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發布時間:2022-04-30 編輯:高招幫小莉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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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招生章程 正文


2021年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四川省普通高工作的相關政策和要求,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辦學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驛都西路4111號。


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專科層次。


學院隸屬四川省財政廳,是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四川省優質高等職業院校。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三條  各省招生計劃、招生專業、錄取批次及招生代碼以本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公告為準。


第四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政策,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地錄取考生。


第五條 按照各省志愿依次錄取。當考生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被調劑到錄取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六條 考生進校后,學院以英語安排教學。因會計(中澳合作)專業澳方課程實行雙語教學,要求報考此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會計(中澳合作)專業招生代碼以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公告為準。


第七條 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考生可在本省教育考試院以及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


第九條 報考學院所有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十條 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修滿學分,達到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文憑。會計(中澳合作)專業,在修滿澳方、學院規定的學分后,頒發澳大利亞啟思蒙學院TAFE會計專科文憑和國家承認并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四川財經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文憑。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學院建立較為完善的資助體系,實施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義務兵役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障每位學生順利入學。


第十二條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收費標準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或有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與招生錄取掛鉤的費用。對于冒用我院名義進行招生活動的中介機構和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有關省(區、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院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條 學院聯系方式


招生電話: 028-84642024(兼傳真)  84642070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 028-84642073


郵    編:610101


學院網站:http://www.scpcfe.cn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財經職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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