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青島大學物理科學學院考研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0-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2018 年青島大學物理科學學院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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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青島大學物理科學學院考研招生簡章 正文

  一、培養目標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

  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

  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

  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

  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2018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將按全日制(含推薦免試、長學制轉段、”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公布。

  各專業招生計劃請登錄青島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目錄查詢,目錄中所

  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錄取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與專業報

  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

  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8年9

  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

  據專業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

  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我校學術學位各專業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跨學科門類報考,同等學力

  考生只能報考與本人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三)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

  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

  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

  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

  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

  管理碩士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

  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

  名時間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

  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

  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

  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

  招生單位的計劃余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2)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

  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

  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學校將按照《國家教

  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

  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

  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

 )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

  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

  報考點核驗。

  (5)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

  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

  自治地方,為原單位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

  數民族照顧政策。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

  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

  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

  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

  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

  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

  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

  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

  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8)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

  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

  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支付報名費

  選擇山東省各報考點的考生,提交網報信息后,在研招網報名(含預報名)

  期間,考生通過”網上支付”方式(不含選擇濟寧市報考點的考生)繳納報考費。

  繳費成功后,方可持報名號在規定時間到所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網報信息確認,否

  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最遲須在(10月

  31日22:00)前完成網上繳費,現場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現場補繳費。

  選擇山東省外報考點的考生,請查詢當地繳費通知。

  (三)現場確認:

  1.報考我校并選擇”青島大學”報考點的考生,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

  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發布的

  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考生務必提

  前了解報考點現場確認的要求,一旦發現填報有誤,須在10月31日網報結束

  之前予以更正。

  2.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

  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

  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

  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

  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

  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

  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

  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

  子信息。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

  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網上

  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六、初試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

  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

  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

  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業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四)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

  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學、歷史學、醫學門類初試設置三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

  語、專業基礎綜合,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300分。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

  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綜合、歷史學基礎、臨床醫學綜

  合能力(西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

  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

  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

  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

  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制;自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學校自行組織。

  七、復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

  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

  錄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復試

  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執行一區分數要求,并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

  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

  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

  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

  數民族照顧政策。

  (三)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專業,

  將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四)學校在復試將應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

  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

  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

  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

  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

  關的本科主干課程;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

  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也須按照同等學力考生要求參加加試。加試科目及特殊要

  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加試方式為筆試。

  (六)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旅游管理

  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學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學校自行組織,成績計入

  復試總成績。

  (八)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

  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

  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

  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

  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八、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最終條件以當年教育部通知為準):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

  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

  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

  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

  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中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

  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二)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

  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

  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

  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三)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

  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三)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

  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

  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各加分項目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

  外)。

  九、體檢

  體檢工作安排在復試中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

  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

  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相關規定執行。

  十、錄取

  我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

  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

  單。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

  生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

  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本單位不

  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學校請

  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

  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

  取資格。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

  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

  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

  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

  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

  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其他

  1.學費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需交納學費,具體收費標準另行通知。

  2.獎助體系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全日

  制研究生,可獲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表現優異、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參加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為激勵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于創新、積極進

  取,學校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還設有光華獎學金、青啤獎學金等專項獎

  學金項目。

  此外,我校每年為研究生提供一定數量的三助崗位。研究生可申請從事助教、

  助研、助管工作;按國家政策規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辦理生源地助學貸

  款。

  3.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允許修業年限2—6年。專業學位碩

  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4-6年,其中教育碩士、法律碩士

  (法學)、漢語國際教育碩士、金融碩士、保險碩士、翻譯碩士、旅游碩士、工

  程管理碩士、社會工作碩士、應用統計碩士、新聞與傳播碩士基本修業年限為2

  年;其余類別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具體以各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為準。

  十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青島市寧夏路308號青島大學物理科學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532-85957290

  E-mail:cyzheng@qdu.edu.cn

  附件一:2018年物理科學學院招生目錄



  2018年物理科學學院招收碩士生初試自命題考試范圍

  (一)045105學科教學(物理)(專業學位):

  1、教育綜合:《全日制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入學考試大綱及指南【教育綜合科目】》全國教育

  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編寫,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物理基礎綜合:

  《力學》漆安慎、杜嬋英著,2005年6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電磁學》梁燦彬、秦光

  戎、梁竹健原著,梁燦彬修訂,2004年5月,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光學教程》姚啟鈞著,

  2008年6月,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試用書:《原子物理學》褚圣麟,1979年6月,第一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學物理教學概

  論》閻金鐸、郭玉英著,2009年12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070200物理學

  考試范圍:

  616.普通物理:力學,熱學,電磁學;參考書目:《物理學》,馬文蔚,高教出版社,第五版;

  704.光學:幾何光學,光的干涉,光的衍射,光的偏振;參考書目《光學》趙凱華,高等教育出

  版社;

  815.量子力學:量子力學典型實驗,薛定諤方程,力學量,表象,微擾,自旋;參考書目:《量

  子力學教程》,第二版,周世勛,高等教育出版社;

  817.固體物理:晶體結構,晶體的結合,晶格振動,晶格缺陷,金屬自由電子理論,能帶理論;

  參考書目:《固體物理》方俊鑫,上海科技出版社

  加試科目考試范圍:

  熱力學統計物理:熱力學基本規律,均勻介質的熱力學性質、單元系的相變,多元系的復相平衡

  和化學平衡,熱力學第三定律,近獨立粒子的最概然分布,玻爾茲曼統計,玻色統計和費米統計,

  系綜理論,張羅理論;參考書目:《熱力學統計物理》,汪志誠,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電動

  力學;電磁現象的普遍規律,靜電場,靜磁場,電磁波的傳播,電磁波的輻射,狹義相對論,帶

  電粒子和電磁場的相互作用;參考書目:《電動力學》,郭碩鴻,高等教育出版社。

  (三)085204材料工程(專業學位):

  參考書目:《普通物理學》程守洙,第五版,2003年,高等教育出版社;《材料科學基礎》張聯

  盟,黃學輝,宋曉嵐,第2版,武漢理工大學出版社。

  加試用書:《無機非金屬材料學》張旭東,第一版,2000年,山東大學出版社

  2018考研預報名即將開始,考研派手把手教你考研預報名,

青島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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