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研復試錄取通知 正文
泉州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李克強總理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與公正,提高人才選拔質量,根據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0〕8號)和福建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站在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高度,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充分認識做好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在確保安全、公平、科學的原則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把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統籌兼顧、創新招生辦法,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復試組織與管理
(一)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全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級學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在加強科學精準防控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強考點考場的防疫措施,做好復試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健康監測、登記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對復試考試場所統一進行消毒,保證環境衛生和安全。
(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組統一領導和統籌管理全校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負責實施。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當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確定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采用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機構
二級學院是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行為主體和責任主體。二級學院須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二級學院院長、書記、負責紀檢工作的院領導以及各專業領域負責人等組成,院長任組長,組長是主要責任人。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或審核)各學院的復試工作具體細則并組織實施相應的復試、考核、錄取等工作。
同時,為了加強復試錄取的監督工作,各二級學院須成立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由院系相關領導組成,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全程監督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加強對復試錄取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在出題、審題、制卷、面試、評分、核分、成績上報、復試簡況表填寫等各環節進行督查,制定投訴舉報處理辦法,規范投訴舉報的處理程序及要求等。在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監督小組要提交監督情況報告。
(四)二級學院按招生專業領域和方向組織成立若干復試小組。復試小組在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確定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等,并具體組織實施對每位考生的復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應由不少于5名業務水平高、辦事公正和責任心強的導師、相關專家和英語教師組成,并設立組長1名,對本組復試工作總負責;每個復試小組配助理1人和秘書2人,助理負責考生網上報到、宣講復試紀律、維護候考秩序和可能出現的應急處置等工作,秘書負責復試情況現場記錄、分發評分表、統計分數等工作。考慮疫情及突發情況,復試小組應適當安排候補成員。
(五)各二級學院須根據本辦法的有關精神,制定出本單位切實可行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應包括復試時間、程序、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計算方法、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細則及注意事項、網絡與疫情應急預案、申訴及復議處理渠道及其他相關規定等內容,并在復試前在本單位網站公布。生源有缺口的學院還應制定調劑工作辦法,以上方案都應在公布前報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查備案。各學院應精心設計復試內容,準備復試試題庫,復試試題應能適應網絡遠程復試需求,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數量充足,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
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命制、管理參照《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各二級學院必須嚴格做好保密管理工作,相關領導、命題人員和研究生教學秘書等考務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上述文件規定,涉密人員應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各二級學院應做好網絡遠程復試硬軟件準備。根據復試小組分組情況,準備符合要求的電腦、麥克風、錄音錄像設備、存儲設備等;成立技術支持小組,對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進行調試,并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及時解決各種技術問題。各學院應提前對考生是否具備網絡遠程復試所需的硬件和網絡條件進行調查和摸排。
要深入分析線上網絡復試的特點和風險,科學設計復試流程,在制度機制上落實強化管理措施。要安排考生培訓環節,組織所有參加遠程復試考生提前開展復試系統模擬演練,確保考生應知應會、熟練掌握。要加強防替考、防舞弊的管理,根據考生提交的補充材料等信息,通過在復試過程中隨機插問、核對報考信息等方式,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再次核驗。要安排足夠的考務人員參加復試組織管理工作,并安排專人進行巡考巡查,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
三、嚴格復試工作培訓
各二級學院必須在網絡遠程復試錄取工作開始前召開培訓會,對所有參加遠程復試工作人員進行全員培訓,未經培訓不得參與復試工作。要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人員做好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試安全、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提高其運用新技術、新方法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使其明確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重點對網絡遠程復試的考查特點、提問規范等進行業務分析,梳理流程步驟,嚴防程序瑕疵;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法治意識和保密意識。培訓過程要全程記錄,有據可查。請各二級學院將召開培訓會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提前報送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屆時,學校將由相關部門組成工作組赴各單位監督檢查。
各二級學院要深入開展考生誠信考試宣傳教育。暢通考生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在復試前1天完成向考生詳細介紹網絡遠程復試系統軟件平臺使用辦法、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等工作,讓社會和考生充分知曉;做好復試時間、方式、流程等解讀、信息查詢和溫馨提示等人性化服務提醒,確保遠程復試組織工作順暢有序。
四、復試規范和要求
各二級學院須召開本單位網絡遠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制定本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及應急預案,根據不同專業特點、領域和研究方向要求以及人才選拔實際,在充分研判評估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合理制訂網絡遠程復試細則,科學設計網絡遠程復試內容,遵循不同專業分時分批有序安排復試,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一)復試的基本分數線劃定和實施細則要求
泉州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照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執行。
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原則上各二級學院的復試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間,部分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領域需要及上線考生情況適度調整復試比例,但最高不得超過1:2的復試比例。
(二)網絡遠程復試資格審查
各二級學院須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要運用“兩識別四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考生復試前須提交以下材料的電子版給各二級學院接受審查:
1.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承諾書中應明確誠信考試的學生主體責任,明確告知何種情況視為作弊以及作弊的處理方式。
2.《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生情況調查表》(該表可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qztc.edu.cn/yjszsw資料下載處下載)。考生情況調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學籍)檔案所在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若考生檔案由工作單位寄掛在人才市場,則由考生工作單位填寫、簽字并蓋章。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提交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單位紅色/藍色公章);
5.身份證;
6.準考證;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現、外語水平、報考專業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方面內容),以及二級學院要求的相關材料。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提供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英語水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專業課程成績證明。
8.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試收費有關政策的復函》(閩價函〔2018〕364號)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我校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繳費人民幣130元/人(繳納復試費的網址:http://caiwuwx.qztc.edu.cn/),未在學校或學院規定的時間內繳費的復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后續不再安排復試;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或者未獲得復試資格而錯繳費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錄取。
(三)網絡遠程復試成績的比例要求
1.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和初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50%的范圍內,具體權重由各二級學院自行確定,向考生提前公布。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并計入復試總成績,且不少于10分。
(四)加強復試信息公開
各二級學院要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程序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的公信力。須在學院網站上開辟“研究生招生專欄”,應公開復試考生名單、考生初試成績(含單科和總分)、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等招生錄取信息,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予以公開。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二級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加強對本學院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五)做好網絡遠程復試保密工作
碩士研究生復試試題(包括副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在考試結束后至使用完畢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嚴禁通過非保密方式傳送、討論有關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參考等涉密事項。請各二級學院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二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是單位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參與網絡遠程面試工作的人員須嚴格遵守《泉州師范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
(六)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復試小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工作機制。
(七)建立健全集體議事和集體決策機制。
五、復試內容和流程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二級學院可以根據專業領域和方向特點及辦學特色確定網絡遠程復試的內容和流程。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一)網絡遠程復試主要內容
1.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和專業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2.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1)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3)人文素養;(4)行為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要結合網絡遠程復試的特點、難點,合理、科學設計各領域、方向復試內容,特別要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專業實踐經驗、創新能力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外語測試。含外語聽力測試、外語口語測試和專業外語測試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考查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應當組織相關老師與考生面談(遠程),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必要時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加試的方式可通過面試環節進行考核。
(二)網絡遠程復試流程
要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形勢變化,充分認識做好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的重要性、復雜性和敏感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堅持底線思維,優化網絡遠程復試工作流程,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堅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考慮到軟件平臺的安全性、可靠性及穩定性,我校遠程復試采用中國移動“云視訊云考場”作為復試工作平臺。各二級學院還要確定至少一個備選平臺,并保證該平臺在復試過程中可以實時錄音錄像并能回看。 各二級學院在復試前應組織模擬演練,熟練操作,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
網絡遠程復試按照專業、領域或方向分組進行,具體流程是:
1.考生候考。復試當天,考生需根據系統提示,提前進入候考區。面試秘書測試候考區考生音視頻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考生身份是否為考生本人,并檢查考生入境畫面是否符合面試要求(如著裝、光線、環境等)。
2.視頻面試。根據系統提示進入視頻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環節后,面試秘書再次檢查通信正常且符合畫面要求,再正式開始計時。
3.評分。使用線下或者線上線下同時評分方式進行。復試小組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成員的平均分數為該考生復試分數。
具體要求:(1)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2)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3)每個復試小組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作答情況進行記錄,并妥存備查;(4)同一招生專業領域或方向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5)應建立復試題庫,隨機抽取進行復試;(6)必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全過程進行錄音和錄像并能回放查看,并在二級學院保存三年備查。
(三)注意事項
1.本次復試利用網絡平臺進行人臉身份識別,全程錄像。復試前復試小組須向考生宣讀《考場規則》,公開并強化違規處罰事項。
2.復試老師網絡掉線、考生網絡掉線時,開啟手機流量作為備用網絡連接;斷網超過3分鐘,變更面試題目,或將考生列入暫緩批次;提前備案聯系電話,如掉線或畫面不清,面試可暫停,可規定是否切換為電話面試(免提),接續之前時間繼續完成剩余部分面試。
3.各二級學院提前預備網絡復試技術支持人員,對復試中可能出現的技術故障進行指導排除。
4.對在復試工作過程中發生的突發事件,要第一時間向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學院迅速研判事件性質、規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時妥善處置,同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將密切關注網絡輿情動態,組織專門力量,加強輿情管控,及時處置涉考負面有害信息。
六、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領域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個學科門類或專業學位類別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調劑考生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標準進行復試。
(二)調劑要求
1.為方便考生調劑,各二級學院原則上應于3月29日--4月2日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
2. 各二級學院接收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一律無效。各學院應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3.各二級學院可根據需要,開展一次或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
4.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個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鎖定解除。
5.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鎖定時間先后順序、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的依據。對申請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二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制定的調劑復試考生遴選方案,確定考生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三)調劑程序
1.各二級學院在調劑系統發布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
2.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在調劑系統上填報調劑申請;
3.各二級學院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并通知考生網上確認;
4.各二級學院組織調劑考生網絡遠程復試;
5.各二級學院確定擬錄取的調劑考生名單和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核同意后方可給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各學院發待錄取通知前,務必要確保考生網上填報的調劑志愿與擬錄取專業相同(專業及研究方向代碼完全一致)。
6.調劑考生在調劑系統接到“待錄取”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待錄取”,否則我校有權直接取消擬錄取資格。
七、破格復試
我校所有專業領域都不進行破格復試。
八、錄取
1.各二級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以及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總成績計算辦法:
初試各科目滿分總和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權重,保留2位小數。
2.各二級學院可以學院為單位,根據考生總成績的高低,將候補錄取考生按先后順序排列,并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候補3”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廣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3.網絡遠程復試成績不及格( 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一門加試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4.各學院應在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召開復試錄取工作小組會議確定最終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報送至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核。
5.各二級學院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經學校審批同意后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審批并最終確定。
6.錄取信息必須公示:各學院要在網頁公布各專業領域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各學院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3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7.錄取類別。我校只接收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擬錄取為定向就業的考生要簽定《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己負責。
8.錄取通知書由學校統一寄發。
九、體檢
考生在獲得擬錄取資格后兩周內向報考學院提交《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復試體檢表》(請在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qztc.edu.cn/yjszsw資料下載處下載)。我校不組織考生進行集中體檢,請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及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報告有效期以復試時間為準,三個月內有效)。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十、復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3月25日前,各二級學院根據國家文件精神和學校規定制定出網絡遠程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和應急預案,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復試錄取培訓工作安排等,報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審核備案。
4月2日前,各二級學院完成網絡遠程一志愿考生復試,4月26日前完成調劑復試工作。各二級學院應在網絡遠程復試工作完成后及時召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將擬錄取名單報送至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
十一、復試監督
要進一步完善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全流程特別是關鍵環節、關鍵崗位、關鍵人員的監管,所有環節必須建立臺賬記錄制度、多人相互監督和責任共擔機制,做到有據可查和責任可究。要進一步明確并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對于苗頭性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解決,對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搞變通、打折扣的行為,要堅決嚴肅查處。
1.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錄取工作咨詢、監督投訴電話:0595-22918022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間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舉報電話:0595-22919635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2.實行校、院二級網絡遠程復試監督檢查制度。校領導、研究生處、研究生院(籌)等組成若干校級監督小組。在復試過程中,監督小組將以隨機方式了解、監督網絡遠程復試工作等。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組成招生監察小組,加強對復試工作的再監督再檢查。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網絡遠程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錄取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實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不得參加親屬所報考單位的復試錄取工作。
6.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二級學院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7.嚴厲懲處違規違紀行為。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對復試復查中表現差異大的,要進行嚴格審核和調查,確認冒名頂替或考試舞弊的,要予以嚴肅處理,并進行責任追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公職人員違規違紀的,要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作弊情況嚴重的,要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并追責問責。
十二、安全保障措施
做好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工作,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安全保障,實現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有序開展。
(一)各二級學院要在復試前及時了解并確認所有參加復試老師身體狀況正常,并在復試工作期間,對所有復試老師及工作人員每天進行體溫檢測,發現異常及時向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報告。
(二)網絡中心負責網絡平臺系統的保障支持,確保視頻面試期間學校網絡通暢和技術故障應急處置,并提供技術人員的支持和準備。
(三)各學院成立遠程復試技術保障組,在學校網絡中心指導下開展工作,確保本學院遠程復試網絡穩定,負責現場錄音錄像。
(四)做好疫情的科學預防。后勤管理處負責對所有校內復試工作場地按照有關防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要求進行消毒,做好環境衛生工作。
(五)宣傳部負責研究生復試期間網絡輿情監控、宣傳引導和應急處置。
(六)保衛處負責校園安全保衛、視頻復試現場安全。
十三、招生計劃管理
(一)二級學院可根據生源實際對本單位的招生專業領域和方向招生計劃進行適當、合理的調整,但擬錄取數不得超過學院的總招生計劃數,調整招生計劃時要及時對外公布。
(二)學校根據工作進程安排及各二級學院完成招生計劃情況,對各專業領域和方向的招生計劃進行動態調整。難以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一收回,重新分配。
十四、本辦法由泉州師范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與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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