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8:3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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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為切實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以生為本、健康至上。復試錄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為第一要務,要繼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要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防止人員聚集。同時,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疫情防控和復試工作雙平穩,雙順利。
2.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陽光公正、規范透明。
3.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嚴謹規范、加強監督。要嚴密組織、規范操作,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資格審查時,要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5.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管理
1.我校復試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督察全校的復試工作。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的基本要求,督促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審核進入復試考生的資格,審定錄取結果;督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信息及時發布,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進行。督查小組負責監督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2.各學院必須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書記或紀檢委員牽頭的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監督本學院的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包括:①確定復試小組成員。小組成員在考試前一天在學院導師中隨機確定,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有多個二級學科或領域的單位原則上應按二級學科或領域設立小組),復試小組要明確組長1人,設置秘書1人;②根據學校復試方案與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經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及時發布并遵照執行;③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本學院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④督促本學院復試工作信息及時公開發布;⑤督查小組負責督查和巡視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過程。
3.各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組,負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4.學院應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學院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辦法和行為規范,選派政治素質好、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研招辦及學院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法律、政策、業務、紀律、保密、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所有復試工作人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6.強化“一崗多控、多崗監督”的工作機制。學院要明確復試小組組長、秘書職責,組長要負責對復試全部環節的管理,具體包括:通過面試系統進行材料的審核,決定面試環節的開始或結束、標記暫緩考試或判斷考生棄考,組織評分;秘書負責在復試過程中與考生聯系,組織隨機抽取考生順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場,對復試過程進行記錄。秘書應協助組長進行系統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組要有專人在現場對各環節進行督察。
三、復試
1.復試考生資格
(1)參加復試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必須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數線。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180分(4門考試科目)或120分(2門考試科目),方能進入復試。
(2)我校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
2.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采用考生到校現場復試方式,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進行復試。如遇疫情變化,則及時調整。
3.復試時間及復試內容
(1)復試時間: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原則上分兩輪分批次進行。
第一輪為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時間為2021年3月24日-30日,以學院通知為準。
第二輪復試為調劑考生,時間為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直至4月底,具體復試時間詳見所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2)復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復試內容、程序及成績組成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內容至少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語水平考查和專業綜合考查。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專業綜合考查要加強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3)復試時,所有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筆試等可在標準化考場教室中進行),面試前通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4.復試基本程序
(1)資格審查
考生到報考學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準考證;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往屆生準備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
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還應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2021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填寫蓋章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提交到報考學院。
(2)繳費
考生繳納復試費100元(資格審查現場微信掃碼繳費)。
(3)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4)復試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到所報考的二級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復試具體辦法見報考學院網站。
(5)體檢
復試期間內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進行體檢。
四、成績及錄取
1.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屬專項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據生源情況在該專項計劃之內各專業間調整。
2.復試過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4.入學總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入學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5.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7.若學院在4月15日前未完成招生計劃,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遞補生源情況重新分配。
8.復試結束后,學院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擬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各相關學院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9.加分項目。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復試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由研招辦通過教育部加分庫核查,通過后再參加復試。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復試的考風和紀律
1.研招辦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文件,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入學后3個月內,研招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學校研招辦和學院(培養單位)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程序公布各環節信息。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辦公電話: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
七、復試咨詢
1.研招辦及時發布招生調劑公告供考生查詢,考生也可查詢報考學院網站或聯絡報考學院獲取信息;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可在調劑系統中查看我校缺額信息。
一、工作要求
1.以生為本、健康至上。復試錄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為第一要務,要繼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要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防止人員聚集。同時,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疫情防控和復試工作雙平穩,雙順利。
2.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陽光公正、規范透明。
3.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嚴謹規范、加強監督。要嚴密組織、規范操作,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資格審查時,要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5.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管理
1.我校復試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督察全校的復試工作。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的基本要求,督促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審核進入復試考生的資格,審定錄取結果;督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信息及時發布,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進行。督查小組負責監督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2.各學院必須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書記或紀檢委員牽頭的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監督本學院的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包括:①確定復試小組成員。小組成員在考試前一天在學院導師中隨機確定,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有多個二級學科或領域的單位原則上應按二級學科或領域設立小組),復試小組要明確組長1人,設置秘書1人;②根據學校復試方案與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經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及時發布并遵照執行;③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本學院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④督促本學院復試工作信息及時公開發布;⑤督查小組負責督查和巡視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過程。
3.各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組,負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4.學院應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學院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辦法和行為規范,選派政治素質好、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研招辦及學院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法律、政策、業務、紀律、保密、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所有復試工作人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6.強化“一崗多控、多崗監督”的工作機制。學院要明確復試小組組長、秘書職責,組長要負責對復試全部環節的管理,具體包括:通過面試系統進行材料的審核,決定面試環節的開始或結束、標記暫緩考試或判斷考生棄考,組織評分;秘書負責在復試過程中與考生聯系,組織隨機抽取考生順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場,對復試過程進行記錄。秘書應協助組長進行系統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組要有專人在現場對各環節進行督察。
三、復試
1.復試考生資格
(1)參加復試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必須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數線。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180分(4門考試科目)或120分(2門考試科目),方能進入復試。
(2)我校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
2.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采用考生到校現場復試方式,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進行復試。如遇疫情變化,則及時調整。
3.復試時間及復試內容
(1)復試時間: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原則上分兩輪分批次進行。
第一輪為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時間為2021年3月24日-30日,以學院通知為準。
第二輪復試為調劑考生,時間為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直至4月底,具體復試時間詳見所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2)復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復試內容、程序及成績組成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內容至少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語水平考查和專業綜合考查。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專業綜合考查要加強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3)復試時,所有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筆試等可在標準化考場教室中進行),面試前通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4.復試基本程序
(1)資格審查
考生到報考學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準考證;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往屆生準備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
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還應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2021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填寫蓋章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提交到報考學院。
(2)繳費
考生繳納復試費100元(資格審查現場微信掃碼繳費)。
(3)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4)復試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到所報考的二級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復試具體辦法見報考學院網站。
(5)體檢
復試期間內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進行體檢。
四、成績及錄取
1.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屬專項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據生源情況在該專項計劃之內各專業間調整。
2.復試過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4.入學總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入學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5.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7.若學院在4月15日前未完成招生計劃,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遞補生源情況重新分配。
8.復試結束后,學院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擬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各相關學院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9.加分項目。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復試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由研招辦通過教育部加分庫核查,通過后再參加復試。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復試的考風和紀律
1.研招辦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文件,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入學后3個月內,研招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學校研招辦和學院(培養單位)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程序公布各環節信息。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辦公電話: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
七、復試咨詢
1.研招辦及時發布招生調劑公告供考生查詢,考生也可查詢報考學院網站或聯絡報考學院獲取信息;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可在調劑系統中查看我校缺額信息。
2021年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一、工作要求
1.以生為本、健康至上。復試錄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為第一要務,要繼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要提前制定復試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環節,防止人員聚集。同時,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做好突發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疫情防控和復試工作雙平穩,雙順利。
2.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保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陽光公正、規范透明。
3.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嚴謹規范、加強監督。要嚴密組織、規范操作,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資格審查時,要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成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5.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管理
1.我校復試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學校成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督察全校的復試工作。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的基本要求,督促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審核進入復試考生的資格,審定錄取結果;督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信息及時發布,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進行。督查小組負責監督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
2.各學院必須成立由主要領導牽頭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書記或紀檢委員牽頭的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監督本學院的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包括:①確定復試小組成員。小組成員在考試前一天在學院導師中隨機確定,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有多個二級學科或領域的單位原則上應按二級學科或領域設立小組),復試小組要明確組長1人,設置秘書1人;②根據學校復試方案與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經學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及時發布并遵照執行;③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本學院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④督促本學院復試工作信息及時公開發布;⑤督查小組負責督查和巡視本學院復試工作全過程。
3.各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組,負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4.學院應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學院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辦法和行為規范,選派政治素質好、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研招辦及學院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法律、政策、業務、紀律、保密、技術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所有復試工作人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6.強化“一崗多控、多崗監督”的工作機制。學院要明確復試小組組長、秘書職責,組長要負責對復試全部環節的管理,具體包括:通過面試系統進行材料的審核,決定面試環節的開始或結束、標記暫緩考試或判斷考生棄考,組織評分;秘書負責在復試過程中與考生聯系,組織隨機抽取考生順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場,對復試過程進行記錄。秘書應協助組長進行系統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組要有專人在現場對各環節進行督察。
三、復試
1.復試考生資格
(1)參加復試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B類考生分數線,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必須達到“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分數線。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180分(4門考試科目)或120分(2門考試科目),方能進入復試。
(2)我校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
2.復試方式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采用考生到校現場復試方式,所有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校進行復試。如遇疫情變化,則及時調整。
3.復試時間及復試內容
(1)復試時間: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原則上分兩輪分批次進行。
第一輪為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時間為2021年3月24日-30日,以學院通知為準。
第二輪復試為調劑考生,時間為調劑系統開通后進行,直至4月底,具體復試時間詳見所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2)復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復試內容、程序及成績組成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復試內容至少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語水平考查和專業綜合考查。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專業綜合考查要加強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
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
(3)復試時,所有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筆試等可在標準化考場教室中進行),面試前通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4.復試基本程序
(1)資格審查
考生到報考學院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準考證;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籍學歷證明材料:往屆生準備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
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⑤以定向(包括“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供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和用人單位簽字蓋章)一式三份;
⑥考生還應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2021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填寫蓋章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提交到報考學院。
(2)繳費
考生繳納復試費100元(資格審查現場微信掃碼繳費)。
(3)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4)復試
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到所報考的二級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復試具體辦法見報考學院網站。
(5)體檢
復試期間內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進行體檢。
四、成績及錄取
1.學院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屬專項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據生源情況在該專項計劃之內各專業間調整。
2.復試過程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4.入學總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入學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5.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7.若學院在4月15日前未完成招生計劃,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遞補生源情況重新分配。
8.復試結束后,學院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擬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各相關學院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9.加分項目。有“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復試前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由研招辦通過教育部加分庫核查,通過后再參加復試。其中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五、復試的考風和紀律
1.研招辦在復試前要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2.依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文件,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3.入學后3個月內,研招辦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學校研招辦和學院(培養單位)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程序公布各環節信息。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我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辦公電話:0718-8439567,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
七、復試咨詢
研招辦及時發布招生調劑公告供考生查詢,考生也可查詢報考學院網站或聯絡報考學院獲取信息;調劑系統開通后,考生可在調劑系統中查看我校缺額信息。
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湖北民族大學研究生復試成績計算方式
2.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復試總成績=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專業課筆試成績×4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復試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3.復試過程中任一環節(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課筆試、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面試等)須合格(合格標準由各二級學院在復試細則中明確),否則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入學總成績=(調入學科國家總分B線/第一志愿學科國家總分B線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總成績×40%。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湖北民族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費用及所需材料
湖北民族大學研究生考研復試費用及所需材料
(1)繳費
考生到行政樓二樓財務處繳納復試費100元。
(2)資格審查
考生持收費憑證到行政樓105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準考證、現場認證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學籍證明、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畢業證及學位證入學時再進行審驗
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⑤以定向(包括“雙少”)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前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委托(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填寫、蓋章(資格審查時上交)
⑥在職考生須在研究生處網站上下載《錄取培養協議》,認真閱讀并簽字,資格審查時上交
⑦考生應上交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2019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并填寫完成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上交到所報考學院。
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內容
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內容
思想政治品德: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專業課筆試科目:根據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試科目進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英語水平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英語口語會話、聽力水平、專業文獻閱讀能力等,總分100分。
綜合素質面試是對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知識、考生綜合素質進行各方面測試,采取隨機抽題與導師提問相結合等形式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為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加試科目,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專業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課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及格。
(3)復試時,所有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筆試等可在標準化考場教室中進行),面試前經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時間
(1)復試時間:2019年3月24日&mdash4月15日,具體時間見各學院復試方案。
2019年湖北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通知
為切實做好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現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的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省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1.信息公開、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監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提高法紀意識,確推免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
2.綜合評價、科學選拔。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綜合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加強監督、嚴謹規范。不斷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自覺加強復試工作制度建設,保證復試工作過程無漏洞,程序無瑕疵,維護復試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4. 優化生源結構、寧缺毋濫。遵循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精神,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的招生選拔方案。
二、組織管理
1.我校復試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模式。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督察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督查全校的復試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學校復試的基本要求、報考情況及導師數量等綜合因素,分配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制定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方案督促各學院成立復試工作小組和督查小組,審定各學院的“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審核進入復試考生的資格,監督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審定錄取結果督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信息及時發布,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進行。
2.各培養單位成立分別由學院院長、黨委書記或紀檢委員牽頭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監督本學院的調劑、復試工作。根據學校復試方案與計劃分配情況,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工作方案”,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及時發布并遵照執行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名單及本學院擬錄取名單,并及時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督促本學院復試工作信息及時公開發布。
3.各培養單位成立由黨委書記任組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組,負責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4.各培養單位應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有多個二級學科的單位原則上應按二級學科設立小組),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5. 各培養單位要制定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選派政治素質好、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所有復試工作人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要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
三、復試
1.復試考生資格
(1)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180分,方能進入復試。
(2)我校今年原則上不接受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申請。
2.復試的時間、形式、內容及要求
(1)復試時間:2019年3月24日&mdash4月15日,具體時間見各學院復試方案。
(2)復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具體程序參考各學院復試方案,各學院復試方案須包含以下內容:
思想政治品德: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不合格者不能錄取。
專業課筆試科目:根據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考試科目進行,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100分。
英語水平測試:主要考察考生英語口語會話、聽力水平、專業文獻閱讀能力等,總分100分。
綜合素質面試是對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綜合知識、考生綜合素質進行各方面測試,采取隨機抽題與導師提問相結合等形式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2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為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加試科目,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專業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每門課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60分及格。
(3)復試時,所有過程需全程錄音錄像(筆試等可在標準化考場教室中進行),面試前經過抽簽確定考生面試順序,做好抽簽登記和面試情況記錄。
3.復試基本程序
(1)繳費
考生到行政樓二樓財務處繳納復試費100元。
(2)資格審查
考生持收費憑證到行政樓105室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準考證、現場認證生成的考生信息表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學籍證明、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成績證明材料,畢業證及學位證入學時再進行審驗
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沒有兩證者,不予錄取
⑤以定向(包括“雙少”)資格參加復試的考生需提前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委托(定向)培養協議書一式三份填寫、蓋章(資格審查時上交)
⑥在職考生須在研究生處網站上下載《錄取培養協議》,認真閱讀并簽字,資格審查時上交
⑦考生應上交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的2019年思想政治審核表并填寫完成后在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察時上交到所報考學院。
(3)復試
考生資格審查經過后,到所報考的二級學院報到并參加復試,復試具體辦法見報考學院網站。
(4)體檢
復試期間內考生可自行空腹到湖北民族大學附屬民大醫院進行體檢。
四、成績及錄取
1.各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單位招生計劃。各培養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將下達到本單位的計劃在各二級學科專業間進行調整。如確需調整,須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由各培養單位調整到位,并在復試細節中提前對考生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屬專項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但該專項計劃可根據生源情況在各專業間調劑。
2.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復試總成績=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專業課筆試成績×4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復試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3.復試過程中任一環節(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課筆試、英語水平測試、綜合素質面試等)須合格(合格標準由各二級學院在復試細則中明確),否則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入學總成績=(調入學科國家總分B線/第一志愿學科國家總分B線初試總成績÷5)×60% +復試總成績×40%。成績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兩位小數。
5.不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依次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接收調劑考生的專業,對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按照總成績分別排序,根據“按需招生、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首先從復試合格的本專業第一志愿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再從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擇優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錄滿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上報學校之前其名額可由各培養單位按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7. 若培養單位在4月15日之前未完成招生計劃,剩余計劃由研招辦收回,原則上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遞補生源情況重新分配,以保證有效完成招生計劃。
8. 復試結束后,各培養單位須盡快在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所有參加復試考生(含未錄取考生)的復試結果。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編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是否擬錄取等信息。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若有變動,需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再次進行公示。各相關學院根據復試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學校將在研究生處網站對各單位擬錄取名單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本次復試工作按照集體決策、嚴格把關的原則,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確保本次復試工作政策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2.實行信息全公開制度。學校研招辦將在復試錄取全過程中根據錄取程序公布以下信息: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和規定、招生專業目錄、各學科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各二級學院也須經過本學院網站或宣傳櫥窗、展板等,公布以下信息:本學科招生專業目錄、本學科招生計劃及缺額、本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參與本學院復試考生名單、本學院各學科擬錄取名單、本學院咨詢及申訴渠道。
3.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各方面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4.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各方面監督,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安排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對考場進行現場監察,復試中所有環節都要錄音錄像。
5.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6.與本次參加復試的考生有親屬關系的工作人員應主動申請回避。
7. 我校紀委(監察處)辦公電話:0718- 843838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718-8437422,15172846679,電子郵箱:hbmzxyyz@163.com。
2015年湖北民族大學中醫學考研復試安排
一、復試科目試卷制備安排
1、試卷審查----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2、試卷命題
(1)中醫考生
中醫基礎理論---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中醫內科學---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中醫骨傷科學---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中醫婦科學---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加試試卷
中藥學、方劑學綜合---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中醫診斷學---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2)西醫考生
病理-內科學---集體命題,集體閱卷
試卷制作及保密工作---復試工作督查小組
二、復試試卷制備相關要求
1、各試卷命題人將試卷完成后,交審查人審閱,制作所需數量的考試試卷(在復試人數基礎上加2份)。3月23日下午5點前完成。
2、命題參考書目:
(1)《中醫基礎理論》,吳敦序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2)《中醫內科學》,王永炎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3)《中醫骨傷科學》,施杞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4)《中醫婦科學》,馬寶璋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5)《中藥學》,雷載權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6)《方劑學》,段富津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7)《中醫診斷學》,朱文峰主編,上海科技出版社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時間:3月25日上午9:00-11:30
參加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復試工作小組成員
地點:中醫藥學院5B207教室
四、綜合素質面試
時間:3月25日下午2:00-5:30
參加人:專業復試工作小組成員
地點:中醫藥學院5B207教室
隨機抽題準備
五、專業筆試
1、時間:3月26日
上午9:00-12:00考試科目英語
下午14:00-17:00考試科目專業基礎課
晚上19:00-22:00考試科目專業課
監考人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成員
地點:中醫藥學院5B207教室
2、時間:3月27日
上午9:40-11:40科目:加試---中藥學、方劑學綜合
下午2:00-4:00科目:加試---中醫診斷學
監考人員:復試工作督查小組成員
地點:中醫藥學院5B207教室
六、復試過程全程攝像
1、攝像人:信息技術中心
2、攝像內容:綜合素質面試現場及筆試現場
七、評卷及成績上報
1、評卷:由試卷制作人集體閱卷,在考試結束后一天內完成。
2、成績上報:評卷人在評卷結束后,及時上報成績。成績評定匯總后,經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審閱后上報研究生處。
八、相關信息發布
由中醫藥學院學科建設與研究生科上報學校研究生處后統一發布。
添加湖北民族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湖北民族大學考研成績查詢、湖北民族大學考研分數線、湖北民族大學報錄比、湖北民族大學考研群、湖北民族大學學姐微信、湖北民族大學考研真題、湖北民族大學專業目錄、湖北民族大學排名、湖北民族大學保研、湖北民族大學公眾號、湖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湖北民族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