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1-12-30 18:28:59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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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為加強在職臨床醫師申請中醫博士專業學位(以下簡稱在職博士)招生工作的管理,提高在職博士選拔質量,確保招生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和安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牢固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發展觀和科學的質量觀,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專業特點的、以提高選拔質量為導向的復試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切實發揮并不斷強化復試在博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把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評價作為首要因素予以重點突出。要不斷改進和完善考核和評價的方式方法,進一步發揮學院和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中的作用,強化學院和導師在招生選拔中的學術責任,對考生學術造詣、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學術專長和培養潛質的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2.堅持公平公正。復試工作在充分尊重學院和導師意見的同時,要加強對學術權力的行政監督和制度約束,有效預防和嚴肅處置復試和錄取等環節中學術權力濫用和學術腐敗等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并落實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通暢的問題反映和處理渠道,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在職博士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學院要成立由主管領導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負責人等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自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學院要以博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導師及本學科副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有關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在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細則、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有復試考生的導師,一般不得缺席該考生的復試,其評分權重應占該考生復試總分的50%,并有權拒收達不到其招生要求的考生,但要書面詳細說明其依據。如導師不能參加報考本人的考生的復試,應在復試期間向所屬復試小組提出書面意見,注明對報考本人考生的復試評分結果和錄取意向及依據。
6.復試程序要規范,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面試全程必須錄音錄像。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復試小組名單及評分細則等要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以上人員中,當年有親屬參加考試的應予回避。
三、復試劃線標準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劃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依據復試成績進行錄取,并確定最終復試名單。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創新能力、綜合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該測評由各學院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
滿分70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35分)和本學科基本技術或基本實驗的操作技能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35分)。本項考核要更加突出對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臨床技能的考查。
2.科研、創新能力
滿分20分,包括對科研方法、統計學的掌握程度及創新能力和對本學科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對富有創新精神、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綜合能力
滿分10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在復試階段應重視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
(三)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各專業及導師對考生培養的具體要求決定。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由各復試小組綜合考生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經所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各學院予以公示。最終錄取結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由研究生學院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二)成績計算:導師評分權重應占該考生復試成績的50%。錄取時依據復試成績進行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原則上在該專業不予錄取。
(三)一志愿專業擬錄取名單的確定:根據導師招生計劃,同一報考導師的上線考生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復試成績相同,依次按初試總分、外國語、專業基礎課成績進行排序。復試合格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優先參加本專業補錄或調劑專業復試。各復試小組對一志愿專業考生復試結束后,要在規定時間向所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報復試分數情況和擬錄取名單。各學院匯總,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后,統一進行公示1天。
(四)招生限額及調劑:每名導師當年指導在職博士學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導師,各學院可根據其科研、年齡情況和招生計劃進行綜合考慮,決定是否調配其富余上線考生。申請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研究生學院報名,申請調劑專業應與初試專業相近,一般應為同一一級學科下,申請調劑的考生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要求,調劑考生滿足以上條件者,復試合格且初試總分高者優先調劑,每名導師接收調劑生的最大人數為該導師缺額的150%。在征求導師和考生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調劑考生的導師。調劑復試結束后,各復試小組要在規定時間向所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報復試分數情況和擬錄取名單。各學院如有調換考生導師、專業的情況,必須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否則相關擬錄取結果無效。各學院匯總當年所有考生數據,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對學院當年全部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3天。如無異議,向研究生學院上報本學院復試總結、擬錄取名單、錄取依據及面試錄音等材料。
(五)最終擬錄取名單確定:學校最終的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學院統一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六、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
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職博士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要切實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嚴格落實防控工作要求,并及時應對遠程復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安全、公平、科學地做好2021年在職博士復試錄取工作。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牢固樹立以提高質量為核心的發展觀和科學的質量觀,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專業特點的、以提高選拔質量為導向的復試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切實發揮并不斷強化復試在博士研究生選拔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要把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評價作為首要因素予以重點突出。要不斷改進和完善考核和評價的方式方法,進一步發揮學院和導師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選拔中的作用,強化學院和導師在招生選拔中的學術責任,對考生學術造詣、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學術專長和培養潛質的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2.堅持公平公正。復試工作在充分尊重學院和導師意見的同時,要加強對學術權力的行政監督和制度約束,有效預防和嚴肅處置復試和錄取等環節中學術權力濫用和學術腐敗等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并落實招生考試信息公開制度,建立通暢的問題反映和處理渠道,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在職博士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學院要成立由主管領導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負責人等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自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學院要以博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導師及本學科副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有關專家組成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在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細則、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5.有復試考生的導師,一般不得缺席該考生的復試,其評分權重應占該考生復試總分的50%,并有權拒收達不到其招生要求的考生,但要書面詳細說明其依據。如導師不能參加報考本人的考生的復試,應在復試期間向所屬復試小組提出書面意見,注明對報考本人考生的復試評分結果和錄取意向及依據。
6.復試程序要規范,要有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面試全程必須錄音錄像。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復試小組名單及評分細則等要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以上人員中,當年有親屬參加考試的應予回避。
三、復試劃線標準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劃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依據復試成績進行錄取,并確定最終復試名單。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創新能力、綜合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該測評由各學院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
滿分70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35分)和本學科基本技術或基本實驗的操作技能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35分)。本項考核要更加突出對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臨床技能的考查。
2.科研、創新能力
滿分20分,包括對科研方法、統計學的掌握程度及創新能力和對本學科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對富有創新精神、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綜合能力
滿分10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在復試階段應重視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進行考核。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
(三)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各專業及導師對考生培養的具體要求決定。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由各復試小組綜合考生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提出擬錄取名單,經所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各學院予以公示。最終錄取結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并由研究生學院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示。
(二)成績計算:導師評分權重應占該考生復試成績的50%。錄取時依據復試成績進行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原則上在該專業不予錄取。
(三)一志愿專業擬錄取名單的確定:根據導師招生計劃,同一報考導師的上線考生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如復試成績相同,依次按初試總分、外國語、專業基礎課成績進行排序。復試合格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優先參加本專業補錄或調劑專業復試。各復試小組對一志愿專業考生復試結束后,要在規定時間向所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報復試分數情況和擬錄取名單。各學院匯總,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后,統一進行公示1天。
(四)招生限額及調劑:每名導師當年指導在職博士學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2人。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導師,各學院可根據其科研、年齡情況和招生計劃進行綜合考慮,決定是否調配其富余上線考生。申請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研究生學院報名,申請調劑專業應與初試專業相近,一般應為同一一級學科下,申請調劑的考生需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要求,調劑考生滿足以上條件者,復試合格且初試總分高者優先調劑,每名導師接收調劑生的最大人數為該導師缺額的150%。在征求導師和考生意見的基礎上,確定調劑考生的導師。調劑復試結束后,各復試小組要在規定時間向所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上報復試分數情況和擬錄取名單。各學院如有調換考生導師、專業的情況,必須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否則相關擬錄取結果無效。各學院匯總當年所有考生數據,報研究生學院審核后,在規定時間內對學院當年全部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3天。如無異議,向研究生學院上報本學院復試總結、擬錄取名單、錄取依據及面試錄音等材料。
(五)最終擬錄取名單確定:學校最終的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由研究生學院統一進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六、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
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職博士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要切實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嚴格落實防控工作要求,并及時應對遠程復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安全、公平、科學地做好2021年在職博士復試錄取工作。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2021年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遼寧中醫藥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轉發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1〕7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教學〔2015〕5號)等文件精神和國家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的有關規定,統籌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以人為本,安全和健康第一。把廣大師生生命安
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招生、復試、錄取等各項工作,具體組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人員擔任。
2.有關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的招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審定復試小組組成,組織開展本單位復試題庫建設,組織召開本單位復試工作培訓,并對復試教師及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確保復試工作依規進行。
3.有關學院要以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相關導師及有關教師組成的碩士生復試小組(考官數量不足的可組成聯合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此外應有一名秘書專門負責進行遠程復試系統管理和考務工作。
4.復試小組在有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應事先制定復試具體內容及評分標準,復試時進行現場獨立評分,并確定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
5.有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復試小組名單等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以上組織機構人員組成須按《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遼人社函〔2019〕251號)要求執行回避制度。
三、復試要求
1.復試方式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2.復試流程網上資格審查→外語聽說測試→專業綜合測評→復試結果上報研究生學院→擬錄取、公示→體格檢查。
3.復試開始時間在2021年3月26日之后。
4.有關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5.有關學院建設復試題庫,要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精心設計符合網絡遠程復試的試題內容,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同類問題難易度相當,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6.在復試開始前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身份識別、簽訂電子誠信承諾書等,對不符合要求和弄虛作假的考生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錄像。
7.學校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對于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
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四、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A類地區國家線)基本要求基礎上,劃定我校2021年各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其中,中醫專碩(專業代碼1057開頭)復試基本分數線為(299/40/120),該分數標準作為一志愿報考我校專業學位中醫碩士及申請調劑我校專業學位中醫碩士的基本分數要求。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總分及單科分數要求的基礎上,再滿足我校分專業(研究方向)總分要求,即獲得相應專業復試資格。
我校生源充足專業采取差額復試形式,其中一志愿上線考生差額比率為120%—150%。
五、調劑原則
學校將生源不足的專業(研究方向)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調劑復試。
1.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2.調劑考生復試比率不低于200%。
3.調劑排序按照調劑志愿的分專業(研究方向)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試總分相同者,依次按外國語、業務課1、政治理論進行排序。
4.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六、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說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評,同時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對同等學力人員加試有關科目。
1.外語聽說測試
滿分30分。測試工作由外國語學院和研究生學院負責組織,統一進行,具體方案參照《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復試實施方案》執行。
2.專業綜合測評
滿分185分,包括專業知識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
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該測評由有關學院
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
滿分120分,包括:業務知識考核(50分),對研究方向目前進展的了解(25分),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45分)。
對于報考中醫碩士(1057)專業學位的考生,要加強對考生的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規等基本職業素質方面進行考查;進一步強化臨床技能考查,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加強對專業學位考生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創新能力
滿分50分,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和對科研方法的掌握程度(25分)及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25分)。
(3)教學能力
滿分15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行為舉止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查,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是否合格。
4.對同等學力人員進行加試
對同等學力人員通過遠程復試系統進行加試,研究生學院組織專人監考。加試將加強同等學力人員對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試卷滿分為100分。
七、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1.復試小組成員按照無記名方式分別對考生的復試考核情況進行打分,取平均分作為各項最終成績。
2.復試成績=外語聽說測試成績+專業綜合測評成績。
3.對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對其復試視頻、評分材料等應進行復核、復議。
4.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八、錄取
1.錄取工作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按需招生”的原則,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辦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擬定錄取名單。
2.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況,擇優錄取。基本錄取標準如下:
(1)總成績排序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無調劑考生,則本專業復試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有調劑考生,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
總成績優先排序,調劑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同專業(方向)復試考生如總成績并列,參考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同時并列,依次按初試外國語、業務課1、政治理論成績進行排序。
3.其他
(1)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2)定向就業的考生在錄取之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
(3)復試成績<129分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人員加試:不計入總分,低于60分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5)調劑復試的考生,考核方式和錄取標準參照此方案執行。
(6)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除復試中面談考核外,學校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進行考核。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九、體格檢查
擬錄取的考生應按照學校要求在當地自行體檢,體檢表可在研究生學院官網下載。體檢結果提交形式另行通知。體格檢查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和相關學科及導師的培養要求。
十、入學后復查
根據教育部要求,所有考生在入校3個月內須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再次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做退學處理。
復查內容包括: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
十一、指導教師分配
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學科招生制,為了提高導師帶教的積極性和考生學習的主動性,進一步推進招生制度民主化,碩士生指導教師的分配實行學科為主導,導師、考生雙向選擇,研究生學院最終審定的分配辦法。在復試時,非復試小
組成員的導師可旁聽,考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發展方向的導師,導師也可以根據面試情況直接選擇合適的考生,新生入學后實施導師雙向選擇。
十二、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
各單位要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復試考核過程要有巡考人員監督、現場記錄、成績和評語,必須全程錄音錄像。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碩士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十三、政策宣傳和咨詢方案
相關復試錄取信息將通過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學院官網、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和宣傳,考生可通過學校
發布的相關工作通知中的指定聯系電話或郵箱進行咨詢,研究生學院安排專人進行答疑解惑。
十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突發事件應急方案
學校制定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切實把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嚴格落實防控工作要求,并及時應對遠程復試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安全、公平、科學地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與上位政策文件不一致的,按上位文件和規定執行。本方案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遼寧中醫藥大學2021年關于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的通知
遼寧中醫藥大學2021年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將于10月16日-19日進行,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復試時間與地點
1.外語聽說測試(藥學院考生除外)
由外國語學院組織進行。
時間:10月16日下午16:00
地點:遼寧中醫藥大學東校區教學樓8樓外國語學院院長辦公室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藥學院考生除外)
由研究生學院組織進行。
時間:10月19日上午9:30
地點:遼寧中醫藥大學東校區教學樓206會議室
3.專業素質測試
由各學位點所在學院組織進行。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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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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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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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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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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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臨床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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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內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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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上午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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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15樓黨員活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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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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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外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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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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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15樓黨員活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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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臨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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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下午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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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15樓黨員活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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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臨床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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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外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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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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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醫院7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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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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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灸推拿
學院
|
針灸推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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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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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西校區針灸推拿學院408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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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
護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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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學
|
10月19日
下午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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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護理學院東校區5樓護理學院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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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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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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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醫結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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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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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西校區J樓223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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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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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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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理學、中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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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素質測評(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查)
10月19日
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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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中醫藥大學大連校區藥學院413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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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考生提前15分鐘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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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聽說測試
10月19日
下午14:30
|
4.非本地考生通過騰訊會議平臺參加線上復試,時間同上。復試會議號將在考前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
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學院
2020年10月15日
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形式
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形式
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定向就業的考生在錄取之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
(四)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等情況,并結合各學科和導師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一般情況下,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基本錄取標準如下:1.總成績排序說明: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無調劑考生,則本專業復試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有調劑考生,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成績優先排序,調劑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同專業(研究方向)復試考生如總成績并列,參考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同時并列,參考初試外國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3.專業課考試及綜合能力測評:復試結束后,根據總體成績情況,統一制定復試合格標準,未達標者原則上不予錄取,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中的專業綜合測評成績如低于30 分或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國家對研究生培養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體格檢查: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相關學科及導師的培養要求。
6.同等學力人員加試:不計入總分,低于60 分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形式
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根據2019 年碩士生招生章程和考生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確定專業課筆試科目,并統一進行考試,時間3 個小時,復試專業課筆試滿分150 分。
(二)綜合能力測評綜合能力測評以面試為主,滿分80 分。
1.外語聽力測試滿分15 分,題型和難度參照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往年試題標準,時間30 分鐘;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具體實施。
2.外語口語測試滿分15 分,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實施,具體方案按《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口試實施方案》執行。
3.專業綜合測評滿分50 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15 分鐘,該測評由各院、部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滿分40 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研究方向目前進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20 分)。
對于報考中醫專碩的考生,要加強對考生的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規等基本職業素質方面進行考查;進一步強化臨床技能考查,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加強對中醫專碩考生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創新能力滿分5 分,包括對本專業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和對科研方法、統計學的掌握程度及業務創新能力。
對富有創新精神、業務能力較強,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教學能力滿分5 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行為舉止、書寫。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院、部復試工作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同時研究生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具體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
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導師、招生工作部門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
2019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8]5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 號)等文件精神、《教育部關于推進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及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改革的實施意見》(教學[2015]5 號)等文件精神和國家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切實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
1.堅持科學選拔。
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
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院、部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自碩士生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院、部要以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相關導師及有關教師組成的碩士生復試小組。
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 人,在各院、部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細則、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各院、部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和各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復試小組名單要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以上人員中,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該專業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應予回避。
三、復試流程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憑“復試通知”并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表原件等到學校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方可參加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測評,同時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并對同等學力人員加試有關科目;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評(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
具體流程如下:資格審核→專業綜合測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口語測試→體格檢查→復試結果上報研究生學院。
四、分專業劃線情況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情況,我校2019 各專業復試基本分數線參照國家復試基本要求(A 類地區國家線),其中,我校中醫專碩(專業代碼1057 開頭)復試基本分數線為(305/42/126),該分數標準作為一志愿報考我校中醫專碩及申請調劑我校中醫專碩的基本分數要求。
我校2019 碩士招生專業國家線情況表
![](http://img.okaoyan.com/okaoyan/200413/83-20041314501S95.png)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總分及單科分數要求的基礎上,再滿足我校分專業(研究方向)總分要求,即獲得相應專業復試資格,分專業復試分數線見附件。
![](http://img.okaoyan.com/okaoyan/200413/83-20041314501S95.png)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在達到國家分數線的總分及單科分數要求的基礎上,再滿足我校分專業(研究方向)總分要求,即獲得相應專業復試資格,分專業復試分數線見附件。
五、復試人員比例:我校生源充足專業采取差額復試形式,其中一志愿上線考生差額比率為120%—150%,調劑考生復試比率為200%
六、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根據2019 年碩士生招生章程和考生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確定專業課筆試科目,并統一進行考試,時間3 個小時,復試專業課筆試滿分150 分。
六、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根據2019 年碩士生招生章程和考生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確定專業課筆試科目,并統一進行考試,時間3 個小時,復試專業課筆試滿分150 分。
(二)綜合能力測評綜合能力測評以面試為主,滿分80 分。
1.外語聽力測試滿分15 分,題型和難度參照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往年試題標準,時間30 分鐘;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具體實施。
2.外語口語測試滿分15 分,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實施,具體方案按《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口試實施方案》執行。
3.專業綜合測評滿分50 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15 分鐘,該測評由各院、部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滿分40 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研究方向目前進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20 分)。
對于報考中醫專碩的考生,要加強對考生的人道主義精神、職業責任意識、醫患溝通能力、醫學倫理法規等基本職業素質方面進行考查;進一步強化臨床技能考查,著重考查考生的臨床思維和表達能力、基本診斷處理能力、合理選擇臨床技術能力等,加強對中醫專碩考生職業素質和臨床實踐技能的深入考查。
(2)科研及創新能力滿分5 分,包括對本專業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和對科研方法、統計學的掌握程度及業務創新能力。
對富有創新精神、業務能力較強,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教學能力滿分5 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行為舉止、書寫。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各院、部復試工作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同時研究生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
具體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
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導師、招生工作部門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
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
(四)體格檢查由研究生學院安排體檢醫院,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并結合各專業及導師對考生培養的具體要求決定。
(五)對同等學力人員進行加試對同等學力人員要嚴格復試,并加強對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2 小時,試卷滿分為100 分。
考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專人負責進行。
(六)專業課、外語聽力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的命題、評卷及管理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參照《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評卷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保密、保管工作實施細則》施行。
(七)考生資格復查和試卷復核學校在復試階段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全面資格復查,對不符合要求和弄虛作假的考生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同時要對有異議的考生的入學考試試卷進行復核和筆跡核對,如經查實有違規現象發生,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復試成績權重:復試專業課筆試、專業綜合測評按100%權重計入初復試總成績。
七、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定向就業的考生在錄取之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定定向培養協議書。
(四)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等情況,并結合各學科和導師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
一般情況下,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基本錄取標準如下:
1.總成績排序說明: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無調劑考生,則本專業復試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有調劑考生,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成績優先排序,調劑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1.總成績排序說明: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無調劑考生,則本專業復試考生按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專業(研究方向)內有調劑考生,則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總成績優先排序,調劑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排序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同專業(研究方向)復試考生如總成績并列,參考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復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同時并列,參考初試外國語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3.專業課考試及綜合能力測評:復試結束后,根據總體成績情況,統一制定復試合格標準,未達標者原則上不予錄取,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中的專業綜合測評成績如低于30 分或外語口語測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國家對研究生培養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體格檢查: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相關學科及導師的培養要求。
6.同等學力人員加試:不計入總分,低于60 分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六)調劑復試的考生,考核方式和錄取標準參照此方案執行。
八、指導教師分配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的是學科招生制,為了提高導師帶教的積極性和考生學習的主動性,進一步推進招生制度民主化,碩士生指導教師的分配實行學科為主導,導師、考生雙向選擇,研究生學院最終審定的分配辦法。
在復試之初公布所有導師的簡況,面試時盡量讓所有的導師都參加或旁聽,考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發展方向的導師,導師也可以根據面試情況直接選擇合適的考生,新生入學后實施導師雙向選擇。
九、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各單位要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
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碩士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
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2019 年3 月
2006年遼寧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文件及國家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切實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學院、研究所要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院(所)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碩士生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學院、研究所要以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相關導師及有關教師組成的碩士生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所)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細則、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各院(所)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和各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復試小組名單要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以上人員中,當年有親屬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應予回避。
三、復試流程
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憑“復試通知”并攜帶“身份證”或“軍官證”、“學生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到學校進行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測評,同時進行體格檢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并對同等學力人員加試有關科目;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評(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具體流程如下:體格檢查→對同等學力人員加試→專業綜合測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外語口語測試→外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復試結果上報研究生學院。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
根據2006年碩士生招生簡章和考生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確定專業課筆試科目,并統一進行考試,時間3個小時,滿分150分。
(二)綜合能力測評
綜合能力測評以面試為主,滿分70分。
1、外語聽力測試
滿分15分,題型和難度參照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往年試題標準,時間30分鐘;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語教研部負責組織,統一進行。
2、外語口語測試
滿分15分,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值分別對應15分、10分、5分、0分;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語教研部負責組織,統一進行,具體方案按《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口試實施方案》執行。
3、專業綜合測評
滿分40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該測評由各學院、研究所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
滿分20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研究方向目前進展的了解(10分),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10分)。
(2)創新能力
滿分5分,對富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較強,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科研能力
滿分5分,包括對本專業基本工具書及文獻、期刊的檢索、應用能力和對科研方法及統計學的掌握程度。
(4)教學能力
滿分10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行為舉止、書寫。
(三)體格檢查
由研究生學院安排體檢醫院,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并結合各專業及導師對考生培養的具體要求決定。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學院、研究所復試工作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同時研究生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具體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導師、招生工作部門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
(五)對同等學力人員進行加試
對同等學力人員要嚴格復試,并加強對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專人負責進行。
(六)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的命題、評卷及管理參照《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評卷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保密、保管工作實施細則》進行。
(七)考生資格復查和試卷復核
學校在復試階段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全面資格復查,對不符合要求和弄虛作假的考生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要對有異議的考生的入學考試試卷進行復核和筆跡核對,如經查實有違規現象發生,將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按照教育部及省招考辦的有關規定或要求,擬定錄取名單。
(二)錄取工作,既看專業水平,又看政治思想表現,身體健康情況;既以考試(筆試及復試)成績為主,也參考考生平時的業務水平及表現。
(三)對于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在實際工作表現中有業務特長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在德智體諸方面符合要求情況下,經學校同意,可優先錄取。
(四)定向生和委托培養生在錄取之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簽定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書。
(五)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體格檢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況,并結合各學科和導師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基本錄取標準如下:
1、專業課筆試及綜合能力測評:復試結束后,根據總體成績情況,統一劃定錄取分數線,未通過者不予錄取。
2、體格檢查: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相關學科及導師的培養要求。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國家對研究生培養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人員加試:不計入總分,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調劑復試的考生,考核方式和錄取標準參照此方案執行。
六、指導教師分配工作
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的是學科招生制,為了提高導師帶教的積極性和考生學習的主動性,進一步推進招生制度民主化,碩士生指導教師的分配實行學科為主導,導師、考生雙向選擇,研究生學院最終審定的分配辦法。在復試之初公布所有導師的簡況,面試時盡量讓所有的導師都參加或旁聽,考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發展方向的導師,導師也可以根據面試情況直接選擇合適的考生。復試結束后,確定錄取的考生先到研招辦登記意向,領取申請表,經導師簽字后返回研招辦進行復核而最終確定。經第一輪雙選后仍未確定導師的考生,到研招辦進行調配。
七、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
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碩士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2012年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招生復試工作方案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2012]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遼寧省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12]17號)等文件精神和國家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以切實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一、復試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組織工作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即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實施部門在研究生學院,工作人員由研究生學院相關教師擔任。
2.各院、部要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制訂本院、部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各自碩士生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3.各院、部要以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單位,成立由該學科負責人、相關導師及有關教師組成的碩士生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得少于5人,在各院、部招生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4.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細則、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5.各院、部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和各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復試小組名單要在復試前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以上人員中,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該專業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應予回避。
三、復試流程
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后,憑“復試通知”并攜帶“身份證”或“軍官證”、“學生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表原件等到學校進行復試資格審核,審核通過方可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外語筆試和綜合能力測評,同時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并對同等學力人員加試有關科目;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測評(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具體流程如下:資格審核→專業綜合測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測試、外語筆試→外語口語測試→體格檢查→復試結果上報研究生學院。
四、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
根據2012年碩士生招生簡章和考生報考專業及研究方向確定專業課筆試科目,并統一進行考試,時間3個小時,滿分150分。
(二)外語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難度不低于非外國語專業本科畢業生的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120分鐘。
(三)綜合能力測評
綜合能力測評以面試為主,滿分80分。
1.外語聽力測試
滿分15分,題型和難度參照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往年試題標準,時間30分鐘;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具體實施。
2.外語口語測試
滿分15分,分為A、B、C、D四個等級,分值分別對應15分、10分、5分、0分;測試工作由研究生學院和外國語學院實施,具體方案按《遼寧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外語口試實施方案》執行。
3.專業綜合測評
滿分50分,包括專業技能、科研能力、教學能力等內容,每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該測評由各院、部復試小組負責組織。
(1)專業技能
滿分40分,包括專業基礎知識和對研究方向目前進展的了解(20分),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20分)。
對于報考專業學位(包括臨床醫學碩士和中藥學碩士)的考生,要更加突出對其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臨床技能或藥學相關應用技能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科研及創新能力
滿分5分,包括對本專業基本工具書、文獻的檢索、應用能力和對科研方法、統計學的掌握程度及業務創新能力。對富有創新精神、業務能力較強,具有突出培養潛質者,可適當加分。
(3)教學能力
滿分5分,包括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行為舉止、書寫。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各院、部復試工作小組應組織專人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全面審查,并在復試評定表相應項目上填寫考核情況,并明確錄取建議;同時研究生學院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情況。具體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等方面。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也包括直接對考生的考核情況。在對考生復試的同時應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導師、招生工作部門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函調的證明信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門加蓋印章。
(五)體格檢查
由研究生學院安排體檢醫院,統一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并結合各專業及導師對考生培養的具體要求決定。
(六)對同等學力人員進行加試
對同等學力人員要嚴格復試,并加強對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加試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專人負責進行。
(七)專業課、外語筆試、外語聽力測試和同等學力加試的命題、評卷及管理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具體參照《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評卷工作實施方案》、《遼寧中醫藥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保密、保管工作實施細則》施行。
(八)考生資格復查和試卷復核
學校在復試階段要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全面資格復查,對不符合要求和弄虛作假的考生要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要對有異議的考生的入學考試試卷進行復核和筆跡核對,如經查實有違規現象發生,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錄取
(一)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按需招生”的原則和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創新潛質、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三)對于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在實際工作表現中有業務特長和一定科研能力的,在德智體諸方面符合要求情況下,經學校同意,可優先錄取。
(四)定向生和委托培養生在錄取之前,由用人單位與我校簽簽定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書。
(五)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體格檢查等情況,并結合各學科和導師的培養要求,擇優錄取。一般情況下,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綜合能力測評成績)由高到低錄取,基本錄取標準如下:
1.專業課、外語筆試及綜合能力測評:復試結束后,根據總體成績情況,統一制定復試合格標準,未達標者原則上不予錄取,其中綜合能力測評中的專業綜合測評成績如低于30分或外語口語測試成績為D級,原則上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國家對研究生培養的政治要求,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體格檢查: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相關學科及導師的培養要求。
4.同等學力人員加試:不計入總分,低于60分者,原則上不予錄取。
(六)調劑復試的考生,考核方式和錄取標準參照此方案執行。
六、指導教師分配工作
我校碩士生招生實行的是學科招生制,為了提高導師帶教的積極性和考生學習的主動性,進一步推進招生制度民主化,碩士生指導教師的分配實行學科為主導,導師、考生雙向選擇,研究生學院最終審定的分配辦法。在復試之初公布所有導師的簡況,面試時盡量讓所有的導師都參加或旁聽,考生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發展方向的導師,導師也可以根據面試情況直接選擇合適的考生。復試結束后,確定錄取的考生先到研招辦登記意向,領取申請表,經導師簽字后返回研招辦進行復核而最終確定。經第一輪雙選后仍未確定導師的考生,到研招辦進行調配。
七、有關紀律要求和復議制度
各單位要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加強對復試教師的培訓,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工作人員的工作行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有關教師有違紀或徇私舞弊等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碩士生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必要時對相關考生可重新進行復試。
以上方案從公布之日起實行,具體解釋權在研究生學院,如有與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和規定沖突的,按上級文件和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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