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更新時間:2022-01-16 22:33:5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云南民族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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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學考研對英語四六級有要求嗎:

學校沒有考研四級或六級成績的要求,請根據考研專業的需求報名,考研英語是考研最重要的一門科目,請各位考生積極備考,必要的時候可以選擇一些考研英語的課程。以下是學校的研究生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1)能提供由大學教務部門出具的與報考專業相近的本科專業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2)CET-4合格;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4)一般不得跨專業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統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一般條件
(1)法律碩士(非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法律碩士(法學)
a.符合學術型碩士報考的一般條件;
b.之前在高校學習專業為法學專業。
 
三、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學術型研究生招生條件。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云南省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1]1號),為切實做好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堅持“三個確保”的基本原則,穩妥做好今年研考復試工作:一是確保安全性,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安排不同研究生培養單位、不同專業分時、分區、分批有序安排復試,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二是確保公平性,統一評價尺度,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三是確保科學性,科學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以網絡遠程形式開展,網絡遠程復試環節包括網絡遠程面試、網絡遠程筆試(根據專業需要)和提交附加材料等,具體要求和形式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通知為準。
    三、網絡遠程復試平臺
    中國移動“云考場”
    四、時間安排
    (一)3月26日——4月6日開展調劑、發復試通知等工作。
    (二)4月7日——4月中旬組織復試工作。
    (三)4月中旬——5月中旬擬錄取學生公示、上報擬錄取名單。
    (四)6月——7月發放錄取通知書。
    各階段具體安排視工作進度另行通知。
    五、復試錄取工作機構
    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校領導擔任副組長、學校黨政辦公室、黨委宣傳部、紀委辦公室、研究生院、教務處、安全保衛處、信息與網絡中心、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后勤管理服務中心、校醫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疫情防控期間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六、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1.申請調劑的考生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或法碩聯考。
    2.申請調入的專業必須符合《云南民族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報考條件,包括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3.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B類地區復試控制線以及我校各學院(所)確定的調入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原則上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與申請調入專業代碼前4位應一致。
    5.考生初試科目應與申請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數學、英語統考科目還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考數學一(科目代碼301)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可調入考自命題數學專業,反之不行。
    注:未考統考數學或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不得申請調入我校初試科目含數學的專業。
    考英語一(科目代碼201)考生可調入考英語二(科目代碼204)專業,反之不行。
    6.除外國語學院涉及二外考試科目日語外,我校僅接收統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不接收其他語種考生。
    7.由于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上線考生較多,故不接收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此外,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法律(非法學)專業也不接收調劑。
    8.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審計(025700)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符合調入專業要求的報考條件時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非全日制專業只接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申請調劑。
    9.第一志愿報考云南民族大學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否則無效。
    10.學校各學院(所)可根據本單位人才選拔要求,在學校調劑要求上增設其他調劑要求。申請調劑的考生在符合學校層面調劑要求的情況下,還須滿足各學院(所)制定的其他調劑要求,具體可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各專業其他調劑要求或各學院(所)網站公布的調劑辦法。
    11.同一時段每位考生僅能申請我校一個專業的調劑。
    (二)調劑程序
    1、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申請調劑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志愿。
    2、我校各培養單位將根據學科需要以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學校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調劑要求,并成立由各專業導師組成的調劑考生選拔小組。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以后,對申請同一院(所)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考生接收到培養單位復試通知后,須在培養單位規定時間(最長不超過12小時)內進行回復,不按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回復后的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參加復試。
    七、復試工作
    (一)復試要求
    1、復試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全面審查考生復試資格,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在復試中,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在復試中,應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測試成績(含“小語種”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招生單位要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招生單位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含筆試)。
    (二)復試主要方式
    1、測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要求和辦法,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根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實踐(實驗)能力的要求由相關單位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外語及專業課面試
    具體要求:
    (1)每生復試時間(含外語)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至少包含一名專門負責外語復試的教師,復試教師一般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錄音、錄像,并妥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復試的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培養單位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語復試
    全面考察考生聽說能力及專業外語掌握能力。
    2、專業課復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四)復試的組織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擔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認真遴選復試教師,選派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復試專家小組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組建,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組長應由碩士點負責人擔任;招生人數較多的一級學科,可以根據任務并根據精簡原則組織兩個以上復試專家小組(每組不少于5人)。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主要職責是: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本單位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2、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須根據學校關于復試、錄取工作意見,制定單位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內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考生復試(復試人數至少是招生規模數的1.2倍),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3、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教師進行業務和紀律培訓,提高教師的學術評價能力和自律意識,使教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確保復試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復試的公平、公正。
    4、復試專家小組要科學設計復試內容,進一步完善試題題庫建設,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試題。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考生評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招生工作小組要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的辦法。
    6、復試時應堅持“三隨機”原則,即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7、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進行。考生擬錄取后到原居住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報告單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專業有特殊要求的,由培養單位按國家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合格)。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復檢,復檢不合格者不予注冊學籍。
    八、一生一策
    復試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摸底每位考生參與網絡遠程復試的條件,對困難考生要給予重點關注,如無條件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考生,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報學校協商解決。
    九、錄取工作
    1、凡符合報考條件,達到復試基本要求,按規定程序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通過省招考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的考生,學校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按志愿、初試和復試總成績依次錄取。政審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監督、回避和復議
    (一)學校設立研究生復試工作監督組,對各培養單位監督工作進行指導,適時開展現場巡視。
    (二)各培養單位設立研究生復試工作監督組,一般由二級黨組織書記擔任組長,二級紀委書記為成員,對本單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三)凡有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旁系親屬參加復試的相關老師必須自覺回避。
    (四)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培養單位復試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十一、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為進一步健全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各招生單位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一)招生計劃公開。各招生單位應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分專業計劃,并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提前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和各招生單位實施細則。復試錄取辦法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三)復試考生信息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四)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各招生單位應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六)招生單位對于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予以公開。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安排和通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各專業網絡遠程復試實施細則及具體應急預案,并報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意后公布實施。
云南民族大學考研復試調劑要求
(一)調劑要求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或法碩聯考。
2、必須符合《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包括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3、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B類地區復試控制線以及我校各培養單位確定的調入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下,即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與申請調入專業代碼前4位應一致。
5、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除以下情況外必須相同:
(1)考數學一(科目代碼301)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可調入考自命題數學專業,反之不行。
注:未考統考數學或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不得申請調入我校初試科目含數學的專業。
(2)考英語一(科目代碼201)考生可調入考英語二(科目代碼204)專業,反之不行。
6、調入專業考試科目數應與調出專業考試科目數一致。即:考試科目為3科的考生只能調入考試科目為3科的專業,考試科目為4科的考生只能調入考試科目為4科的專業。
7、除外國語學院涉及二外考試科目專業以外,我校僅接受統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
8、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專業”。(報考專業代碼第3位為“5”的專業即為“專業學位”)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審計(025700)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符合調入專業要求的報考條件時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第一志愿報考云南民族大學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否則無效。
11、調劑考生還須符合我校各培養單位制定的其他調劑要求,具體可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各專業“調劑特別要求”,或各培養單位網站。
云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一)復試要求
1、復試前,各招生單位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在復試中,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參考考生在高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情況以及工作業績。須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在復試中,應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測試成績(含“小語種”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招生單位要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招生單位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含筆試)。
(二)復試主要方式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要求和辦法,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根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實踐(實驗)能力的要求由相關單位單獨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外語及專業課面試
具體要求:
(1)每生復試時間(含外語)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至少包含一名專門負責外語復試的教師,復試教師一般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錄音、錄像,并妥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復試的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培養單位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語復試
全面考察考生聽說能力及專業外語掌握能力。
2、專業課復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云南民族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二、時間與地點安排
1、2019年3月21日-3月26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網上調劑,發復試通知。
2、2019年3月29日—4月3日,體檢、外語復試、專業課復試、同等學力人員加試,體檢地點在呈貢雨花校區校醫院進行,外語及專業課復試地點由各培養單位安排,提前公告和通知。
3、2019年4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并公示。
4、2019年6月下旬,發出錄取通知書。
5、2019年9月,新生入學報到。
6、2019年研究生復試統一安排在呈貢雨花校區進行。
各位考生:
根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做好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一、基本原則
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要加強對學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二、時間與地點安排
1、2019年3月21日-3月26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網上調劑,發復試通知。
2、2019年3月29日—4月3日,體檢、外語復試、專業課復試、同等學力人員加試,體檢地點在呈貢雨花校區校醫院進行,外語及專業課復試地點由各培養單位安排,提前公告和通知。
3、2019年4月10日前,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并公示。
4、2019年6月下旬,發出錄取通知書。
5、2019年9月,新生入學報到。
6、2019年研究生復試統一安排在呈貢雨花校區進行。
三、關于調劑工作
(一)調劑要求
1、考試方式應是全國統考、管理類聯考或法碩聯考。
2、必須符合《云南民族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包括各專業備注欄中的要求。
3、初試成績必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B類地區復試控制線以及我校各培養單位確定的調入專業最低復試分數線(包含單科和總分)。
4、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下,即一志愿報考專業代碼與申請調入專業代碼前4位應一致。
5、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除以下情況外必須相同:
(1)考數學一(科目代碼301)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數學二科目代碼302)考生可調入考數學三(科目代碼303),考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可調入考自命題數學專業,反之不行。
注:未考統考數學或自命題數學(科目代碼601-609)考生不得申請調入我校初試科目含數學的專業。
(2)考英語一(科目代碼201)考生可調入考英語二(科目代碼204)專業,反之不行。
6、調入專業考試科目數應與調出專業考試科目數一致。即:考試科目為3科的考生只能調入考試科目為3科的專業,考試科目為4科的考生只能調入考試科目為4科的專業。
7、除外國語學院涉及二外考試科目專業以外,我校僅接受統考外語科目為英語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
8、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學術型專業”。(報考專業代碼第3位為“5”的專業即為“專業學位”)
9、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旅游管理(125400)、會計(125300)、圖書情報(125500)、審計(025700)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符合調入專業要求的報考條件時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035101)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10、第一志愿報考云南民族大學申請調劑校內其他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申請,否則無效。
11、調劑考生還須符合我校各培養單位制定的其他調劑要求,具體可見研招網調劑系統中各專業“調劑特別要求”,或各培養單位網站。
(二)調劑程序
1、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申請調劑的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志愿。
2、我校各培養單位將根據學科需要以及招生計劃等情況,在學校調劑要求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的調劑要求,并成立由各專業導師組成的調劑考生選拔小組。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開放以后,對申請同一院(所)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并對選中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必須在各培養單位規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4小時)內進行回復,不及時回復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復試資格。回復后的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按時參加復試。
四、關于復試工作
(一)復試要求
1、復試前,各招生單位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在復試中,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參考考生在高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情況以及工作業績。須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錄取。
3、在復試中,應對考生進行外語聽力和口語的測試,測試成績(含“小語種”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4、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5、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
6、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招生單位要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招生單位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含筆試)。
(二)復試主要方式
1、筆試
主要為專業課測試。對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要求和辦法,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根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實踐(實驗)能力的要求由相關單位單獨組織進行。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外語及專業課面試
具體要求:
(1)每生復試時間(含外語)不少于20分鐘;
(2)每個復試小組至少包含一名專門負責外語復試的教師,復試教師一般不少于5人;
(3)每個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錄音、錄像,并妥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三)復試的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培養單位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辦學特色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外語復試
全面考察考生聽說能力及專業外語掌握能力。
2、專業課復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進行。
五、錄取工作
1、凡符合報考條件,達到復試基本要求,按規定程序參加復試且復試合格,通過省招考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的考生,學校予以錄取。
2、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4、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可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按志愿、初試和復試總成績依次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組織形式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按要求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并進行現場巡視。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強對招生錄取工作的領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嚴格操作程序。各培養單位要堅決抵制亂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研究生院和紀檢、監察部門將派人參與和監督整個復試工作,對違反招生錄取規定、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將按有關政策和紀律嚴肅進行查處。
(二)各培養單位成立招生工作小組,積極組織實施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由各培養單位領導擔任工作小組組長;認真遴選復試教師,選派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師參與復試工作。復試專家小組原則上按一級學科組建,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組長應由碩士點負責人擔任;招生人數較多的一級學科,可以根據任務并根據精簡原則組織兩個以上復試專家小組(每組不少于5人)。
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小組和復試專家小組,主要職責是:
1、各培養單位招生工作小組要加強對單位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
2、招生工作小組須根據學校關于復試、錄取工作意見,制定單位切實可行的復試方案、內容和程序并公示,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考生復試(復試人數至少是招生規模數的1.2倍),并確定擬錄取名單。
3、招生工作小組要對復試教師進行業務和紀律培訓,提高教師的學術評價能力和自律意識,使教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確保復試嚴格按照既定方案和程序進行,充分體現復試的公平、公正。
4、復試專家小組要優化復試內容,改進評價方法,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根據考生復試情況,公正、公平、科學、合理地給考生評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招生工作小組要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當考生對復試提出質疑時,招生工作小組要提供書面說明,負責向考生進行解釋或提出解決的辦法。
(三)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位點負責人對本學科專業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負直接責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紀檢、監察部門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培養單位招生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七、大力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
為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各招生單位對于應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要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予以公開,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加強對本地區研究生招生單位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教育部將建立“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以下簡稱“研招信息公開平臺”,相關規定及使用方法另行發文),推動招生單位切實開展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工作。
(一)招生計劃公開。各招生單位應根據教育部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編制分專業計劃,并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二)復試錄取辦法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提前向社會公開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復試錄取辦法中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三)復試考生信息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進入復試的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應進行說明。
(四)錄取信息公示與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擬錄取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各招生單位應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招生單位公示及“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各招生單位要在本單位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部門、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
(六)招生單位對于其他按規定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予以公開。
一、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一寸近照3張、身份證(含復印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帶學生證、學校出具的成績單和按期畢業的證明),科研成果、發表的文章、各種獎勵證書、資格證、合格證自帶。往屆生須提供最高學歷的成績單并加蓋公章。
時間:2015年3月25日上午10:00
地點:云南民族大學呈貢雨花校區雙馨苑A1區202
二、領取體檢表并交體檢費
領取體檢表
體檢時間:2015年3月26日,早8:00—12:00
地點:呈貢雨花校區校醫院
交費領取體檢表時,帶半寸標準免冠照片一張,貼體檢表上并加蓋醫院公章方為有效體檢表。
體檢費:待定
三、英語口語、聽力測試
時間:2015年3月27日上午9:30
地點: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雙馨苑A1區301
四、專業課復試及加試(專業課綜合復試和技術復試成績各占50%)
(一)專業理論課綜合復試
內容:專業理論課綜合素質(運動生理學、武術、民族傳統體育)
地點: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雙馨苑A1區301
時間: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
(二)專業技術課復試
內容:學生根據自己的專項任選項目
地點: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
時間:2014年3月28日下午13:30
(三)同等學力考生理論課加試
地點:云南民族大學呈貢校區雙馨苑A1區301
時間:2015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武術》
2015年3月29日下午14:00——16:00《體育教學論》
云南民族大學體育學院
2015年3月19日
為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進行,有效提高招生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參照云南民族大學研究生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復試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的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科學選拔學生,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陽光招生。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了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指導并監督復試、錄取工作。
三、招生調劑工作
(一)調劑工作時間
2015年3月18日—3月25日,網上調劑,發復試通知。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參加調劑考生的基本條件為: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專業調入地區的復試基本分數線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辦法:對于調入我校的考生,以是否確認接受我校調劑通知為依據。
3.調劑生復試內容、要求與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4.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系統進行,并由校研招辦審核合格后發出復試通知。
四、復試準備工作
(一)復試工作辦法的公布
復試工作時間:201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復試前三天公示復試方案。
(二)各專業進入復試的成績及相關要求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各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復試教師的遴選和培訓
遴選辦法: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按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進行外語及專業復試,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6人。復試教師一般應由業務過硬、責任心強、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教師擔任。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師須回避,不得參與相關專業的復試工作。
復試培訓:對參加復試的教師進行培訓。要求復試教師按照工作規范和評分原則,公平、公正地對每一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評分與考核,擇優選拔綜合素質較高的學生。
五、復試工作安排
(一)復試考生報到
1.時間:2015年3月25日(周三)10:00—17:00。
2.地點:云南民族大學雨花校區博文苑314室。
3.考生報考資格審查:學院安排專人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重點檢查考生的學歷情況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是否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一致。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復試資格。
應屆本科生提供:有效身份證、學生證、成績單、按期畢業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
往屆生提供:有效身份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最高學歷的成績單一份(加蓋公章)、《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
第一志愿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應屆和往屆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須帶戶口證明原件(由戶籍地派出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的協議書。少數民族考生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不得更改。
同等學力考生,除以上材料外,須出示大專生畢業證或本科結業生的結業證或成教應屆生的學生證。
4.體檢。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實施。
體檢時間:3月26—27日體檢,參加復試的考生按校醫院收費標準自行繳納體檢費。
(二)復試考試形式
1.復試時間及安排:
3月28日—29日(周六、周日)按報考專業,分學位點進行外語及專業復試(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
3月30日(周一)上午9:00進行同等學力專業、英語加試。
2.3月25日前,學院各專業碩士點提交專業復試方案。
3.復試原則和辦法:
凡擬錄取的考生均應經過復試。復試必須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對考生的德、智、體進行全面衡量。
(1)采取差額復試,按1:1.5左右差額復試。
(2)復試包括英語復試和專業知識復試兩個部分。每部分的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3)綜合成績中,初試成績占50%,專業課復試成績占40%,外語復試成績占10%。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50%+專業課復試平均分×40%+外語復試成績×10%
4.復試過程全程錄像。
5.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認為需要進一步考查時,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含筆試)。
(三)復試內容
1.英語測試(100分)
按各專業碩士點要求進行,面試時間原則上10分鐘/考生。
2.專業知識面試(100分)
面試時間原則上20分鐘/考生。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專業知識基礎、理論實踐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以及道德修養和心理素質等。
3.同等學力考試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業務課和專業英語兩門課程,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3小時,為百分制,達到60分方為合格。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六、錄取
(一)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綜合考生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大學期間學習和科研成績、工作業績等,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嚴格按考生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二)復試成績、綜合成績或同等學力考試不合格(低于60分)、資格審查不合格、政治思想審核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無論最終復試成績高低,一律不予錄取。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規定報考條件、考試違紀舞弊、替考的,一律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三)4月7日學院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審核匯總,在學校研究生部網站及學院網站公布。
七、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負責任。
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公布2日內,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考生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相關人員進行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可于收到學院復議結果后2日內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二)復試監督舉報電話:
云南民族大學人文學院研究生辦公室:0871—65919609
云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71—65177545,0871—65914388
八、其他事項
根據云價收費【2014】112號文件規定,參加復試的考生須交復試費。收費標準為:本科學歷考生每生100元,同等學力考生每生180元。
云南民族大學人文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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