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錄取規則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錄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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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錄取規則 正文


以下是高招幫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錄取規則,摘自于2021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招生章程,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的信息為準:
 
錄取規則

第十條我校在招生省份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第十一條在未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錄取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條我校根據在招生省份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一般為當地招生計劃總數的120%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提檔比例為105%以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投檔后一般不予退檔。

第十三條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總分值不超過20分。所有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為分數優先原則,按高考成績總分(不含附加分)計算排序。

第十四條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分數優先”錄取規則。即考生投檔到學校后,根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錄取。

第十五條總分(實考分數)相同考生,優先錄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無政策性加分,參考專業志愿順序,若志愿順序相同,

(1)未實行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

(2)“3+3”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選考科目中的最高成績進行比較。

(3)“3+1+2”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再選科目的最高成績進行比較。

第十六條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我校在該省(市)公布的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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