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3:4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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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1〕2號)文件和相關會議精神,為了加強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管理,完善復試規則,規范復試程序,提高復試有效性,確保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時間及方式
    復試時間: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
    復試方式:以現場復試為主,網絡遠程復試為輔。
    二、復試考生范圍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包括: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符合國家一區和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2.我校同意調劑復試的考生;
    3.符合國家規定“六類”享受初試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后總分達到國家一區和我校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
    (二)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各學院參加復試人數與招生計劃之比原則上應不低于120%。參加復試考生名單由研招辦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到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棄權論。
    (三)復試前進行復試考生資格審核。審核材料包括:
    1.往屆生報到時須攜帶:①身份證;②畢業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單位組織部門或檔案所在部門蓋章,附件3);⑥《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均為原件)。
    2.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到時攜帶:①身份證;②學生證;③準考證;④《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信網下載);⑤《延安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考生所在學校院系黨組織蓋章,附件3);⑥《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均為原件)。
    3.學歷校驗有問題的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參加復試。
    4.考生報到時,各學院要對以上材料現場認真審核。材料④⑤⑥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要留存學校備查。材料不齊全者原則上不允許參加復試。
    二、復試內容及方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專業課考試;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
    3.綜合面試;
    4.心理健康測試;
    5.報考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還要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6.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7.部分理工科專業可增加實驗技能考核;
    8.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階段主干課程。
    (二)復試方式。
    1.專業課考試采取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50分(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所有領域為100分)。考試科目按考生參加復試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進行,不得更改。
    2.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采取口試,滿分50分。
    3.綜合面試,采用面試方式,滿分100分。測試時間由各學院確定。
    4.心理健康測試采取機試,不設分值,測試結果供學院錄取時參考使用。
    5.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技能測試,由醫學院在楊家嶺校區星海樓組織進行,滿分50分。
    6.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科目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課,每門時間為2小時,滿分100分。
    (三)其它復試(查)。復試期間還將對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和資格審查、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未通過資格審核者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四)考生需持本人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參加復試的各個環節。
    三、復試成績
    (一)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所有領域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二)外國語聽說能力測試總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三)綜合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5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五)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總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專業課,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以上六項是否設置單項合格分數線和合格線標準,由各學院自行確定,但須在本學院招生復試辦法中明確并提前公布。
    (七)考生在復試階段暫不進行體檢。錄取進校后由學生處會同學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為400分),缺少任何一項復試環節者,不予錄取。
    (九)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定辦法為:
    1.考生總成績(除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30%;
    2.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總成績=初試總成績÷3×70%+復試總成績÷4×30%;
    四、調劑復試
    (一)調劑復試考生必須達到教育部和學校規定的調劑復試標準。
    (二)調劑復試考生報考專業與擬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三)調劑復試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擬調劑專業的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與擬調劑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四)所有調劑工作必須在復試前完成,復試后不再進行調整專業錄取。
    (五)調劑其他事項按調劑正式公告執行。
    五、招生錄取
    (一)錄取工作嚴格貫徹“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學院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心理健康測試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以及學校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等,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專業報送錄取情況時按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填報。
    (二)各學院必須在復試前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并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分專業招生計劃要在復試前報研招辦備案(含在方案中)。
    (三)各學院提出的擬建議錄取名單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全日制學術學位計劃、全日制專業學位計劃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計劃)執行,不得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生計劃之外對考生承諾擬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復試環節者,不予錄取。
    (六)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六、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領導、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領導、研究生院負責人以及各學院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各學院也應成立本學院研究生招生錄取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院長(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指導、協調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和生源情況,對復試教師進行有關復試內容、復試方式和保密工作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培訓的教師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三)復試小組的組成
    各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不少于5名教師組成,負責對考生的面試。組長一般應由導師組組長擔任,對本組的復試工作負責,復試小組的組成由本單位招生工作小組審定,報研究生院備案。
    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要召開專門會議,認真研究復試問題及辦法,精心組織命題及面試等工作。
    (四)由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組織成立招生錄取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學院在招生中每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研究生院也應自覺接受校紀檢部門的監督,重大問題的研究都應請監察部門派員參加,保證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客觀、公正。
    七、進度安排(采取線上復試專業,時間進度安排另行通知)
    復試時間為:2021年3月25日—3月28日。各學院應做好復試準備工作,按規定時間將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院402室。
    (一)各學院應于3月23日前將本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名單、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名單、本學院復試方案(含分專業、分方向錄取計劃分配)、時間、地點等報研究生院402室。
    (二)3月25-26日9:00-17:00,考生自行在網上完成心理健康測試,不參加者不得參加復試。(詳見附件10)
    (三)3月26日9:00-17:00,考生在楊家嶺校區敷仁樓學院指定教室報到(報考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考生于3月25日9:00-17:00報到,基礎醫學、護理專業考生于3月26日9:00-17:00報到),同時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3月26日晚進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3月26日,臨床醫學專業考生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三)3月27日上午專業課考試,下午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四)3月28日進行綜合情況面試。各學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面試時間,但要通過學院網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理工科是否進行實驗技能測試,測試的時間和方式等由學院自主安排。
    (六)3月29日上午12:00前,各學院向研招辦報送復試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以及需要保存的檔案材料。
    (七)3月31日公示擬錄取名單。
    (八)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信息與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等一級學科及材料與化工(專業學位)專業復試采取網絡遠程方式實施,可安排提前復試,具體時間和相關要求由所在學院安排、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招生學院通知。
    八、公開公示
    (一)招生計劃公開。各學院必須在復試前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并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布,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得更改。
    (二)復試辦法公開。各學院應根據學校的復試辦法制定本學院的實施細則(方案),并于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或公告欄公布。
    (三)復試考生名單公示。研究生院應在網站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包括一志愿考生名單、調劑考生名單。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政策也應公布。
    (四)成績公示。各學院復試結束后,應在本單位網站或公告欄公示復試考生的成績情況。公布內容包括復試考生的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專業課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各單位不得公布擬建議錄取情況。
    (五)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研究生院應在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如有增補或替補錄取情況,則對變動情況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六)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接受舉報受理單位:延安大學紀委辦公室;接受舉報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接受舉報電話:0911-2650033。
    九、紀律要求
    (一)招生錄取小組成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政策、不循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面試工作要按照《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面試工作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二)要充分重視對研究生招生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實行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示制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單位及有關人員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順利完成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務。
    附件1:延安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
    附件3:延安大學2021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
    附件4:延安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延安大學研招辦
    2021年3月21日
四、復試內容
(一)心理健康測試。研究生處負責,校心理咨詢中心組織實施。測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附件4)執行。
(二)遠程面試。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遠程面試基本規范》(附件5)執行。
所有評分記錄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研究生處負責,馬克思主義學院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招生單位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三、復試方式
(一)全部實施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心理健康測試使用學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測試。遠程面試采用教育部研招網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以下簡稱面試系統)。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采用異地開卷筆試模式。
(二)面試專家組采用集中模式,集中場地安排在學校新校區1號和4號教學樓監控教室。個別確實無法到場的專家,報學校批準后可遠程參加。有特殊需求的學科(專業),由院系所報學校批準后可自行安排面試場所。每個面試專家組需指定組長1人,組長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負責本組復試工作,專家組人員需每人攜帶筆記本電腦(安裝win7或win10系統,帶攝像頭)和有線耳機(帶麥克風)。
每個面試組還需配備1名助理,負責專家組人員和考生設備提前調試,考生候考,聯系等組織工作。
(三)全體考生采用異地分散模式。考生要提前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復試考生準備材料清單》(附件3)準備面試環境并聯系報考院系所進行遠程測試演練。
第一輪:一志愿考生
2020年5月6日—17日。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2)。
第二輪:校外調劑考生
擬定2020年5月20日—29日。詳細安排另行通知,請調劑考生咨詢報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聯系人。
我校復試所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校內外人員向考生收取費用的情況,請考生及時向我校紀委和研究生處舉報。
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是關系考生切身權益和學校辦學聲譽的重要工作。為保障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學校成立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處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院系院長(主任)、研究院(中心)負責人和研究生處有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舉報申訴處理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各院系所也應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附件1)成立本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負責本院系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院長(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副主任)為直接責任人,書記為監督責任人。
二、復試時間和復試費用
第一輪:一志愿考生
2020年5月6日—17日。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一志愿考生)》(附件2)。
第二輪:校外調劑考生
擬定2020年5月20日—29日。詳細安排另行通知,請調劑考生咨詢報考院系所招生工作聯系人。
我校復試所有環節均不收取任何費用。若有校內外人員向考生收取費用的情況,請考生及時向我校紀委和研究生處舉報。
三、復試方式
(一)全部實施線上遠程網絡復試。心理健康測試使用學校心理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統測試。遠程面試采用教育部研招網研招遠程面試系統(以下簡稱面試系統)。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采用異地開卷筆試模式。
(二)面試專家組采用集中模式,集中場地安排在學校新校區1號和4號教學樓監控教室。個別確實無法到場的專家,報學校批準后可遠程參加。有特殊需求的學科(專業),由院系所報學校批準后可自行安排面試場所。每個面試專家組需指定組長1人,組長一般應具有正高級職稱,負責本組復試工作,專家組人員需每人攜帶筆記本電腦(安裝win7或win10系統,帶攝像頭)和有線耳機(帶麥克風)。
每個面試組還需配備1名助理,負責專家組人員和考生設備提前調試,考生候考,聯系等組織工作。
(三)全體考生采用異地分散模式。考生要提前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復試考生準備材料清單》(附件3)準備面試環境并聯系報考院系所進行遠程測試演練。
四、復試內容
(一)心理健康測試。研究生處負責,校心理咨詢中心組織實施。測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附件4)執行。
(二)遠程面試。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遠程面試基本規范》(附件5)執行。
所有評分記錄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公共管理和會計專業學位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研究生處負責,馬克思主義學院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招生單位配合實施。考試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附件6)執行。
五、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
(一)各院系所應按照《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生錄取辦法,制定的招生錄取辦法應符合上級部門和學校的有關文件規定,并充分體現學科專業特點請各單位于5月8日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和組織機構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
(二)各院系所可以根據學科特點確定按一級學科(專業類別)或分學科方向(專業領域)進行復試錄取工作。若按學科方向(專業領域)進行,招生計劃也要按照學科方向(專業領域)分配。
(三)各院系所須于復試工作完成24小時內將本單位建議擬錄取名單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報送的擬錄取名要按考生志愿類別分開排序。
(四)達到我校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且符合“優生計劃”條件的考生,復試工作按《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優秀生源計劃實施辦法》執行。各院系所須于5月10日前將申請“優生計劃”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單報研究生處審批。
(五)復試錄取工作中其他未盡事項和突發事件,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后補充通知,不再另發文件,以學校通知消息為準,請各院系所及時傳達給考生。
五、紀律要求
各院系所要嚴格按照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20〕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0〕1號)和《延安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一)各院系所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認真學習《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等文件,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各院系所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要加強對復試導師的業務和保密要求培訓,使全體復試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三)復試考試要嚴格按照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要求進行,對違紀作弊情況,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院系要對復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拷盤報送研究生處保存。各院系要對復試相關事項做好記錄工作,記錄材料要整理成冊保存, 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五)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個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巡視檢查,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3〕2號)要求,加強復試錄取現場監督。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六)紀委要在我校網站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并指定專人受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檢舉和舉報事宜。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違規事件,一經查實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七)考生錄取情況由研招辦統一公開公示,各院系所不允許自行公布。復試工作未全部完成前,各院系不得向考生公布復試課程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等。
(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院系所務必高度重視復試工作,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精心組織,規范實施,確保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結束。
附件:
1.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2.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3.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復試考生準備材料清單
4.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心理健康測試基本規范
5.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遠程面試基本規范
6.延安大學2020年研招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和加試科目考試基本規范
7.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登記表(樣表)
8.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成績匯總表(樣表)
9.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建議名單(模版)
10. 延安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11. 報考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承諾書
 
研究生處
 2020年5月6日
       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形式
 
  (一)錄取工作嚴格貫徹“按需招生、德智體多方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堅持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院系應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心理健康測試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以及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以及學校下達的招生規模數等,從得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提出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類別。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專業報送錄取情況時按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別填報。
 
  (二)各院系須在復試前按照學校下達的計劃數和生源情況確定并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得更改。分專業招生計劃要在復試前報研招辦備案。
 
  (三)各院系提出的擬建議錄取名單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全日制學術學位計劃、全日制專業學位計劃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計劃)執行,不得更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生計劃之外對考生承諾擬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不予錄取。
 
  (五)未完成要求的復試環節者,不予錄取。
 
  (六)學校認為有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再次復試完成后,確定是否錄取。
      延安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2019年3月29日&mdash3月31日。各院系應做好復試準備工作,按規定時間將本院系復試工作方案報研究生處辦公室。
 
  (一)各院系應于3月26日前將本院系招生領導小組名單、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名單、本院系復試方案、時間、地點等報研究生處。
 
  (二)3月29日17:00前復試報到,考生在各院系報到,報到后進行心理健康測試,18:00前完成心理健康測試3月29日晚進行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公共管理和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考生)。
 
  (三)3月30日上午專業課考試,下午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四)3月31日進行綜合情況面試。各院系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面試時間,但要過院系網站、展板等形式提前通知到每位考生。
 
  (五)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技能測試由醫學院和附屬醫院根據實際情況自主安排。理工科是否進行實驗技能測試,測試的時間和方式等由院系自主安排。
 
  (六)4月1日上午12:00前,各院系向研招辦報送復試成績,擬錄取建議名單以及需要保存的檔案材料,醫學院和附屬醫院可延遲至4月2日上午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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