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師范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8:3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湖州師范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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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師范學院考研復試要求2022: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相關文件,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習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二、組織領導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決策、領導、協調和監督。
(二)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三)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擔任,確定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院統一備案。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均配備1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錄取全過程。復試工作全程實行直系親屬回避制度。
(四)職能部門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2.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對二級學院網絡遠程復試的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期間校園網絡暢通和技術故障應急處置。
3.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在網絡遠程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落實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4.宣傳部。負責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監控、宣傳引導和應急處置。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由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報研究生院同意后組織實施。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二級學院網上通知。
(二)復試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選用釘釘(DingTalk)平臺,輔平臺選用騰訊會議。
(三)復試分數線
1.初試總成績、單科成績均達到教育部規定的一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不另行劃定復試分數線。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參照所報考學院專業復試分數線,按所考科目滿分10%的比例降分,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50分,且單科滿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15分,且單科滿分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10分。
(四)復試內容
1.網絡遠程復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并結合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專業素養。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3)外語水平。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
2.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網絡遠程在線考試方式,由專人負責視頻監考并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院、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堅持統一標準,保證公平性。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中具體各部分所占復試成績的百分比由各二級學院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公布。
2.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任何一門復試科目成績不合格,復試即為不合格。
(六)體檢
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考生如因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復試組織管理
1.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
(2)應屆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網報后在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前準備。各二級學院要準備好復試所需計算機、攝錄機、應急通訊等相關設備,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3.教育培訓。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導師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開展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均需簽訂保密協議。
4.優化服務。各二級學院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在復試前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強化人性化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考盡考。
5.管理監督。二級學院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要建立健全跟蹤回溯機制。研究生院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6.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1.二級學院要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做好調劑工作。
2.調劑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專業調劑原則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5.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個小時。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初試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將綜合考慮考生學科背景、專業(技能)特長、初試成績等學業因素,擇優遴選考生。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8.二級學院必須根據本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制訂科學合理、可操作性的調劑方案,經學院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審議批準,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9.二級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10.二級學院擬調劑名單應經研究生院審核后,才能發送復試通知。
五、錄取工作
(一)各專業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復試分數高者排名優先。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信息公開
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成績、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將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級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及相關文件,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試組織工作,規范開展調劑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選拔質量,全力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穩有序。
    二、組織領導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決策、領導、協調和監督。
    (二)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
    (三)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擔任,確定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院統一備案。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均配備1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錄取全過程。復試工作全程實行直系親屬回避制度。
    (四)職能部門工作分工
    1.研究生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2.信息技術中心。負責對二級學院網絡遠程復試的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期間校園網絡暢通和技術故障應急處置。
    3.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在網絡遠程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落實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4.宣傳部。負責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監控、宣傳引導和應急處置。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
    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錄取。具體時間由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報研究生院同意后組織實施。考生須及時查看相關二級學院網上通知。
    (二)復試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專業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網絡遠程復試主平臺選用釘釘(DingTalk)平臺,輔平臺選用騰訊會議。
    (三)復試分數線
    1.初試總成績、單科成績均達到教育部規定的一區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校不另行劃定復試分數線。
    2.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參照所報考學院專業復試分數線,按所考科目滿分10%的比例降分,總分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50分,且單科滿分大于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15分,且單科滿分100分科目成績不低于報考專業國家一區復試分數線以下10分。
    (四)復試內容
    1.網絡遠程復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并結合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專業素養。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3)外語水平。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
    2.開展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網絡遠程在線考試方式,由專人負責視頻監考并全程錄音錄像。
    4.同一學院、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堅持統一標準,保證公平性。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五)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環節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中具體各部分所占復試成績的百分比由各二級學院報研究生院審定后公布。
    2.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任何一門復試科目成績不合格,復試即為不合格。
    (六)體檢
    復試體檢統一安排在擬錄取考生報到入學時。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考生如因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造成入學后無法正常學習或者按規定予以退學處理等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七)復試組織管理
    1.資格審查。
    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在規定時間內提交: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
    (2)應屆生上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上傳本科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若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網報后在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5)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局開具的證明。
    我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進行身份和資格審查,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2.考前準備。各二級學院要準備好復試所需計算機、攝錄機、應急通訊等相關設備,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3.教育培訓。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確保導師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開展復試、調劑和錄取工作。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均需簽訂保密協議。
    4.優化服務。各二級學院要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在復試前要安排專人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強化人性化和個性化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應考盡考。
    5.管理監督。二級學院加強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復試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認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三隨機”(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要建立健全跟蹤回溯機制。研究生院會同校紀檢監察部門,通過現場或錄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嚴防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6.嚴肅考風考紀。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四、調劑工作
    1.二級學院要統籌兼顧、合理調節、積極引導、以人為本,做好調劑工作。
    2.調劑考生須符合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專業調劑原則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4.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5.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個小時。
    6.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7.對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初試成績不具備可比性,將綜合考慮考生學科背景、專業(技能)特長、初試成績等學業因素,擇優遴選考生。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條件,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8.二級學院必須根據本辦法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制訂科學合理、可操作性的調劑方案,經學院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審議批準,提前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9.二級學院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統一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否則無效。
    10.二級學院擬調劑名單應經研究生院審核后,才能發送復試通知。
    五、錄取工作
    (一)各專業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復試分數高者排名優先。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對復試工作中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擬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及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調劑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5.擬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擬錄取公示期間提交定向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信息公開
    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成績、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將在研究生院和各二級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七、未盡事宜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6月上旬,由各二級學院報研究生處備案后組織實施。各二級學院須在復試前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并將復試相關事宜通知考生。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錄取規則

1.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2.根據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復試分數高者排名優先。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3.體檢、同等學力加試、思想品德考核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4.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調劑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調劑生源遴選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遴選調劑考生。
(四)復試方式及內容

1.復試方式。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學校對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后,提前向考生公布。各二級學院配齊復試所需計算機、攝錄機、應急通訊等相關設備。有關部門做好網絡、電力等技術保障工作。各二級學院在復試前安排專人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復試內容。綜合面試(網絡遠程面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綜合面試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并結合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專業素養。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3)外語水平。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網絡遠程在線考試方式,由專人負責視頻監考并全程錄音錄像。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加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各二級學院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考核、專業素養考核、外語水平測試各占復試成績的權重并于復試前向所有考生公布。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堅持統一標準,保證公平性。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要全程錄音錄像。

5.二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復試前,二級學院須對考生的身份證、本科成績單、國家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初試準考證、思想品德考核鑒定等材料進行嚴格核查。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核查學生證和《學信網學籍備案表》;往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核查學位證、本科畢業證和《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取得境外大學文憑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可要求考生在二級學院擬錄取名單上報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及相關文件,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確保安全。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二)堅持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四)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五)堅持以人為本。強化人性化關懷和個性安排,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為考生參加復試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幫助。

 
二、組織管理

(一)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籌和領導,審定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職能部門工作分工

1.研究生處。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指導二級學院制定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和調劑實施細則;統籌、協調各二級學院復試組織工作;組織復試工作人員培訓;加強二級學院復試過程的管理;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協助落實網絡遠程復試平臺,做好平臺使用技術培訓;開展復試流程、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復核擬錄取考生資格,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

2.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評估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制定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操作流程;負責對各二級學院復試技術組成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負責網絡遠程復試期間校園網絡暢通和技術故障應急處置。

3.紀檢監察室。監督檢查相關職能部門和二級學院在網絡遠程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環節、重要崗位紀律執行情況;指導二級學院落實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二級學院做好考生申訴處理工作,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4.宣傳部。開展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的相關宣傳;負責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監控、宣傳引導和應急處置。

(三)各二級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調劑、錄取工作,二級學院紀委負責復試、調劑、錄取過程中的紀律檢查工作。

1.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組成若干個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擔任,確定組長1名。名單報研究生處統一備案。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具體的復試工作。每個復試小組均配備1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錄取全過程。

2.各二級學院建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加強復試過程規范管理。

3.各二級學院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規范其工作行為。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均需簽訂保密協議。

(四)各二級學院根據學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制定本院切實可行的復試錄取和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報研究生處審核,復試前向考生公布。


三、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復試前,二級學院須對考生的身份證、本科成績單、國家英語等級考試成績單、初試準考證、思想品德考核鑒定等材料進行嚴格核查。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核查學生證和《學信網學籍備案表》;往屆本科畢業生還須核查學位證、本科畢業證和《學信網學歷備案表》。取得境外大學文憑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可要求考生在二級學院擬錄取名單上報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復試基本條件。初試總成績、單科成績均達到國家教育部2020年規定的一區考生復試分數線。

(三)復試比例。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合格生源復試比例不足時,先進行一志愿合格生源復試,一志愿錄取不足時,再進行調劑。

(四)復試方式及內容

1.復試方式。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學校對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的適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穩定性等功能進行充分評估,確保滿足遠程復試要求后,提前向考生公布。各二級學院配齊復試所需計算機、攝錄機、應急通訊等相關設備。有關部門做好網絡、電力等技術保障工作。各二級學院在復試前安排專人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進行指導,向考生詳細介紹有關軟件平臺的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與考生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2.復試內容。綜合面試(網絡遠程面試),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每位考生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30分鐘。綜合面試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綜合素質。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創新能力等,并結合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2)專業素養。主要考核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3)外語水平。重點檢測考生外語聽力水平及口語表達能力。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采取網絡遠程在線考試方式,由專人負責視頻監考并全程錄音錄像。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加試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4.復試成績總分100分。各二級學院科學確定綜合素質考核、專業素養考核、外語水平測試各占復試成績的權重并于復試前向所有考生公布。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堅持統一標準,保證公平性。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并做好詳細記錄。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交研究生處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要全程錄音錄像。

5.二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研究生處審核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四、調劑

我校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調劑生源遴選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規定,擇優遴選調劑考生。

 
五、體檢

擬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二級學院提交考生在二甲以上公立醫院所做的體檢證明材料。體檢項目包括:內、外科、血壓、身高、體重、視力、肝功、胸片。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待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安排進行入校體檢。經學校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錄取規則

1.研究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60%+復試成績(換算成百分制)×40%計算(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2.根據專業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復試分數高者排名優先。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3.體檢、同等學力加試、思想品德考核中有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低于60分(滿分為100分)者不予錄取。

4.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七、信息公開

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成績、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學校和二級學院網站及時公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八、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6月上旬,由各二級學院報研究生處備案后組織實施。各二級學院須在復試前通知參加復試的考生,并將復試相關事宜通知考生。

 
九、本方案適用于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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