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科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23-03-27 編輯:考研派小莉
武漢科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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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科技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方案 正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教學司〔2023〕3
號) 、《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教學函〔2022〕3 號) 和《關于做好 2023 年湖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鄂招辦〔2023〕5 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我 校工作實際,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訂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 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妥做好 復試工作。
2.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基礎
上,突出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
3.根據初試、復試綜合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原則上不破格錄取。
二、復試分數線
1.普通計劃復試分數線:各學院 (中心) 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劃定復試分數線 (詳 見各招生學院 (中心)  《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復試分數線:執行專項計劃國家線,總分不低于 251 分。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單科和總分達到各學科專業國家線的 75%。 4.單考計劃復試分數線:單科不低于 45 分且總分不低于 290 分。
三、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學院 (中心)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 (中心) 碩士研究生招生 復試和錄取工作。
3.在學校和學院 (中心)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各學院 (中心) 成立若干 復試小組 ( 一般不少于 5 人) ,開展復試工作。
4.學校、各學院 (中心) 成立紀檢督查組,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復試和錄取工作。
5.學校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復試和錄取保障工作。
6.各學院 (中心) 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聯合印發的

《關于印發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技術方案(第七版) 的通知》 要求,落實復試公共區域日常衛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 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做好公共衛生、疫情防控等工作,細化完善復試錄取的工作實施 細則和流程,分時、分批、有序開展復試工作。
四、復試安排
1.復試方式:我校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現場復試和網絡遠程復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 體復試工作由各學院 (中心) 組織、安排并向考生公告通知。
2.復試時間: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應于 4 月 3 日前完成,具體以學院通知公告為準。調劑 復試由相關學科專業根據調劑生源情況適時安排。
五、復試程序
1.復試資格:各招生學院 (中心) 公布一志愿考生復試名單 (詳見各招生學院 (中心) 發布的《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實施細則》附件) 。調劑考生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 息網調劑服務系統通知為準。
2.報到繳費: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各學院 (中心) 公告通知在規定時間報到、繳納復試費 100 元。
3.資格審查:考生按照《武漢科技大學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資格審查要求》 提交資格審查材料。各學院 (中心) 要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嚴把復試入口關,采取“兩識別”  (人臉識別、人證識別)  “四比對” (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 對) 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忌?nbsp;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方式按各學院 (中心) 復試工作 實施細則進行提交。
4.復試:通過復試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照各招生學院 (中心) 的安排參加復試。各學院
(中心) 采取“三隨機” (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 的方式,對通過復試資格審查的考生進行復試。
六、復試要求
1.各學院 (中心) 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招生專業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 求和復試比例,復試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1.2:1。
2.各學院 (中心) 應根據專業學科特點、復試方式等綜合考慮,制定本單位《2023 年碩 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制定復試期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經研究生院審核 后,在本學院 (中心) 網站主頁進行公告。
3.各學院 (中心) 按一級學科成立若干復試小組 ( 一般不少于 5 人) ,具體實施復試工

作。學院 (中心) 應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 并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政策、紀律、業務等方面的培訓,確保復試過程平穩有 序。凡屬考生直系親屬者,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4.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招生錄取的重要環節,各學院 (中心) 應安排專人負責,做好相 關環節保密工作。
5.《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應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原則填寫。各學院 (中
心) 的復試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交學校研究生院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七、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外語能力、綜合素質等,滿分為 100 分。
1.專業知識
(1) 專業知識重點考核本專業理論知識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在 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2)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外語能力
主要測試考生外語聽力、 口語和綜合能力。
3.綜合素質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治學態度、表達能力、專業思想、知識結構、 培養潛力等綜合素質和心理素質。
各學院 (中心) 根據學科專業要求還可以通過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 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 品德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查。
4.對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 (包括畢業滿兩年的高職高專畢業生、普通高校 本科結業生)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 生,應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須按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要求加 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由各學院 (中心) 自行組織,滿分 100 分。試題 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報考工商管理 (MBA,代碼為 1251) 、公共管理 (MPA, 代碼為 1252) 和工程管理 (MEM,代碼為 125601) 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八、調劑工作
1.調劑信息。各學院 (中心) 根據一志愿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劑信息并及時在全國 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中發布。
2.調劑要求。

(1) 調劑應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調入地區的全國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調入學科專業復試分數線。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 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考生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 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2) 對于接收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各學院 (中心) 堅持以質量為核心,可以結合學科 專業特點和實際需求,綜合考慮考生本科學業一貫水平、初試成績,擇優調劑。對申請同一招 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且符合 相關學院規定的學術條件。
(3) 報考學術型專業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條件前提下,如果專業學位的相同 或相近專業有缺額,可以接受其調劑申請,但報考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學術型專業。 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除外。
(4) 報考全日制專業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條件前提下,如果非全日制相同或 相近專業有缺額,在符合非全日制報考條件前提下,可以接受其調劑申請,但報考非全日制專 業的考生不能調劑到全日制專業。
3.調劑辦理。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自愿申請調劑。 錄取單位、專業與報考單位、專業不一致的考生或者同一專業全日制調劑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 必須通過教育部調劑服務系統辦理。
4.其余未盡事宜,參照 2023 年教育部招生錄取相關文件執行。
九、成績核算
1.錄取總成績=100* (初試成績/初試滿分) *60%+100* (復試成績/復試滿分) *40%。
2.復試滿分為 100 分,60 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計入 復試成績,但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監督和復核
1.復試工作應認真貫徹“科學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陽光招生”,嚴格把好 復試入口關。
2.學校成立督察組對復試錄取等工作流程進行監督管理,各學院 (中心) 安排紀檢人員  對本學院的復試工作全程進行檢查和監督,對關鍵崗位、關鍵人員建立“一崗多控,多崗監督” 機制,保障復試錄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凡違反紀律并造成嚴重后果者,將嚴肅查處。對  于復試后未被錄取的考生,各學院 (中心) 要及時做好必要的解釋工作。

3.各學院 (中心) 在復試成績公布三日內接受考生復查,復查結果由學院 (中心) 通知 考生本人,若考生對復查結果仍有異議,由學院 (中心)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學校研究 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核。
4.復試工作申訴、舉報聯系部門:
紀委 (監察專員辦公室) :027-68862473,研究生院:027-68862830
聯系郵箱:wustyjsy@wust.edu.cn
十一、公示與錄取
1.考生的復試成績和復試結果由各招生學院 (中心) 公示三天。考生的擬錄取名單由研 究生院公示十個工作日。
2.體檢工作安排在入學期間在校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關文 件進行處理。體檢標準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 指導意見》  (教學[2003]3 號) 、《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 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學廳[2010]2 號) 執行。
3.各學院 (中心) 依據《武漢科技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 (試行) 》  (武科大研 發〔2022〕60 號) 文件制定本單位學業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4.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全日制和 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 同效力。
5.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須在 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全日制報考類別必須為“定向就業”, 考生必須在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6.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最終以湖北省物價局審核批準為準,學業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發 放標準均按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7.凡發現復試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 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擬錄取資格、入學資 格等。
8.新生入學后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 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擬錄取名單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湖北省教育廳,經湖北省教育廳 錄取檢查通過的考生報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 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武漢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3 年 3 月 23 日
武漢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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