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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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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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寧波大學研究生招生章程 正文

一、招生計劃
2019 年我校招生目錄中公布招生計劃總數暫按 2018 年國家下達的研究生招
生計劃總數(2179 人)安排,分專業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各專業最終招生人數
將根據 2019 年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數、推免生錄取情況以及生源情況作相
應增減調整。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
2016 年起,國家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門面
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2019 年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
劃”招生人數為 15 人,原則上專項專用。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
科生,2019 年 9 月 1 日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
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 2 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員,達到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
考專業 6 門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
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
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寧波大學 2019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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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
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
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
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
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 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
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
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
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歷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經
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
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
執行。
4.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
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
(一)條中的各項要求。
5.報名參加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代碼 105 開頭的專業)的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招生目錄中相關要求。有特殊招考要求的其他專業(方向)
也在招生目錄相應處注明,請相關考生關注。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
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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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
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入伍批準書編號)、退役(退出現役證編號)等相
關信息。
(四)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 “全國推薦優
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
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
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申請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登錄推免
服務系統辦理網上報考錄取等手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
考,否則將被取消推免錄取資格。
接收推免生的具體內容詳見《寧波大學關于 2019 年接收免試攻讀碩士學位
研究生的通知》通知發布地址 http://graduate.nbu.edu.cn/zsgz/qrzsszs.htm。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
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
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
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專業學位
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
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網上報名技術服務工作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
現場確認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8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2018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報名流程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
//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
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
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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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我校一志愿考生以及一志愿報考其他學校的考生均可通過
“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填報
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
供真實材料。
(3)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提
供真實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政策要求及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
信息等,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
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
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
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
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在復試前將認證報告交我校招生學院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
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
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
(7)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
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須在 2019 年 7
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以免因地址不詳而出現無法投遞
等問題。
(二)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
確認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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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確認時間
現場確認時間有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
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
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
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
復印件。
考生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
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
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有效身
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
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復試前提供權威機構
出具的認證證明。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時,可扣留偽造證
件。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
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初試
(一)打印準考證
考生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期間,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
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 A4 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
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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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2018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
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地點
考生現場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六、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
業視上線生源數量情況,復試實際分數線可能會高于國家分數線的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
生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和接收其他招生單位“退役大學生士
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形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
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面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
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除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
理、教育管理和旅游管理外),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
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
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學院自主
確定是否加試。
復試由我校組織安排,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復試時
間一般為 2019 年 3-4 月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試考試科目和復試加試科目
詳見我校 2019 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
七、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
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八、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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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復試時應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
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
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
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
學廳〔2010〕2 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
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
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
生兩種。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
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我校擬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
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
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為兩周;否
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
生,入學時(9 月 1 日)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推
免生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或受到處分的,取消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入學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
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
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十、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
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 33 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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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
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
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
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
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學費和獎助政策
(一)學費
按照國家政策,從 2014 年入學的研究生開始實行收費制度,2019 年繼續執
行該制度。我校按照浙江省政策收取學費,碩士研究生繳納學費標準如下:
1.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學費一般為 8000 元/學年;
全日制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代碼 105100)和藝術專業學位碩士(代碼 135100)
為 10000 元/學年,全日制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代碼 120203)為 20000 元/學
年。
2.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專業學位)學費分別為:法律碩士(代碼
035100)、教育碩士(代碼 045100)、應用心理碩士(代碼 045400)、體育碩士(代
碼 045200)、工程碩士(代碼 085200)為 10000 元/學年;國際商務碩士(代碼
025400)、公共管理碩士(代碼 125200)、旅游管理碩士(代碼 125400)為 18000
元/學年;金融碩士(代碼 025100)、會計碩士(代碼 125300)為 32000 元/學年;
工商管理碩士(代碼 125100)為 26000 元/學年;農業碩士(代碼 095100)為 9000
元/學年。(具體學費標準詳見 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xfhjz.htm)
(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獎助政策
我校設立了較為完善的獎助體系以確保我校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根據
國家政策,實施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以及學業獎學金,另外還專門設立黃慶
苗研究生助學金、王寬誠幸福基金助學金等專項獎助;學校、院系和導師為研究
生設置了“助研”、“助管”、“助教”崗位(統稱為“三助”崗位),承擔“三助”崗位的
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在研究生科研項目和成果獎勵方面,設置了
曹光彪科研成果獎、“卓創”科研成果獎、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項目、“省新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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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計劃”項目等支持研究生積極進行科研創新;在訪學交流方面,為研究生短期
研修、交換學習等活動提供 4000 元至 20000 元不等的資助經費;此外,家庭經
濟困難的研究生還可以通過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申請助學貸款等方式得到資助。
(具體獎助政策詳見 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xfhjz.htm)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十二、相關說明和其他注意事項
(一)同等條件下,第一志愿考生優先錄取。
(二)碩士專業學制為 2-3 年,各專業的具體學制,屆時可查詢我校研究生
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三)學術型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專業,基本學制:3 年(2 年中國、1 年
法國),合格的畢業生可同時獲得中法雙方頒發的學歷和學位證書。
(四)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學習方式一般采用集中(業余時間)面授與自學
相結合,不脫產學習,在寧波大學相關校區授課。具體屆時見相關學院網站的后
續通知。
(五)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住宿需求,可在報
到入學后提交申請,學校依據校區接納能力最終確定;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安
排住宿。
(六)我校中歐旅游與文化學院/寧波大學昂熱大學聯合學院教學點位于寧波
大學植物園校區;海運學院、海洋學院和食品與藥學學院教學點位于寧波大學梅
山科教園區。
(七)2019 年我校與中科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開展聯合招收培養研
究生,聯合培養的碩士專業為凝聚態物理、物理化學、機械工程和材料工程;與
中國社會科學院在應用經濟學、法學、外國語言文學和歷史學等學科專業開展聯
合培養研究生;與蘭州城市學院在翻譯碩士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與麗
水學院在信息與通信工程和應用經濟學等學科專業開展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等。
(八)若發生考生與原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而造成考生不能報名、
考試、錄取就讀的后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九)近三年我校自命題科目試卷真題:
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zykz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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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生導師介紹: http://tutor.eol.cn/web/112。
(十)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的網頁上“招生工作”中的相關
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htm,如有變動,以我校網頁公布的報名辦法、
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及相關信息為準。
(十一)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十二)本招生章程與國家相關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三)有關報考專業的具體問題,可直接與相關招生學院聯系(詳細聯系
方式見: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gssdlxfs.htm。
聯系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風華路 818 號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學校代碼:11646
郵政編碼:315211
電話:0574-87600226,87609136
傳真:0574-87600226
網址:http://graduate.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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