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6-06 編輯:高招幫小莉
2022年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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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

第三條 學校代碼:13680

第四條 學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條 主管部門:陜西省教育廳

第八條 學生完成學業后,成績合格者,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以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名稱具印。

第九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學生頒發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參與編制學院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制定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我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或順序志愿錄取。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若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志愿不滿,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實行順序志愿錄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滿,則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類推。

第十五條 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分數清”原則進行錄取。分配專業是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安排。在預錄取分數線以上,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我院將按照語文、數學、文(理)科綜合、外語的單科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六條 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在調閱檔案時,按照國家照顧政策加分后的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執行新高考錄取政策的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安排,學生入學后的外語課全部為英語。參加全國統考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入學后需要重新修讀英語,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  學校設置預留計劃,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規定投檔比例下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的問題,普通類本科預留計劃控制在1%以內。 

第二十條 體檢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專業課和文化課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再以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體育類專業要求在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及位次由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不設男女生人數限制,對所有進檔的應往屆考生一視同仁。

第二十四條 如我校錄取規則與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部門錄取規則沖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試部門錄取規則為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將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發現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條 2022級普通本科生收費嚴格按照抄送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的收費標準執行。學校收退費辦法嚴格按照《陜西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陜價行發【2005】148號)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校內獎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咨詢電話: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號

郵政編碼:710038

網 址: www.xcxz.com.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西安財經大學行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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