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1-12-30 18:29:5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湖南工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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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業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髙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1研考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統一部署,在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下,為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制訂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 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為復試考查核心,選拔出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優質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 主動適應國家需求,大力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促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四) 堅持以考生為本的思想,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復試錄取期間,各二級培養單位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五)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六)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 各二級培養單位要針對新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八)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針對當前疫情形勢,各二級培養單位要提前做好參加復試考生情況的精準摸排,尤其加強對貧苦地區、自身條件極為困難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省監委駐校監查專員擔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省監委駐校監查專員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成立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和組織全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4、學校研究生院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遵照執行《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春季開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湖南工業大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在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防控辦”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二級培養單位組織管理
1、各二級培養單位成立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和書記擔任。組員由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組成。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復試工作與結果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 遴選專業復試成員,成立專業復試小組,積極探索復試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強復試工作的有效性。
(2) 制定具體復試方案,開展招生政策、文件、業務的學習,進行操作流程、規章制度、保密紀律要求的培訓,以確保復試的公正、公平、準確性。
(3) 組織復試試題(含專業課筆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
(4) 對本院復試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并審核、簽字、蓋章,確認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
2、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3、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專業復試小組的組成要求: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學力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科室主任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各學院可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成立若干專業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立后,須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3月30日前上報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備案,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包括各專業的計劃招生人數)。方案內容應包括:(1)組織管理機構;(2)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調劑生中若學院有附加條件的需備注是否滿足);(3)各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領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4)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面試)和復試要求;(5)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6)調劑復試辦法包括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擬調劑人數、申請條件、調劑復試要求等;(7)錄取規則。
5、各學院要確保在復試前5日內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電話記錄。
6、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相關培訓需留存記錄,以便備查。
7、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相關資料在學院存檔。復試全過程必須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復試結束后自行保存,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音像介質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8、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必須及時(4月30日前)將復試結果(含錄取專業方向、指導教師)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
三、招生計劃要求
(一)招生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型計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學校發展特色、學科布局、學科建設、導師規模、科研經費、培養質量、生源情況等諸多方面向各學院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各學院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4月15日10點之前,如有學院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對剩余計劃進行二次調配。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各學院可在招生計劃1.2-1.5倍的范圍內確定參加復試人數,具體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方案。招生計劃較少的學科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如有超過差額范圍但總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現總分并列的情況)的考生可自然進入該專業復試。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本學院生源情況和學科特點,及時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復試人數及復試名單,并予以公布。
(三)會計專碩(MPACC)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203分,英語≥46分,聯考綜合≥92分。
(四)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我校可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并接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調劑。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總分=100分)≥30分,專業課(總分=150)≥50分,單科(總分=300分)≥170分。
(五)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六)各學院可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特點等,向上調整復試分數線(含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七)各專業均不進行破格復試和錄取。
(八)凡是復試過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擬錄取。
四、復試形式及要求
(一) 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為主、現場復試為輔的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但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應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復試平臺采取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教育部研招網推薦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平臺備用),綜合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公布的時間為準,操作流程見后續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使用指南
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組織實施,審核結果需由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領導簽字確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學科)必須對考生的身份、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等嚴格把關,尤其是招生學科有特定學歷學位條件和學術水平的要求,必須按照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公布的要求逐一審核
1.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通過遠程面試系統進行提交。如發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6)還未畢業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證)、填寫承諾書,保證2021年9月1日前可以畢業并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現場復試需做好以下準備:
1、通過手機獲取健康碼,獲取綠色健康碼滿14天(健康碼在微信支付平臺上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碼"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上注冊,自動生成。健康碼為紅色、身體有發熱等異常的學生必須向所在研究生秘書報告,按應急處理辦法執行。
2、復試前14天內未接觸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沒有出國(境)旅行史或接觸過國(境)外人員。
3、規劃好來校參加復試路線,將行程規劃、到校時間報告給學院研究生秘書;來校途中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行程安全。
4、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同學(含復試前去過上述地區的同學)建議在復試報到前進行1次核酸檢測,且結果為陰性(須提供檢驗報告,檢測時間建議為復試前3天內。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應急處理辦法執行)。
5、按照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四)復試的紀律和要求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專業復試小組對本院、本學位點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學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復試方案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成績公布以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錄取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并在規定時限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加大復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擬錄取新生的紙質材料進行全面復查。對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追究。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時間及要求
(一) 復試階段時間安排: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各學院負責通知考生。可根據疫情發展及網絡復試平臺軟件要求調整時間,但不可遲于四月底。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初步安排如下:
時間 工作安排 備注
4月1日前 發布學校基本分數線及一志愿復試名單、預調劑公告  
4月5日前 復試形式宣傳培訓(復試平臺技術員和信息中心) 分考生端、管理員端、考官端培訓
4月1-10日 測試面試網絡平臺 確保每名考生參與測試
4月12日前 完成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工作  
4月1-20日 分批次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二) 復試要求
1、筆試:考生必須在復試時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疫情期間可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也可采用閉卷或開卷方式在教育網的zoom視頻會議、騰訊會議、阿里巴巴的釘釘等軟件組織考試。具體形式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復試考試科目嚴格按照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如有更新請以學院通知為準。
2、綜合面試: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專業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同等學力或本科專業跨一級學科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受疫情影響,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學院復試方案。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專碩(MPACC)考生須考核其政治理論和外語聽力口語水平,可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復試結束后,學院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最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復試中直接進行外,我校還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7、體檢: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8、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9、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規則
(一) 各學院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6)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8)體檢不合格者。
(三) 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 按國家相關政策,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7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調劑
為提高復試選拔工作效率,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可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并且進入復試的考生,允許調劑到非全日制計劃復試;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許調劑到全日制計劃復試。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1.2-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 接收調劑規則
1、最終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因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各學院應根據不同專業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按最終成績優先錄取我校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根據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校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報考專業代碼完全一致優先,報考專業代碼一致的情況下研究方向一致優先,研究方向一致情況下按照統考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5、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則,具體見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復試、錄取的監督
(一)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二)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院長、書記為第一責任人。
(三) 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四) 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 制訂舉報制度,及時受理舉報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舉報電話:22183090,22183091,22183156。            
疫情防控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建立工作人員及復試專家健康臺賬。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排查,確保復試前14天無發熱、無出行、無感染人員接觸史。復試期間控制人員流動,相關工作人員進入校門、考場均須進行體溫檢測。(責任部門:校黨政辦)
(二) 做好復試考場安全保護工作。復試考場應選擇在通風良好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配置必要的防護設備,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消毒,確保安全。(責任部門:后勤處)
(三) 設立疫情處置醫療組,對在復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異常的工作人員,提出診治措施。(責任部門:校醫院)
復試過程保障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技術保障。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工作,確定面試系統和備用系統。對應用軟件的平臺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對網絡問題、設備問題等突發應急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并確保技術兜底保障。(責任部門:網絡中心)
(二) 輿情處置。負責復試工作中的輿情監測和處置。(責任部門:宣傳部、網絡中心)
(三) 答疑解惑。及時解答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使考生明確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復試時間等。及時收集考生信息,對個別考生由于家庭困難或身患殘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及時與考生取得聯系,采取同等同質的其它復試手段。妥善處置考生復試遇到的其它問題,保障復試無遺漏。(責任部門:研究生院、各二級學院)
(四) 后勤保障。負責復試過程中的水電保障、防疫物資保障等。(責任部門:后勤處)
(五) 綜合協調。協調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其他突發事件。(責任部門:校黨政辦、研究生院)               
、其他
(一)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二)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三)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湖南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1年3月22日   
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試招生是國家選拔髙層次專門人才的重要途徑,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1研考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統一部署,在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下,為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制訂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一) 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 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為復試考查核心,選拔出具有突出創新能力、優質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三) 主動適應國家需求,大力調整學位類型結構,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促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四) 堅持以考生為本的思想,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復試錄取期間,各二級培養單位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渠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五)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
(六)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 各二級培養單位要針對新的復試方式、學科專業特點和特色,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
(八) 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針對當前疫情形勢,各二級培養單位要提前做好參加復試考生情況的精準摸排,尤其加強對貧苦地區、自身條件極為困難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省監委駐校監查專員擔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由省監委駐校監查專員擔任組長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督查、檢查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3、成立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協調和組織全校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
4、學校研究生院全面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復試各項工作,遵照執行《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春季開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應急預案》、《湖南工業大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在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配合“防控辦”組織協調好復試錄取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二級培養單位組織管理
1、各二級培養單位成立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組長由院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領導和書記擔任。組員由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導師代表組成。各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院復試工作與結果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 遴選專業復試成員,成立專業復試小組,積極探索復試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強復試工作的有效性。
(2) 制定具體復試方案,開展招生政策、文件、業務的學習,進行操作流程、規章制度、保密紀律要求的培訓,以確保復試的公正、公平、準確性。
(3) 組織復試試題(含專業課筆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
(4) 對本院復試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并審核、簽字、蓋章,確認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
2、成立由學院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為負責人的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3、成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專業復試小組的組成要求: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職稱的教師組成(博士學力等同副教授職稱),復試小組組長一般由學科帶頭人或科室主任擔任,同時配備一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以備核查。各學院可根據參加復試的人數情況成立若干專業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立后,須在評分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4、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根據學校有關政策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并于3月30日前上報至研究生院招生辦審核備案,經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向社會公布(包括各專業的計劃招生人數)。方案內容應包括:(1)組織管理機構;(2)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包括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調劑生中若學院有附加條件的需備注是否滿足);(3)各學科專業(專業學位領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計劃;(4)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面試)和復試要求;(5)復試時間、地點和程序安排;(6)調劑復試辦法包括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擬調劑人數、申請條件、調劑復試要求等;(7)錄取規則。
5、各學院要確保在復試前5日內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確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電話記錄。
6、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要對本單位所有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相關培訓需留存記錄,以便備查。
7、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復試情況進行文字記錄,相關資料在學院存檔。復試全過程必須同步錄音錄像,并刻盤保存,復試結束后自行保存,考生報考材料及其它復試材料、音像介質由學院保存3年備查。
8、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必須及時(4月30日前)將復試結果(含錄取專業方向、指導教師)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
 
三、招生計劃要求
(一)招生計劃分為學術型計劃和專業型計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學校發展特色、學科布局、學科建設、導師規模、科研經費、培養質量、生源情況等諸多方面向各學院下達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后,各學院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在4月15日10點之前,如有學院沒有完成招生計劃,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對剩余計劃進行二次調配。
(二)根據教育部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各學院可在招生計劃1.2-1.5倍的范圍內確定參加復試人數,具體見各學院發布的復試方案。招生計劃較少的學科專業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如有超過差額范圍但總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現總分并列的情況)的考生可自然進入該專業復試。各學院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以及本學院生源情況和學科特點,及時合理安排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學院復試人數及復試名單,并予以公布。
(三)會計專碩(MPACC)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總分≥203分,英語≥46分,聯考綜合≥92分。
(四)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我校可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并接受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調劑。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為:單科(總分=100分)≥30分,專業課(總分=150)≥50分,單科(總分=300分)≥170分。
(五)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六)各學院可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專業特點等,向上調整復試分數線(含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
(七)各專業均不進行破格復試和錄取。
(八)凡是復試過程中作弊的,一律不得擬錄取。
 
四、復試形式及要求
(一) 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為主、現場復試為輔的形式對考生進行復試,但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應采取同一種復試方式。復試平臺采取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教育部研招網推薦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平臺備用),綜合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具體時間以報考學院公布的時間為準,操作流程見后續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使用指南。
  1. 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各學院根據學校的要求組織實施,審核結果需由學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領導簽字確認。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各學院(學科)必須對考生的身份、報考資格、復試資格等嚴格把關,尤其是招生學科有特定學歷學位條件和學術水平的要求,必須按照招生簡章和專業目錄公布的要求逐一審核。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通過遠程面試系統進行提交。如發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6)還未畢業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證)、填寫承諾書,保證2021年9月1日前可以畢業并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現場復試需做好以下準備:
1、通過手機獲取健康碼,獲取綠色健康碼滿14天(健康碼在微信支付平臺上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防疫健康碼"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上注冊,自動生成。健康碼為紅色、身體有發熱等異常的學生必須向所在研究生秘書報告,按應急處理辦法執行。
2、復試前14天內未接觸確診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沒有出國(境)旅行史或接觸過國(境)外人員。
3、規劃好來校參加復試路線,將行程規劃、到校時間報告給學院研究生秘書;來校途中做好個人防護,確保行程安全。
4、來自中、高風險地區的同學(含復試前去過上述地區的同學)建議在復試報到前進行1次核酸檢測,且結果為陰性(須提供檢驗報告,檢測時間建議為復試前3天內。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按應急處理辦法執行)。
5、按照學院要求準備其他相關材料。
(四)復試的紀律和要求
1、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和專業復試小組對本院、本學位點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和巡視制度。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學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到復試現場巡視,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實行復試方案公開、復試名單公開、復試成績公布以及擬錄取名單公示。及時公布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錄取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并在規定時限受理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加大復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擬錄取新生的紙質材料進行全面復查。對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追究。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復試時間及要求
(一) 復試階段時間安排:2021年4月1日---4月20日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各學院負責通知考生。可根據疫情發展及網絡復試平臺軟件要求調整時間,但不可遲于四月底。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初步安排如下:
時間 工作安排 備注
4月1日前 發布學校基本分數線及一志愿復試名單、預調劑公告  
4月5日前 復試形式宣傳培訓(復試平臺技術員和信息中心) 分考生端、管理員端、考官端培訓
4月1-10日 測試面試網絡平臺 確保每名考生參與測試
4月12日前 完成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工作  
4月1-20日 分批次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二) 復試要求
1、筆試:考生必須在復試時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疫情期間可以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也可采用閉卷或開卷方式在教育網的zoom視頻會議、騰訊會議、阿里巴巴的釘釘等軟件組織考試。具體形式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復試考試科目嚴格按照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如有更新請以學院通知為準。
2、綜合面試: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專業面試和外語口語聽力),由各學院組織。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同等學力或本科專業跨一級學科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受疫情影響,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加試具體科目見學院復試方案。
4、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專碩(MPACC)考生須考核其政治理論和外語聽力口語水平,可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5、復試結束后,學院要及時評卷給出各科成績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最后提交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復試中直接進行外,我校還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7、體檢: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8、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9、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規則
(一) 各學院要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專業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6)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8)體檢不合格者。
(三) 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48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四) 按國家相關政策,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7月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調劑
為提高復試選拔工作效率,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可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并且進入復試的考生,允許調劑到非全日制計劃復試;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許調劑到全日制計劃復試。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1.2-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 接收調劑規則
1、最終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因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各學院應根據不同專業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按最終成績優先錄取我校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根據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校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報考專業代碼完全一致優先,報考專業代碼一致的情況下研究方向一致優先,研究方向一致情況下按照統考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5、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則,具體見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復試、錄取的監督
(一)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二)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院長、書記為第一責任人。
(三) 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四) 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五) 制訂舉報制度,及時受理舉報信息,保證考生申訴渠道暢通。
舉報電話:22183090,22183091,22183156。
 
疫情防控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建立工作人員及復試專家健康臺賬。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排查,確保復試前14天無發熱、無出行、無感染人員接觸史。復試期間控制人員流動,相關工作人員進入校門、考場均須進行體溫檢測。(責任部門:校黨政辦)
(二) 做好復試考場安全保護工作。復試考場應選擇在通風良好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配置必要的防護設備,每天進行不少于兩次消毒,確保安全。(責任部門:后勤處)
(三) 設立疫情處置醫療組,對在復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異常的工作人員,提出診治措施。(責任部門:校醫院)
 
復試過程保障措施與應急事件處置
(一) 技術保障。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工作,確定面試系統和備用系統。對應用軟件的平臺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對網絡問題、設備問題等突發應急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并確保技術兜底保障。(責任部門:網絡中心)
(二) 輿情處置。負責復試工作中的輿情監測和處置。(責任部門:宣傳部、網絡中心)
(三) 答疑解惑。及時解答考生在復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使考生明確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復試時間等。及時收集考生信息,對個別考生由于家庭困難或身患殘疾等特殊原因,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及時與考生取得聯系,采取同等同質的其它復試手段。妥善處置考生復試遇到的其它問題,保障復試無遺漏。(責任部門:研究生院、各二級學院)
(四) 后勤保障。負責復試過程中的水電保障、防疫物資保障等。(責任部門:后勤處)
(五) 綜合協調。協調處理復試過程中出現的其他突發事件。(責任部門:校黨政辦、研究生院)    
 
、其他
(一)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二)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三)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根據教育部、湖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和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為了確保碩士研究生錄取質量,保證錄取公平、公正、公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制訂2021年商學院碩士研究生錄取復試方案。
一、組織管理
1、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歡芳     
副組長:鄒筱、鐘瑩峰
2、復試監督小組
組長:陳建設
二、復試資格
我院實行差額復試,根據招生計劃指標的1.5倍比例通知考生參加復試(含調劑生)。參加復試具體要求如下:
1、一志愿報考我校,各項成績達到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
2、報考其他高校,已參加202012月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并各項成績達到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符合調劑要求且有意調劑至我校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的考生;
3、一志愿復試名單見附件1
三、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
    管理科學與工程8人;工商管理9人;物流工程與管理30人;MBA40人;MPA32人。
四、復試形式及內容
1、復試形式
本次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教育部研招網推薦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綜合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在復試前,每名考生應至少完成一次與報考學院間的測試或預演,學院向考生強調流程和注意的重點,不符合要求的須進行及時調整,保證復試的順利進行。測試時間和具體操作流程見后續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使用指南。
2綜合面試
面試包括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和英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和創新精神、實踐能力;英語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語聽說能力。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考生須考核其政治理論和外語聽力口語水平,可現場口頭作答的形式在綜合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3、筆試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考生在復試時參加專業課筆試考試,專業課考試由學院組織,采用開卷方式,在“云考場”進行。復試考試科目嚴格按照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課命題、考試的要求進行。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100分。復試科目名稱詳見《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五、復試安排
1資格審查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已確認參加我校復試的調劑考生,到商學院指定QQ群上傳電子版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如發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還未畢業但在20219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填寫承諾書,保證202191日前可以畢業并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⑦《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⑤《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3)所有復試考生另需提交簽字的紙質版《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于2021420日前寄送至我院,未按時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復試資格、擬錄取資格。郵寄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西路湖南工業大學萃苑,收件人:楊振杰 18373376646
2體檢
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我院(郵寄地址同上),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3復試時間
工商管理碩士(MBA):327日(8:30-11:3014:30-17:30
公共管理碩士(MPA):327日(8:30-11:3014:30-17:30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與管理:329日(8:30-11:3014:30-17:30
注:因遠程網絡復試平臺系統、網絡環境等原因,可能導致考生實際復試時間的延后、提前,學院將對復試進程進行調整并及時通知考生,請各位考生保持聯系并予以諒解。
4、復試地點
商學院樓208303教室
六、成績核算
總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同等學力(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生)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專業總成績計算公式(百分制)=初試總分÷5×70%+專業筆試成績×10%+專業面試成績×10%+外語口語聽力成績×10%
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成績計算公式(百分制)=初試總分÷3×60%+政治理論成績(或專業筆試)×10%+專業面試成績×20%+外語口語聽力成績×10%
七、調劑
()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3、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4、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院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及相關要求。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院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接收調劑規則
1、最終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因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按最終成績優先錄取我校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根據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初試成績、結合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勵或本科期間發表學術論文擇優遴選進入復試。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校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報考專業代碼完全一致優先,報考專業代碼一致的情況下研究方向一致優先,研究方向一致情況下按照統考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八、錄取規則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和身體健康狀況等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學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論考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4)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5)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6)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7)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8)體檢不合格者。
(我院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1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按國家相關政策,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71日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九、復試、錄取的監督
(實行錄取名單公示制。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名單由研究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監督舉報電話:221830902218309122183156
 
十、其他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院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2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指導意見》(教學廳〔2020〕8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2021研考復試工作視頻會議、湖南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的統一部署,在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形勢下,為穩妥做好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制訂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以考生為本,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按需招生、科學選拔及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的原則,嚴守考試安全底線,維護考生的根本利益,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機構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
組  長:陳雄
副組長:尚代貴、朱穎、劉耀輝、劉記福
成  員:吳長清、劉康復、黃啟昌、蘭照、劉謝慈、劉桂新
2、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組長:尚代貴(兼)
成員:蘭照、謝滿春、劉謝慈
監督電話:0731-22183190
  1. 學院成立兩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
  2. 學院成立技術保障及應急處理小組,負責復試工作過程中的網絡服務、設備管理、視頻面試實施等技術保障工作,確定面試系統和備用系統。對應用軟件的平臺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對網絡問題、設備問題等突發應急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確保技術兜底保障。考生在復試過程中出現緊急情況進行有效處理。
    組長:蘭照
    成員:劉謝慈、劉桂新、謝滿春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人數
    學院嚴格按照學校分配的招生計劃(分為學術型和專業型)進行招生,按照1:1.5確定參加復試人數。我院法學和法律專碩考生復試分數線:1)一志愿考生執行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一志愿上線考生直接參加復試,具體名單見附件1;2)調劑考生要求為相同或相近專業。
    2021年各學位點調劑人數及復試人數如下表:
    表1 招生計劃及復試人數
學位點 招生指標(第一批) 一志愿上線人數 接受調劑人數 復試人數
法學 21 18 14 32
法律碩士 24 2 34 36


 
 
 
 
 
四、調劑
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學校追加招生計劃,學院將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調劑考生在復試前公布復試名單。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考生初試成績單科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2、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統考科目要能覆蓋調劑專業的統考科目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3、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4、不接收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調劑考生。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符合上述調劑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我院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以及我院接收調劑規則,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5、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 接收調劑規則
1、我院原則上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綜合表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2、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獲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本科期獲得省級及以上獎學金;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有在相關機關、律師事務所等法律實務部門滿一年以上的工作或實習經驗;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或專業學術刊物發表學術論文;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授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主持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主持校級及以上大學生創新項目;在疫情期間有突出表現或顯著貢獻;畢業于著名高校等;且達到我院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申請我院的卓越性指標,但須提交申請表格(見附件)和附件材料掃描件。同等條件下,符合卓越性指標的考生優先進入復試。
五、復試安排
(一) 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分區分級、精準防控、錯時錯峰、防止聚集”、“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的要求,本次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騰訊會議平臺備用),綜合運用“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二)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通過者取消復試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按照文件要求將相關證明材料發送到郵箱443642236@qq.com進行提交。如發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6)還未畢業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證)、填寫承諾書,保證2021年9月1日前可以畢業并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三) 復試時間及科目
我院復試時間為4月1日,復試于上午9:00準時開始,3月31日為系統調試和考生模擬操作時間,考生要提前選定好筆試科目,調試好復試網絡設備,操作流程見后續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使用指南。網絡復試要求兩臺設備,一臺用作面試(電腦),一臺用作云監考(手機)。考生端兩臺設備開啟攝像頭,電腦自帶攝像頭對準考生本人,另一部電腦或手機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
 
表2 復試科目及同等學力加試
招生專業 復試專業課 同等學力加試
030100法學
01法學理論
03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04刑法學
05民商法學
06訴訟法學
963 訴訟法學 964西方法律思想史
965行政法
 
035101法律碩士(法學)
035102法律碩士(非法學)
966法理學 964西方法律思想史
965行政法



(四) 復試流程及安排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2133114:00開始,時長為90分鐘。疫情期間采用線上答題形式進行,試卷題型為論述或案例分析題,復試考試科目見表2。考生在視頻監控環境下在線作答,待考生全部提交后,考官在線閱卷。
2、綜合面試: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口語測試和專業面試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19:00開始
(1)面試方式:考生自述、老師提問、考生回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進行自我介紹(不超過5分鐘)(其中英語部分時間不超過3分鐘),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未來規劃、專業方向等。
老師對每位考生提3—4個問題,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提問及考生回答的時間不超過15分鐘
各位老師分別對每位考生專業能力、綜合素質和英語聽說能力進行評分,口語測試和專業面試滿分均為100分。評委評分的平均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2)考核內容:
①專業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C、外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②綜合素質: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③英語聽說能力:綜合考核英語的聽說表達能力。
3、同等學力考生考試(筆試):同等學力或本科專業跨一級學科報考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見表2所示,滿分為100分,加試方式為筆試。受疫情影響,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任意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將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工作除在復試中直接進行外,我校還將在擬錄取名單確定后,通過“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5、體檢: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錄取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復查: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規則
1、最終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我院根據所有參加復試考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總成績計算公式=初試總分÷5×0.6+專業筆試成績×0.15+專業面試成績×0.2+口語測試成績×0.05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1) 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口語測試成績單科不合格(60分以下)者;(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6)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7)體檢不合格者。
5、我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對所有擬錄取考生(含一志愿)發送擬錄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須在通知發送后的1小時內接收該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
(二) 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交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他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的考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紀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嚴肅處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
(三)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免影響復試、錄取等工作。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E-mail:443642236@qq.com
電話: 0731-22183190
辦公室地點:崇信樓(原法學樓)408
聯系人:蘭老師
并請加入學院2021級研究生復試咨詢qq群: 464302094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為切實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按照《湖南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考生為本,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按需招生、科學選拔及確保師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的原則,嚴守考試安全底線,維護考生的根本利益,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1、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兼學院復試錄取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長:郎濟杰
副組長:劉建華、朱永祥
  員:何靜、秦斌、熊雄、黃曉峰、黃迪、余岳、黃剛
具體職責包括:
(1) 遴選專業復試成員,成立專業復試小組,積極探索復試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增強復試工作的有效性。
(2) 制定具體復試方案,開展招生政策、文件、業務的學習,進行操作流程、規章制度、保密紀律要求的培訓,以確保復試的公正、公平、準確性。
(3) 組織復試試題(含專業課筆試、面試、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命題、制卷、考試、評卷等工作。
(4) 對本院復試材料進行匯總、整理并審核、簽字、蓋章,確認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
2研招工作(兼復試錄取疫情防控工作)監督小組
  長:熊 
  員:張元興、余晟鵬
  責:負責監督檢查學院復試工作的各個環節(含疫情防控工作),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成立以易吉良為組長的“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和鐘澤輝為組長的“電子信息”2個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本學科的復試工作,每個小組成員由不少于5名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職稱及以上的教師組成,為每小組分別配備1名秘書記錄復試情況,配備1名技術保障人員負責設備、溝通和身份審核等工作。
三、招生計劃與復試人員確定
1、招生類型與計劃
學院嚴格按照學校分配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具體情況如表1所示。
1. 湖南工業大學交通工程學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計劃
招生類型 招生專業及代碼 招生計劃人數
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081101 16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電子信息
085400
28
 
2、復試人員確定原則
1)基本條件
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2)復試名額
調劑考生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依據教育部和學校關于實行差額復試、選拔優秀人才的要求,學院按照招生計劃總人數1:1.5(小數向上取整)的標準,確定復試人數,超過差額范圍但總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現總分并列的情況)的考生可自然進入該專業復試。
3)調劑基本要求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復試時不細分具體研究方向。
 不接收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和照顧專業的調劑考生。
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4)優先復試原則
 第一志愿填報我院各學科專業的上線考生直接參加復試(具體名單見附件1);
 獲得省級及以上學科競賽獎勵且排名第一(學科競賽包括:電子設計競賽、“挑戰杯”創業計劃大賽、“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互聯網+”創新創業大賽、數學類競賽);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及以上專業學術刊物發表了學術論文;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授權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主持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有相關橫向項目開發經驗;其他類型競賽、獎勵及項目類型等以學院研招工作領導小組確認為準。
注意:滿足以上優先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可提出申請,但須提交申請表格(見附件2)和附件材料掃描件。按照“優先附件-調劑專業-考號-姓名”命名,連同申請表一起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黃老師、郵箱:16640307@qq.com),以20213300:00至學院研究生調劑系統關閉時間收到的附件材料為準,若以前已發郵件的,請重新發送。
 
5)調劑的基本程序
 調劑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第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注:第一志愿考生不需要進入調劑系統)
 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院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學院將結合考生成績、調劑優先原則向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四、復試形式及組織
本次我院研究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復試平臺采取中國移動“云考場”平臺(教育部研招網推薦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平臺備用),復試前學院將安排專人與考生溝通,安裝相關軟件,并進行測試。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部分:
1、資格審查
學院將在復試前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含一志愿和調劑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提前準備以下電子材料,在面試前按照文件要求將相關證明材料發送到周老師郵箱593493169@qq.com進行提交。如發現復試考生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資格。【文件命名規則:資格審查-專業-考號-考生姓名,如“資格審查-電子信息-111111-張山”】
1)應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5)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的,須咨詢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更正學籍注冊信息)(6)還未畢業但在20219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還須驗證考籍卡()、填寫承諾書,保證202191日前可以畢業并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其他報名條件;
2)往屆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登陸研招網打印)(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無法通過在線驗證獲得備案表的,須提供書面學歷認證報告);持國外學歷報名考生,資格審查時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認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3)其它情況: (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等)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2、復試時間
學院“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學碩、“電子信息”專碩復試工作同步進行,復試時間為2021468:30正式開始45日為系統調試和考生模擬操作時間,考生要提前選定好筆試科目,調試好復試網絡設備,操作流程見后續公布的網絡復試系統使用指南。
3專業筆試及考試范圍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21468:30-9:30,時長為60分鐘,滿分100疫情期間采用線上答題形式進行,考生在視頻監控環境下在線作答,待考生全部提交后,考官在線閱卷。
2考試范圍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081101)”學碩復試課程:自動控制原理。考試范圍:傳遞函數,動態結構圖的建立與等效變換,信號流圖;線性系統的穩定性與穩定判據,動態性能分析與穩態誤差計算;繪制根軌跡,用根軌跡分析系統性能;頻率特性、奈氏曲線和伯特圖;線性系統的校正方法;采樣控制系統。
 “電子信息(085400)”專碩復試課程:電子技術基礎。考試范圍:半導體二極管及其基本應用電路;三極管及其基本應用電路;場效應管及其基本放大電路;集成運算放大電路;邏輯代數基礎;門電路;組合邏輯電路;觸發器;時序邏輯電路。
4、綜合面試
對考生綜合能力進行考核(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口語測試和專業面試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為202146日上午9:40-1200,下午100開始,請考生提前開始進入候場區進行身份驗證,正式開始后依據隨機抽簽順序逐個進行復試
筆試和綜合面試注意事項:
① 考試設備:網絡復試要求兩臺設備,一臺用作面試(電腦),一臺用作云監考(手機)。考生端兩臺設備開啟攝像頭,電腦自帶攝像頭對準考生本人,另一部電腦或手機攝像頭從考生后方成45°拍攝。要保證考生考試屏幕能清晰地被復試專家組看到。
② 地點選取:學生需要提前找一個空曠安靜、網絡信號較好的獨立空間,復試期間不允許有其他人出入,并保持網絡暢通。【復試整個過程不允許退出云考試平臺,以備監考人員監考和錄制整個過程】
③ 考生利用學院工作人員分配的登錄號和驗證碼登錄云考場,并通過人臉識別進行身份驗證,驗證過程中任何疑問,請快速與學院工作人員電話溝通。
④ 參加網絡考試,考生入場除攜帶必要的文具外,不準使用與考試有關的書籍、資料、筆記本、紙條,自備草稿紙;除使用手機或電腦作為必備工具外,不準使用各種通訊工具(如巡呼機、移動電話等)和具有收錄、儲存、記憶功能的電子工具做其它類似資料查詢、討論答案等做其它用途使用。
⑤ 考試開始10分鐘后,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
 
1綜合面試方式:考生自述、老師提問、考生問答
考生自述中要求考生進行自我介紹(不超過5分鐘)(其中英語部分時間不超過2分鐘),內容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成績、專業特長、興趣愛好、未來規劃、專業方向等。
老師對每位考生提34個問題,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能力。提問及考生回答的時間不超過15分鐘。
2綜合面試內容
專業能力A、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B、全面考核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C、外語聽說能力;D、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A、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B、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C、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D、人文素質;E、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英語聽說能力:綜合考核英語的聽說表達能力。
5、同等學力加試:同等學力的考生(專科畢業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網絡教育畢業生)需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學碩加試課程:單片機原理與應用、計算機控制技術;“電子信息”專碩加試課程:面向過程編程語言、數字信號處理,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總分,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加試考試在新生入學后進行。
6、體檢:我校復試階段不統一組織體檢。考生在確認擬錄取后1個星期內,將個人有效體檢報告(二甲醫院以上,擬錄取前三個月內均可)郵寄至學院,未按時郵寄體檢報告或體檢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復試中直接進行,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將通過“函調”方式對擬錄取考生進行全面政審。
五、錄取規則
1、總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1) 專業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2)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有一門不合格者(60分以下)(3)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4)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5)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6)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者;(7)體檢不合格者。
2、總成績計算公式=初試成績÷5×0.6+專業筆試成績×0.2+專業面試成績×0.15+外語口語聽力成績×0.05
3、學院將根據參加復試考生總成績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第一志愿填報我院各學科專業的考生優先錄取,調劑考生按總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名單。
1)第一志愿填報我院各學科專業的考生,但是心理測試存在嚴重不合格項或專業綜合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根據第一志愿錄取缺額情況,錄取調劑到我院各學科專業的考生,但是心理測試存在嚴重不合格項或專業綜合面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5、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6、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7擬錄取考生由學院統一調檔政審,政審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8、所有考生必須保證資格審查材料的真實性,并誠信參考,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行為者,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崇慧樓202-2
聯系人:周  0731-22183082E-mail: 593493169@qq.com
 0731-22183082E-mail: 16640307@qq.com
調劑
為提高復試選拔工作效率,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可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
(一)調劑的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考生初試成績需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所在門類或領域規定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復試分數線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要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原則上不能跨一級學科調劑。
4、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滿足相關專業報考條件下),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調劑考生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考生填報的調劑志愿為依據。
8、一志愿報考全日制并且進入復試的考生,允許調劑到非全日制計劃復試;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許調劑到全日制計劃復試。
(二)調劑的基本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將根據各學院(系)提交的擬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及考生本人的填報志愿在網上通知考生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取消該生所有調劑、復試、擬錄取資格。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1.2-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系)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審核通過后,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終審,如不符合政策,將取消錄取。
(三) 接收調劑規則
1、最終成績為考生能否被錄取的基本依據,因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各學院應根據不同專業招生計劃,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分別排名,按最終成績優先錄取我校一志愿復試合格考生,剩余指標根據調劑生最終成績排名進行錄取。
2、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即:考生一志愿為同一所高校,同一個專業,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學院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后,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3、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但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在符合學校附加選拔條件的情況下,按照報考專業代碼完全一致優先,報考專業代碼一致的情況下研究方向一致優先,研究方向一致情況下按照統考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4、如遇招生計劃最后一名最終成績相同時,則初試成績高者錄取,如再相同,則初試英語高者錄取。
5、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直接順延擬錄取。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差異,制定與學生學業水平相關的調劑生選拔規則,具體見學院主頁公布的復試方案。
 (六)成績核算:復試成績B和初試成績A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X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疫情期間,情況特殊,今年我校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適當調整比例,具體以各學院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復試成績B為專業筆試、綜合面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限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會計碩士)成績之和,專業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成績的占比分別以a、b、c、d表示(a+b+c+d=1)。
復試成績B =專業筆試成績*a+綜合面試成績*b+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成績*c+思想政治理論成績*d
  2、初試成績A為初試總成績換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數。
  3、總成績 = A*(1-X)+ B*X
  (七) 學院組織復試完要立即要求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登陸網上調劑平臺進行擬錄取確認。未在通知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調劑平臺進行同意錄取確認的考生,作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八) 各學院于6月15日10:00前及時將《湖南工業大學2020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匯總表》、《湖南工業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湖南工業大學2020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結果匯總表》、《學生復試報到單》等相關材料交研招辦。
  (九) 擬錄取考生由學院統一調檔政審,政審不合格取消錄取資格。
(一) 復試階段時間安排:2020年5月18日---6月15日 。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由各學院負責通知考生。可根據疫情發展及網絡復試平臺軟件要求調整時間,但不可遲于六月底。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初步安排如下:

時間 工作安排 備注
5月3-10日 測試面試網絡平臺 確保每名考生參與測試
5月6-16日 發布學校基本分數線及第一批復試名單、預調劑公告  
5月10-17日 復試形式宣傳培訓(復試平臺技術員和信息中心) 分考生端、管理員端、考官端培訓
5月18-31日 完成第一批上線考生復試工作  
6月1-15日 分批次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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