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發布時間:2023-03-24 編輯:考研派小莉
南京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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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正文

為切實做好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根 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 號) 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 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 科學選拔,保證質量。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 人才的選拔規律,采取科學的考察方式,確保錄取生源質 量。
(二) 全面考查, 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 面全面考察基礎上, 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 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 公平公正、高效透明。規范考核程序,加強監 督監管, 確保復試全過程公開透明,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 以人為本, 強化服務。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 務意識, 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 究生處負責組織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要職責為:
1、協調相關領域復試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等工作。
2、負責擬定研究生復試分數線,提出參加復試的考生 建議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負責參加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和體檢組織工作。
4、負責組織復試筆試試題的命題、印制、考試、評卷 等工作。
5、做好復試材料的歸檔工作。
6、負責面試小組成員的審核備案工作,報學校研究生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7、負責審核專業領域提出的研究生擬錄取建議名單, 并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取研究生名單。 經批準后,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公示上報。
(二) 專業領域成立相應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 小組,并在研究生處的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為:
1、提出本領域面試小組成員名單,在規定時間內報研 究生處審核。
2、組織本領域研究生復試實踐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面 試試題的命題工作,并報研究生處存檔。
3、負責組織本專業領域的實踐能力的測試工作。
4、負責組織本領域的面試工作,制定復試工作辦法報 研究生處審核。
5、負責提出本領域研究生錄取建議名單,報研究生處 審核。
三、 復試工作
(一)復試形式
根據教育部復試錄取工作相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 我校實際情況,2023 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 形式。
(二) 復試時間
參見我校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公告
(三)復試比例
學校根據初試成績總分、單科成績、招生人數等確定 復試考生名單。學校實行差額復試,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上線考生不足招生計劃的,按實際 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四) 復試管理
復試小組成員 5-7 人,原則上由研究生導師參加,且無 近親屬參加本專業領域復試;每個小組應指定 1 名具有高級 職稱的專家作為組長。 復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 復試 全程要現場記錄和簽字。
我校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 保公平、公正。所有命題、評卷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
密責任書》, 落實保密責任,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所有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確保提交材 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五)內容和形式
復試包括筆試和綜合面試,復試總成績滿分為 300 分。 筆試考核考生專業知識,綜合面試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實 踐能力、綜合素質及英語能力。
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 2 門本專 業科目。加試科目均為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和復試科 目相同,考核重點是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 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每門考試 時間為 120 分鐘, 滿分均為 100 分。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 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成績必須達到 60 分以上。
1、專業代碼:085501 專業名稱:機械工程 專業代碼:085801 專業名稱:電氣工程 專業代碼:085802 專業名稱:動力工程
( 1 ) 筆試
考試時間為 120 分鐘, 成績滿分為 120 分。
( 2 )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 180 分,主要考核以下內容:
①專業知識。全面考核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 專業素養。包括對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 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及創新 能力等。專業知識考核滿分 90 分。
②實踐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在大學階段實驗技能掌握 程度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實踐能力考核滿分為 30 分。
③綜合素質。考查考生對本學科 (專業)以外的學習、 科研、社會實踐 (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 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團隊精神和 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綜合素 質考核滿分為 30 分。
④英語能力。考查學生專業英語能力。 英語能力考核 滿分為 30 分。
2、專業代碼:135108 專業名稱:藝術設計
( 1 ) 筆試(專業設計手繪)
考試時間為 180 分鐘,成績滿分為 180 分。
( 2 ) 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成績滿分為 120 分,主要考核以下內容:
①專業知識。全面考核考生在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 專業素養。包括對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知識 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及創新 能力等。專業知識考核滿分為 60 分。
②綜合素質。考查考生對本學科 (專業)以外的學習、 科研、社會實踐 (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 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團隊精神和 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綜合素 質考核滿分為 30 分。
③英語能力。考查學生專業英語能力。英語能力考核 滿分為 30 分。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 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由研究生處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 前統一完成,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成績評定
( 1 ) 復試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復試成績不符 合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 2 )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3 )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 調劑
1、調劑條件
我校調劑條件參照《202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規定》執行。
2、調劑方式
我校接收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 劑服務系統”進行,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 12 小時。對申請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 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考生調劑 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 36 小時。
3、調劑原則
本著同等條件下一志愿優先的原則, 線上生源充足的 專業原則上不接受調劑。學校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網的調劑系統和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對外公布調劑信息,符 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均可通過調劑系統進行申請。符合調劑 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 系統”填報調劑申請志愿。接到我校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 應在規定時間內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 參加復試,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4、調劑復試內容
調劑復試內容詳見學校發布的調劑公告。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標準
1、學校按照教育部及江蘇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本校 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 健康狀況等,分專業領域對招生考試總成績進行排序,擇 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招生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招生考試總成績實行 百分制, 按照初試總成績 70%、復試總成績 30%計算。具體 計算公式為: 招生考試總成績= (初試總成績×1/5) × 70%
+(復試總成績×1/3) × 30% ( 招生考試總成績按照四舍五 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
3、對符合錄取要求者,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批。未 經批準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各專業領域按照考生招生考試總成績和思想品德等 方面綜合評價,提出明確錄取意見,形成建議錄取名單 , 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決定。
2、滿足我校復試資格條件的考生必須嚴格按照所在專 業領域復試科目內容進行復試, 詳見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 要求。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 1 ) 復試總成績低于 180 分;
(2)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未達到 60 分;
( 3)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 4 ) 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 5 )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 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4、嚴禁弄虛作假,一旦發現,取消弄虛作假者錄取資 格。
(三)體檢
考生擬錄取后, 我校組織開展考生體檢工作。我校參 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 [2003]3 號) 要求,按照 《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 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 廳 [2010]2 號)規定,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體檢要 求。 體檢不合格或不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者不予錄取。
五、監督和復議
(一) 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 正和錄取結果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中,凡違反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 一律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 令第 36 號) 嚴肅處理, 并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造 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將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 肅處理, 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 實行監督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整個研究生復試錄取 工作辦法、組織過程、招生計劃、調劑政策執行、信息公 開情況等重要事項進行全程監督檢查。
(三) 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學校及時公布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分 數線、 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擬 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 10 個工作日。
(四) 實行復議制度。
考生如果對復試錄取結果有異議, 可向學校投訴和申 訴,學校進行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六、其他
(一) 本辦法適用于 2023 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 有關規定執行。
南京工程學院研究生處 2023 年 3 月 23 日
南京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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