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8-12-10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沈陽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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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正文

       一、培養目標
  
 沈陽音樂學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的理論基礎、系統的專門知識和熟練的專業技巧,能夠從事藝術表演、創作、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創新精神的高層次藝術人才。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研究生(含專業學位)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㈡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㈢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2年9月1日),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我院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㈣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㈤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 3號文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廳[2010]2號文件規定以及專業學習的要求。
  ㈥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招生專業及學制
  ㈠招生專業: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藝術學理論 (130100)
  音樂與舞蹈學(130200)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學位)音樂(135101)
  ㈡各專業研究方向及研究生指導教師名單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2012年研究方向及導師》。
  ㈢學制:3年。

  四、招生名額
  ㈠2012年我院擬招收研究生120人,實際招生數以教育部下達的規模為準。招生預分名額如下:

 

培養單位 音樂學系 音樂教育系 樂器工藝系 作曲系 聲樂系 民族聲樂系 鋼琴系 管弦系 流行音樂系 民樂系 舞蹈系 研究所 合計
學術型 8 7 3 8 7 4 7 6 3 6 15 6 80
專業學位       6 7 4 7 6 4 6     40

 

五、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㈠網上報名:報考2012年的碩士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所有報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在沈陽市參加考試。考生在網報時須選擇沈陽市內5區招考辦報考點報名考試,選擇其他報考點無效。
  2.網上報名日期: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從9月25日起開始預報名(預報名信息有效,無需重復報名)。
  3.學院代碼:10177
  4.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遼寧省招考辦以及我院網上公告的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5.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⑴考生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⑵我院的外國語語種為:201英語一。
  ⑶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并提供真實材料。
  6.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㈡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沈陽市內5區招考辦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照相。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地點:考生網報時選擇的沈陽市內5區的統考考生報考點。
  3.現場確認程序
  ⑴所有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國外學歷須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和網上報名編號,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⑵考生本人須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⑶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考生辦理報考手續繳納報考費后,不再退還)。
  ⑷報考點按照規定采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六、考生資格審查
  ㈠我院通過審查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并在考前對考生進行考試資格審核,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不到或有其他問題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準考。
  ㈡我院將在復試前再次對考生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㈢同等學力考生和跨專業考生須提交報考專業領域內兩位具有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㈣跨專業考生必須提交與報考專業方向一致的獲獎證書(省級專業比賽三等獎以上)或學術論文(在設有音樂、舞蹈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藝術科研院所的學術刊物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

  七、準考證
  ㈠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限“居民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軍校學員證”)參加初試。
  ㈡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須在2012年1月4日至6日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我院研究生部進行考試資格審核。

  八、考試:研究生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㈠初試
  1.初試時間:2012年1月7日至8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試地點:
  ⑴1月7日初試全國統考科目(政治、外語)的考試由遼寧省招考辦統一安排,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詳見準考證。
  ⑵1月8日初試業務課的考試在我院本部進行,具體地點及考場安排以我院網站通知為準。
  3.初試科目:
  1月7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
  1月7日下午 201英語一(滿分100分)
  1月8日上午 業務課一(滿分150分)
  1月8日下午 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業務課考試科目及參考書目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2012年考試科目及代碼》、《業務課考試范圍與要求》。
  ㈡復試
  1.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我院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確定復試名單。復試的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以我院網站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2.復試各科目的考試要求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專業科目考試范圍與要求》。其中,外語科目的復試除聽說能力外,還須進行筆試。
  3.同等學力和跨專業的考生在復試前須進行加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加試科目詳見我院研究生部網站公布的《2012年考試科目及代碼》。
  4.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
  ㈢考試紀律要求
  1.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2.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根據國家規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錄取。
  3.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將予以直至開除學籍的處罰;對作弊的在職考生由有關部門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錄取
  ㈠我院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㈡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我院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考生在錄取前必須與我院、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合同。

  十、學習費用
  ㈠國家計劃內的研究生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具有國家、部省級科研項目的導師優先招收計劃內考生。
  ㈡自籌經費生每人每學年¥20,000元。
  ㈢委托培養生以錄取協議的規定為準。
  ㈣每學年開學前一次交清全年學費。

  十一、其它
  ㈠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院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我院不承擔責任。
  ㈡為準確及時地聯系,請考生將本人及聯系人的通訊方式(電話、移動電話、電子信箱),通訊地址(省、市、縣、單位、家庭門牌號碼和郵政編碼),姓名等信息詳細填報,以確保在招生的各個階段保持暢通的聯系,由于聯系方式及通信地址問題影響考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㈢考生的報名費、體檢費、往返路費和食宿費均由本人自理。
  ㈣未盡事宜以教育部發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㈤聯系方式
  部 門:研究生部
  地 址:沈陽市和平區三好街61號 
  郵 編:110818
  電 話:024-83951899、83910311
  傳 真:024-83951899
  聯 系 人:李 勇
  電子信箱:wanglining@163.net
  網 址:http://master.sycm.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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