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更新時間:2022-01-08 23:18:36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湖南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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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醫藥大學考研復試要求2022: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 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 號)、教育部高校學生 司《關于做好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 司〔2021〕2 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的指導意見》(教學[2016]4 號)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情況,經學 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為穩妥做好我校 2021 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 則。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 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 考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貫表現。
2.在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廣大師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加強 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 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做到復試錄取工作程序嚴謹、公平公正、信 息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 2021 年碩士研究生 招生復試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組織管理
(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 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保障組,在學校疫 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招生復 試工作組織管理、疫情防控、輿情監控及突發情況處置等工作, 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安全開展。
3.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負責對全校研 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監督舉報的處理。
(二)二級招生學院組織管理
1.各二級招生學院成立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
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
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復試工作保障組,負責復試前準備和復試過程中的聯 絡、協調以及疫情防控等。
4.專業復試小組設組長 1 名,成員總數一般不少于 5 人,實 行組長負責制。專家組成由各相關學院推薦并經研究生院審核, 報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考查考生的英語聽力及 口語水平、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并對考生進行量 化打分。每個專家組另設助理(秘書)1-2 名,承擔協調和記錄 工作。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按規定留存備檢。
三、復試分數線
( 1)學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1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 類地區復試線( 以下 簡稱國家線)以及我校上線生源和計劃比例劃定學校復試分數 線。
(2)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 1051 臨床醫學、1052 口腔醫學、 1054 護理、1057 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基礎分數線為:單科不低 于 41( 總分=100 分科目),單科不低于 123( 總分大于 100 分 科目),總分不低于 305 分。凡低于該分數線的考生,均不得申 請調劑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 即 1051 臨床醫學、1054 護理、1052 口腔、1057 中醫含中西醫結合)。
(3)單考考生復試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 30( 總分=100 分 科目),單科不低于 75( 總分為 150 分科目),單科不低于 150 ( 總分為 300 分科目),總分不低于 270 分。
(4)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 30( 總 分=100 分科目),單科不低于 75( 總分為 150 分科目),單科 不低于 150( 總分為 300 分科目),總分不低于 270 分;MPA 專 業單科不低于 30 分,總分不低于 140。
具體詳見附件 1: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 生考試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復試對象
( 1)根據分專業計劃,一志愿上國家線人數超過本專業招 生計劃 120%的,按照差額比例 120%~150%(不高于 150%)確定本專業復試分數線;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且資 格審查合格的考生。
一志愿上國家線人數(不含醫學類專業學位)不足本專業招 生計劃 120%,則全部上線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一志愿上國家線但未達到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基本分數線, 即使報考專業上線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 120%也不得列入復試名 單。
( 2)調劑復試考生名單,按國家調劑政策和我校發布的調 劑公告要求確定。具體復試考生名單由研招辦分批次下發并掛網 公示。
一志愿復試名單詳見附件 2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21 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五、復試時間安排
原則上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兩批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時間定為 2021 年 3 月 26-30 日,且原則上以線下集中復試為主 (省外學院原則上采用線上復試,平臺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 2021 年 4 月 7-20 日(具體視各學院調 劑情況而定,預計集中在 10-11 號)。
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復試形式必須保持一致。各學院復試工 作辦法及具體安排詳見各二級學院網站。
學校統一組織心理測試、復試資格審查以及專業課筆試(不 含益陽市中心醫院、醫學院等暫不進行一志愿復試的學院),具體要求請見附件 3: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21 年研究生入學考試 一志愿復試有關工作安排》。
七、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以大學本科主干課和基本技能的考核為主。包括 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課考試、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 察;可以采取筆試、實驗與臨床操作相結合、綜合面試等進行全 方面的考察。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公 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復試內容具體為:
(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根據《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現實表現材料)》情況分等級按合格和不合格進行考核,考核 內容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專業課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時間原則上為 90 分鐘,滿分為 100 分。 由研究生院按照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 同一專業不區分學位類 型)組織專家進行命題,主要考核學生對該學科專業的基本理論、 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基本知識 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題型以綜合性、開放型為主。 專業筆試科目及參考教材(科目詳見附件 4 
( 三)外語聽說能力考察
外語聽說能力的考察, 由各學院安排 2 位及以上英語教師, 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 時間一般不少于 5 分 鐘,滿分為 100 分。
( 四)綜合素質能力考察
采用綜合面試、實驗或臨床操作等相結合進行。全方位考察 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和對該 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 及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創 新能力(參考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和工作實績)。時間一 般不少于 20 分鐘(可包含外語聽說能力考察),滿分為 100 分, 綜合素質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須有文字記錄和評分。
( 五)同等學力加試要求
凡跨學科專業、以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 校各專業的考生在滿足復試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須在復試前聯系 報考院(系)或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確定加試科目,在復試時 加試兩門所報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 1 小時, 滿分為 100 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公共 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八、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報考的二級招生單位提交以 下資料原件: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 門公章)。
4.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中國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 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
籍卡( 證)照片及全國自學考試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績單掃描 件。
5.《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 實表現材料)》( 附件 5), 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 政工部門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無 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請街道辦事處開具相關證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 研究計劃等,無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請自行用 A4 紙打印并手寫 簽名)。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以下簡稱 “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 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8.單考考生還須提交單位推薦報考的證明和兩名教授或相 當于教授職稱的專家推薦信( 已提交的考生,無須重復提交)。
所交材料不論是否錄取,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九、復試費繳納標準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 通知》  ( 湘發改價費〔2018〕99 號)規定執行,研究生招生復 試費為 120 元/生。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通過 “中國建設銀行APP”網上支付復試費(操作流程見附件 6)。 由于數據更新延 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 12 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 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十、成績計算及錄取
( 一)初、復試成績權重
1.初試成績占 70%、復試成績占 30%。
2.復試成績= 外語成績( 聽力+口語,總分 100)+專業課筆 試成績( 總分 100)+綜合面試成績( 總分 100)
(二)最終成績
1.初試滿分為 500 分專業: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 成績 ÷ 5) × 70%+專業課筆試成績( 總分 100) × 10%+綜合面試 成績( 總分 100) × 15%+外語成績( 總分 100) × 5%
2.初試滿分為 300 分專業(MPA):最終成績( 百分制)= (初試總成績 ÷ 3) × 70%+復試成績 × 30%
管理類聯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復試成績具體計算方法由人 文與管理學院自定。
( 三)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 180 分為合格線,低于 180 分為不合格,則不予 錄取。如沒有完整參加各個環節的復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 予錄取。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專業特點,在學校基本方案基礎上, 根據專業選才需要提高對復試考核的要求,制定合適的復試錄取 規則,具體要求按照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執行。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 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分專業計劃,按照考生復試最終成 績名次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 議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遇本學科擬錄取考生 放棄,在對應批次復試合格考生中按最終成績高低順延擬錄取。
5.考生凡有違紀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不予錄取。 十一、調劑工作
( 一)調劑基本原則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申請調入專業的 報考要求。
2.初試成績(單科、總分)均須達到我校對應專業規定的復 試分數線要求。
3.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 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 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 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報考要 求(應屆生不能報考)的考生,即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 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 士的考生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公共管理專業時,其初試成績 須達到調劑專業A 類地區國家線。
6.報考臨床醫學或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 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學術學位),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或中醫(含 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
7.我校接收調劑的基本規則是: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 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 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 生, 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 根據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綜合擇優遴選進 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8.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 “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 網址 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
9.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 12 小時,考生調 劑志愿鎖定時間不高于 36 小時。具體調劑時間另行通知。
10.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
(二)調劑程序:
1.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 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 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在考生填報志愿后,將分專業遴選出參加 復試的考生名單,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 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 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不得再參與我校所有專業的調 劑復試工作。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不高于 1:1.5 的比例擇 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 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 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我校將及時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 及時查看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 棄。
十二、體檢
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教學〔2003〕3 號) 執行。
十三、信息公開
1.學校及時發布復試錄取實施辦法、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及參 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進 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調劑、錄取等信息。
2.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在復試結束后三天內,通過研究生院 主頁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10 個工作日。期間如有變動,在對 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后另行公示 10 個工作日。
3.研究生院發布公示后,各學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參加該學院 復試考生名單及成績。
如果發現在復試錄取中有違法亂紀行為,可到我校紀檢監察 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731-88458097;或登錄湖南中醫藥大學
紀 委 監 察 室 網 頁 ,  點 擊 首 頁 上 舉 報 欄 進 入 在 線 舉 報
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十四、復試監督和復議
在整個復試過程中,各院應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 招生錄取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統一復試標準,真正做到 公平、公正、合理。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復試 工作。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 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 程的監督,  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 任人。
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 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 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 申 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五、安全管理
1.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要及時收集本部門所有參加復試 工作專家信息,對其健康狀況進行排查;對參與復試工作的專家 和工作人員進行防疫相關培訓,切實做好防護工作。凡近期有境 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或接觸史的,按照防疫相關工作要求逐級 報告。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發生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將根 據學校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2.校醫院和后勤保障處負責為專家和工作人員提供防護用 品,并對所有校內復試工作場地按照有關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要求逐一進行消毒,并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的通風;保衛處負 責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和安保工作。
3.宣傳統戰部負責做好輿情預防引導和通報解釋工作;信息 化建設處負責網絡保障支持,確保復試期間網絡通暢,營造良好 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環境和氛圍。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要會同保衛處、校醫院、后勤等部 門做好來校復試考生的追蹤,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體溫測量,提 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等。
十六、其他說明
1.學校可根據工作進度安排及各學院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對 各學院招生計劃進行動態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一收 回,重新分配。
2.各招生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 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 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3.各學院應嚴格按照國家及學校制定的復試錄取要求和時 間進度進行操作,不得超越權限自定招生錄取辦法。
4.考生若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 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 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 檔案》。入學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 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經初試合格、招生單位篩選、各學院復試合格、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下列考生擬錄取為我校2021級碩士研究生,現予以公示。  
   公示時間:2021年4月12日—5月6日(10個工作日)  
   如發現上述同學在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其他問題,可到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或研究生院招生辦投訴,舉報電話:0731-88458097或0731-88459412;或登錄湖南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室網頁,點擊首頁上舉報欄進入在線舉報(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注:
    1.凡是擬錄取的考生請按要求將近3個月內在二甲(含二甲)以上醫院體檢結果(報告)紙質原件在4月28日前(已寄出日期為準))上交至研究生院招生辦(研究生院202),逾期不候。已選擇在湖南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體檢的考生,體檢報告由醫院體檢科統一送遞,無須再自行前往。  
    2.擬錄取考生調檔函、錄取通知書的發放時間約為6月底,如需調檔函的考生請在我校碩士擬錄取工作全部結束后,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系統開放時間將另行通知)。 

湖南中醫藥大學 2021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擬錄取名單(含第二批補錄)
 
    湖南中醫藥大學2021年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做好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16]4號)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情況,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為穩妥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1.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貫表現。
    2.在做好疫情防控,確保廣大師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加強對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遴選、培訓和管理,強化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政治意識,做到復試錄取工作程序嚴謹、公平公正、信息公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2021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保障組,在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招生復試工作組織管理、疫情防控、輿情監控及突發情況處置等工作,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安全開展。
    3.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監督舉報的處理。
    (二)二級招生學院組織管理
    1.各二級招生學院成立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復試和擬錄取工作。
    2.學院復試監督小組,負責學院復試過程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并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事宜。
    3.學院復試工作保障組,負責復試前準備和復試過程中的聯絡、協調以及疫情防控等。
    4.專業復試小組設組長1名,成員總數一般不少于5人,實行組長負責制。專家組成由各相關學院推薦并經研究生院審核,報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考查考生的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并對考生進行量化打分。每個專家組另設助理(秘書)1-2名,承擔協調和記錄工作。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按規定留存備檢。
    三、復試分數線
    (1)學校根據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復試線(以下簡稱國家線)以及我校上線生源和計劃比例劃定學校復試分數線。
    (2)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1051臨床醫學、1052口腔醫學、1054護理、1057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基礎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41(總分=100分科目),單科不低于123(總分大于100分科目),總分不低于305分。凡低于該分數線的考生,均不得申請調劑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即1051臨床醫學、1054護理、1052口腔、1057中醫含中西醫結合)。
    (3)單考考生復試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30(總分=100分科目),單科不低于75(總分為150分科目),單科不低于150
    (總分為300分科目),總分不低于270分。
    (4)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為:單科不低于30(總分=100分科目),單科不低于75(總分為150分科目),單科不低于150(總分為300分科目),總分不低于270分;MPA專業單科不低于30分,總分不低于140。
    具體詳見附件1:《湖南中醫藥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
    生考試一志愿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四、復試對象
    (1)根據分專業計劃,一志愿上國家線人數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120的,按照差額比例120~150(不高于150)確定
    本專業復試分數線;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復試分數線要求且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
    一志愿上國家線人數(不含醫學類專業學位)不足本專業招生計劃120,則全部上線考生進入復試名單。
    一志愿上國家線但未達到我校醫學類專業學位基本分數線,即使報考專業上線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120也不得列入復試名單。
    (2)調劑復試考生名單,按國家調劑政策和我校發布的調劑公告要求確定。具體復試考生名單由研招辦分批次下發并掛網公示。
    一志愿復試名單詳見附件2:《湖南中醫藥大學2021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名單》
    五、復試時間安排
    原則上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兩批進行,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定為2021年3月26-30日,且原則上以線下集中復試為主
    (省外學院原則上采用線上復試,平臺采用中國移動云考場)。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2021年4月7-20日(具體視各學院調
    劑情況而定,預計集中在10-11號)。
    同一學院同一專業的復試形式必須保持一致。各學院復試工作辦法及具體安排詳見各二級學院網站。
    學校統一組織心理測試、復試資格審查以及專業課筆試(不
    含益陽市中心醫院、醫學院等暫不進行一志愿復試的學院),具
    體要求請見附件3:《湖南中醫藥大學2021年研究生入學考試
    一志愿復試有關工作安排》。
    七、復試內容及要求
    復試內容:以大學本科主干課和基本技能的考核為主。包括外國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課考試、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察;可以采取筆試、實驗與臨床操作相結合、綜合面試等進行全方面的考察。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復試內容具體為: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根據《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現實表現材料)》情況分等級按合格和不合格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專業課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時間原則上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由研究生院按照一級學科或二級學科(同一專業不區分學位類型)組織專家進行命題,主要考核學生對該學科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基本知識
    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題型以綜合性、開放型為主。各
    專業筆試科目及參考教材(科目)詳見附件4。
    (三)外語聽說能力考察
    外語聽說能力的考察,由各學院安排2位及以上英語教師,
    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
    鐘,滿分為100分。
    (四)綜合素質能力考察
    采用綜合面試、實驗或臨床操作等相結合進行。全方位考察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和對該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創新能力(參考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成績和工作實績)。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可包含外語聽說能力考察),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能力的考察每位考生必須有文字記錄和評分。
    (五)同等學力加試要求
    凡跨學科專業、以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在滿足復試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須在復試前聯系報考院(系)或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確定加試科目,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1小時,
    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公共
    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八、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報考的二級招生單位提交以下資料原件: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公章)。
    4.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中國
    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及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單掃描件。
    5.《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實表現材料)》(附件5),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無
    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請街道辦事處開具相關證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無固定格式模板,考生請自行用A4紙打印并手寫簽名)。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8.單考考生還須提交單位推薦報考的證明和兩名教授或相當于教授職稱的專家推薦信(已提交的考生,無須重復提交)。
    所交材料不論是否錄取,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九、復試費繳納標準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規定執行,研究生招生復試費為120元/生。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通過“中國建設銀行
    APP”網上支付復試費(操作流程見附件6)。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十、成績計算及錄取
    (一)初、復試成績權重
    1.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2.復試成績=外語成績(聽力+口語,總分10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
    (二)最終成績
    1.初試滿分為500分專業: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5)×7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1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15+外語成績(總分100)×5
    2.初試滿分為300分專業(MPA):最終成績(百分制)=
    (初試總成績÷3)×70+復試成績×30
    管理類聯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復試成績具體計算方法由人文與管理學院自定。
    (三)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180分為合格線,低于180分為不合格,則不予錄取。如沒有完整參加各個環節的復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
    予錄取。各學院可根據本學院專業特點,在學校基本方案基礎上,根據專業選才需要提高對復試考核的要求,制定合適的復試錄取規則,具體要求按照學院的復試實施細則執行。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分專業計劃,按照考生復試最終成
    績名次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
    議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遇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在對應批次復試合格考生中按最終成績高低順延擬錄取。
    5.考生凡有違紀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不予錄取。
    十一、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原則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申請調入專業的報考要求。
    2.初試成績(單科、總分)均須達到我校對應專業規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報考要求(應屆生不能報考)的考生,即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公共管理專業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劑專業A類地區國家線。
    6.報考臨床醫學或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學術學位),報考其他
    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或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
    7.我校接收調劑的基本規則是: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對于同一批次申請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報考高校差異,考生總成績不具備可比性,根據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成績、專業相關度等因素綜合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8.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9.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
    劑志愿鎖定時間不高于36小時。具體調劑時間另行通知。10.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
    (二)調劑程序:
    1.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在考生填報志愿后,將分專業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不得再參與我校所有專業的調劑復試工作。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5.調劑生復試后,我校將及時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及時查看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體檢
    考生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標準(教學〔2003〕3號)執行。
    十三、信息公開
    1.學校及時發布復試錄取實施辦法、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及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復試、調劑、錄取等信息。
    2.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在復試結束后三天內,通過研究生院主頁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變動,在對
    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后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3.研究生院發布公示后,各學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參加該學院復試考生名單及成績。
    如果發現在復試錄取中有違法亂紀行為,可到我校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0731-88458097;或登錄湖南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室網頁,點擊首頁上舉報欄進入在線舉報
    (http://jjjc.hnctcm.edu.cn/list.php?cid=17)。
    十四、復試監督和復議
    在整個復試過程中,各院應加強領導,嚴格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政策,堅持原則、秉公辦事,統一復試標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凡有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一律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學院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2.實行監督巡視制度:紀檢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巡視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在公示期內,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受理考生的投訴、申訴。對投訴和申訴的問題一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十五、安全管理
    1.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要及時收集本部門所有參加復試工作專家信息,對其健康狀況進行排查;對參與復試工作的專家和工作人員進行防疫相關培訓,切實做好防護工作。凡近期有境外或中高風險地區旅居或接觸史的,按照防疫相關工作要求逐級報告。凡因工作不負責任而發生緩報、瞞報、漏報疫情的,將根據學校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2.校醫院和后勤保障處負責為專家和工作人員提供防護用品,并對所有校內復試工作場地按照有關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的要求逐一進行消毒,并保證環境衛生和良好的通風;保衛處負責工作人員體溫檢測和安保工作。
    3.宣傳統戰部負責做好輿情預防引導和通報解釋工作;信息化建設處負責網絡保障支持,確保復試期間網絡通暢,營造良好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環境和氛圍。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學院要會同保衛處、校醫院、后勤等部門做好來校復試考生的追蹤,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體溫測量,提供必要的防護用品(如口罩、消毒液等)等。
    十六、其他說明
    1.學校可根據工作進度安排及各學院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對各學院招生計劃進行動態調整,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一收回,重新分配。
    2.各招生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復試錄取工作。
    3.各學院應嚴格按照國家及學校制定的復試錄取要求和時間進度進行操作,不得超越權限自定招生錄取辦法。
    4.考生若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分專業計劃及分數線
院系所名稱 學科門類 學位類型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復試分數線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總分
(001)人文與管理學院 中醫 學術學位 1005Z5 中醫心理學 40 120 299
中醫 學術學位 1005Z7 中醫文化學 40 120 299
中醫 學術學位 1005Z8 中醫管理學 40 120 299
醫學 學術學位 1007Z1 醫藥經濟與管理 41 123 299
公共管理 專業學位 125200 公共管理 43 86 174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總分為300分的專業) 30 60 140
 

學科及編碼 計劃 導師 研究方向 復試科目
醫藥經濟與管理(1007Z1) 2 周良榮、胡正東、王輝 醫藥經濟與政策、醫藥衛生政策 藥物化學
中醫管理學(1005Z8) 1 夏新斌 中醫藥產業發展、中醫醫院管理
中醫診斷學
中醫心理學(1005Z5) 3(含推免生2人) 張斌、龍專、馬靜 臨床心理學、身心疾病診斷與治療
中醫文化學(1005Z7) 1 嚴暄暄、李紅文 中醫文化人類學、中醫倫理
公共管理(125200) 34(含士兵計劃1人) 秦裕輝、戴愛國、肖小芹、何清湖、彭清華、張玉芬、易剛強、廖菁、周良榮、夏新斌、張斌、劉平安、王守富、黃彥、寧德斌、劉平良、李紅文、胡瑾、鄒龍、杜穎、李玲、胡正東、劉江、楊明秀、王瑩 中醫藥政策與管理、醫院管理、衛生事業管理與政策、衛生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科目一選用全國聯考,科目二選用英語二;復試科目:管理學、思想政治理論
 

二、一志愿復試名單
姓名 報考專業 專業代碼 政治 外國語 專業課1 專業課2 總分 考生編號
曾成偉 中醫心理學 1005Z5 71 53 212 0 336 105411432301508
楊麗詩 公共管理 125200 145 67 0 0 212 105411431902847
潘錫英 公共管理 125200 136 69 0 0 205 105411431502715
劉歡 公共管理 125200 129 74 0 0 203 105411431702810
張星 公共管理 125200 127 73 0 0 200 105411131702906
馮彥濤 公共管理 125200 137 53 0 0 190 105411111702903
范莎 公共管理 125200 137 53 0 0 190 105411111702904
孫珂 公共管理 125200 134 53 0 0 187 105411411702913
劉燦輝 公共管理 125200 119 65 0 0 184 105411432402885
譚珂 公共管理 125200 106 76 0 0 182 105411111702902
陳蓉 公共管理 125200 120 60 0 0 180 105411431502779
周涵 公共管理 125200 121 58 0 0 179 105411431502701
鄺冰潔 公共管理 125200 136 43 0 0 179 105411431502777
彭茳悅 公共管理 125200 125 51 0 0 176 105411431502739
呂夢穎 公共管理 125200 114 62 0 0 176 105411431502774
劉濛 公共管理 125200 117 58 0 0 175 105411432302870
周星 公共管理 125200 115 59 0 0 174 105411432202863
楊志
(士兵計劃)
公共管理 125200 101 39 0 0 140 105411431502737
三、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時間原則上為90分鐘,滿分為100分。詳見湖南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官網https://yjsy.hnucm.edu.cn/info/1092/3564.htm
(二)外語聽說能力考察
外語聽說能力的考察,由各學院安排2位及以上英語教師,以口語對話形式考察學生外語聽說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100分。
(三)綜合素質能力考察
采用綜合面試方式進行進行。全方位考察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和對該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學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運用所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創新能力。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滿分為100分。
(四)同等學力加試要求
跨學科專業、以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在滿足復試考核要求的前提下須在復試前聯系報考院(系)或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確定加試科目,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所報專業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報考公共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五)復試管理
復試程序:考生提前半個小時到達候考室查驗身份證、健康碼和行程碼,上交通訊設備并簽到。考試正式開始時由引導員引導至主考場進行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綜合面試。面試完畢取回本人物品離場。
復試時間安排表
時   間 工作安排 備  注
3月25日之前 聯系考生 組建考生聯系微信群
3月24日 召開招生領導小組、監督小組、專業小組、聯防小組會議  
3月25日 發布學院復試方案  
3月27日19:00 專業課筆試 詳見研究生院官網
3月28日14:00 學院綜合面試、英語口語與聽力面試 地點:三教3404、3405
3月29日 公布擬錄取名單  
4月6日-11日 調劑志愿征集  
4月11日 完成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須在研究生院規定時間內向學院提交以下資料原件:
1.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公章)。
4.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及全國自學考試6科以上(含6科)成績單掃描件。
5.《湖南中醫藥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思想政治情況(現實表現材料)》(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無學習或工作單位人員可請街道辦事處開具相關證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8.單考考生還須提交單位推薦報考的證明和兩名教授或相當于教授職稱的專家推薦信。
9.學院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詳見學院網站。
以上材料應在復試前按規定時間提交。所交材料不論是否錄取,一律不予退還。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六、復試費繳納標準及方式
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等《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99號)規定執行,研究生招生復試費為120元/生。考生必須在參加復試前通過“中國建設銀行APP”網上支付復試費(操作流程見附件3)。由于數據更新延遲原因,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復試通知12小時后登錄系統繳費。復試費一經繳納,概不退回。
七、錄取規則
(一)初、復試成績權重
1.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交叉學科權重為:6:4 。
2.復試成績= 外語成績(聽力+口語,總分10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
(二)最終成績
1.初試滿分為500分專業: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5)×7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1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15%+外語成績(總分100)×5%
2.初試滿分為300分專業(MPA):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3)×6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15%+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20%+外語成績(總分100)×5%
(三)錄取原則
1.復試成績180分為合格線,低于180分為不合格,則不予錄取。如沒有完整參加各個環節的復試,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學院招生領導小組根據分專業計劃,按照考生復試最終成績名次集體研究確定擬錄取建議名單,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確定擬錄取名單。
4.復試合格考生均具有待錄取資格,如遇本學科擬錄取考生放棄,在對應批次復試合格考生中按最終成績高低順延擬錄取。
5.考生凡有違紀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不予錄取。

七、調劑要求
(一)調劑專業和人數
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 擬調劑人數
醫藥經濟與管理(1007Z1) 2
中醫管理學(1005Z8) 1
中醫文化學(1005Z7) 1
公共管理(125200) 17
 
(二)調劑基本原則
1.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申請調入專業的報考要求。
2.初試成績(單科、總分)均須達到我校對應專業規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3.申請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考科目涵蓋調入專業所有統考科目的,視為相同)。
5.公共管理專業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報考要求(應屆生不能報考)的考生,即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調劑。考生申請調劑我校公共管理專業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劑專業A類地區國家線。預計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3月25日下午2點。
6.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
7.我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高于36小時。
8.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
八、信息公開
1.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在復試結束后三天內,通過研究生院主頁對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10個工作日。期間如有變動,在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后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2.研究生院發布公示后,我院按要求公布所有參加該學院復試考生名單及成績。
九、紀律要求和監督
1、所有參加研究生復試的同學應在規定的時間前到達。在筆試開始后和面試測試抽簽后仍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碩士研究生復試資安排,由人文與管理學院負責具體解釋。
2、面試評委、監督人員、工作人員及考生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設備一律于面試前交指定的人員保管。
   3、考試過程中,凡與考試對象有回避關系的人員,要主動回避。
4、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監督電話:0731-88458164
如果發現在復試錄取中有違法亂紀行為,可進行投訴。
5、本方案未盡事宜參照學校復試工作方案進行。
調劑工作
(一)調劑基本原則
1.考生成績(單科、總分)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報考要求。
3.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
4.我校只接受外國語統考科目為英語的考生調劑。
5.我校優先調劑普通全日制統招本科學歷考生。
6.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申請調劑到我校專業應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7.我校公共管理專業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報考要求(應屆生不能報考),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調劑。
8.報考臨床醫學或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或中醫(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
   9.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進行網上調劑,否則無效。  
(二)調劑程序:
1.我校將根據一志愿生源缺額情況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官網發布調劑信息公告。
2.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申請調劑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報我校一個志愿,同時報我校多個志愿的考生不納入我校調劑考生選拔范圍。
3.研究生院招生辦在考生填報志愿后,將分專業遴選出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并通過調劑系統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回復確認參加我校復試而失信不參加復試者,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不得再參與我校所有專業的調劑復試工作。
4.調劑復試的差額比例原則上按照不高于1:1.5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但部分生源流動性較大的專業,可視調劑生源情況適當放大,(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成績計算及錄取
(一)初、復試成績權重
1.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
2.復試成績= 外語成績(聽力、口語,總分10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
(二)最終成績
1.初試滿分為500分專業: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5)×70%+專業課筆試成績(總分100)×5%+綜合面試成績(總分100)×20%+外語成績(總分100)×5%
2.初試滿分為300分專業(MPA):最終成績(百分制)=(初試總成績÷3)×70%+(復試成績÷3)×30%
管理類聯考必須加試政治理論,復試成績具體計算方法由人文與管理學院自定。
七、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試題采用百分制,由各學院于復試前統一公布專業課筆試試題。試題內容原則上按一級學科進行統一命制,題型以開放性、綜合性試題為主。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作答,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提交,具體考試科目及提交方式詳見報考學院復試細則,由各學院另行通知。
(二)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是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內容包括對考生的綜合分析及表達能力、邏輯及科研思維能力、專業知識掌握情況、外語能力以及考生的人文素養、舉止和禮儀考察等。采用結構化即時問答形式進行。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為100分。綜合面試工作由各學院組織面試專家組具體實施,面試需全程錄音錄像,且復試小組成員須對每位考生有文字評價和評分,相關資料須妥存備查。
   (三)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一般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滿分100分。
(四)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凡跨學科專業、以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各專業的考生在滿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以綜合性、開放性題目為主進行筆試加試,加試科目按照總分100分進行量化評價。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視為加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具體方案詳見各學院發布的細則
(二)資格審查
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嚴格考生資格審查的要求,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等進行嚴格審查核驗,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本次遠程網絡復試,積極運用系統提供的“人臉識別”等技術,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并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復試前,考生須向二級培養單位提交以下資料的掃描版或照片:
1.準考證。
2.居民身份證。
3.本科學習期間成績單(需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章)。
4.往屆考生提交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在國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可登錄教育部學信網)進行網上申請。未畢業自考生,還需提供考籍卡(證)照片。
   5.《湖南中醫藥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治審核表》(在研究生院網站下載),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意見并蓋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以下簡稱“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須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役部隊簽發的《退出現役證》。
  7.學院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詳見學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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