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法學院導師:劉興莉

發布時間:2021-10-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
中山大學法學院導師:劉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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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法學院導師:劉興莉 正文


  姓名:劉興莉   職稱:副教授  
  學院:法學院  最后學歷:法學博士
  主要研究方向:國際私法、海商法、國際貿易法


學習簡歷

1、文學學士 (1982年09月至1986年07月就讀于四川師范大學外語系英語專業)
2、法學碩士 (1986年09月至1989年06月就讀于中南政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3、法學博士生 (2004年09月至今在職攻讀武漢大學國際法專業博士研究生)


工作經歷

1、1989年07月任中山大學法律學系助教
2、1992年11月任中山大學法律學系講師
3、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在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培訓部參加出國培訓。
4、1996年10月1997年9月英國牛津Brookes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5、2001年10月2002年03月美國史蒂遜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
6、2004年07月任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主要兼職

1、廣東省國際法研究會干事 (2001年12月)
2、中國海商法協會海運法規委員會委員 (2001年07月)
3、中國海商法協會會員 (1992年08月)

 

教學工作

本科生課程-------國際私法、海商法
研究生課程-------海商法專題研究、國際私法


主要譯著

1、譯著(加)威廉·泰特雷《國際沖突法——普通法、大陸法及海事法》(86.5萬字)
法律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
2、譯著:《國際貿易與投資——后冷戰時代國際商務活動的法律環境》(合譯)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月版。
3、承擔《1971年美國沖突法重述第二部》第2、3、4、5、6、8章翻譯,已完成約20萬字


主要論文

1.《論我國扣船管轄制度的立法完善——兼論海事訴訟中不便審理法院原則》,《中山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年第4期。
2.《定期租船合同下承運人識別問題研究》,《中山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1期。
3.《論海上危險貨物運輸承運人的責任》,《學術研究》,2003年第6期。
4.《論我國海事侵權及船舶碰撞的法律適用——兼論我國<海商法>第273條的不足和完善》,
《學術研究》,2002年第12期。
5.《承運人識別沖突的原因及其解決方法》,《南方經濟》,2003年第5期。
6.《論海上危險貨物運輸托運人的責任》,《法商研究》,2003年專刊。
7.《外國法查明的一般原則》, (上、下)(譯文),《中國海事審判年刊》(2002),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年1月及《法庭》2002年第9期、第10期。


主要課題

1. 中國涉外民事訴訟程序法律問題研究(編號055FB2049)司法部項目(謝石松主持)第二參與人。
2. 商事信托財產制度研究(編號05CFX011)國家社科基金(于海涌主持)第一參與人,已完成校對于海涌翻譯《歐洲信托法原理》(約25萬字),已交法律出版社出版。
3. 參與肖永平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中國國際私法法典化》子項目——中國海事私法條文設計及論證研究,(完成約10萬字)。
4. 2005年6月受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政策規劃處委托翻譯《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于2005年6月完成并提交)。


主要獲獎

《論我國扣船管轄制度的立法完善——兼論海事訴訟中不便審理法院原則》(發表在《中山大學學報》2003年第4期)獲中國海商法協會二00三年度“中外運”杯海商法優秀論文三等獎(本次評選沒有產生一等獎)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廣州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法學院
郵政編碼:510275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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