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發布時間:2021-04-0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考研復試
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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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1〕2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及教育部和云南省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學校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復試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第一志愿優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差額復試原則。
    (四)參加復試考生須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復試分數線。
    二、復試錄取工作機構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紀檢處負責人、研究生處處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處長、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任務和職
    責:制定研究生招生考試和計劃分配等宏觀政策,指導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進行工作。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伏潤民副組長:王敏
    成員:翟勇劉富華李德清李云飛
    (二)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
    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全面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研究生處行政負責人,研究生處分管研究生招生領導以及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領導組成,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王敏
    成員:劉富華李德清李云飛
    (三)學院(中心、所)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各學院(中心、所)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有關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組長由學院(中心、所)行政負責人擔任。小組設置紀檢委員由各學院(中心、所)紀委書記(紀委委員)擔任。研究生秘書須為小組成員。具體名單由學院(中心、所)確定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三、復試錄取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
    (一)復試分數線確定與調劑
    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各專業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和招生計劃,確定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詳見《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
    各學院(中心、所)根據第一志愿上線情況,確定需要調劑的專業和計劃,按照《云南財經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附件2)調劑考生。
    (二)復試考生名單確定和查詢
    按照差額復試原則,各學院(中心、所)依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原則上不低于1:1.2的復試差額比例,從滿足《2021年云南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附件1)的上線考生中按初試總分擇優確定復試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通過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查詢。調劑考生復試名單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查詢。
    (三)復試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3月23日至4月25日,其中第一志愿于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25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
    (四)復試方式
    疫情期間,為了確保復試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學校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采用的平臺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研招遠程面試系統”,具體復試流程和操作程序,詳見各學院(中心、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和“研招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
    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可按就近原則到滿足遠程復試條件的地區進行遠程復試,若仍然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按照兜底保障原則,考生在滿足我校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可到校安排復試。
    (五)復試結果公布
    復試結束后,各學院(中心、所)將考生復試結果提交至各學院(中心、所)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審定,審定無誤后報研究生處備案,經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由各學院(中心、所)進行公布。
    (六)擬錄取原則及公示
    1.擬錄取原則
    (1)各學院(中心、所)依據提前公布的各招生專業的招生名額,從第一志愿(不含校內調劑考生)復試合格考生中,按總成績擇優錄取,直至該專業招生名額用完即止。若該專業第一志愿考生錄取完成后仍有招生名額剩余,則按總成績擇優
    擬錄取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若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復試成績擇優錄取,若復試成績仍相同,則各學院(中心、所)根據專業特點確定初試總分、科目依次擇優順序(如:初試總分、思想政治、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外語、業務科1、業務科2)。非全日制專業原則上按定向就業方式錄取。
    (2)以下情況考生不予錄取:
    ①政治素質和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
    ②復試成績不及格。
    ③同等學力加試單科成績不及格。
    2.擬錄取公示
    (1)體檢不合格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報告的擬錄取考生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2)擬錄取考生名單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公示,公示時間為十個工作日。
    (3)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核、錄取并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七)體檢
    1.體檢要求
    我校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
    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2.體檢項目
    (1)五官科:視力/矯正視力;
    (2)外科:身高、體重、淋巴、甲狀腺、脊柱;
    (3)內科:血壓、發育及營養情況、神經及精神、肺及呼吸道、心臟及血管、腹部器官、肝脾;
    (4)心電圖;
    (5)化驗檢查:肝功、腎功、血糖測定;
    (6)胸部X透視(肺結核)。
    3.體檢其他注意事項
    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并在學院(中心、所)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近2個月內(按提交截止時間計算)的體檢報告,提交截止時間詳見各學院(所、中心)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四、復試錄取工作要求與注意事項
    (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的學院(中心、所)須提前組織工作人員和考生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二)嚴格復試資格審查。學院(中心、所)在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明確復試資格材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截止時間。重點對復試考生以下材料進行審查:
    1.考生身份
    審查身份證、準考證,重點審查復試考生身份是否相符。
    2.考生入學考試成績
    審查考生入學考試成績是否達到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學歷學籍
    審查考生學歷學籍是否真實,可審查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或學籍注冊備案表。
    4.審查畢業年限及畢業專業
    (1)學歷為高職高專畢業的考生,畢業須滿兩年或以上(從畢業后到錄取2021年9月1日)。
    (2)MBA和MPA考生,研究生畢業須滿2年或以上;本科畢業須滿3年或以上;高職高專畢業須滿5年或以上(從畢
    業后到錄取2021年9月1日)。
    (3)法律(法學)考生高校畢業專業須為法學專業(代碼為0301)。
    (4)法律(非法學)考生高校畢業專業須為非法學專業(代碼不是0301)。
    (5)資格審查材料均以電子掃描件的形式提交。
    5.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報考類別須為定向,且必須提供定向協議書和戶口冊復印件。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考生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
    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7.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加分材料由學院(中心、所)收齊后,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審核。
    8.嚴禁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各學院(中心、所)應按學科(或專業)分組組織實施復試錄取工作。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注重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錄取工作,并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錄取工作。
    (四)各學院(中心、所)須根據復試中的專業綜合、外語能力、科研實踐綜合能力和加試等選拔環節,制定具體測試辦法。
    (五)復試試題、成績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啟封和公布前為機密級材料,嚴禁失泄密。各學院(中心、所)須做好涉考人員教育,并組織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同時做好復試材料(含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音像材料等)保管和存檔工作,復試材料保管時間不少于3年。
    (七)學校將強化疫情防控措施,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院、不同專業分時、分批有序進行復試。
    五、復試考核內容與成績計算
    (一)復試考核內容
    1.專業綜合測試
    重點考核專業理論知識和知識結構。
    2.外語能力測試(含外語聽力口語測試)主要測試專業英語、聽力和口語。
    3.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測試
    結合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科研潛力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1)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高職高專、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招生章程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加試由學院(中心、所)自行組織,每門課程滿分100分,60分及格。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試題可采取綜合性、開放性多種形式,具體方式詳見各學院(中心、所)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2)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5.思想政治理論加試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項目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須加試政治理論,其余專業不加試。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60分及格。命題及閱卷由學院
    (中心、所)自行組織,考試方式可采用網上答題的形式。
    6.思想政治審查
    全面審查考生的政治表現、遵紀守法等內容。可采用面試或函調方式進行。
    (二)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格。
    2.所有成績計算應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
    3.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英語成績×20%+專業綜合成績×60%+科研實踐綜合能力成績×20%。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分轉化為百分制分數)×60%+復試成績
    ×40%。
    六、復試費用標準
    復試費:10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考生加收80元/人。
    七、監督與復議
    (一)復試錄取工作期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不
    定期到復試現場進行巡查。
    (二)各學院(中心、所)應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復試錄取工作。各單位紀委書記(紀委委員)須全程監督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
    (三)凡違反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
    (四)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疑問,可在復試結果公布兩日內向學院(中心、所)提出復核申請(具體參考云南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成績復核辦法)。
    (五)考生如發現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可在2021年
    6月30日前,向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投訴和反映。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對投訴進行核實,并及時做出相應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65128174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云南財經大學致遠樓206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學校紀檢處
    電話:0871-65114879
    郵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方案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云南財經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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