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6:24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海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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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 《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 號)、《關于做好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 學司〔2021〕2 號)、  《海南省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 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 提升 人才選拔質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深入貫徹黨的 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 全面落實黨的 教育方針, 在教育部和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 領導下,把廣大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 位,全力做好我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的安全性、 公平性和科學性,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堅持“按需招 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 系統使用學信網的研究生招 生遠程面試系統, 備用系統為阿里釘釘、移動云視訊、騰訊會議系
統。同一學科(專業) 使用同一系統平臺。
三、組織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由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 管理, 由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 負責監督。海南大 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 疫防小組”)統籌指揮疫情防控工作。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技術保障小組, 由信息化服務中心
主任擔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研究生處負責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使用前的培訓工作。
(2)信息化服務中心負責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使用中的技 術指導工作。
(3)信息化服務中心確保學校開展遠程復試期間的校園網絡安全性及暢通性, 如遇網絡故障等突發情況, 及時安排專人進行網絡 維護。
(4)師生事務保障中心確保在學校復試期間正常供電, 如接到海口市的統一停電通知, 應做好自發電等應急預案, 或提前兩天通 知學校研招辦以便統籌協調各學院的復試工作安排。
3.各學院成立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如 下:
(1)制定本學院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
(2)確定分專業招生人數,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 復試錄取 工作小組; 確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并負責對工作小組進行政策和 規則的培訓。
(3)審核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內容、 復試標準及復試流程, 并組織做好復試命題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4)負責復試設備的調試, 充分評估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 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
(5)負責對復試小組成員和考生復試平臺使用的培訓, 提前組 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確保復試的公平性 和科學性。
(6)確定考生需提交的復試補充材料及相應格式要求、考生復 試環境要求等。
(7)審核調劑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8)審核各學科(專業)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9)公布復試結果, 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必要解 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4.各學院按學科(專業) 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 具體負責本學科(專業)的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成員一般由 5 或 7 名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語水平較高并 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組成,其中組長 1 名(一般由各學科點 負責人擔任),另須配備復試助理 1 名和復試秘書 1 名。主要工作 職責如下:
(1)按照“隨機確定考生遠程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 員”“隨機抽取遠程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組織復試。
(2)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確保提交 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3)確定各項復試工作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組 織實施, 確保每個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 定等標準統一。
(4)負責復試命題工作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考務、閱卷工作。
(5)審定《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6)擬定調劑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7)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 的處理。
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成員要嚴格按照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 制定 詳細評分標準, 采取線下評分,評分要客觀、公正, 真實反映考生 的實際水平,不得包含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復試錄取工 作小組在復試前應召開小組會議, 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 規則和評判標準。 復試全程要求做好錄音錄像, 評分記錄和考生作 答情況等材料由學校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調劑工作
1.調劑工作按“海南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基本條 件”執行。
2. 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 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 為遴選依據。 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 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各學院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調劑工作程序, 提升服務 質量, 確保擇優選拔。要高度重視調劑服務工作,對調劑工作過程 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 要堅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 員責任,確保調劑服務工作規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細致。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調劑工作統一領導,所 有學院調劑工作的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均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復試工作
1.命題工作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組織專家命制、組建具有足夠題量的面 試試題庫,試題難易程度相當。
2.系統培訓
各學院需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復試平臺使用的技術培訓。 遠程 面試系統的培訓分學校統一培訓、學院內部培訓兩個環節,復試過 程的所有參與人員(面試組專家、工作人員)均需參加培訓, 確保 所有相關人員熟悉復試平臺使用流程, 熟練掌握復試平臺使用功能。 未經培訓不得上崗,培訓不合格不得開展遠程復試。
學校統一培訓時間: 3 月 15 日—3 月 28 日
學院內部培訓時間: 3 月 24 日—3 月 30 日
3.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 3 月 30 日-4 月 30 日。各學院可根據情況分批進行, 第一志愿考生須于 4 月 15 日前復試完成,具體時間由學院根據實際 情況安排并報備至學校。
各學院在復試前需提前通知考生進行測試系統, 確保每一位考 生均具備使用遠程面試系統的條件。若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 到使用遠程面試系統的條件, 各學院需做好應急預案,并及時告知 學校研究生處。
4.復試名單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第一志愿考生: 各學科(專業)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 類考生)  (簡稱“全國復試分數線”) 和學院的實際情況,確定各 學科(專業) 的考生復試資格。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在不低于“全 國復試分數線(B 類考生) ”的前提下, 可進一步劃定復試分數線。 各學科(專業) 復試分數線須在學院復試實施細則中向考生公布, 同時報研究生處備案。
(2)調劑考生: 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 ,可通 過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并通過“調劑服務 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調劑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海南
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基本條件”有關規定執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報考學科 專業復試前與我校招生學院聯系 (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或視 為不享受加分政策; 考生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相應人員名 單之中),并提供合同書、服務期滿的考核報告等材料。
①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 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 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 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②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 達到報考條件后, 3 年內參加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 初試總分加 10 分, 同等條件下優 先錄取。
③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 上的考生, 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 試總分加 15 分。
(4)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 兵專項計劃)復試考生名單見我校研究生處網頁公告。
5.考生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 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 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進行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考生在復試前按學院指定要求上傳以下材料(以 PDF 或 JPG 格式) :
(1)有效居民身份證。 .
(2)《準考證》(可在中國研招網下載)。
(3)應屆本科生上傳完整注冊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 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往屆畢業生上傳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 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持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 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 具的認證報告。
(6)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我校《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及專業目錄》上各專業的報考條件上傳相關材料(如課程成績單、發 表論文證明及清單等)。
(7)蓋有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畢業考生由檔案管理部 門復印并蓋章)。
(8) 《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表》(須本人所在單位的考核部門鑒定并蓋章,應屆本科生由所在 學校的院系學工辦作鑒定并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 部門或所在街道辦作鑒定并蓋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下 載專區”下載)。
(9)在 2021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 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上傳在讀學校(主考學校)提供的 學習相關證明
(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 生還應上傳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需上傳:
①本人戶口本;
②《2021 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12)其他材料, 如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畢業論文、社會實
踐經歷、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從事過的主要科研成果及獲獎材 料等,請上傳相關的清單。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報考時查驗的為準,復試時不得更 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 方簡表》為準。
考生提交的以上材料(通過復試系統上傳或發到學院指定郵箱, 文件命名格式:報考學院代碼及名稱+報考專業代碼及名稱+考生編 號+姓名) ,各學院須在平臺開放使用期間完成下載,按照“一考生 一文檔”進行保存。各學院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并做好相關 記錄備查。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上 傳。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 通過,不予復試。
6.復試內容
(1)復試原則上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內容主要 包含專業知識考核(20%)、綜合能力考核(60%)以及英語應用能 力考核(20%)。
①專業知識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 理論知識的掌 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專業能力素養。
②綜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應用技能掌握程 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 (專業) 前沿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科研潛力等方面。
③英語應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四會”能力。
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300會計碩士、 125400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學院在 面試中進行。
各學科(專業) 通過考生的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 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 科研 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為20分鐘。
7.加試
(1)以下考生須加試兩門課程:
①畢業滿兩年(從畢業后到2021年9月1 日)的專科生;
②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2020年11月9日后取得畢業證的成人教 育本科畢業生);
③本科結業生;
④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中注明 需加試的專業考生。
(2)加試科目詳見《海南大學2021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 錄》。
(3)加試形式:筆試(采用“不間斷云監考”的方式)。
①學院需提前將加試科目試題錄入終端,并在平臺上做好考場 安排與管理,由平臺發送筆試試題,考生用設備接收,進行不間斷 云監考。
②考生自設考場,必須保證其為獨立空間, 并保證此空間中沒 有接受外來音頻、視頻的設備。否則將視為使用不規范考場, 按意 圖作弊進行處理。考試期間不允許鎖屏、離開監控范圍, 如有意造 成死機、卡頓等情況,則取消其復試資格。
③考生統一使用A4紙張、寫清楚題號進行作答。考試結束后, 在視頻監控范圍內,使用手機等設備掃描為 PDF 文檔,按照“報考 學院名稱+考生編號+姓名+報考專業名稱”的方式命名, 通過平臺回 傳給招生學院指定郵箱。
8.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學院參照相關文件,并結合招生專業實 際情況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擬錄取工作
1.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由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組成,考生的初試總成 績和復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有以
下幾種(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總成績=總分(500分) ÷5
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350分) ÷3.5
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300分) ÷3
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200分) ÷2
(2)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0%+復試總成績×30%(保留小 數點后兩位) 。
(3)對于調劑考生, 初試總成績只計算與調入專業相同的統考 科目成績,各學院調劑復試前需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
(4)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 但加試單科成績原則上須達 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2.擬錄取名單
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
(1)各學院按綜合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 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 招生計劃數大于上線人數>,如對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錄取決定, 須 有三分之二以上復試小組成員簽名的書面材料, 并經學院招生工作 領導小組同意)。
綜合總成績排名相同的, 按計入綜合總成績的初試總成績排名 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初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的外語成績(WGY)高 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外語成績相同,則按思想政治理論(ZZLL) 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學院確定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 (學術型和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應分別計算) 。學校下達的 學院招生計劃總數中包含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3)各學院于復試結束三天后對考生公開綜合總成績及排名。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 行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紀律要求
1.嚴明招生紀律,堅決杜絕違紀違規行為, 保證復試錄取工作 每個環節責任到人, 對違反招生紀律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2.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校碩 士生的教師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報考學院的復試工作。
3.嚴格執行保密紀律。所有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 嚴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關招生復試等工作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 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關于考生的任何信息。過失泄密、故意泄密、 徇 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復試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使用完畢前屬于機密,負 責老師(命題、保管試題等接觸試題人員)要簽署保密責任書,嚴 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試題內容或試題范 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廉潔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饋贈或宴請等行為,違者按有關 規定處理。
八、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的規范管理。
2.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 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要選用統一的軟件平臺, 強化技術支持 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學院認為有必 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遠程復試考生須保證考試場所獨立、封閉、沒有其它人員的 空間,不能接受外來音頻、視頻。考試期間不允許鎖屏、縮屏、錄 屏, 不得離開監控范圍,不得故意造成死機、卡頓、斷網等情況。 違規違紀者,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 取消錄取資格,記 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 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 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 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 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復試過程中, 參與的老師均不得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不得談論與面試無關的內容。
5.各學院須按照本辦法, 遵守 “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 誰解釋”的原則,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本單位復試工作安排、實 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參加復 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專 業等信息)須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6.各學院提前5天將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各學 科 (專業) 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人員名單(含職稱)、復試錄取工作 安排及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匯總表(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 報考<調劑>專業、初試各科成績等)等材料電子版和加蓋學院公章 的紙質版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7.各學院于4月30日前,將主管領導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簽 字、學院蓋章的紙質版《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 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填報要求見 相關通知)。
8.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 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和檢查。所有涉及招生工作人員須認真、嚴格 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 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 行處理。
9.以下材料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1)《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2)《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表》;
(3)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4)復試打分表(卡) ,學院保存1份,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 公室1份。
(5)復試過程的錄音錄像材料(學院錄音錄像、學信網下載) 。
10.突發事故與作弊處理。
(1)考試中斷。學校方, 如發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電、 停網等) 造成線上考試中斷者, 學校將及時聯系考生, 并盡快安排 組織重新考試; 考生方, 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試中斷者,可 提供充分有力的證據并同時向相關學院提起二次考試的申請, 經學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后,決定是否啟動重新考試。此種 情況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試的申請僅限一次。考生人為中斷考試的 進程或謊報出現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斷者,都被視為與現場考試中自 動放棄考試一樣的行為,學校可取消其復試的成績。
(2)考生在加試期間, 原則上不得離開云監考的監控設備攝影 范圍。如確有需要(身體不適等) ,需報線上監考人員, 經請示被 允許后,在合理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凡無正當理由、不主動報告主 考方、處理時間不合理的考生,都將被視為借故離開拍攝范圍而進 行作弊的行為,并對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遠程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海南大 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處置預案的具體規定, 在校疫防小組的統 籌下開展本次遠程復試工作, 通過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我校復試 期間各學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指導與培訓, 復試期間選派至少1 名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進駐指導,確保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置。
1.合理配置考場
各學院要合理配置面試考場, 考場應選擇通風、衛生條件良好、 便于人員疏散的教室及場所,考官座位設置應間隔1米以上, 避免人員聚集。
2.凈化考點環境
各學院要做好命題場所、 考試場所、評卷場所的防疫措施。考 前對所有考場進行徹底消毒, 每場考試結束后要對考場再次消毒, 各工作場所應開門、開窗通氣,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確保良好的環 境衛生;要配備充足防疫物資(好口罩、測溫儀、選手液、消毒水 等),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
3.專人負責防控
各學院應獨立設置疫情防控負責人,做好本學院工作人員、考 官在遠程復試期間的防控教育和防疫培訓, 所有相關人員實行健康 報告制度。
4.實施應急演練
各學院要在考前實施一次防疫應急演練,讓考務所有相關人員 進一步熟悉工作流程、應急處置等要求,不斷完善防控措施, 做好 突發應急處置準備。
5.測溫上崗工作
考前一個小時,參與復試面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開始有序進入考 場, 排隊等候期間, 人員之間間隔1米以上, 所有工作必須接受體溫 檢測, 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癥狀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務工作,所有的 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考試結束后,有序離開考場。
6.異常情況處置
遠程復試期間如發現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官,各學院應立即上報校疫防小組, 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校疫防小組統一指 揮下進行隔離觀察并展開排查工作,按防控要求進行處置。如出現 確診病例, 校疫防小組須嚴格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相 關工作要求進行上報。
十、 申訴及聯系電話
1.考生如對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環節有異議的, 可向報考學院 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 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 0898-66251735。
郵箱: hnyjs@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 58 號海南大學研究 生招生辦公室。
 
    海南大學
    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高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海南省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組織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為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提升人才選拔質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在教育部和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領導下,把廣大考生及考務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復試方式
    復試方式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系統使用學信網的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備用系統為阿里釘釘、移動云視訊、騰訊會議系統。同一學科(專業)使用同一系統平臺。
    三、組織管理
    1.復試錄取工作由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管理,由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負責監督。海南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校疫防小組”)統籌指揮疫情防控工作。
    2.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技術保障小組,由信息化服務中心
    主任擔任組長。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研究生處負責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使用前的培訓工作。
    (2)信息化服務中心負責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使用中的技術指導工作。
    (3)信息化服務中心確保學校開展遠程復試期間的校園網絡安全性及暢通性,如遇網絡故障等突發情況,及時安排專人進行網絡維護。
    (4)師生事務保障中心確保在學校復試期間正常供電,如接到海口市的統一停電通知,應做好自發電等應急預案,或提前兩天通知學校研招辦以便統籌協調各學院的復試工作安排。
    3.各學院成立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工作職責如
    下:
    (1)制定本學院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
    (2)確定分專業招生人數,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確定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并負責對工作小組進行政策和規則的培訓。
    (3)審核各學科(專業)的復試內容、復試標準及復試流程,并組織做好復試命題工作和安全保密工作。
    (4)負責復試設備的調試,充分評估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
    (5)負責對復試小組成員和考生復試平臺使用的培訓,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確保復試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6)確定考生需提交的復試補充材料及相應格式要求、考生復試環境要求等。
    (7)審核調劑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8)審核各學科(專業)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9)公布復試結果,并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的考生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4.各學院按學科(專業)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本學科(專業)的考生復試錄取工作。成員一般由5或7名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外語水平較高并具有副高職稱及以上的人員組成,其中組長1名(一般由各學科點
    負責人擔任),另須配備復試助理1名和復試秘書1名。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按照“隨機確定考生遠程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遠程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原則組織復試。
    (2)各學院需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3)確定各項復試工作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組織實施,確保每個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等標準統一。
    (4)負責復試命題工作和加試科目的命題、考務、閱卷工作。
    (5)審定《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6)擬定調劑考生名單、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
    (7)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予錄取考生進行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成員要嚴格按照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制定詳細評分標準,采取線下評分,評分要客觀、公正,真實反映考生的實際水平,不得包含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在復試前應召開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復試全程要求做好錄音錄像,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等材料由學校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調劑工作
    1.調劑工作按“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基本條件”執行。
    2.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3.各學院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調劑工作程序,提升服務質量,確保擇優選拔。要高度重視調劑服務工作,對調劑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堅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調劑服務工作規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細致。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調劑工作統一領導,所有學院調劑工作的辦法及調劑錄取名單均須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五、復試工作
    1.命題工作
    各學院按學科(專業)組織專家命制、組建具有足夠題量的面試試題庫,試題難易程度相當。
    2.系統培訓
    各學院需對所有相關人員進行復試平臺使用的技術培訓。遠程面試系統的培訓分學校統一培訓、學院內部培訓兩個環節,復試過程的所有參與人員(面試組專家、工作人員)均需參加培訓,確保所有相關人員熟悉復試平臺使用流程,熟練掌握復試平臺使用功能。未經培訓不得上崗,培訓不合格不得開展遠程復試。
    學校統一培訓時間:3月15日—3月28日學院內部培訓時間:3月24日—3月30日3.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為3月30日-4月30日。各學院可根據情況分批進行,
    第一志愿考生須于4月15日前復試完成,具體時間由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并報備至學校。
    各學院在復試前需提前通知考生進行測試系統,確保每一位考生均具備使用遠程面試系統的條件。若個別考生因特殊原因無法達到使用遠程面試系統的條件,各學院需做好應急預案,并及時告知學校研究生處。
    4.復試名單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學科(專業)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簡稱“全國復試分數線”)和學院的實際情況,確定各學科(專業)的考生復試資格。各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在不低于“全國復試分數線(B類考生)”的前提下,可進一步劃定復試分數線。各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須在學院復試實施細則中向考生公布,同時報研究生處備案。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并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調劑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和“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基本條件”有關規定執行。
    (3)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應于報考學科專業復試前與我校招生學院聯系(否則視為放棄享受加分政策或視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相應人員名單之中),并提供合同書、服務期滿的考核報告等材料。
    ①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②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③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4)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考生名單見我校研究生處網頁公告。
    5.考生資格審查
    各學院要嚴把復試入口關,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對考生進行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考生在復試前按學院指定要求上傳以下材料(以PDF或JPG格
    式):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準考證》(可在中國研招網下載)。
    (3)應屆本科生上傳完整注冊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往屆畢業生上傳畢業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持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6)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上各專業的報考條件上傳相關材料(如課程成績單、發表論文證明及清單等)。
    (7)蓋有公章的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畢業考生由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蓋章)。
    (8)《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須本人所在單位的考核部門鑒定并蓋章,應屆本科生由所在學校的院系學工辦作鑒定并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或所在街道辦作鑒定并蓋章。此表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9)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上傳在讀學校(主考學校)提供的學習相關證明。
    (10)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上傳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1)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還需上傳:
    ①本人戶口本;
    ②《2021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12)其他材料,如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畢業論文、社會實踐經歷、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從事過的主要科研成果及獲獎材料等,請上傳相關的清單。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等信息以報考時查驗的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考生提交的以上材料(通過復試系統上傳或發到學院指定郵箱,文件命名格式:報考學院代碼及名稱+報考專業代碼及名稱+考生編號+姓名),各學院須在平臺開放使用期間完成下載,按照“一考生一文檔”進行保存。各學院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備查。材料不符合規定的應及時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傳。凡證件不齊、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不予復試。
    6.復試內容
    (1)復試原則上采取“網絡遠程面試”的形式進行,內容主要包含專業知識考核(20%)、綜合能力考核(60%)以及英語應用能力考核(20%)。
    ①專業知識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專業能力素養。
    ②綜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知識的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前沿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科研潛力等方面。
    ③英語應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語“四會”能力。
    125100工商管理碩士、125200公共管理碩士、125300會計碩士、
    125400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學院在面試中進行。
    各學科(專業)通過考生的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為20分鐘。
    7.加試
    (1)以下考生須加試兩門課程:
    ①畢業滿兩年(從畢業后到2021年9月1日)的專科生;
    ②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2020年11月9日后取得畢業證的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
    ③本科結業生;
    ④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本科生;
    ⑤《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備注欄中注明需加試的專業考生。
    (2)加試科目詳見《海南大學2021年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3)加試形式:筆試(采用“不間斷云監考”的方式)。
    ①學院需提前將加試科目試題錄入終端,并在平臺上做好考場安排與管理,由平臺發送筆試試題,考生用設備接收,進行不間斷云監考。
    ②考生自設考場,必須保證其為獨立空間,并保證此空間中沒有接受外來音頻、視頻的設備。否則將視為使用不規范考場,按意圖作弊進行處理。考試期間不允許鎖屏、離開監控范圍,如有意造成死機、卡頓等情況,則取消其復試資格。
    ③考生統一使用A4紙張、寫清楚題號進行作答。考試結束后,在視頻監控范圍內,使用手機等設備掃描為PDF文檔,按照“報考學院名稱+考生編號+姓名+報考專業名稱”的方式命名,通過平臺回傳給招生學院指定郵箱。
    8.體檢:體檢工作由各學院參照相關文件,并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擬錄取工作
    1.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由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組成,考生的初試總成績和復試總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總成績計算方式有以
    下幾種(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總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350分)÷3.5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初試總成績=統考總分(200分)÷2
    (2)綜合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0%+復試總成績×3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對于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只計算與調入專業相同的統考科目成績,各學院調劑復試前需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
    (4)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但加試單科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2.擬錄取名單
    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
    (1)各學院按綜合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招生計劃數大于上線人數>,如對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錄取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復試小組成員簽名的書面材料,并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綜合總成績排名相同的,按計入綜合總成績的初試總成績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初試總成績相同,按初試的外語成績(WGY)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如外語成績相同,則按思想政治理論(ZZLL)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
    (2)各學院確定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數
    (學術型和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應分別計算)。學校下達的學院招生計劃總數中包含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3)各學院于復試結束三天后對考生公開綜合總成績及排名。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紀律要求
    1.嚴明招生紀律,堅決杜絕違紀違規行為,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紀律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嚴肅處理,確保復試工作公平、公正。
    2.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本校碩士生的教師或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報考學院的復試工作。
    3.嚴格執行保密紀律。所有參與招生工作人員要遵守工作紀律,嚴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有關招生復試等工作情況及其他相關信息。不得向任何人透露關于考生的任何信息。過失泄密、故意泄密、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復試試題、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在使用完畢前屬于機密,負責老師(命題、保管試題等接觸試題人員)要簽署保密責任書,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漏試題內容或試題范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廉潔自律,不接受考生任何饋贈或宴請等行為,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工作要求
    1.各學院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復試過程的規范管理。
    2.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學院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要選用統一的軟件平臺,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3.遠程復試考生須保證考試場所獨立、封閉、沒有其它人員的空間,不能接受外來音頻、視頻。考試期間不允許鎖屏、縮屏、錄屏,不得離開監控范圍,不得故意造成死機、卡頓、斷網等情況。違規違紀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4.復試過程中,參與的老師均不得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不得談論與面試無關的內容。
    5.各學院須按照本辦法,遵守“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本單位復試工作安排、實施細則、調劑工作辦法、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等信息;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復試專業等信息)須在學院網站上進行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6.各學院提前5天將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人員名單(含職稱)、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匯總表(含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報考<調劑>專業、初試各科成績等)等材料電子版和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7.各學院于4月30日前,將主管領導及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簽
    字、學院蓋章的紙質版《海南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填報要求見相關通知)。
    8.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監察處)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和檢查。所有涉及招生工作人員須認真、嚴格地執行有關規定。如違反招生政策和紀律,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9.以下材料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1)《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記錄表》;
    (2)《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3)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4)復試打分表(卡),學院保存1份,交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1份。
    (5)復試過程的錄音錄像材料(學院錄音錄像、學信網下載)。
    10.突發事故與作弊處理。
    (1)考試中斷。學校方,如發生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如停電、停網等)造成線上考試中斷者,學校將及時聯系考生,并盡快安排組織重新考試;考生方,因不可控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試中斷者,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證據并同時向相關學院提起二次考試的申請,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判后,決定是否啟動重新考試。此種情況下,每位考生重新考試的申請僅限一次。考生人為中斷考試的進程或謊報出現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斷者,都被視為與現場考試中自動放棄考試一樣的行為,學校可取消其復試的成績。
    (2)考生在加試期間,原則上不得離開云監考的監控設備攝影范圍。如確有需要(身體不適等),需報線上監考人員,經請示被允許后,在合理的時間內解決問題。凡無正當理由、不主動報告主考方、處理時間不合理的考生,都將被視為借故離開拍攝范圍而進行作弊的行為,并對此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遠程復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海南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急處置預案的具體規定,在校疫防小組的統籌下開展本次遠程復試工作,通過聯防聯控機制,加強對我校復試期間各學院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指導與培訓,復試期間選派至少1名醫療衛生專業人員進駐指導,確保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置。
    1.合理配置考場
    各學院要合理配置面試考場,考場應選擇通風、衛生條件良好、便于人員疏散的教室及場所,考官座位設置應間隔1米以上,避免人
    員聚集。
    2.凈化考點環境
    各學院要做好命題場所、考試場所、評卷場所的防疫措施。考前對所有考場進行徹底消毒,每場考試結束后要對考場再次消毒,各工作場所應開門、開窗通氣,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確保良好的環境衛生;要配備充足防疫物資(好口罩、測溫儀、選手液、消毒水等),設置具備防護隔離措施的特殊通道、專用隔離考場和備用考場。
    3.專人負責防控
    各學院應獨立設置疫情防控負責人,做好本學院工作人員、考官在遠程復試期間的防控教育和防疫培訓,所有相關人員實行健康報告制度。
    4.實施應急演練
    各學院要在考前實施一次防疫應急演練,讓考務所有相關人員進一步熟悉工作流程、應急處置等要求,不斷完善防控措施,做好突發應急處置準備。
    5.測溫上崗工作
    考前一個小時,參與復試面試工作的所有人員開始有序進入考場,排隊等候期間,人員之間間隔1米以上,所有工作必須接受體溫檢測,體溫異常或有咳嗽癥狀的人員不允許參加考務工作,所有的工作人員要佩戴口罩。考試結束后,有序離開考場。
    6.異常情況處置
    遠程復試期間如發現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考官,各學院
    應立即上報校疫防小組,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在校疫防小組統一指揮下進行隔離觀察并展開排查工作,按防控要求進行處置。如出現確診病例,校疫防小組須嚴格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的相關工作要求進行上報。
    十、申訴及聯系電話
    1.考生如對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報考學院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2.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898-66251735。郵箱:hnyjs@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人民大道58號海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海南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甸校區,校區三面環海,景色優美,氣候宜人。學院擁有本科、碩士、博士一體化培養體系和優良的師資力量,其中化學工程與工藝入選國家“一流本科”建設專業,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自1999 年被評為海南省首批重點學科,并于 2016 年再次入選海南省首批特色重點學科,2018年獲得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博士授權學位點。依托本學院的三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平臺為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據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情況,我院以下專業需調劑生源:1) 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學術學位),2)085600材料與化工(原化學工程領域)(專業學位)。歡迎廣大考生調劑至海南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 具體調劑指標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上公布數據為準。
有意調劑到海南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的考生,請留意海南大學研究生處及本學院的公告,及時通過調劑系統提交調劑信息。學院將綜合考察調劑考生情況,考察方向包括: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成績、各單科成績(需數學成績)、考生本科學校及專業。
具體復試程序將在后續公告中發布,敬請關注!
海南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
2020年4月20日//www.hainanu.edu.cn
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1)各學院按綜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高低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數大于上線人數>,如對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錄取決定,須有全體復試成員簽名的書面材料,并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2)各學院確定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學校下達給本學院總的招生計劃數(學術型和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計算)。學校下達的計劃總數含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3)各學院于復試結束三天后對考生公開綜合總成績及排名,4月9日前把主管領導簽名及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海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填報要求見相關通知)。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算法
綜合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初試成績計算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成績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成績=統考分(350分)/3.5;
初試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
初試成績=統考分(200分)/2;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總分200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含英語能力測試20分)。復試成績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會計碩士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40%+思想政治理論×20%)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綜合總成績中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比例為60%:40%。對個別實踐性較強的專業,該比例可作適當調整,但復試成績比例不得高于50%,同時須報學校備案。
(3)對于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只計算統考科目成績,各學院復試前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
(4)擬錄取考生的復試專業筆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5)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但加試單科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內容
復試滿分為200分(會計碩士為300分),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綜合面試、體檢和加試(需加試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由學校統一安排,其他復試內容由學院組織。
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各占復試總成績的50%(125300會計碩士的專業筆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和綜合面試分別占復試總成績的40%、20%和40%)。
1.專業筆試(含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
專業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各專業的筆試科目見海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其中英語應用能力20分)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英語應用能力主要測試考生英語“四會”能力。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考生的面試所用時間應相近。
海南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并指派專人負責。
一、復試工作原則(略)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150%。
二、復試組織管理(略)
三、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時間與地點:復試工作安排在2019年3月23日-4月3日進行。復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各學院自行安排,并將復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通知到考生本人。
2.復試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和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招生計劃(減去推免生人數)確定本學科(類別)、專業(領域)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并確保通知到符合本專業復試條件的每位考生(網上公布名單和電話通知)。
(2)調劑考生: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可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劑,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調劑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見附件)執行,且須符合我校2019年調劑的有關規定。
(3)享受照顧政策考生:
3.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并指派專人負責。
四、復試內容
復試滿分為200分(會計碩士為300分),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綜合面試、體檢和加試(需加試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筆試由學校統一安排,其他復試內容由學院組織。
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各占復試總成績的50%(125300會計碩士的專業筆試、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和綜合面試分別占復試總成績的40%、20%和40%)。
1.專業筆試(含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滿分100分)
專業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各專業的筆試科目見海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其中英語應用能力20分)
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英語應用能力主要測試考生英語“四會”能力。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一學科(類別)、專業(領域)考生的面試所用時間應相近。
五、擬錄取名單
1.綜合總成績計算
綜合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
(1)初試成績計算
根據考試科目數量、統考科目分值,初試成績計算方式有以下幾種(按百分制計算):
初試成績=總分(500分)/5;
初試成績=統考分(350分)/3.5;
初試成績=統考總分(300分)/3;
初試成績=統考分(200分)/2;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總分200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總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綜合面試100分(含英語能力測試20分)。復試成績計算方式(按百分制計算):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
(會計碩士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40%+綜合面試成績×40%+思想政治理論×20%)
綜合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
綜合總成績中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比例為60%:40%。對個別實踐性較強的專業,該比例可作適當調整,但復試成績比例不得高于50%,同時須報學校備案。
(3)對于調劑考生,初試總成績只計算統考科目成績,各學院復試前在學院網站上向考生公布。
(4)擬錄取考生的復試專業筆試(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5)加試成績不計入綜合總成績,但加試單科成績原則上須達到國家二區相應學科的單科分數線。
2.擬錄取名單
(1)各學院按綜合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高低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對第一志愿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計劃數大于上線人數>,如對第一志愿考生作出不錄取決定,須有全體復試成員簽名的書面材料,并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
(2)各學院確定的擬錄取人數不能超過學校下達給本學院總的招生計劃數(學術型和專業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計算)。學校下達的計劃總數含已錄取的推免生人數。
(3)各學院于復試結束三天后對考生公開綜合總成績及排名,4月9日前把主管領導簽名及加蓋學院公章的紙質版《海南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報送學校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填報要求見相關通知)。
(4)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后,由學校統一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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