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1-12-30 18:29:51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華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Add 華僑大學
復試學姐微信

關于《華僑大學復試考研》我們搜集了部分華僑大學復試考研真題和復試資源,免費贈送;并提供有償的華僑大學復試考研初試/復試/調劑輔導(收費合理,內部資源,效果有保障),如果需要領資源或了解研究生輔導的,請加網頁上的學姐微信。華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來自華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及歷年考研分數線數據的匯總(學校網站一般不穩定,或存留的分數線年限較少)。以下即是華僑大學歷年考研分數線,希望對華僑大學復試考研報考有用。

華僑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是安全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是公平性原則。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
三是科學性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學院(研究院、中心,下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按招生專業(方向,下同)成立若干以指導教師為責任人的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四)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五)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六)研究生院統一制訂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七)為加強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各學院應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錄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和信息公開公示和工作人員的廉潔廉政等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一般由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
三、復試方式
今年復試統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各招生專業原復試相關內容及形式可能會有一定調整,若學院復試環節安排筆試,筆試測試內容(含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均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具體確定遠程考核方式。
具體復試安排以各學院后續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相關通知為準。
四、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的統考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已全部結束,所有已接收的推免生無需再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各學院須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在單科和總分都不低于國家相應學科(類別)2021年碩士考生(A類)初試成績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可單獨自主劃線。各學院須研究制訂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
各學院復試一般應采取差額形式,各專業的復試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140%的范圍內,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放寬且一般不得超過150%。
(二)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人員應到指定的場所開展復試工作。各學院應嚴格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復試。
(三)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與行為規范要求
1.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組成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一般由本專業具有2021年度招生資格的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的專業教師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紤]網絡遠程復試需要,每個復試小組原則上應配備1-2個工作助理,主要負責復試時考生資格審核、考務調度、技術支持等,協助考生和評委有序有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從導師庫中隨機抽取組成復試小組或者復試前隨機抽取進入復試場地。
2.復試小組及成員應嚴格按照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開展工作。
3.各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行為主體和責任主體。招生工作小組要以落實責任為抓手,厘清復試各環節、各崗位相關人員工作內容和責任,做到任務清楚、責任明確,確保復試規范、順利完成。在復試錄取工作啟動前要召開培訓會,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安全意識、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四)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復試前須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的電子版給各學院審查:
1.《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2021年報考華僑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載欄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單位一律以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相關信息為準,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一律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有效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申請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復試費:130元/生,未在學校或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繳費的復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續不再安排復試;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或者未獲得復試資格而錯繳費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11.各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復試時,各學院應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五)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思想政治表現情況考核必須在上報擬錄取名單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忌鷶M錄取后自行前往所在地縣級人民醫院或二級甲等資質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單有效期三個月),體檢項目可參照華僑大學研究生入學復試體檢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載欄下載)。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內容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復試各內容的權重,最后成績折算時保留2位小數。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為30%-40%的范圍內,具體權重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并向考生提前公布。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要求
1.“三隨機”工作機制:各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
2.各學院應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在復試前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同時應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院友資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同時要統籌做好相關人員、場地資源,既要安排好本校復試組織工作,也要為報考外單位的本校學生參加復試提供好服務和便利。
3.加強誠信評判和違規違紀查處:各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將誠信考核納入復試工作,復試前每個考生都必須簽訂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加強安全保密責任制: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5.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分專業擬招生計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成績等經研究生院備案后必須在各學院的網頁上公開。
6.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比例、復試名單、復試權重、調劑錄取辦法等相關事宜必須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7.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復試完畢后復試試題(答卷)、錄音錄像等資料在各學院保存三年。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學院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1周內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調劑
(一)有調劑需要的學院應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調劑部分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二)調劑申請考生基本條件:
              1.符合我校2021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MBA等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管理類聯考專業。
6.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只接收調劑到非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考生申請,所有全日制招生專業都不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
8.原報考全日制的考生要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時,應從嚴把握,除了要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外,還需符合欲調入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同時,請此類考生務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相關招生政策:相對高額的學費標準,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不負責轉檔,錄取類別是定向就業(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事宜),畢業證書將加注“非全日制”字樣等。
(二)調劑申請基本程序
1.學院發布調劑信息,開通網報:各學院在本單位網站和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教育部將于3月22日開通)發布需調劑專業相關信息并設置調劑報名起止時間: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考生在調劑系統網報:考生在調劑系統查看各學院發布的專業調劑信息(若無信息,則說明該專業不需要調劑或者調劑事宜尚未確定,屆時考生可直接咨詢相關學院),調劑報名時間開始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調劑系統直接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審核調劑考生網報信息:調劑報名截止后,各學院統一下載所有申請調劑考生報考信息,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委托專家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并排序。
4.學院發送復試通知:結合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各學院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5.考生確認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并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6.學院組織復試:根據調劑考生網上復試通知確認情況,各學院及時組織復試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7.學院發送擬錄取通知: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盡快研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同時將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8.考生確認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擬錄取通知。
(三)其他
1.為方便考生調劑,各學院原則上應于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
2.各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3.各學院應提前在調劑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4.各學院必須按照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訂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5.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院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
1.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一般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初試權重+復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
2.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所有被我校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非定向就業)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提交有關材料。我校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核查發現有未呈交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材料者,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所有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定向就業),都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事宜,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能轉入學校。
3.各學院可以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 “候補1”、 “候補2”、 “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4.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5.錄取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各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
七、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建一步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院的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93678,22692539。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含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復試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考生所報考學院的復試工作。
6.入學后三個月內,各學院應加大新生復查力度,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6日前,各學院確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復試分數線、復試方式及內容、復試程序及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辦法等信息,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各學院網頁公布。
4月25日前,各學院開展并完成復試(含調劑)工作。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九、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為準。
十、本辦法由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為貫徹落實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實際,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是安全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是公平性原則。嚴格復試組織管理,堅決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
    三是科學性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錄質量。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織開展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學院(研究院、中心,下同)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按招生專業(方向,下同)成立若干以指導教師為責任人的復試小組,負責具體實施面試和實踐能力等考核。
    (四)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五)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六)研究生院統一制訂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
    (七)為加強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工作,各學院應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錄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和信息公開公示和工作人員的廉潔廉政等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一般由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
    三、復試方式
    今年復試統一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各招生專業原復試相關內容及形式可能會有一定調整,若學院復試環節安排筆試,筆試測試內容(含管理類聯考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等)均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實踐能力等其他考核方式由相關學科專業具體確定遠程考核方式。
    具體復試安排以各學院后續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及相關通知為準。
    四、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所有被錄取的統考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2021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已全部結束,所有已接收的推免生無需再參加此次復試。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各學院須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在單科和總分都不低于國家相應學科(類別)2021年碩士考生(A類)初試成績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進一步研究確定本單位各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可單獨自主劃線。各學院須研究制訂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細則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
    各學院復試一般應采取差額形式,各專業的復試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140%的范圍內,生源充足的專業可適當放寬且一般不得超過150%。
    (二)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復試工作人員應到指定的場所開展復試工作。各學院應嚴格落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人員排查、場地安排、衛生消毒等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聚集。復試工作遵循錯時錯峰工作要求,不同學科專業分時、分批安排復試。
    (三)復試工作人員的遴選與行為規范要求
    1.各學院根據招生專業組成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一般由本專業具有2021年度招生資格的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的專業教師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紤]網絡遠程復試需要,每個復試小組原則上應配備1-2個工作助理,主要負責復試時考生資格審核、考務調度、技術支持等,協助考生和評委有序有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應從導師庫中隨機抽取組成復試小組或者復試前隨機抽取進入復試場地。
    2.復試小組及成員應嚴格按照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開展工作。
    3.各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行為主體和責任主體。招生工作小組要以落實責任為抓手,厘清復試各環節、各崗位相關人員工作內容和責任,做到任務清楚、責任明確,確保復試規范、順利完成。在復試錄取工作啟動前要召開培訓會,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運用新技術、新手段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安全意識、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四)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應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忌鷱驮嚽绊毺峤槐救艘韵虏牧系碾娮影娼o各學院審查:
    1.《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2021年報考華僑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載欄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忌鷻n案所在單位或工作單位一律以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相關信息為準,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一律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有效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申請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復試費:130元/生,未在學校或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繳費的復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續不再安排復試;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或者未獲得復試資格而錯繳費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11.各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復試時,各學院應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五)復試內容
    各學院要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2.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思想政治表現情況考核必須在上報擬錄取名單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忌讷@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考生擬錄取后自行前往所在地縣級人民醫院或二級甲等資質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單有效期三個月),體檢項目可參照華僑大學研究生入學復試體檢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載欄下載)。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六)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內容考核成績之和,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各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復試各內容的權重,最后成績折算時保留2位小數。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為30%-40%的范圍內,具體權重由各學院自主確定并向考生提前公布。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要求
    1.“三隨機”工作機制:各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
    2.各學院應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在復試前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同時應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對不具備遠程復試條件的考生,根據考生申請,積極協調生源所在地院友資源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幫助。同時要統籌做好相關人員、場地資源,既要安排好本校復試組織工作,也要為報考外單位的本校學生參加復試提供好服務和便利。
    3.加強誠信評判和違規違紀查處:各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將誠信考核納入復試工作,復試前每個考生都必須簽訂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加強安全保密責任制: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5.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分專業擬招生計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成績等經研究生院備案后必須在各學院的網頁上公開。
    6.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比例、復試名單、復試權重、調劑錄取辦法等相關事宜必須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7.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復試完畢后復試試題(答卷)、錄音錄像等資料在各學院保存三年。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各學院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1周內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調劑
    (一)有調劑需要的學院應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調劑部分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二)調劑申請考生基本條件:
    1.符合我校2021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MBA等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管理類聯考專業。
    6.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只接收調劑到非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考生申請,所有全日制招生專業都不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
    8.原報考全日制的考生要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時,應從嚴把握,除了要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外,還需符合欲調入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同時,請此類考生務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相關招生政策:相對高額的學費標準,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不負責轉檔,錄取類別是定向就業(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事宜),畢業證書將加注“非全日制”字樣等。
    (二)調劑申請基本程序
    1.學院發布調劑信息,開通網報:各學院在本單位網站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教育部將于3月22日開通)發布需調劑專業相關信息并設置調劑報名起止時間: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考生在調劑系統網報:考生在調劑系統查看各學院發布的專業調劑信息(若無信息,則說明該專業不需要調劑或者調劑事宜尚未確定,屆時考生可直接咨詢相關學院),調劑報名時間開始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調劑系統直接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審核調劑考生網報信息:調劑報名截止后,各學院統一下載所有申請調劑考生報考信息,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委托專家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并排序。
    4.學院發送復試通知:結合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各學院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5.考生確認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并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6.學院組織復試:根據調劑考生網上復試通知確認情況,各學院及時組織復試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7.學院發送擬錄取通知: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盡快研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同時將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8.考生確認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擬錄取通知。
    (三)其他
    1.為方便考生調劑,各學院原則上應于4月1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
    2.各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3.各學院應提前在調劑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4.各學院必須按照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訂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5.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院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六、錄取
    1.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一般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初試權重+復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
    2.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考生。所有被我校錄取為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非定向就業)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提交有關材料。我校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核查發現有未呈交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材料者,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所有被我校錄取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定向就業),都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畢業時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事宜,其檔案、戶口和人事關系等不能轉入學校。
    3.各學院可以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4.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5.錄取信息必須公開:各學院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經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各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當進行說明。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
    七、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建一步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院的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93678,22692539。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含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復試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考生所報考學院的復試工作。
    6.入學后三個月內,各學院應加大新生復查力度,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6日前,各學院確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復試分數線、復試方式及內容、復試程序及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辦法等信息,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各學院網頁公布。
    4月25日前,各學院開展并完成復試(含調劑)工作。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九、未盡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和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等相關規定為準。
    十、本辦法由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根據《華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華大研〔2021〕4號)的文件要求和學校統一部署,我院2021年馬克思主義理論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于3月27日順利完成。  學院高度重視2021年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成立了以林懷藝院長任組長,曹文宏副院長、張宇副院長為副組長的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了以高炳亮書記為組長,張曉嵐和趙琰為成員的復試巡視督查工作小組。此次復試通過學信網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采用網絡面試的方式,并于26日下午完成了網絡遠程復試模擬演練。復試按考生所選的專業方向分組展開,考察內容包括英語口語與專業科目,現場抽題作答,每個考生的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面試現場所有評委獨立打分,考生總成績計算方式為:初試成績÷5 ×60%+復試成績(百分制)×40%,保留兩位小數,最后按考生所在方向的個人總成績進行高低排序,并及時將最終結果在學院網站予以公示。
   在復試過程中,我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關招生復試政策和程序開展工作,為保證整個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面試整個流程和環節都提前公布,讓考生知曉。在前期周密部署和認真準備的基礎上,經過一天緊張而有序的工作,此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圓滿結束。 一、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復試原則,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小組成員由相關學科負責人及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制訂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2.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按招生學科(專業)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專家組一般由本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具有2021年度招生資格的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報考的教師組成,實行組長負責制。考慮網絡遠程復試需要,每個復試小組原則上應配備1-2個工作助理,主要負責復試時考生資格審核、考務調度、技術支持等,協助考生和評委有序有效完成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原則上從導師庫中隨機抽取組成復試小組或者復試前隨機抽取進入復試場地。
3.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巡視和監督工作,學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巡視督查小組,組長由院黨委書記擔任,負責全程巡視監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三、 復試的要求與程序
根據研究生院下達的指標,文學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指標數為19名。
所有被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考核。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
總分和單科成績達到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對“文學”學科A類考生的要求:總分達到355分,政治、英語分別達到53分,兩門專業課分別達到80分。
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超過招生人數時,各專業按照1:1.4的復試比例(經比例換算后,按照“四舍五入”原則計算進入復試的考生數,下同。招生人數為1人的專業,為保證差額復試,則按2人進入復試)組織復試;第一志愿考生上線人數少于招生人數時,按照實際人數進行復試。調劑考生的復試,根據我院實際,確定以1:1.4的復試比例組織復試。
(二)復試資格審查
學院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忌鷱驮嚽绊毺峤槐救艘韵虏牧系碾娮影娼o學院審查(接收材料郵箱:lxw@hqu.edu.cn,文件名為報考專業+考生姓名):
1.《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2.《2021年報考華僑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zs. hqu. edu. cn)常用下載欄下載)。該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考生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單位一律以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的相關信息為準,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的,一律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有效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需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9.申請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10.復試費:130元/生,未在學校或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繳費的復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續不再安排復試;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或者未獲得復試資格而錯繳費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11.能夠證明科研水平的材料(如與科研相關的論文、證書等)。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復試時,學院再次對考生資格和身份進行嚴格審查。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并通過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三)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主要方式
復試以網絡遠程視頻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
具體要求: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專家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善保存備查;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專家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主要內容:
學院要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1)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外語聽說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必須在上報擬錄取名單之前完成);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檢??忌讷@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體檢報告單??忌鷶M錄取后自行前往所在地縣級人民醫院或二級甲等資質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單有效期三個月),體檢項目可參照華僑大學研究生入學復試體檢(該表可在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jszs. hqu. edu. cn )常用下載欄下載)。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1.復試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要求
1.“三隨機”工作機制:學院要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和“隨機抽取復試試題”工作機制。
在“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環節,考生從題庫中按序號隨機抽取題目,由復試小組老師讀給考生聽,考生確定聽清題目后,思考2分鐘,然后現場作答??忌趶驮嚽翱梢允孪葴蕚浜眉埞P,在復試過程中記錄題目、準備答題思路,但必須保證紙張在使用前為空白,且不可將試題發布出去。
在“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環節完成之后,復試小組老師隨機提問并進行追問,考察學生各方面的素質。
2.學院應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在復試前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同時應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3.加強誠信評判和違規違紀查處: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將誠信考核納入復試工作,復試前每個考生都必須簽訂承諾書;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加強安全保密責任制:碩士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
5.復試信息必須公開: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分專業擬招生計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成績等經研究生院備案后必須在學院的網頁上公開。
6.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復試比例、復試名單、復試權重、調劑錄取辦法等相關事宜必須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7.復試全程須錄音錄像,復試完畢后復試試題(答卷)、錄音錄像等資料在學院保存三年。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學院存復印件)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1周內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四、調劑
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2021年我院在中國語言文學一級碩士點下設的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古代文學、漢語言文字學、海外華文文學四個方向擬接收碩士研究生調劑(正式調劑信息以調劑系統公布為準)。
(一)調劑申請考生基本條件:
1.符合我校2021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二)調劑申請基本程序
1.學院發布調劑信息,開通網報:學院在本單位網站和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教育部于3月22日開通)發布需調劑專業相關信息并設置調劑報名起止時間: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考生在調劑系統網報:考生在調劑系統查看學院發布的專業調劑信息(若無信息,則說明該專業不需要調劑或者調劑事宜尚未確定,屆時考生可直接咨詢相關學院),調劑報名時間開始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調劑系統直接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審核調劑考生網報信息:調劑報名截止后,學院統一下載所有申請調劑考生報考信息,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委托專家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并排序。
4.學院發送復試通知:結合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學院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5.考生確認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并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6.學院組織復試:根據調劑考生網上復試通知確認情況,學院及時組織復試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7.學院發送擬錄取通知:復試結束后,學院要盡快研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同時將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8.考生確認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擬錄取通知。
(三)其他
1.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2.學院應提前在調劑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3.學院必須按照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訂出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4.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院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五、錄取
1.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初試成績(折算百分制)×初試權重60%+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40%,保留2位小數。
2.2021年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以及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均合格,即可錄取。
3.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考生,所有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的時間提交有關材料。我校將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核查,若經核查發現有未呈交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呈交材料者,我校依據相關規定將對此類考生作出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
4.學院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 “候補1”、 “候補2”、 “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5.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全部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匯總表必須要有組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6.學院碩士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核確定后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并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7.錄取信息必須公示:經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學院須在網頁公布各學科(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



六、復試錄取的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建一步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各個環節接受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和研究生院的監督,監督電話:0595-22693678,22692539。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含調劑)錄取工作辦法、復試錄取名單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考生所報考學院的復試工作。
6.入學后三個月內,學院應加大新生復查力度,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6日前,學院確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復試分數線、復試方式及內容、復試程序及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辦法等信息,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學院網頁公布。
4月25日前,學院開展并完成復試(含調劑)工作。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八、本復試錄取工作實由華僑大學文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以《華僑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相關規定為準。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電話:0595-22693292,郵箱:lxw@hqu.edu.cn。
監督電話:0595-22693391,郵箱:wxydw@hqu.edu.cn
員流動和聚集,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各學院復試工作將于5月15日后陸續啟動,具體復試時間、形式等事宜請關注學院網站公布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或相關通知。
請參加我校網絡復試的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一、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
考生將下列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拍照)按學院要求準時提交,詳細操作詳見附件1。
*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2)。
*1.本人二代身份證(包括正、反面)。
*2.準考證。
*3.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往屆考生,提交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無學位證書須說明原因;??破瘘c獲本科畢業證書或專升本的考生,還須提交專科畢業證書。
*4.應屆生提交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其中自考或網絡教育本科應屆生按簡章要求提供相關說明)。
*5.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提供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6.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7.“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各一份。
*8.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相關證明材料。
*9.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附件3)。
10.大學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11.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者,須提交成績單或其他外語水平能力證明。
12.其他證明材料(榮譽證書、專家推薦書、讀研計劃等)或學院規定的相關材料。
備注:以上列表中標“*”的屬于必須提交審核項目。受疫情影響,考生如無法提供標“*”的項目材料,可先向學院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先行參加復試,后續按照學院通知按時補交。
二、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設備及環境要求
(一)硬件準備
考生需要使用“雙機位”模式參加復試,即需要準備2臺帶攝像功能的設備,電腦+手機或筆記本+手機或手機+手機。1臺用于面試設備(主機位,建議使用內置攝像頭和麥克風的筆記本電腦或帶聲卡的臺式電腦外接攝像頭和音箱),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視頻監控范圍應保證考生在坐姿狀態下能夠完整清晰覆蓋頭部到桌面位置;1臺用于監控面試環境的手機(輔機位,確保視頻功能正常,畫面清晰),放置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確保監控范圍覆蓋第一臺設備的顯示屏幕和考生本人頭部、背部、手部。
(二)軟件準備
復試面試統一使用學信網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簡稱“面試系統”),備用軟件以騰訊會議或釘釘為主,具體以各學院通知為準??忌杼崆霸陔p機位設備都安裝上述軟件(含備用軟件)并熟練操作。
學信網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安裝要求:電腦端需安裝最新版Google Chrome 瀏覽器,系統登錄網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用之前網報時的學信網賬號登錄即可,不用重新注冊。面試系統具體各項要求,請詳細閱讀考生操作手冊(手冊網址鏈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手冊二維碼如下

),建議安裝支付寶APP(實人驗證用)。備用復試平臺軟件安裝需求以學院通知為準。
(三)復試場所準備
1.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作為復試場所(嚴禁在培訓機構、網吧等公共場所)。
2.保障有線寬帶網、WIFI、4G網絡等至少兩種網絡條件。若使用電腦,建議優先使用有線網絡;若需使用手機4G網絡,請保障4G網絡信號穩定順暢,并確保手機流量充足。
3.保持復試場所干凈整潔,提前清理桌面,可視范圍內無任何與復試相關的書籍、參考資料等違禁物品。
(四)網絡遠程復試現場需要考試物品準備
1.初試準考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學院要求的其他考試物品,如簽字筆、空白A4紙等。
三、網絡遠程復試注意事項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指定面試系統,攜帶規定的考試物品候考,并主動配合考務工作人員完成身份驗證核查、周圍環境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2.復試過程中,要嚴格遵守考場規則(網址: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260.htm),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出。若有違反,視同作弊。
3.復試過程中,考生應正對(主機位)攝像頭,保持坐姿端正,雙手和面部在(主機位)畫面中清晰可見,保證音頻視頻設備全程打開。(輔機位)須關閉移動設備通話、錄屏、外放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復試的應用程序。
4.考生應提前做好充足準備,保證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
5.復試期間如果出現網絡中斷或者設備故障等突發情況時,請考生不要慌張,及時采用學院規定方式與復試學院保持溝通,等待學院協助妥善處理。
6.提前做好防干擾工作:
①提前告知家人及復試場地周邊相關人員,在你復試時保持安靜,為你創造良好的復試環境,并在門口做好溫馨提示;
②關閉手機無關鬧鐘,手機應調為震動或靜音,如遇到網絡中斷等緊急情況時,注意接聽招生學院老師的來電。
重點提示:如果主機位(面試時使用機位)使用的是手機,請在復試前主動設置來電呼入限制,防止復試時被呼入的電話打斷復試。為保證緊急情況與招生學院老師聯系,可將招生學院老師的電話設置為白名單。
③關閉輔機位的音頻連接,防止出現呼嘯、回聲,只保持視頻連接。
四、其他
1.考生應該提前與報考學院建立聯系,加入學院建立的考生復試工作群。主動告知學院招生老師自己的復試場地、網絡環境、復試電子設備準備情況,如有疑問可以及時向招生學院咨詢,如確有困難及時與報考學院溝通。
2.正式復試開始前,各招生學院將組織有復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網絡復試演練,請各位考生盡快做好網絡復試場所、設備、軟件和網絡準備,及時關注招生學院相關通知,屆時積極配合招生學院做好復試系統的調試演練工作,做到試過、用過,心里不慌。
3.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員聯系方式(含各學院官方網站入口):https://yjszs.hqu.edu.cn/lxfs.htm。
 
     附件1:考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模板.doc
      附件2: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情況考核表.pdf
 
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12日
總成績計算一般辦法:
初試各科目滿分總和為3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3 ×初試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
初試各科目滿分總和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 ×初試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
八、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5月15日前,各學院確定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明確復試分數線、復試方式及內容、復試程序及要求、調劑條件、錄取辦法等信息,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各學院網頁公布。
6月15日前,各學院開展并完成復試(含調劑)工作。各學院應在復試工作完成后3個工作日之內,召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會議研究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名單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并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最終確定。
五、調劑
(一)有調劑需要的學院應在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中調劑部分詳細說明接收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劑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

(二)調劑申請考生基本條件
    1.符合我校2020年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A類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一般應在同一個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里進行,原則上不得跨門類調劑。
4.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且僅能從高到低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MBA等管理類聯考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管理類聯考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6.生源有缺口的專業應優先從校內相同或相近專業中的考生中調劑。
7.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院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8.“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只接受調劑到非全日制招生專業的考生申請,所有全日制招生專業都不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調劑。
9.原報考全日制的考生要調劑到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時,應從嚴把握,除了要符合我校相應專業的復試基本分數線外,還需符合欲調入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報考條件;同時,請此類考生務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相關招生政策:相對高額的學費標準,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能申請住宿,不負責轉檔,錄取類別是定向就業(不負責就業派遣事宜),畢業證書將加注“非全日制”字樣等。
(二)調劑申請基本程序
1.學院發布調劑信息,開通網報:各學院在本單位網站和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教育部將于5月20日開通)發布需調劑專業相關信息并設置調劑報名起止時間: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
2.考生在調劑系統網報:考生在調劑系統查看各學院發布的專業調劑信息(若無信息,則說明該專業不需要調劑或者調劑事宜尚未確定,屆時考生可直接咨詢相關學院),調劑報名時間開始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在調劑系統直接填報調劑志愿。
3.學院審核調劑考生網報信息:調劑報名截止后,各學院統一下載所有申請調劑考生報考信息,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或委托專家組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核并排序。
4.學院發送復試通知:結合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各學院確定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并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5.考生確認復試通知:接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復試通知,并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6.學院組織復試:根據調劑考生網上復試通知確認情況,各學院及時組織復試并通知到考生本人。
7.學院發送擬錄取通知:復試結束后,各學院要盡快研究確定擬錄取調劑考生名單,同時將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后在調劑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8.考生確認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擬錄取通知。
(三)其他
1.為方便考生調劑,各學院原則上應于5月30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
2.各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
3.各學院應提前在調劑系統和本單位網站公布調劑工作辦法,精準發布調劑要求,防止考生盲目報考。要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盡可能縮短考生調劑等待時間。要及時解答考生咨詢,確保信息溝通暢通。
4.各學院必須按照國家、學校有關規定和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制訂出調劑生選拔規則,并經集體研究后確定入圍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
5.考生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院規定操作或隨意解除志愿的,則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擬錄取資格。

添加華僑大學學姐微信,或微信搜索公眾號“考研派小站”,關注【考研派小站】微信公眾號,在考研派小站微信號輸入【華僑大學考研成績查詢、華僑大學考研分數線、華僑大學報錄比、華僑大學考研群、華僑大學學姐微信、華僑大學考研真題、華僑大學專業目錄、華僑大學排名、華僑大學保研、華僑大學公眾號、華僑大學研究生招生)】即可在手機上查看相對應華僑大學考研信息或資源。

華僑大學考研公眾號 考研派小站公眾號

華僑大學

考研輔導班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