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報名工作通知

發(fā)布時間:2017-08-05 編輯:考研派小莉 推薦訪問:青海大學
青海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報名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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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學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報名工作通知 正文

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單位: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5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5〕20號),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承擔組織實施2015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以下簡稱“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的考務工作,現就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安排
  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于10月25日進行(各碩士專業(yè)學位類別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見附件1)。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所轄考區(qū)所有考試科目的具體考務工作。
  二、報名工作及要求
  (一)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
  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報名工作采用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與各考區(qū)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具體組織所轄考區(qū)的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網上報名工作全部通過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yè)學位管理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招生單位及省級用戶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考生登錄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進行。
  6月17日至19日,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登錄信息平臺填報基本信息,設置所轄考區(qū)各現場確認點參數,發(fā)布考區(qū)公告。各招生單位登錄信息平臺填報基本信息,設置招生學位類別及領域等信息,發(fā)布招生公告,并提交“招生單位聯系人簡況表”(附件2)。
  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錄信息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信息,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提交報名信息時,考生須上傳本人近期電子照片(具體要求見附件3)。招生單位須在照片上傳24小時內,在信息平臺中對報考本單位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按規(guī)定標準進行審核。照片審核時,信息平臺將自動向照片審核不通過的考生發(fā)送手機短信和電子郵件,通知其重新上傳。照片未經審核或審核不通過的考生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7月12日至15日,網上繳費成功且照片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符合報考條件的本人最高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以及《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4),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核驗并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報名工作流程圖見附件5。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工作,逾期不予辦理。只完成網上報名但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的,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二)報名證件要求與預報名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含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須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其他人員須持港澳臺身份證件、華僑身份證或外籍護照報名。
  由于證件遺失或尚未辦理等原因,無法在現場確認時出具上述規(guī)定的有效身份證件的考生,網上報名時證件類型應選擇“暫無”。在現場確認時須簽署《預報名承諾書》(見附件6),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規(guī)定的有效身份證件到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地點修改信息。屆時未兌現承諾的,將無法下載準考證,本次報名無效,所繳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各考區(qū)須在10月9日至10日期間統一安排預報名考生的身份證件信息修改和確認工作。
  各現場確認點在現場確認環(huán)節(jié)中,須使用經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準生產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閱讀器,對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鑒別,聯機閱讀與核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的個人信息,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嚴防替考發(fā)生。同時,在線采集考生身份證內的電子照片。對于個別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內信息不能正常讀取的考生,其報名工作可采用預報名方式處理。
  (三)準考證編制與材料上報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使用信息平臺中的準考證編制功能編制考號(準考證樣本及考號編制說明見附件7),并于7月24日前將以下材料加蓋公章后上報學位中心:
  1.《試卷申請單》;
  2.《省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及聯系人、試卷接收人簡況表》。
  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在提交上述材料前應仔細核查,確保本地區(qū)現場確認考生總數與考生《報名登記表》總數一致,防止漏報錯報。
  10月15日起,信息平臺開通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準考證下載功能。
  三、其他事宜
  (一)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4〕2839號),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按每人每科8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各學位類別報名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8。
  (二)根據學位辦〔2015〕20號文件,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進行。具體資格審查時間和方式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成績合格考生的《資格審查表》(樣表見附件9,考生和招生單位可于成績下達后登錄信息平臺下載打印)由招生單位審查、存檔。因不符合報名考試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報名信息錯漏而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為保證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報名現場確認工作順利進行,請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1.盡早確定所轄考區(qū)各現場確認點設置安排,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信息平臺設置現場確認點參數。
  2.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采用基于互聯網的現場確認系統,所有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和報名確認信息將直接上傳至學位中心服務器,要求所轄考區(qū)各現場確認點做好相應準備工作,重點做好現場確認場所互聯網接口安裝、網速擴容,以及計算機、打印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鑒別儀、條碼掃描槍等設備軟硬件方面的測試與人員培訓等工作。
  (四)各招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本單位2015年專業(yè)學位全國聯考工作,負責與學位中心、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聯系。
  (五)學位中心考試處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王莊路1號清華同方科技廣場B座1803
  郵政編碼:100083
  電話:010-82378806
  傳真:010-82379487
  電子郵箱:kwb@cdg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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