需需提交教育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
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照片。
4. 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該類考生應提交本人的《男(女)性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6. 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戶口簿、身份證、報名以來工作單位的工資流水證明、社保證明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以及定向協議書原件。
7. 湘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附件1,情況表需由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在其常住地街道辦事處或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8. 繳納復試費(120元/次),繳費方式如下:
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請登錄湘潭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統(網址: http://yjsglxt.xtu.edu.cn/ksxt/login.aspx),根據網站提示輸入賬號及密碼進行復試繳費。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七、復試方式和內容
復試方式采用教育部學信網官方平臺進行,考生雙機位匿名參考,系統實名認證,題庫隨機抽題作答,評委現場系統打分,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由專業筆試、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組成。
1. 專業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考試,滿分100分,考題由題庫隨機抽取,考生以口頭作答的形式進行,時間:30分鐘,不指定參考書。
2.綜合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主要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進行考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參加面試時,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關材料(如獲獎證書、公開發表的論文等)。
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4.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5.考生總成績計算:
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0.5 = A
復試成績B =(B1(專業筆試成績)*1/3+ B2(綜合面試成績)*1/3+ B3(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1/3)×0.5
最后總成績C = A + B
6.入學后,我院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八、復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具體安排 | 地點 | 負責單位 |
3月30日 上午8:00-12:00 |
考生在線上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 教育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 | 藝術學院 |
3月30日 上午8:30-12:00 |
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 教育部學信網官方平臺 | 藝術學院 |
下午14:00-14:30 |
專業筆試 《文化創意產業概論》 |
教育部學信網官方平臺 | 藝術學院 |
九、錄取規則
1.對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排序,先錄取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剩余指標再在調劑生中按總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
a. 復試成績B折算為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
b.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任意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
c. 經查實,復試過程中有舞弊者;
d. 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e. 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f. 體檢不合格者。
3.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24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5.導師確定:
新生入學后與導師進行雙向選擇后再確認指導教師。
6.獎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將為人事檔案在校且無固定工資關系的全日制脫產在讀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未調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檔案的考生不享受學業獎學金和助學金。
錄取形式為非全日制的碩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獎助學金,且不統一安排住宿。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
推免碩士研究生給予特等學業獎學金。
根據《關于做好202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規定,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全面復查,新生學業獎學金將根據復查結果結合學校招生政策進行統一評定。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達到我校自劃線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優先給予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
(2)助學金:6000元/年。
十、復試監督和復議
1.學院的復試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指導和監督,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
2.學校的復試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進行全面監督。
3.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
4.公示期內,考生的投訴、申訴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一、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
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十二、學費標準
學費標準以湖南省發改委最新文件為準。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視為自行放棄。
2.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3.考生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我校不提供考生的準考證和初試成績打印。
4.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學院聯系電話:
監督電話:0731-58298042 研究生辦公室:0731-5892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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