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6:5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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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第一條 招生計劃
學校本年度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421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19人(含大學生士兵計劃16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60人。各學院于復試前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2021年所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學術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三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專業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四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是管理類聯考總分123分,其他專業總分212分。
第五條 在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基礎上,學院工作小組可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所屬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第六條 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考生復試程序以學院各項公告為準,基本程序如下:
1.認真閱讀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含調劑工作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等公告。
2.準備并提前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4.通過相關遠程網絡復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按學院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6.遠程復試。
7.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學校擬于4月6日前完成碩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4月23日前完成碩士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地點。
10.政審提交方式。考生按學院通知下載電子版表格,并提交通過政審的表格紙質版。
11.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規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支付復試費。未在規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條 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各學院學科(專業)復試考生與招生規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八條 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學校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復試注意事項、復試系統使用辦法、復試紀律要求等由各學院通知考生。
2.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也可以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量化得分。
(2)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3)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科研創新潛質。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8)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4.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第九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十條 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含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0.8—0.9)+英語聽說測試成績*(0.2—0.1)。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必要時,學院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第十一條 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績加權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自行制定,總成績=初試成績*(0.7—0.6)+復試成績*(0.3—0.4)。
第十二條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第十三條 普通計劃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2位須相同)。
對可授予兩個以上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除可在本學科門類范圍內進行調劑外,本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與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可進行相互調劑(專業代碼第三位為“7”或“8”)。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工學類(學術學位)學科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
工程類(專業學位)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建筑學專業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經濟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或經濟類綜合能力。
管理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或數學三。
設計學、法學(學術學位)、法律(法學)、數學、統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前兩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外國語言文學第一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
我校不接受第二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十四條 全日制計劃考生與非全日制計劃考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第十六條 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院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關閉后,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學院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學院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留存通知考生記錄)。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第十七條 調劑考生遴選
學院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條件應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違規點名確定調劑復試名單等行為,不得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集體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第十八條 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校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為方便考生調劑,學院應及時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第十九條 調劑信息發布
1.學院在復試錄取辦法中應詳細說明相應學科(專業)接收考生填報調劑志愿的條件,時間,工作程序。明確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的條件,工作程序,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2.學院同一學科(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3.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要求和申請條件等,并積極利用咨詢電話、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優質服務。應考生請求,解鎖調劑考生志愿。
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0日,具體日期以相關學院通知為準。
4.學院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不得出臺帶有歧視性、有違公平或可能引發爭議的規定。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第二十條 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比例,復試考核方式,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錄取基本原則等要求執行本方案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錄取工作
領導小組統籌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二條 考生查詢復試安排、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及網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過相關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安排、復試考生名單等。學院復試后應及時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過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第二十三條 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523。
申訴受理部門:北方工業大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申訴舉報電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受理考生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10-88802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學校本年度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421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19人(含大學生士兵計劃16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60人。各學院于復試前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2021年所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學術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三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專業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四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是管理類聯考總分123分,其他專業總分212分。
第五條 在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基礎上,學院工作小組可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所屬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第六條 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考生復試程序以學院各項公告為準,基本程序如下:
1.認真閱讀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含調劑工作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等公告。
2.準備并提前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4.通過相關遠程網絡復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按學院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6.遠程復試。
7.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學校擬于4月6日前完成碩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4月23日前完成碩士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地點。
10.政審提交方式。考生按學院通知下載電子版表格,并提交通過政審的表格紙質版。
11.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規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支付復試費。未在規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條 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各學院學科(專業)復試考生與招生規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八條 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學校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復試注意事項、復試系統使用辦法、復試紀律要求等由各學院通知考生。
2.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也可以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量化得分。
(2)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3)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科研創新潛質。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8)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4.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第九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十條 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含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0.8—0.9)+英語聽說測試成績*(0.2—0.1)。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必要時,學院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第十一條 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績加權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自行制定,總成績=初試成績*(0.7—0.6)+復試成績*(0.3—0.4)。
第十二條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第十三條 普通計劃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2位須相同)。
對可授予兩個以上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除可在本學科門類范圍內進行調劑外,本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與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可進行相互調劑(專業代碼第三位為“7”或“8”)。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工學類(學術學位)學科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
工程類(專業學位)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建筑學專業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經濟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或經濟類綜合能力。
管理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或數學三。
設計學、法學(學術學位)、法律(法學)、數學、統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前兩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外國語言文學第一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
我校不接受第二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十四條 全日制計劃考生與非全日制計劃考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第十六條 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院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關閉后,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學院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學院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留存通知考生記錄)。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第十七條 調劑考生遴選
學院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條件應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違規點名確定調劑復試名單等行為,不得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集體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第十八條 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校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為方便考生調劑,學院應及時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第十九條 調劑信息發布
1.學院在復試錄取辦法中應詳細說明相應學科(專業)接收考生填報調劑志愿的條件,時間,工作程序。明確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的條件,工作程序,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2.學院同一學科(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3.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要求和申請條件等,并積極利用咨詢電話、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優質服務。應考生請求,解鎖調劑考生志愿。
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0日,具體日期以相關學院通知為準。
4.學院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不得出臺帶有歧視性、有違公平或可能引發爭議的規定。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第二十條 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比例,復試考核方式,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錄取基本原則等要求執行本方案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錄取工作
領導小組統籌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二條 考生查詢復試安排、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及網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過相關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安排、復試考生名單等。學院復試后應及時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過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第二十三條 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523。
申訴受理部門:北方工業大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申訴舉報電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受理考生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10-88802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2021年北方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第一條 招生計劃學校本年度計劃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421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19人(含大學生士兵計劃16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60人。各學院于復試前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2021年所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學術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三條 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按照教育部劃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專業學位類)”,學校不再另行制定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四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我校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是管理類聯考總分123分,其他專業總分212分。
第五條 在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基礎上,學院工作小組可綜合考慮生源情況、招生計劃、學科專業特點和復試考核工作需要等,精準劃定所屬學科(專業)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第六條 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考生復試程序以學院各項公告為準,基本程序如下:
1.認真閱讀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含調劑工作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等公告。
2.準備并提前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4.通過相關遠程網絡復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按學院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6.遠程復試。
7.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學校擬于4月6日前完成碩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4月23日前完成碩士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地點。
10.政審提交方式。考生按學院通知下載電子版表格,并提交通過政審的表格紙質版。
11.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規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支付復試費。未在規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七條 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各學院學科(專業)復試考生與招生規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八條 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學校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復試注意事項、復試系統使用辦法、復試紀律要求等由各學院通知考生。
2.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也可以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量化得分。
(2)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3)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科研創新潛質。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8)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4.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第九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十條 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
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含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0.8—0.9)+英語聽說測試成績*(0.2—0.1)。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必要時,學院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第十一條 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各部分成績加權權重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的特點自行制定,總成績=初試成績*(0.7—0.6)+復試成績*(0.3—0.4)。
第十二條 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學校不進行破格復試。
第十三條 普通計劃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專業代碼前2位須相同)。
對可授予兩個以上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除可在本學科門類范圍內進行調劑外,本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與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可進行相互調劑(專業代碼第三位為“7”或“8”)。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工學類(學術學位)學科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
工程類(專業學位)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建筑學專業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經濟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或經濟類綜合能力。
管理學(學術學位)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數學二或數學三。
設計學、法學(學術學位)、法律(法學)、數學、統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前兩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外國語言文學第一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
我校不接受第二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8.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9.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十四條 全日制計劃考生與非全日制計劃考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第十五條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第十六條 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院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關閉后,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學院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學院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留存通知考生記錄)。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院規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第十七條 調劑考生遴選
學院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條件應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嚴禁學院或個人任意圈定調劑復試考生范圍、違規點名確定調劑復試名單等行為,不得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集體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第十八條 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校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為方便考生調劑,學院應及時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第十九條 調劑信息發布
1.學院在復試錄取辦法中應詳細說明相應學科(專業)接收考生填報調劑志愿的條件,時間,工作程序。明確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的條件,工作程序,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2.學院同一學科(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3.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信息、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要求和申請條件等,并積極利用咨詢電話、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優質服務。應考生請求,解鎖調劑考生志愿。
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0日,具體日期以相關學院通知為準。
4.學院要堅持以考生為中心,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堅持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不得出臺帶有歧視性、有違公平或可能引發爭議的規定。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
第二十條 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比例,復試考核方式,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錄取基本原則等要求執行本方案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錄取工作
領導小組統籌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二十二條 考生查詢復試安排、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及網址
考生可于3月中下旬通過相關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安排、復試考生名單等。學院復試后應及時通過本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過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第二十三條 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523。
申訴受理部門:北方工業大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申訴舉報電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受理考生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10-88802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2021年北方工業大學機械與材料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一、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院考生進入工學(學術學位類)、工程碩士(專業學位類)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為:英語37、政治37、業務課一56、業務課二56,總分263分。(見下表)
分數 報考門類 |
英語 | 政治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總分 |
工學[08] | 37 | 37 | 56 | 56 | 263 |
工程碩士[0852] | 37 | 37 | 56 | 56 | 263 |
二、分學科(專業)招生計劃,預計調劑考生人數
學科(專業)代碼 |
學科(專業) 名稱 |
全日制總數(學術、專業) | 預計調劑考生人數 |
080200 | 機械工程 | 32(學術) | 24 |
85500-01 | 機械—機械工程 | 53 | 16 |
85500-02 | 機械—工業設計工程 | 23 | 0 |
085600 | 材料與化工 | 38 | 29 |
三、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復試程序
⒈ 認真閱讀我院發布的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含調劑工作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操作手冊等公告。
⒉ 自2021年3月21日起考生可以下載安裝遠程復試系統,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⒊2021年3月22日-28日按復試學科(專業)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具體時間以學科(專業)復試通知為準。
⒋ 擬選擇定向就業、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主動聲明,辦理有關申請手續。
⒌ 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⒍ 我院相關學科(專業)3月22-4月23號調試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⒎遠程面試具體流程請參見本復試錄取辦法附件。
⒏ 機械-機械工程工程85500-01同等學歷加試于3月23-24日進行加試考試,考試科目為微機原理與接口技術、控制工程基礎和工程力學。考試方式:遠程網絡考試,試卷采用開放性試題,閉卷,每門考試時間90分鐘、每門滿分100分。考試前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資格審查和認證,考試過程采用騰訊會議形式進行,考生準備雙機位。考試過程中學生不允許截屏、電腦上不允許出現除了學信網及騰訊會議以外的其他任何軟件。桌面上不允許有除答卷紙以及必要文具以外的任何物品。監考老師將試卷逐頁在屏幕上展示,考生作答結束后在屏幕上展示答卷,監考老師截屏留存。加試過程不允許學生錄像,考試結束后不允許學生以任何途徑傳播、公開考試內容。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請參見學院復試通知。
⒐ 復試評分、計分、核分匯總均須相關工作人員本人簽字,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任何人不得改動,學院加蓋公章,并依客觀公正原則進行。復試結果于復試后及時通知考生。
⒑政審提交方式。考生按學院通知,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電子版表格,以郵寄方式,將辦理妥當的政審表格紙質版提交至復試學科(專業)。
⒒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規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支付復試費。未在規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2.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 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時間、地點
序號 | 學科名稱 | 一志愿復試時間 | 一志愿復試地點 |
1 | 機械工程080200 | 2021年3月25日 |
博聞樓214 (一志愿) |
2 | 機械—機械工程85500-01 | 2021年3月25日 |
博聞樓203 (一志愿) |
3 |
機械—工業 設計工程85500-02 |
2021年3月28日 |
博藝樓201 (一志愿) |
4 | 材料與化工085600 | 2021年3月23日 |
博聞樓203 (一志愿) |
我院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緣結構、學科(專業)相關度等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調整。
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根據學科(專業)招生所需調劑的人數,專家組參考“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申請調劑考生考前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按比例綜合遴選調劑考生。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第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原則辦法:一志愿報考學院考生初試分數進入以上分數線即進入復試名單.
五、復試考核方式
⒈ 復試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
學院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平臺,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用于復試,騰訊會議系統作為備用。具體復試注意事項、復試系統操作手冊、復試紀律要求等請參見本復試錄取辦法附件。
⒉ 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也可以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⒊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⑴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量化得分。
⑵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⑶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⑷科研創新潛質。
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⑹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⑺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⑻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
在復試環節,復試專家組與考生面談,直接詳細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及道德品質。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門加蓋印章。
七、復試成績、總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0.9)+英語聽說測試成績*(0.1)。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
3.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總成績=初試成績*(0.7)+復試成績*(0.3)。
八、調劑
⒈調劑基本條件
⑴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章程(http://yjsy.ncut.edu.cn/info/1185/1086.htm)。
⑵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⑶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專業代碼前2位須為‘08’)。
⑷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學術學位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專業學位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
⒉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平臺調劑基本程序
⑴考生認真閱讀我院調劑基本要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⑵遴選調劑考生、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⑶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⑷調劑復試考生接收復試通知。
⑸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⑹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⑺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接收待錄取通知,并確認。
⒊ 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等信息。
4.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2日12點。
各專業關閉時間:機械工程(080200)2021年3月23日下午23:45;
機械-機械工程(085500-01)2021年3月22日晚上22:10;
材料與化工2021年3月25日下午18:00
如有其余調劑批次,調劑系統開通及關閉時間,請隨時關注研招網調劑平臺調劑信息相關工作通知。
5.考生填報我院調劑志愿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
6.為方便第一志愿復試不合格考生調劑,學院及時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復試結果。
九、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十、錄取
我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必要時學院進行多批次復試。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十一、考生查詢復試、通過復試考生名單的時間、網址或公示的具體地點位置
考生可以通過我院主頁(http://cmm.ncut.edu.cn/index.do)查詢復試考生名單。
我院將于復試結束后24小時內通知考生復試結果,請調劑考生按規定時間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通知,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十二、咨詢及申訴渠道
我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2975;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523;
申訴受理部門:北方工業大學紀委辦公室(監察室);
申訴舉報電子信箱:jiwei@ncut.edu.cn;
紀檢監察受理考生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10-88802673;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按照《北方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規定,及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會議精神,現結合文法學院具體情況,特制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復試初試成績招生計劃及基本要求
1.我院2021年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學科(專業) 代碼 |
學科(專業)名稱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預計調劑人數 |
030100 | 法學 | 36 | 0 | 10 |
050200 | 外國語言文學 | 12 | 0 | 0 |
035102 | 法律碩士(法學) |
39 (含士兵計劃4) |
10 |
全日制31 (士兵計劃不接受調劑) 非全日制10 |
035101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15 | 15 |
全日制2 非全日制12 |
分 數 報考門類 |
外國語 | 政治 | 業務課一 | 業務課二 | 總分 |
法學 | 44 | 44 | 66 | 66 | 321 |
文學 | 53 | 53 | 80 | 80 | 355 |
法律碩士(法學) | 44 | 44 | 66 | 66 | 321 |
法律碩士(非法學) | 44 | 44 | 66 | 66 | 321 |
全日制法律(法學)士兵計劃 | / | / | / | / | 212 |
1.認真閱讀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遠程復試系統操作手冊等公告。可通過文法學院網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欄查詢。
2.自2021年3月21日起考生可以下載安裝遠程復試系統,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3.2021年3月22日-28日按復試學科(專業)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具體時間以學科(專業)復試通知為準。
4. 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 按復試學科(專業)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6.遠程復試時間,如有變動以復試通知為準。
(1)外國語言文學(一志愿)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3日下午13:00正式開始;
(2)法學(一志愿、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6日上午9:00正式開始;
(3)全日制法律(法學)(一志愿)、全日制法律(非法學)(一志愿、調劑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一志愿)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3月29日下午13:00開始;
(4)全日制法律(法學)(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4月2日上午9:00開始;
(5)非全日制法律(法學)(調劑考生)、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學(調劑考生))復試時間擬定為2021年4月9日上午9:00開始。
7. 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 政審表格提交方式。考生按面試組通知,從文法學院主頁或研究生院主頁下載電子版表格,以郵寄方式,將辦理妥當的政審表格紙質版4月30日前提交至復試學科(專業)。
10.復試費。依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關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規定,對復試考生收取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費100元/人。
考生應于復試前,按學院規定時間,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支付復試費。未在規定時間支付復試費的,復試資格無效。
11.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復試名單及復試比例
1.復試前在本學院網站公示復試考生名單。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劃定的“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學術學位類和專業學位類)”,即可進入復試名單。調劑考生請參見本辦法“十三、調劑考生遴選依據與程序”有關內容。
2.復試比例
我院實行差額復試,根據本學科的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上線生源情況,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
我院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備選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
2.復試內容。
法學、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復試內容為:
專業綜合面試、英語聽力口語測試。
外國語言學復試內容為:專業綜合面試、專業口試。
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科研創新潛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4.面試專家組參照《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英語聽說/專業口試測試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外國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專業口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6.復試結果于復試后及時發布在文法學院網站(http://wf.ncut.edu.cn/)通知公告欄。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堅持立德樹人,著力加強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的考核,從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認真考核本人的現實表現,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六、考生復試流程
1.考生在面試前15分鐘登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根據工作人員要求進行視頻角度及清晰度調整。
2.專家組隨機確定考生面試順序。
3.考生依次候考。考生人臉識別和驗證身份后,考生不得離開視頻監控范圍。如確需離開,返回后須重新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
4.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隨身物品查驗、周邊環境查驗、考桌查驗、復試設備桌面查驗,確認考生已知悉考生復試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5.組織考生抽題。
6.專家組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七、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 * 0.8+英語聽說測試成績 * 0.2
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必要時,學院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2項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
初試總分、復試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權求和,按百分制計算總成績(保留到百分位)。
總成績=初試成績 * 0.6+復試成績 * 0.4
九、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十、普通計劃調劑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規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法學、法律(法學)、法律(非法學)前2為專業代碼須為“03”。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法學、法律(法學)前兩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英語一。
外國語言文學第一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政治。
我院不接受第二單元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為俄語、日語的考生申請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一、全日制計劃考生與非全日制計劃考生調劑
符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確定的相應專業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可根據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計劃間進行調劑。
十二、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院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關閉后,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 相關學科(專業)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科(專業)規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 學科(專業)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規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十三、調劑考生遴選依據與程序
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集體,根據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遴選調劑考生,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或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
十四、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院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十五、調劑信息發布
1.同一學科(專業)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學院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調劑系統及時、準確發布計劃余額等相關信息。
3. 調劑服務系統首次開放日期為2021年3月22日0點。
各專業關閉時間:法學2021年3月23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法學)2021年3月26日上午8:00;
全日制法律(非法學)2021年3月22日中午12:00
如有其余調劑批次,調劑系統開通及關閉時間,請隨時關注研招網調劑平臺調劑信息及文法學院主頁(http://wf.ncut.edu.cn/)相關工作通知。
十六、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
調劑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比例,復試考核方式,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對復試考生加分原則和依據,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總成績合成,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錄取基本原則等要求執行本方案有關規定。
十七、錄取工作
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八、復試全程錄音錄像
十九、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時間及網址
復試前,考生可通過我院網站(http://wf.ncut.edu.cn/)查詢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后及時通過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考生于4月下旬通過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ncut.edu.cn/)查詢擬錄取考生名單。
二十、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1653
我院申訴電話:010-88803353
本辦法經學院工作小組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執行,由文法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如國家政策、疫情防控形勢等出現變化,經上級部門批準,本方案將進行適當調整。
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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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okaoyan.com/okaoyan/210321/16125331I-0.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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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方工業大學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錄取辦法
根據《北方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一、計劃調劑人數
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計劃調劑人數
序號 | 學科(專業)代碼 | 學科(專業)名稱 | 計劃調劑人數 |
1 | 080800 | 電氣工程 | 15 |
2 | 081100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23 |
3 | 085400 | 電子信息(控制工程) | 6 |
4 | 085800 | 能源動力 | 1 |
5 | 086100 | 交通運輸 | 18 |
二、復試程序、時間、地點
1.所有復試考生于5月21日14:00前可登錄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網址http://dqgc.ncut.edu.cn/——通知公告,下載《附件3:北方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招生遠程面試系統操作手冊及網絡突發狀況處理辦法》,做好網上資格審查準備工作。
2.同等學歷考生資格審查合格后,要加試兩門本科階段本學科專業主干課,考試時間為90分鐘,試卷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合格分數60.00分)后,到相應的專家組進行復試。加試時間為5月21日下午15:30。
3.資格審查完畢之后,請您下載騰迅會議并裝好系統(下載地址,請參見附件3)。
4.擬選擇定向就業、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主動聲明,辦理有關申請手續。
5.考生于5月21日下午14:00開始進行資格審查。
6.考生于5月22日上午9:00通過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復試,騰迅會議備用。
7.考生在面試前15分鐘登錄招生面試系統,根據工作人員要求進行視頻角度及清晰度調整。
8.考生按工作人員的安排確定面試順序。
9.考生依次候考。考生人臉識別和驗證身份后,考生不得離開視頻監控范圍,如確需離開,返回后須重新進行人臉識別和身份驗證。
10.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隨身物品查驗、周邊環境查驗、考桌查驗、復試設備桌面查驗,確認考生已知悉考生復試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11.專家組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三、復試考核方式
1.復試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
- 考生需要準備兩套設備參加考試。考生準備一套設備(筆記本、電腦、手機、平板)進行線上考試答題。考生準備另一套設備(手機、平板、筆記本、電腦)進行線上考試監考監控。此外,還需準備配件(電源、支架)若干。
- 考生本人所在考場(嚴禁在培訓機構)環境簡潔,安靜,照明良好,無遮擋、無死角,能清晰拍攝到完整的考試桌面和考生上半身,照度清晰展示房間背景、排除他人協助作弊的嫌疑。
- 考生應選用穩定通暢的網絡環境。
-
考生答題時可以用空白草稿紙,需要在考試前向監考老師展示為白紙。
(5)考生考試桌面保持干凈整潔。
2.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3)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科研創新潛質。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8)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專家組結合本學科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4.英語測試主要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四、復試成績、總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保留到百分位)。
2.復試成績=專業綜合面試成績×0.8+英語聽說測試成績×0.2;復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總成績=初試成績×0.6+復試成績×0.4。
其中:初試成績=初試總成績/5(保留到百分位)。
必要時,學科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當年規定執行。 -
復試比例
實行差額復試,各學科(專業)復試考生與招生規模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
調劑工作
1.調劑基本條件
(1)須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學科(專業)的報名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學科(專業)A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學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學科(專業)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工學類(學術學位)學科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數學一。
工程類(專業學位)專業統考科目為政治,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工學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7)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2.調劑基本程序
(1)考生認真閱讀相關學科調劑具體要求,登錄研招網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每次調劑系統關閉后,各學科專家組成員集體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
(3)各學科組及時向調劑復試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4)調劑復試考生按學科組規定時間回復復試通知。
(5)考生按復試通知,做好遠程網絡復試準備,實際參加復試,接到通過復試通知后,辦理政審事項。
(6)各學科組及時向通過復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并及時通知其他考生復試結果。
(7)通過復試調劑考生按學科規定時間回復待錄取通知。
(8)擬錄取的考生在學院網站http://dqgc.ncut.edu.cn/-通知公告-北方工業大學電氣與控制工程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辦法,下載附件4辦理相關政審事項。
3.調劑考生遴選
各學科(專業)遴選調劑考生入圍復試條件應至少包括考生前置教育所學專業、原報考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初試成績等因素。
對申請同一學科(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科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總分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相關學科(專業)復試專家組集體確定復試調劑考生名單。
4.調劑志愿鎖定時間
考生填報我院調劑志愿后,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科(專業)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調劑系統首次開通時間為北京時間5月20日0點,關閉時間為北京時間5月21日7點。調劑系統其余開通及關閉批次時間,請關注學院網http://dqgc.ncut.edu.cn通知。 -
錄取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院、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定向就業的考生接到學科(專業)的擬錄取通知后,需要和牛老師(15201149234)聯系辦理相關的定向手續。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學院同意后經研究生院批準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學院當年的招生計劃。相關手續和牛老師(15201149234)聯系。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碩士生錄取資格無效。
六、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不進行破格復試。
七、考生查詢復試名單、復試結果時間及網址
考生于5月21日后可以通過學院主頁http://dqgc.ncut.edu.cn/查詢復試名單;考生于復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可以通過學院主頁http://dqgc.ncut.edu.cn/查詢復試結果。
八、咨詢及申訴渠道
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考生接待電話:010-88803005,15201149234;
學院申訴舉報電話:010-88803522。
2020年北方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要求
第二十二條 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全校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范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優先錄取,調劑復試合格考生單獨排序錄取。
所有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初試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依次錄取。同一復試批次所有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按學科(專業)依總成績的高低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自行確定考生的錄取類別。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原則上為定向就業。
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或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對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被擬錄取的碩士生新生,經考生本人在復試階段申請并征得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2020年北方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考核方式
第九條 復試考核方式1.復試采用遠程網絡方式進行。
學校擬使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系統等作為遠程網絡復試平臺,一個系統用于復試,另外一個系統作為備用。具體選用復試系統、復試注意事項、復試系統操作手冊、復試紀律要求等由各學院通知。
2.復試考核內容包括專業綜合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也可以根據學科(專業)需要增設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著力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專業綜合面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工商管理碩士、會計碩士須量化得分。
(2)大學學習情況及學習成績。
(3)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科研創新潛質。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舉止、禮儀、綜合分析及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8)實踐操作環節考核,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對考生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實踐動手操作能力進行考核。
4.學院參照《北方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英語聽說測試實施細則》對考生進行英語聽力、口語測試,重點考核考生英語的實用能力。
5.專業綜合測試和英語聽說測試一并進行,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020年北方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及地點
第七條 復試程序、時間、地點考生復試程序以學院各項公告為準,基本程序如下:
1.認真閱讀學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含調劑工作辦法)、復試考生紀律要求、復試注意事項、遠程網絡復試系統操作手冊等公告。
2.準備并提前熟悉遠程網絡復試軟硬件環境。
3.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4.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面試系統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5.按學院通知,于考前進行遠程網絡復試系統調試。
6.遠程復試。
7.擬申請定向就業的考生、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及選擇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考生須于系統調試環節主動向相關學院提出申請,辦理有關手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原則上為定向就業。
8.加試:加試考試一般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試題,每門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門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時間由學院自行安排。學院在復試通知中,告知考生試題公布方式及時間,作答要求,考生答卷提交方式及時間等。
9.學校擬于5月20日前完成碩士生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6月10日前完成碩士生調劑考生復試工作。各學院根據工作實際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地點。
10.政審提交方式。考生按學院通知,從研究生院網站下載電子版表格,以郵寄方式,將辦理妥當的政審表格紙質版提交至復試學科(專業)。
11.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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