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實施方法

發布時間:2020-04-1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北京工商大學(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實施方法

北京工商大學(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實施方法內容如下,更多考研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敬請收藏本站,或下載我們的考研派APP和考研派微信公眾號(里面有非常多的免費考研資源可以領取,有各種考研問題,也可直接加我們網站上的研究生學姐微信,全程免費答疑,助各位考研一臂之力,爭取早日考上理想中的研究生院校。)

北京工商大學(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實施方法 正文

北京工商大學(理學院)
 
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
 
實施細則(導師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北京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二級管理體制,加強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導師在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主導作用,科學統籌和合理配置招生資源,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體現學院和學科自主權的原則,特制定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認定及招生資格審核審批實施細則。
 
一、具備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基本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熟悉有關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規;善于教書育人,能夠為人師表;身體健康,治學嚴謹,作風正派。
 
2、熟悉國家、北京市和學校有關研究生教育與培養的政策法規,能夠積極、主動、認真履行導師職責。
 
3、有符合學科發展、明確的研究方向,較強的科研能力。
 
4、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任講師職稱2年(含)以上且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后1年(含)以上。
 
5、新增碩士導師具有一年協助培養與指導研究生的經歷,積累一定的培養和指導經驗。
 
6、新增碩士導師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科負責人簽字。
 
7、原則上到退休時間能完全培養一屆三年制碩士研究生的導師即年齡小于57周歲的導師和年齡小于58周歲的二年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導師。因年齡超過導師資格規定的年限而又符合人事處規定的延聘條件的教師,需要本人提出認定導師資格申請,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根據學科建設的需要、導師隊伍建設情況及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等實際情況,審定該教師是否具有下一年招生的導師資格。
 
二、個人申請
 
申請人根據其研究方向,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的《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授予博士和碩士學位的學科、專業目錄》和理學院學科藍圖確定的研究方向,申請相應的學科、專業及研究方向。向各學科負責人提出申請,由各學科負責人對其申請進行審核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匯總報學院,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通過并公示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時間安排
 
學院根據學校研究生部工作安排和文件精神,每年組織一次面向全院教師的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一般在每年5月初進行, 確定下一年招收研究生的導師名單,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列入下一年的招生簡章。
 
四、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條件
 
1、年度考核:前一年度考核稱職或優秀。
 
2、教學任務:承擔并認真完成學校對本人崗位要求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學任務。
 
3、科研經費或科研成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科研成果: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署名第一單位為北京工商大學發表A1論文1篇及以上;或上一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身份,發表A類期刊及以上的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或上一年度以北京工商大學名義申請發明專利1項及以上,并取得授權證書(排序前2);或近3年內,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或教學成果獎勵(排序前3人);或近3年內國家科學技術獎(排序前6人)。
 
2) 科研經費:理科導師在當年研究生導師資格審核時原則上最低賬面經費不少于6萬,工科導師原則上最低賬面經費不少于10萬。
 
4、只滿足第3條中第1項的指導教師需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發放所帶研究生的助研費和研究生進行課題研究和實驗的需求。只滿足第3條第2項的指導教師,近3年所帶研究生中未出現因論文成果不夠而不能按時畢業的情況。
 
5、不滿足第3條,因學科建設和發展需要,由本人提出申請,提交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批。
 
6、業務考核:業務考核按照導師手冊中《北京工商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辦法》(北工商研字【2019】8號)及《北京工商大學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實施細則》(【北工商黨發【2018】61號】規定的導師職責進行,導師不履行職責并出現規定的情況之一者,可暫停其一年的招生資格。
 
五、碩士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審核、審批
 
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實行學院審核、審批制度。
 
1、各學科負責人將當年申請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名單提交學院,由學院審核第四條中的第3項。
 
2、截至當年8月31日,凡是因年齡、出國(一年及以上)、脫產研修(一年及以上)等原因不能完整指導一屆碩士研究生至畢業的教師,不得申請成為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3、未通過上一年度招生資格審核的教師當年不能招生研究生。
 
4、未經審核、審批的任何教師不得納入招生專業目錄和年度招生計劃。
 
備注:
 
1、申請者的科研業績依據北工商校發〔2016〕52號:關于印發《北京工商大學科研業績認定辦法》的通知)
 
2、本辦法由理學院學位委員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理學院
 
2019年9月4日
 
北京工商大學

添加北京工商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北京工商大學考研分數線、北京工商大學報錄比、北京工商大學考研群、北京工商大學學姐微信、北京工商大學考研真題、北京工商大學專業目錄、北京工商大學排名、北京工商大學保研、北京工商大學公眾號、北京工商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北京工商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北京工商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本文來源:http://m.btfokj.cn/btbu/yanjiushengyuan_251352.html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